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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心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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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冰喜黑,一年到头衣柜里总是乌压压的一片黑衣,仅有的几件异色,也多是深灰,咖啡,或者浓到发黑的藏蓝。她倒不觉得自己穿得像个新寡的妇人,只是母亲和几个上了年纪的女性长辈总是在她耳边唠叨,这样大好的年纪,不花花绿绿一番却是可惜了,哪有男人喜欢这样素到发苦的女人。

      每每听她们这样周而复始的叨念,繁冰便佯装是在发呆,露出一副不置可否的神情。她钟情黑色,倒不是有多么厌恶那些属于年轻女子的颜色,只是她怕那种跳脱耀眼的感觉,她怕在人群中无所遁形的光怪陆离,她以为,那样便是没了安全,不如安居于深色里。于她说过的一句话很契合,任何杂糅的色彩到一起,最后还不都混成黑?

      繁冰记得还是自己很小的时候,在美术课上和邻桌的男孩子一起画水彩。那男孩的名字她已经忘了,只记得两个人一前一后涮着毛笔上的颜色。小小的玻璃器皿盛满了清水,经过一番洗涤,那些色彩抽成了线条,在水里萦绕环转,慢慢消褪,糅杂,沉淀,越来越深,最后再也辨不出单一的色泽。

      这便是调和,也或者,这便是失去了自我,繁冰很怕失去自我,因为她失去过,再把那些碎片拼凑起来的过程艰难异常,所以她需要把自己包裹在黑色的安全感里,让别人忘记她的存在,或者让自己忽视那种被识别,被注目的感觉。她是怕了吧,那次爱过以后,她连提起爱这个字来,都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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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男人是什么样子,繁冰闭起眼仿佛就能重现,怎么也抹不去,那样的相遇,并非每个人的一生里都会遇到。一见但愿是没有钟情的,但是她被击中了一样,深深陷进去了。单单知道他深灰色的西装,他的名字,年纪这些一概不了解。还是好久之后在公司的名册上无意的翻看,她才晓得他叫林城,是总监。

      在朋友的聚会圈子里,繁冰向来是个异数,别人浅笑她便沉默,别人闲聊她便拿出一本书来读,倒是别人安静下来了,她会突然不知哪里来了勇气,道出一两句陈年的故事。但是在林城面前,她不知道如何做自己,该是沉默的,故作深沉的,还是浅笑娉婷的。最终,她做了自己最意想不到的事,她去向他请教了一个问题。

      其实站在他门口抬手的一刻,她的心几乎要从胸口跳出来了,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旋转,颠簸,唯独他那深灰色的身影是视线所及的一片安宁,然后她便走到了他办公桌前,拿出了年报,开始她的问题。他抬头发现她时,目光毫无温度,示意她进来到她在他面前站定,他眼里是专业的冷静,待她开口,他才友好地微笑了一下。

      那笑容让繁冰的心定了下来,谈吐间终于有了往日与朋友们说话的从容。只是那些问题确实不是她所擅长的,也确实疑问了许久。她想过他会一两句话打发她,但她没想过他会让她坐下,然后开始给她一点点讲解。那是繁冰记忆里怪异的半小时,到秘书敲门提醒他去开会,他还在那份年报上写写画画,问她懂了一些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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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冰觉得自己的勇敢也是错误。一周后他发了邮件问她年报读得如何,给她推荐了一两本专业方面的书籍。她礼貌地回复谢谢,然后鼠标久久停留在发送键上,不知道是不是还该说些别的。她终是没有,因为太唐突了,太奇怪了,冒冒失失不是她一贯做事的方式,走近他办公室已经用尽了她平生最大的勇气。

      倒是他,过了不久又有邮件过来,问她公司有个项目会议,她想不想去旁听。繁冰自然是想的,又不肯明说,他是总监,跳了她不知道几个级别,她名不正言不顺的去旁听会议,若是旁人或是主管知道了,不知是要责难还是如何编派她。但她又不想拒绝林城,所以便婉转说没有领导指示,不敢冒然前往。

      他几乎是十分钟内就解决了问题,发了邮件抄送了她的经理,指派她去做会议记录,顺带帮忙他的办公室整理过去数年的年报资料。她并不是初级文秘的工作,但是就这样可以大方进出他的办公区,邮件常用联系人列表里也多了他和他的专属助理。这所有一切的变化,都是在一周内发生的,波澜不惊一样。

      研讨会繁冰自然是去了,坐在离林城很远的角落里,忙碌地做着记录。每每抬头,偌大会议室里,仿佛他的身影被无数倍放大,他的声音就在她耳边响起,还有他侧目时专注的神情,几乎是她唯一能捕捉到的画面。他们从始至终没有目光的交汇,但她觉得他是知道她龟缩在那小小角落里的,穿了一袭她少有的明亮的蓝色衣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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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年会少不得聚餐喝酒,繁冰的一桌都是光鲜亮丽的女同事,只她淡淡的没什么兴致。年报资料整理完,她没了出入那片办公区的机会,更说不上去和他参加其他会议。完成了纪要她便没再见过他,发去的邮件他也没有回,只是他的助理礼貌地感谢她的帮助,说是以后有文字工作还会随时麻烦她。

      繁冰走到露台外冰凉的夜色里,让自己消失在灯光的阴影里,手里的玻璃杯是凉的,那滑肠而过的美酒多少苦涩。她远远张望过林城的一桌,什么也没看到,也许他出差了,或者忙于公务,总之,那抹灰色已经太久不见了,所以当他从露台半掩的一扇门后走到她面前时,她完全忘了掩饰自己的失落,回头的一刻,她彻底傻了。

      那感觉不是喜悦,是畏惧与渴望柔和在一起,撕扯着她的心脏,折磨到她不能入睡。她第一次站得离他那样近,虽然光线晦暗,虽然,他眼里还是少了几分亲和的温度。他不说话,倒是上下打量她一番,然后停在她手里空了的酒杯上。他说,你喜欢黑色。不是问题,只是陈述。然后问她,还要一杯吗?

      不等她的回答,他取走了她手里的杯子,在她发愣的时候,回到她身边,把酒递给她。你喜欢黑色,繁冰。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她仰头望着他,像个傻掉的孩子,什么也不会说。为什么,他问,嘴角微微勾起,给她一个微笑。她的心便又提起来,悬得极高,他笑起来的样子太好看,她怕自己下次便见不到,会忘,所以只是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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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连酒都没有喝,那一整晚陪他在露台上。他不去与人应酬,单只在露台上抽烟,喝酒,思考。她就在他身边,他也不问太多问题,只让她坐到他身边的长椅上。三周后,他出差回来邀她出去坐坐,也是这样一个夜晚,他把西装外套搭在手臂上,解了袖口,和她并排坐在街心花园的石椅上,他沉默良久,突然侧目,说,繁冰,我喜欢你。

      没有来龙去脉,没有因为所以,只是一句繁冰,我喜欢你。她被完全吓到了,心口撞击撕扯的感觉又来了。他从口袋里摸出烟,点上,慢慢吸,他们呼到空气里的雾气让繁冰想到了多年前那涮笔的玻璃器皿,色彩一点点模糊,糅合,然后分不出你我。他有被冷漠包裹的外壳,她甚至只和他说过几句话,发过几封邮件。

      但是他说,我喜欢你。然后便像在等待,或者期许,繁冰分不清楚。他是疲倦的,甚至落寞,他额头有岁月的痕迹,眼底有她读不懂的城府,但是他喜欢她。她最渴望的,最憧憬的,最害怕的好像一夕之间都发生了。她不敢接受,不想拒绝,所以她沉默了。他吸完了整根烟,站起身,穿好西装,走出一步又停下,回头看她。

      他又说,我喜欢你。然后迈着稳妥的步子,一点点与她拉开了距离。她那样胆怯的不敢追,只是跟着,跟着自己已经完全失去判断的直觉,跟着有些轻飘而虚软的心绪,走到月色打在眉梢的地方,他就站定在车边,棕黑的瞳仁里有簇短暂而激昂的情绪,没有给她说好或者不可以的机会,他伸过手臂揽住她的肩,把她带进自己怀里。

      ***
      林城的生活里突然多了一个女人,繁冰。她恬静,她神秘,她妥帖而安守着一种他不怎么理解的生活,但是他对她没来由的生出好奇,尤其是她坐在会议室角落里做记录那一次,甚至没有往他坐的地方看上一眼。他习惯了女人的仰慕,倾倒,或者是闪躲中无法藏匿的爱恋,但她没有。她像是温水里放了冰,让他无法探知冷热。

      他观察她坐在电脑前打字的样子,她抬手掠过耳鬓碎发的样子,她耸耸鼻子又莫名的跟自己生气的样子,她圆润的嘴角偶尔不知为了什么短促的勾起的样子……林城站在百叶窗后,在走廊的尽头,在电梯间的过道旁,她有时甚至没有发现他的存在,就那样发着呆,裹在并不靓丽,并不显眼的色彩里,却让他觉得与众不同。

      他想听见她说话,哪怕是你好,谢谢这样的句子。他不知道怎么回复她的邮件,他跳过她不知道多少级,突兀的找她帮忙身边人都觉得奇怪,但他就是执拗的坚持了自己的意见。她进进出出的几天里,也不过是些灰灰蓝蓝,但她从门口经过时,脚步声他好像都能分辨出来。然后有那么几天,他的工作效率低下到自己都看不过去。

      他还没有冲昏头脑到把她调到身边来,酒会那天他喝过几杯在夜风里思考着,是当成一段无疾而终的情绪把她彻底忘掉,还是真的随了自己的心意,追追她,或者真的离她更近一些,听她的声音,看她笑,让她走进的生活。人怕动了心思,有了心思念头便束缚不住冲动,他自知是有行动力的人,所以她出现在阳台的一刻,他便立时做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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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知道她是不会拒绝的,她跟着他走到停车的地方,他觉得那细碎的步子像个失了方向的小孩子,回头的一刻他是有点心软了,不要纵容自己的恣情也好,可她眼里顺从而安然的平静,又好像是瞬间就可以溺毙他的湖水,所以他只好顺了自己的心意,勾了手臂把她拥过来。她缩在他臂弯里甚至微微的发抖,到他吻上去,她便再无声息。

      把她的嘴唇都咬破了,这倒是他意料之外,自己也不是鲁莽冲动的年轻人了,怎至于如此。好在她眼里闪过湿意,嘴角却是微笑的,像个得到嘉奖又要隐忍快乐的人。还冲他眨眨眼睛。然后他就对自己的鲁莽投降,又货真价实地吻上去,碰到她下唇破皮的地方,故意舔了舔。她果然是生涩的,就瑟缩的轻轻嘤了一声。他瞬间极度满足。

      开车送她回家的路上,她始终望着窗外,两只手交叠在膝上,揉皱了裙子,也不知道在纠结什么。他清楚她是不会说不的,因为她目光里已经毫无抵御的勇气。下车时他侧身帮她解安全带,她还是向车门的地方躲了一下,脸颊边有可疑的红晕。他本想再说些什么,她已经抱起裙角跑下车,冲他摆摆手,连再见也没说就钻进了黑黢黢的楼道。

      他坐在车里,点了烟,抽完了,又走下去,站在她消失的地方。楼上的某个房间亮起灯,因为挂着深色窗帘他窥不到那是个什么样的房子,但他会想象她和她的生活,应该比他所知的更简单,只是用很多深色堆砌的保护壳子,卸掉伪装,她是个社会经验浅薄到让人忧心的孩子,他又想到她嘴角被他咬破的地方,不知道她是否疼,是否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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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城没有想过谈恋爱。他对谈恋爱这样的感情表达方式已经陌生,于他的生活,只是简单的在一起,不在一起,其他的他想得并不多,也不长远。再在公司见她,远远瞥见她抱着文件夹跑,嘴角似乎还结了痂,他没有非要她注意到自己,但她还是在经过他的办公区放慢了脚步,也不敢往百叶窗里打量,就用文件夹捂着半边脸,心虚一样。

      他自然还是要约她的,直接发公司邮件给她,只写着下班在大堂外面等我。她果然没回,但下班开车绕道大厦前面,毛毛细雨里,她穿着小黑裙,伞都没有打,站在不惹眼的地方四顾。那一刻他还是动了情绪,不是以往那样直来直去的男欢女爱,觉得这样个小豆子一般朴实无华的女孩子,比不得钻石珍珠,可也许放在手心里最是妥帖。

      他直接带她回了家,直接要了她。在她以为这是又一次试探性的男女约会时,他就在客厅的吊灯下对她宣布,今晚别回家了。他有点喜欢她受到惊吓时的样子,又要假装自己足够强大,但他一层层剥开她被雨打湿的裙子,拉开她背后长长的拉链时,他们并不是平等的对手。她很怕,怕的唇上的结痂又要咬破了,锁在沙发一隅,抱着双臂。

      但她还是答应了,在他习惯的狩猎游戏里,他从来都是赢家。好在他对她格外温柔,在她落泪时甚至停下来专心安慰她,忘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她应该对这样的节奏与方式全然陌生,所以从深夜到凌晨她一时都没有闭眼休息,他听到她轻浅的呼吸,留在他指尖的温度褪去,她并不痴迷地望着他,却是出神地盯着头顶的吊灯,一眨不眨。

      ***
      他们有过极快乐的一段时光,他享受了她的年轻,享用了她莞尔间的柔情,也极力让自己看上去像是个称职的男伴。但好像他们从没讨论过这段关系怎么向下发展,有无未来,她照例住在自己的公寓,偶尔留在他身边也是夜半匆匆离开,他们在公司更少碰面,再无公事交集,甚至是邮件往来也没有了,只保持短信联系,约,见,不约,不见。

      林城不知道这女孩子要的是什么,一定不是礼物,一定不只是短暂的温存欢愉,她眼里的渴望他常常读不懂,也不想费心思去解读,因为久了,猜测她的想法便成了无趣甚至让人心烦意乱的游戏。而她呢,从不告诉他她的想法,就像她不会拒绝他一样,她也不会对他完全打开她的内心,那好像是她最后一层最坚韧最强筋的保护壳。

      疏远是因为他升职换了办公地点,虽然还在一幢大楼里,但是他再没见过她。他不联系,她便毫无声息,他于是生了气,真的狠下心再不联系,这一闹便是几个月,开始他还在意,久了也便随她去了,只是偶尔下雨的日子,他常开车经过大厦的门口,总觉得还会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到一个穿着一身黑裙,忘记打伞,四顾无助的女孩。

      一年后,他即将被调任异地,助理查阅公司人事目录找到了她的名字和新的分机号码,抄在一张便笺上在他案头摆了一整天。手机里那个电话已经拨不通了,想是她换了号码却没有告诉他。是她有了别人?亦或是他不够努力?他说不好,心里却觉得不甘了却,荡荡的房间,只留他自己的影子。踌躇间,还是拿起了电话,算了,再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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