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丸案(即卖友案)
《清史稿·列传49·李光地》载:
“(康熙)十三年(1674年),耿精忠反,郑锦据泉州,光地奉亲匿山谷间,锦与精忠并遣人招之,力拒。
(康熙)十四年(1675年),密疏言:‘闽疆褊小,自二贼割据,诛求敲扑,民力已尽,贼势亦穷。南来大兵宜急攻,不可假以岁月,恐生他变。方今精忠悉力於仙霞、杉关,郑锦并命於漳、潮之界,惟汀州小路与赣州接壤,贼所置守御不过千百疲卒。窃闻大兵南来,皆於贼兵多处鏖战,而不知出奇以捣其虚,此计之失也。宜因贼防之疏,选精兵万人或五六千人,诈为入广,由赣达汀,为程七八日耳。二贼闻急趋救,非月馀不至,则我军入闽久矣。贼方悉兵外拒,内地空虚,大军果从汀州小路横贯其腹,则三路之贼不战自溃。伏乞密敕领兵官侦谍虚实,随机进取。仍恐小路崎岖,须使乡兵在大军之前,步兵又在马兵之前,庶几万全,可以必胜。’
置疏蜡丸中,遣使间道赴京师,因内阁学士富鸿基上之。
上得疏动容,嘉其忠,下兵部录付领兵大臣。
时尚之信亦叛,师次赣州、南安,未能入福建。康亲王·杰书自衢州克仙霞关,复建宁、延平,精忠请降。师进驻福州,令都统拉哈达、赉塔等讨郑锦,并求光地所在。”
李光地一生最受人垢病的,就是与这起事件有关的一起“卖友案”。
就在李光地省亲归里的这年(康熙十二年,1673年)十一月,平西王吴三桂据云南叛清。十三年(1674年)三月,靖南王耿精忠反于福州,不久,定南王尚之信也在广东反清;史称“三藩叛乱”。时郑锦(又名郑经,郑成功之子,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人名录·郑经、郑成功》)据泉州,光地一时无法回京,奉亲匿安溪山谷间,郑锦与耿精忠并遣人招之,力拒。
李光地出于无奈,于耿精忠叛乱的第二年,即康熙十四年(1675年)年初,派其叔李日蚃至福州探听消息。以此与陈梦雷发生了一起后来震动仕林的公案。
关于这起公案,《清史稿·列传49·李光地》中有如下简短记述:“陈梦雷者,侯官人。与光地同岁举进士,同官编修。方家居,精忠乱作,光地使日蚃潜诣梦雷探消息,得虚实,约并具疏密陈破贼状,光地独上之,由是大受宠眷。及精忠败,梦雷以附逆逮京师,下狱论斩。光地乃疏陈两次密约状,梦雷得减死戍奉天。”
这时与李光地同榜进士且颇有交谊的侯官(今福州)人编修陈梦雷,也因于康熙十二年(1673年)回乡省亲之故滞留福州,陈梦雷和其父都被耿精忠软禁,逼授伪翰林院编修之职。陈梦雷不受,耿精忠怒降其为户部员外。陈梦雷无奈,托病不出,与之周旋。
当他见李光地之叔前来,并得知李光地亦即将来福州之消息,大为震惊,遂亟催促其“速归”,并请其劝阻李光地千万勿自蹈凶地,“勿陷网罗”(陈梦雷《松鹤山房文集·卷13·抵奉天与徐健庵书》)。他又恐李日蚃不能劝阻李光地,于是特派人辅之同行。
正当此时,李光地已“自泉州五百里外,方巾大袖”(陈梦雷《松鹤山房文集·卷14·(康熙)四十四年五月疏》),来到省城福州,投见耿精忠,继至陈梦雷家。
陈梦雷对其轻率投耿精忠甚为忿慨,不愿与见。后在陈梦雷之父的解劝下,两人相见。陈梦雷将“耿逆之狂悖,逆党之庸暗,兵势之强弱,间谍之机宜”,向李光地作了详尽的分析介绍。李光地“见其凿凿可听,始为恍然”。于是两人密议, 密疏向清廷表忠,疏由梦雷与李光地同具名,封疏于腊丸,由李光地借口父病速归,设法从山路潜携进京上呈朝廷;陈梦雷则继续留在福州“从中溃其心腹,睽其党与”,做内应。
陈梦雷表示在耿精忠面前设法关照李光地全家安全,并以“全家八口为保”(陈梦雷《松鹤山房文集·卷13·抵奉天与徐健庵书》)。李光地说:“果能保全者,本朝恢复日,君之事予任之”(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0》)。又说:“他日幸我之成功,则能白尔之节;尔之节显,则能白我之功”(陈梦雷《松鹤山房文集·卷13·抵奉天与徐健庵书》)。未几日,李光地托辞父病归家侍疾,离福州逃匿安溪山间。
两人密议后,李光地游移观望,未即上京。康熙十四年(1675年)五月,李光地见耿精忠败势已成,遂于《密陈机宜疏》中删去陈梦雷之名,用蜡封裹(即蜡丸疏),遣家僮夏泽出杉关奔赴京师。
当时京中官员以夏泽“自贼中来,虑有他变,弗敢以闻”(钱林《文献征存录·卷4·李光地传》)。得泉州籍内阁学士富鸿基以全家百口作保,即日代奏。
此疏对敌我双方情形之分析及出兵布阵的建议很有见地,但疏中却只字未提与陈梦雷共谋之事,更未联名,只具他个人名字。后来他向陈梦雷的解释是“诚恐事泄俱毙无益”(陈梦雷《松鹤山房文集·卷13·抵奉天与徐健庵书》)。
时尚之信亦叛,清兵师次赣州、南安,未能入福建。浙江的清兵屡次击败耿军,因此乘胜追击。康熙十五年(1676年)九月,康亲王杰书自衢州克仙霞关,复建宁、延平,插向福州,十月精忠请降。康亲王杰书师进驻福州,令都统拉哈达、赉塔等讨郑锦,并求光地所在。
《清史稿·列传49·李光地》载:“十六年,复泉州,光地谒拉哈达於漳州。拉哈达白王,疏称‘光地矢志为国,颠沛不渝,宜予褒扬’,命优叙,擢侍读学士。行至福州,以父丧归。”
康熙十六年(1677年)正月,拉哈达麾军南下,二月复泉州,李光地乞禁屠城,泉城得以安堵。
拉哈达得知李光地离安溪县七十里结寨而居,因遣人以所奉上谕宣示。李光地谒拉哈达于漳州。拉哈达报告康亲王,康亲王上疏称“光地矢志为国,颠沛不渝,宜予褒扬”。
《清圣祖实录·卷66》载:旨:“李光地不肯从逆,差人密奏地方机宜,忠贞茂著,深为可嘉,著从优议叙”。
夏,部议于额外升为侍讲学士,康熙帝特为下令“著于额外升为侍读学士”。
康亲王奏报中列举许多抗逆人物,但却没有陈梦雷的名字。
九月,李光地北上进京赴任,到了福州,再次与陈梦雷相会。他对陈梦雷说:“尔报国之事非一,吾当一一入告”(陈梦雷《闲止书堂集钞·卷1·绝交书》),并写长诗相赠,中有“李陵不负汉,梁公亦反周”(陈梦雷《闲止书堂集钞·卷2·寄答李厚庵百韵》附《李厚庵原赠诗》)之句,赞美他身陷敌中,而忠于朝廷。
但朝廷并不了解陈梦雷的情况,此时最了解也最能为陈梦雷作证的只有李光地。陈梦雷对李光地完全信任,也寄予了巨大希望。
康熙十七年(1678年),就在李光地升任内阁学士、倍受康熙宠信之际,耿精忠因被告发降后尚蓄逆谋,系狱受审,陈梦雷也被徐宏弼诬奏“从贼”叛附耿逆出任大学士,因密疏中被删去姓名,“负谤难明”,处境岌岌可危。
李光地于康熙十九年(1380年)八月服除奉母赴京入值,为自保爵禄,竟然忘义负友,不为剖白。陈梦雷悲愤至极,于七月份写下了《告都城隍文》,开始揭露李光地的背信弃义行为。九月,即李光地出任内阁学士的第二个月,陈梦雷被逮入狱。第二年(康熙二十年,1681年)四月,廷鞫以死刑论。
但因陈梦雷公开揭露李光地欺君卖友之事,早已在朝廷中引起强烈反响,许多人谴责李光地而同情陈梦雷。李光地也看到了这点,他承认同榜进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张玉书、徐乾学及左赞善王掞等,“都还信他(指陈梦雷)的话”(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0》)的事实。他们对李光地在这件事的所作所为深感遗憾。
刑部尚书徐乾学甚至代李光地起草一份疏稿,反映陈梦雷在耿精忠叛乱时有功国家的表现,逼李光地上奏。
李光地难以拒绝,遂具名上奏康熙帝,请求宽免陈梦雷。奏疏中说:“臣叔日蚃潜到其家探听,梦雷涕泣言隐忍偷生,罪当万死。然一息尚存,当布散流言,离其将帅,散其人心,庶几报国家万一。臣叔回述此语,臣知其心未丧也。”又说陈梦雷曾“言敌势空虚,屡欲差人抵江浙军前迎请大兵,奈关口盘诘难往。因详语各路虚实,令归报臣。此密约两次,知其心实有可原者也。”
这份奏疏显然回避了一个重要情节,即陈、李共谋献蜡丸疏事,仅说他“其心未丧”,“其心实有可原”。这是说陈梦雷并无可以奖赏的报国之功,有的只是可以谅宥的罪过而已。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正月,陈梦雷被免死流放,改谪沈阳尚阳堡给披甲人为奴。
对此,陈梦雷当然愤慨不已。李光地散布说陈梦雷责怪他不言蜡丸事,与他“闹不已”。他说:“本即徐健庵(徐乾学)与他自己做的,我何尝改他一字!他自己说不上的话,却教我说,可笑。”当然李光地知道删改与否,是任何人都无法核实的问题。他还散布说,陈梦雷的话是“徐健庵教他如此说”(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0》)。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四月,陈梦雷被押离京师,踏上了流放的道路。李光地对这位昔日“同年中最相善”(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0》)的好友,发了点慈悲,“有资斧之赠”(陈梦雷《松鹤山房文集·卷13·抵奉天与徐健庵书》),但遭到陈梦雷的拒绝。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康熙帝东巡沈阳,陈梦雷献赋称旨。康熙帝召见陈梦雷时屏退左右,对陈说:“你屡次告李某人,你今天在我面前,又无旁人,有什么话就说吧!”陈梦雷一再讲李光地欺君卖友的事。但康熙最关心的是李光地如何“欺君”,因此诱使陈梦雷说“你今天再不说,恐怕永远没有机会了。”陈梦雷只好说:“李某负奴才千般万般,要说他负皇上,却没有。奴才怎敢妄说?”康熙这才和颜悦色。帝念其罪情出于胁迫,遂特恩准释放并召回北京,任三皇子胤祉侍读。
四十四年(1705年),陈梦雷上疏弹劾李光地,但李此时已是朝廷重臣,声势显赫,陈梦雷之申诉终以不了了之。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康熙皇帝病逝,四皇子胤禎继位,开始残酷迫害与胤祉有关系的人。陈梦雷又首当其冲,再次发遣戍边,直到乾隆六年(1741年)含冤病逝于戍所,年九十一岁。而李光地却早于二十三年去世,遂再也无人提起“蜡丸”一案。
附:陈梦雷
陈梦雷(1650-1741年),字则震,一字省斋,号天一道人,晚年又号松鹤老人。清·闽县(今福州市)人。康熙四十年(1701年)受命主编《古今图书集成》。历经5年,于康熙四十四年四月编纂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