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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算 ...

  •   一
      林朝暉看到那輛自行車撞上來的時候,雖然很及時的踩了刹車,卻還是沒能阻止自行車輪子與自己昨天剛到手的奔馳來了個親密接觸。
      當林朝暉皺著眉頭看向那塊無法忽視的擦傷之後,無奈的搖頭,目光轉向了那邊扶著自行車不知所措的男青年。那是與自己的自信光鮮完全不同的一種存在,似乎是剛剛離校或者是即將離校的大男孩,纖細,蒼白,閃爍的目光中透著讓人一目了然的卑微。
      又要倒楣了。這是看到那個男青年之後林朝暉的全部想法,因為他清楚地知道,讓眼前的這個人賠錢的可能性小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先生,我……我不是故意的……”聲音有點顫抖,明顯的底氣不足。
      林朝暉被這句話弄得有點生氣,什麽叫不是故意的,面上冷笑了一下,說道:“呵,那我是故意的,用不用陪你的自行車啊?”
      “啊?”青年楞了一下,“不……不用了。”
      這話一出口,林朝暉反倒被氣樂了,沖那青年來了一句,電話拿來。那青年愣愣的拿出手機,就看著眼前的男人按了一串數字,撥通之後,掛掉,遞回手機的動作一氣呵成。
      “我趕著開會,留了你的手機號,會有找你說賠償問題。”
      然後開著車揚長而去,只留下那個扶著自行車的人站在原地消化著發生的一切。

      莫黎第二次見到那個男人,是在自己剛找到工作的那家餐廳。
      那個男人依舊是貴氣的滴水不透,筆挺合身的手工西裝,看似隨意實際精心做過的髮型,嚴重閃著自信的光。而這個時候的莫黎,穿著統一的工作制服,帶著淺淺的笑意,臉上卻還是有那麼點脫不掉的青澀。
      和林朝暉一起來的,是一個二十多歲的男人,精緻漂亮,舉手投足之間都是模仿不來的氣質,似乎是一種從小到大被寵愛出來的坦然,又近乎是幾代書香,早就滲透到骨子裡的驕傲的書生氣,笑容卻不做作。
      他們坐在莫黎負責的其中一桌上,莫黎遞上菜單,然後安靜地站在一邊等著點菜,存在感極低。林朝暉只是在他過來的時候看了他一眼,之後就一直微笑著看對面同來的人。
      點過才之後,就一直安安靜靜的吃東西,林朝暉偶爾說一兩句話,有時候會讓對面的人忍不住笑一下,但是那種笑不是微笑不是大笑,卻是恰到好處。那個人忽然放下餐具,小口的喝了一口紅酒,淡淡的看著林朝暉,忽然說了一句:“朝暉,我們分手吧。”那語氣淡到和剛才點菜的口氣沒有太大的區別。
      林朝暉慢慢咽下嘴裡的東西,拿起餐巾擦了一下嘴,抬頭看著那個人,“怎麼了?”
      “我下周去墨爾本完成學業,父親知道我喜歡那裡,所以這次可能就不回來了。”
      聽到這話的林朝暉甚至連眉頭都沒皺一下,微笑著對他說:“祝你學業有成。”
      “謝謝。”
      然後,兩個人繼續吃飯,和之前的氣氛沒有什麽不一樣,就好像兩個人剛才說的,不過是“這家菜很好吃”“是啊,我經常來”這種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對話。

      當天晚上,莫黎接到了林朝暉的電話,電話那邊的男人,用毋庸置疑的語氣說,他知道莫黎支付不起他車的維修費用,他的辦法是,莫黎當他三個月的男朋友,或者是等他找到新的男友之後兩個人就分手,期間的一切費用全都由林朝暉支付。出了牽手和接吻之外,只要莫黎不願意,林朝暉不會強迫他做任何不願意的肢體接觸。如果其間林朝暉滿意,分手的時候,不僅可以抵消車輛的維修費,還可以得到一筆錢。
      這是一份不平等條約,每一條都誘惑著莫黎簽署。

      二
      林朝暉是一個同性戀,而且是一個花心的同性戀。他受不了一個人,旁人都覺得他濫情,其實和他交往過的人都知道,他會對每一個交往對象專一。在一起的時候,他會很考慮對方的感受,會很溫柔,會說溫暖的情話,體貼,溫和,不管是身體還是精神都不會出軌,但是只談情不說愛。他是年輕的企業家,三十出頭就擁有一家上市公司,頭腦好,手腕好,善交際,能抓住商機。是好的企業家,是好的情人,唯獨不能做愛人。這是以往所有的男友給他的評價。
      和言歌一樣,他之前交的男友和他都是和平分手,沒有糾纏,因為所有的人在林朝暉身上,都能體驗到那種處處被照料的溫柔,也嘗到戀愛的激情,唯獨感受不到被愛著。不過似乎也沒什麼,男人間的關係本就是肉體本能多餘情感本能,各取所需之後和平分手,然後各自尋找新的人。
      所以在言歌和林朝暉分手的當天晚上,林朝暉就找到了莫黎。一來是因為明知道那個人賠不起錢而自己又不想吃虧的商人思維,二來是林朝暉覺得那個男青年的青澀和纖細讓他看著很舒服。他喜歡那種帶著濃濃學生氣和書生氣的大男孩,有一種在商場上看不到的乾淨通透。所以,他其實是喜歡言歌的,言歌出身世家,雖然爺爺下海經商之後家裡也賺了個盆滿缽滿如今也是商業巨頭,但是言歌的身上總是有一種乾乾淨淨的書卷氣,讓他迷戀。但終究還談不上是愛,所以才能在他提出分手的時候,那麼坦然。

      莫黎答應林朝暉的第二天早上,就在林朝暉的要求之下辭掉了剛剛幹了沒多久的工作,收拾了幾件經常穿的衣服搬到他家。林朝暉的理由是,既然是爲了還債而在一起,那麼就要保證在自己想看見他的時候能很快的看見。
      林朝暉對於莫黎來說是很大的,三百平的複式公寓,裝修大氣考究,像主人一樣貴氣但不張揚。莫黎的房間在二樓的一間客房,跟林朝暉的臥室隔著一間書房,室內有獨立的衛生間。僅僅這件客廳,就不比莫黎在外面租的房子小不了多少,而且裝修更是自己不敢想像的。
      那天是週日,林朝暉每週一天的休息日,早上去接了莫黎到自己家,然後就領著自己的新情人到超市去買菜。林朝暉其實是一個很生活的男人,喜歡廚房,也喜歡向別人炫耀自己的廚藝,所以中午的時候把那個還有點不適應的大男孩安放在客廳裡看電視,自己跑到廚房去忙活。看時間差不多,莫黎主動地站到廚房門口去端菜,一盤一盤的擺在桌子上。
      林朝暉出來的時候,就看見那個纖細清秀的男孩子安安靜靜的站在桌子旁邊,沒有坐下,更沒有吃。“怎麼沒坐下?”
      “做菜的人和主人長輩沒上桌的時候,是不能先坐下吃飯的。”莫黎說著的時候,聲音不大,但是字字清晰,滿眼滿臉的認真。
      林朝暉沖著他笑笑,“那現在可以吃了麽?”
      “嗯。”
      吃飯的時候,林朝暉體貼的給莫黎夾菜,看著那個人小心翼翼的吃著,不由覺得有意思,自己很可怕麼,做這麼一桌菜,沒有得到一句讚揚的話,而且那個人一副生怕做錯什麽的可憐相。“好吃麼?”
      莫黎抬起頭看看林朝暉,臉上漸漸泛起一個微笑,“好吃,沒想到林總還會做菜啊……”
      “不用叫林總,叫我朝暉就可以了。”
      眼見著莫黎紅著臉點了點頭,心情忽然好了起來。卻看見那個人又抬起頭,臉比之前更紅了兩分,猶猶豫豫的開口:“那個……您說讓我做您的男友,我需要做什麽麼……”
      這回倒是讓林朝暉愣住了,隨即說:“就像一般情侶在一起那樣就可以了。”
      “可是……我沒談過戀愛,不知道是怎麼樣的在一起……”
      忍不住伸出手揉了揉那個人的腦袋,溫柔的說:“我工作的時候我們不打擾對方,但是讓我知道你在我旁邊;我工作的時候幫我做些簡單的飯菜;等著我回家;我休假的時候陪我旅旅遊;不忙的時候讓我抱著看看電視和我聊聊天;陪我去超市電影院或者出席一些交際場合。”
      “就是這樣麼?”那也沒有什麽啊……
      “還有……”
      “還有?”
      林朝暉笑的一臉狡黠的看著眼前睜大眼睛看著自己的莫黎,補了一句“我想吻你的時候要乖乖讓我吻”。然後看著那個大男孩紅著臉低頭扒飯,臉上的笑容又擴大了不少。

      三
      兩個人的生活倒是沒有什麽特別的,原因主要有兩點:第一,林朝暉是一個很隨意的人,溫柔,在家裡不嚴肅;第二,莫黎是一個很聽話的人,害羞,容易滿足。這樣的兩個人生活在一起,一個溫柔的付出,一個害羞的接受,似乎原本就是很契合的。
      像林朝暉當初說的一樣,莫黎每天都會在家裡做做家務,然後做一些營養簡單但是讓人很有食慾的飯菜,早上會熱好牛奶煮好雞蛋等著林朝暉起床;林朝暉工作的時候,他就一個人坐在一旁安安靜靜的打字;不忙的時候兩個人一起窩在沙發上看電視,林朝暉喜歡看財經新聞,莫黎是文科生,大學學了中文,所以很多東西也都是很有興趣的;林朝暉每天晚上回臥室之前會親吻莫黎的額頭當做晚安。兩個人的相處模式倒是比較像一起生活了很久的家人,也許是因為在債務上的關係,林朝暉對待莫黎,多了一些自在隨意,雖然一直都是這樣的人,但是以前和那些公子交往的時候,往往會不自主的多考慮一些東西,也是因為這樣的不平等,莫黎顯得格外的乖巧。

      在一起半個月之後,是莫黎的生日。
      因為手裡拿著檔案,所以林朝暉理所當然的知道自己“男朋友”的生日,他一向是個體貼溫情的人,所以那天特意提前了一個小時下班,打算去帶那個乖乖的孩子出去吃。
      說了自己的意圖之後,讓莫黎挑選吃飯的地點。
      然後,看見那個一向害羞的男孩子眼睛亮亮的問他:“哪裡都可以麼?”
      對方明顯沒有掩飾的興奮讓林朝暉心中某種慾望得到了滿足,笑的便也越發寵溺,摸著他的頭說,“過生日的人最大,所以哪裡都可以。”
      按著那個人為他指的路,到了那家不大但是生意很火的自助烤肉店,看見自己家的小傢伙興奮的拉著他說這是大學時代過節的必去之地。不知道是因為生意一直都這麼好還是因為兩個人正好是吃飯時間來的,人很多,多到沒有位子必須要拿著號碼等在一邊。林朝暉走到收款台,掏出了兩張紅色的毛爺爺,放在桌子上,說:“五分鐘,是我等待的極限。”
      自助餐的價錢是每位51塊錢。
      坐下之後,莫黎問林朝暉想吃什麽,然後一趟一趟的穿梭,樂此不疲的為兩個人拿東西吃,桌子上的東西慢慢的豐富起來,最後,莫黎端著兩塊小小的蛋糕切塊過來。
      “這家的黑森林蛋糕很好吃,每次都是一放上去就被搶光了,今天運氣不錯。”
      臉上紅紅的,一半是因為開心,一半是因為奔忙。
      “大學的時候,我們都沒錢,然後宿舍里幾個人都去做兼職,一到過節或者是誰過生日,就會跑到這裡來吃自助餐。”一邊吃著烤肉,莫黎一邊難得的侃侃而談,“我們幾個男生,還都是被食堂壓榨了太久的胃,所以每次來都能吃回本。”
      林朝暉看著那個人笑的開心,似乎是一直貼在臉上的那張害羞的面具裂了一條縫,頓時變得鮮活起來。此時的林朝暉感到前所未有的溫暖,或者說是,幸福。於是在那一瞬間,更加喜歡眼前的這個小傢伙。
      “我以前倒是沒來過這種地方,有時候會有自助性質的酒會,但是大家都是拿著酒杯四處的交際,很少有這麼熱鬧的場面。”
      因為摘掉了眼鏡,看人都是模模糊糊的,所以莫黎稍稍眯起了眼睛看著面前依舊風度翩翩的男人,“嗯,向你們這樣的成功人士應該都不會來這裡。”
      林朝暉搖搖頭,幫莫黎夾了剛剛考好的黑椒牛柳,“我上大學的時候,自助餐比較少,後來開始創業,整天都沒日沒夜的更是沒有時間來吃自助,公司步入正軌之後,應酬就多起來了。你說請那些老總吃飯,總不能帶人家來這裡吧,回頭人家說,那個林老闆可真是摳門,生怕被人家吃太多,還跑到自助去了。”
      莫黎被這話逗得忍不住笑出來,揉了揉眼睛,說道:“林總,其實你是一個生活而且很有趣的人。”
      “哦?是麼?”
      “嗯,和我對你的第一印象不太一樣。”
      想起了不愉快的第一次見面,便問了對方對自己的第一印象是怎麼樣的。
      “很嚴肅,一絲不苟的成功人士。”那也是大部份人眼中的林總吧。
      抿了一小口橙汁,林朝暉倒是不以為意,笑著點了點頭,“直到今天之前,我都以為你是一個很內向很害羞的大男孩,”稍微頓了一下,繼續說:“可是現在我覺得,你其實是一個很活潑的人。”說著還伸手捏了一下對面人的鼻子,滿意地看著他紅了臉。

      那天晚上到家之後,林朝暉摟著莫黎的腰,深深地吻上了他的嘴唇,富含感情的深吻,帶著不容置疑的霸道。不再是之前那種禮節性的淺吻。放開那個因為不會換氣而不同喘息的小東西,湊到他的耳邊,沙啞著嗓子說了句晚安。

      四
      那之後的日子,便是平常而甜蜜。窩在一起看電視的時候莫黎會靠在林朝暉的懷裡,而林朝暉會偶爾偷一個吻。有的時候林朝暉做菜,就讓莫黎在一邊站著聊天,做出什麽好吃的會在出鍋的時候用手拿著先給莫黎嘗一口,看著那小傢伙被燙到的樣子,便是一分心疼九分幸福。晚安吻,更是變成了帶著慾望的深吻,只是,從不曾逾越。
      可能會就此定下來,也不一定。因為喜歡上了那個小傢伙呆在身邊的感覺,讓人莫名的心安。有一種說不清的情愫在心裡滋長,因為說不清,就更讓人想去探究,越探究便是越沉迷。林朝暉覺得那小傢伙是一杯淡淡的酒,其貌不揚,聞不出什麽香醇的味道,喝一口也沒有什麽感覺,可是卻慢慢的醉了。
      在一起兩個半月的時候,有天晚上林朝暉吃過晚飯沒什麼事,就依舊是抱著自己的小傢伙看電視,然後忽然想起了什麽似的起身那麼樣東西過來。
      “手給我。”
      莫黎愣愣的看著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緩了兩秒鐘之後慢悠悠的伸出了手,然後看著那個男人在自己細細的手腕上帶了個東西。伸回手的時候看到了戴在手上的那塊表,銀色的不大的表面,黑色的細細的皮帶子,沒有什麽繁複的花紋,卻出奇的讓人覺得好看,戴在莫黎細細白白的手腕上更是讓人賞心悅目。
      “我就覺得你戴著一定很好就買了。”林朝暉笑著看看呆呆的小傢伙,重新坐下將人收到懷裡。
      小傢伙掙紮了一下,然後乖乖地趴好,舉起自己的手腕看著那塊表,“真好看,聽該挺貴的吧。”
      “不算貴。”林朝暉淺淺的說了這麼三個字,後來莫黎上網查了一下,被自己看到的五位數的數字嚇了一跳,不過那個時候,這都是可以忽略的小事了。
      林朝暉一下一下的摸著自家小傢伙的頭髮,“因為有的時候工作會很忙,不能總是在家裡,帶著這個,就像是我一直在你身邊一樣。”
      莫黎吸吸鼻子,又念叨了一句“真好看”。
      情不自禁的低下頭,親了一下莫黎的鼻尖,有點紅紅的,小小的樣子惹人憐愛。
      “莫黎……”
      “嗯?”林朝暉有時候說話聲音會很低沉,讓人忍不住的想要多聽一會,特別是叫莫黎名字的時候,莫黎的臉便會紅起來。
      “和我在一起吧。”低低沉沉的嗓音,有種讓人安心的意味,語氣中卻又是掩飾不掉的強勢。
      莫黎呆了一下,然後小聲的說,“我們不都在一起了麽……”
      “我說的是真正地在一起,而不是因為任何的債務關係,你讓我感到心安,我希望能跟你長久的維持這種關係。”
      這回,莫黎的臉是徹底的紅了。他也喜歡林朝暉,喜歡他的溫柔,喜歡他照顧人的方式,喜歡他的霸道,喜歡他細如流水的一言一語,一舉一動。
      於是,第一次主動地,攬上了抱著自己的那個人的脖子,湊到嘴上吻了一下,輕輕淺淺。卻是不能全身而退,越來越深的吻讓他不能喘息,不能思考,只能隨之下沉。

      第二天早上的時候,小傢伙窩在他家家長的懷裡,紅著臉小聲嘀咕:“怎麼一塊表就這樣了呢……”
      家長心情很好地啃了小傢伙的下巴,低沉的聲音倒不是很清晰:“喜歡你……”
      小傢伙的臉更紅了……

      五
      後來有天晚上家長帶著小傢伙去上次去過的那家自助餐吃東西,排隊的時候一個男人過來和莫黎打招呼,眼神曖昧的看了林朝暉一眼之後,拍拍莫黎的肩膀,說了句恭喜就走了。
      林朝暉看到,從那個人過來,莫黎的臉色就白了;林朝暉還知道,那個人是自己公司的員工,有一定的業績,所以對這個人有點印象。

      再後來,就是一切真相大白于天下。
      那個人以前是莫黎的室友,甚至是無話不談的那種朋友,所以幾乎知道莫黎所有的事。一個人即使再內向,再害羞,也總會有個人來說心事,男女都不例外。而莫黎說心事的那個人,就是那天打招呼的,林朝暉的下屬。
      他說,莫黎還沒畢業就到報社當了編輯,整理了關於林朝暉的那次專訪,然後就有心想要接近他。說白了,就是爲了錢,自導自演了一場“邂逅”,因為知道林朝暉不會真正讓他賠錢而孤注一擲;後來又去林朝暉經常去的那家西餐廳工作,只是言歌的離開完全是個意外。雖說事情的發展遠遠快於預計的時間,但確實是經過計算的。
      莫黎有點破釜沉舟的計算。
      終究是爲了那些家財。那個人說,他只是看到這樣的莫黎而感到遺憾,所以將這些都告訴了林朝暉,可是誰又知道,這些,不是出於妒忌呢。
      本能的告訴自己不要相信,但是坐在辦公室裡慢騰騰的想了一下午,一切都真實的讓人無法懷疑。一切的事件,眼神,言語,行為,沒有一樣不是在證明著那個論點,不想相信也要相信,有些殘酷的真實。

      林朝暉回家的時候,就看到莫黎安安靜靜的坐在沙發上。屋子里一點聲音都沒有,安靜地有點荒蕪,那個小傢伙就坐在那,單薄的側影看得讓人心顫。其實林朝暉不知道,屋子裡的那個人,下午就知道自己的所有算計都在那個已經喜歡上的人面前,被毫不留情的剖開。
      深吸了一口氣,走到沙發那裡坐下,然後從錢包裡掏出了一張支票。
      “這是當時修車話費的錢數,現在給你這個數,我們分手吧。”
      冷靜的話語,沒有一點波瀾起伏,和那時說在一起的語氣是完完全全的冰火兩重天。
      這是這回,莫黎什麽都沒說,沒有猶豫的拿起那張支票,轉身走出了生活了將近半年的屋子,自始至終都是不發一言。
      林朝暉坐在那裡,不能說話,也不能動。他不喜歡被欺騙,可是這次,他忽然有點希望那個小傢伙能解釋點什麽,不管什麽都好,不管是不是欺騙,甚至是不是合理,只要他說,他就一定會相信。
      人性本賤,說的,大抵就是這樣。
      可是莫黎什麽都沒解釋,如他最初設計的那般,拿了錢,離開了。

      六
      再遇見,大概是一年多之後。《思君朝暮》的簽售會。
      林朝暉那時的男友也是個文藝青年,斯文俊秀,乖乖的,在一起的時候總是溫溫潤潤的靠在林朝暉的懷裡。他喜歡這本書,所以聽說簽售會就毫不猶豫的來了。而林朝暉陪他來,表面上說的是怕人多出危險,還弄得讓那孩子有點感動,但是真相就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本書的作者,叫做莫黎。
      沒有人會把自己的名字當做筆名吧,所以這樣的過來,似乎是一個很傻的行為。
      從當初的分手,到現在,雖然依舊瀟灑,身邊那些帶著書生氣的斯文男孩換了一個又一個,卻似乎始終都沒有忘記當初的那個小傢伙。也再也沒有人能真正走入他的生活,而且從那以後,就再也沒領過誰去自己的家,那裡,便也會長久一點的留著兩個人曾經生活過的味道,溫馨而溫暖。
      他也看了那本書,淡淡的意味,沒有濃烈到澎湃的感情,細如流水的描述,卻是沁人心脾。好像不是言情小說,帶著點意識流的意思,卻沒有故作清高的格調。似乎是讓心裡的想法安安靜靜的流出來,然後澆灌出這麼一本書。扉頁上寫著:我在每日的朝暉中,與你廝守。

      看到坐在人群中那個單薄的身影,林朝暉有那麼一瞬間的大腦空白。好像比一年前更加單薄,依舊是安安靜靜的樣子,還是有些害羞,臉上泛著淡淡的紅,微微抿起嘴角,有一個溫柔而寂寞的弧度。
      忽然好想過去抱著他,不管以前是不是有欺騙,有算計,就這樣一直在一起,一直住在那個房子里,像以前一樣過日子。
      甚至是,馬上的就和那個孩子提出了分手,然後一直坐在圖書大廈的門口,等到天黑。莫黎旁邊有幾個人一直在和他說話,後來莫黎和那幾個人揮揮手,站在路邊打出租車的時候,忽然聽到後面傳來了熟悉的低沉的聲音。
      “小黎。”
      莫黎有一下的失神,然後苦笑著搖搖頭,一定是最近這幾天準備簽售的事都沒有睡好,不然怎麼會聽到那個聲音呢。不管內心多麼掙扎,都不會承認自己這一年以來一直都在想念。
      如是沒有算計,就不會遇見了,然後就不會放不開,放不開溫柔,放不來溫暖,放不開依戀。可是如果沒有算計,也就不會有那段時間的熟稔。後悔麼?不後悔吧,有些東西,足夠抱著回憶一輩子,等傷痊愈的那天,就會重新笑著面對生活,只是那天,遙遙無期,可能會在未來的某一天,與那個時刻擦家而過。
      “小黎……”
      聲音漸漸靠近,真實的讓他想要回頭去看,可是如果只是幻覺,那麼自己究竟能不能承受那一刻的失落?還是沒有那個勇氣的吧……
      然後自己被一個很大的力氣抱住,耳邊漸漸傳來了溫熱的氣息,不是夢中那種輕的讓人不敢動的擁抱,現在自己被抱在懷裡,那個懷抱,緊的讓人發疼。
      找不到自己的聲音,眼睛不可遏止的紅了,嗓子沙啞的自己都認不出來,慢慢的換了一聲:“朝暉……”

      如果沒有那次算計,就不會遇見了吧,然後就不會有那麼多恰到好處的巧合,沒有那麼多恰到好處的溫柔和心動,也沒有那麼多恰到好處的想要一直在一起的決心。
      如果那次的算計傷害了兩個人,最終分開了,那麼這次的遇見,算不算是另外一場精心策劃的偶遇呢?因為知道你會在這裡,所以我來了。
      那麼,兩個人互相算計過一次,能不能算是扯平了呢?
      所以這次,誰都不說不公平,誰都不解釋,就一直在一起吧。

      —————————END———————————
      穆清言 2012年2月20日晚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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