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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梦醒时分(完结) ...

  •   时间不知不觉的过去了两个月,现在已是六月初了,距离暑假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转眼间,我和乐已经相识了大半年了。五月份,他因为忙于社团工作暂时疏远了我,我可以理解这种疏远,也没有对他因爱生恨。但是理解并不代表就可以接受,一向以女王自居的我自然忍受不了这种冷落,尤其是挚爱之人的冷落。然而我毕竟只是一个鬼魂而已,因为隔着网络,我想他多半是把我当成二次元的存在了吧,都快忘了他本来就是二次元妹控了。曾经我还一度因为他收藏的那些宅物而吃醋,现在想想觉得可笑。是啊,就像他说的,它们是没有生命的存在,根本对我构不成威胁,可是他忘了至关重要的一点:我也是没有生命的。
      我想,是时候做一个了解了。
      大概他也感受到了这一个月来对我的冷落所造成的影响吧,开始是表示理解和支持,久而久之开始无法忍受的小幅度抱怨了,紧接着是前所未有的大爆发甚至引发了小规模的争吵,最后是无奈的妥协。就这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转化过程,由一开始他对我的疏远演变成我的习惯独处,甚至自娱自乐的制造杀人游戏,反正他也管不着我不是吗。六月终于在我一开始期待之后无所谓的态度中不紧不慢的到来了,他想要补偿我这一个月的疏远,可是我却在不知不觉中开始疏远他了,我们之间来了一个角色大转换。其实这样也不错,我们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勉强在一起只会伤害彼此,虽然暂时还没有造成大的伤害,但是我们都清楚这样下去的结果是什么,只是刻意逃避了这个问题罢了。那么,就由我来结束这段孽缘吧!
      我感受到了他的主动,表面上我们似乎跳过了这一个月的不愉快,直接回到了从前幸福快乐的日子,可实际上距离已经产生了。产生这个想法的时候连我自己也吓了一跳,人吓人,吓死人,连鬼魂也不例外,我成功的被自己吓到了。我想我真的是一个胆小鬼,名副其实的胆小鬼。当我以为自己已经做出决定了,可真正要实施的时候又开始退却了,我忍不住的想鄙视自己,不就是分手这么简单的事情吗,难道真的想上演人鬼情未了?拜托,这不是聊斋志异,这里是二十一世纪,人和人之间尚且难以相处,何况是人和鬼魂呢?我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滞留于这个世界的,也许真的是次元错乱吧,总之我们之间的这段缘分是不可能长久的了。我没办法做到杀掉自己心爱的人,从他对动漫的热爱程度来看,他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他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没必要把青春浪费在一个随时可能消失的鬼魂身上。我也并没有多高尚,不是我不想跟他殉情,杀人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乐趣了,可是万一他死了之后去的是另一个次元呢?那我不是亏大了!况且这对他来说也不公平吧,刚刚进入大学的他,还没有踏入社会不知人心险恶的他,如此单纯又美好的少年……好吧,我承认我又文艺了,说白了就是被我拐骗的一只无知少年。结果身为拐骗者的我一不小心沦陷了,玩过头了,现在我想把他的人生还给他,我继续过我的鬼生……
      也许你要说我不负责任,好吧,我的确不负责任,可是能怎么办呢?一只鬼要如何对一个活人负责?我承认我老套了,因为我想到了删除记忆这一恶俗的办法。没错,我是鬼魂,这点能力还是有的,只是从未对人使用过,毕竟他是唯一一个知道我是鬼魂这一点的存在。对其他人没必要使用,反正都是将死之人了,临死前吓一吓他们也好。看吧,我就是这么恶劣的一只鬼,为什么是一只?我也不知道,为了和人区别开来暂且用“只”吧。看在我是第一次使用这个能力的份上,原谅我吧,某种程度上我已经对他献出了我的“第一次”。没错,是已经。明天一觉醒来,世界上就不再存在夜魅这个人,不对,这只鬼了。只要他不会想起我,我就不会出现在他的眼前,我将孤身一鬼飘荡在这鬼迹罕至的次元,天知道其他鬼魂都去了哪里……就像我们的名字一样,注定他是属于白天的,我是属于黑夜的;他是光明的存在,我是黑暗的象征。夜魅和乐昼将永不相见,如果有那也只是倒错时差的一场梦罢了。
      梦醒时分,你还会爱我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梦醒时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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