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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ll ...

  •   她认识他是在高一,坐前后桌,他前她后,所以,他从来就不是女孩子理想中的高大英俊的假想对象。个子不高,皮肤比女孩子还白,骨架纤细,长得不好看,单眼皮的小眼,身上最好看的地方是那双手吧,可惜高二以后打球打得越来越骨节粗大,走形走得彻底,他却很高兴,总算没人说他的手像女人手了。
      她其实是个很容易受感动的女子,往往一件小事,就会记得一生一世,当然,这跟她记忆力好也有很大关系。
      开学第三天,发校服,两长两短四套运动服,一夏一秋两套校服裙,只是,都要配领带。从来没打过领带,她拿着领带在闹哄哄的教室发呆,他回过头,对着她笑得没有半点生疏:我教你好不好?她脸红,笑的腼腆而羞涩。一屋子不认识的人,当时只有他对她笑,那时起,就知道,他是个好人。她一直都记得,那个笑的七傻八呆的男孩,好可爱。
      很快的,两人就混熟了,开始肆无忌惮的插科打诨互相贬低。他直呼上当,那天笑的腼腆羞涩的女孩居然是这么样的?白长了张可爱脸蛋,白生了一把娇柔的嗓音,居然,是个男人婆。她大笑,谁让他以貌取人来着?不过,不是不高兴,他说她可爱呢,呵。
      她比他大了两个月,开玩笑的说要认他当弟弟,一向好脾气的他却开始和她怄气,足足好几天都在冷战中,冷得她莫名其妙,直到他的同桌告诉她,他喜欢的女孩,也曾经说要认他当弟弟。她一脸神经兮兮的跟他道歉,取笑他孩子气,都还是孩子,咻的就和好了,从此不提姐姐弟弟的事,仍然和以前一样每天瞎闹。
      慢慢的,她知道了很多有关他和那个女孩子的事。原来,是他不可救药的单相思,人家从来没正眼看过他。也是,不管怎么看他都是当弟弟的料,瘦瘦小小又好玩,当情人却缺了一份安全感。就算是她和他离得那么近,也是有些时日之后,才发现,他是个非常可靠的人,何况那个跟他离得很远的女孩子,她有些替他可惜,却也没有太多的表示。
      某天大家在闲聊的时候,不知怎么说到成长经历去了,有同学说他就是典型的被宠坏的小孩,一看就知道没受过什么挫折,大家都在笑,独子,家庭富裕,任性,聪明,懒惰,确实也很像。他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又知道我没受过挫折?瞬间大家的心头都漏跳一拍,那时的他,有种不合年龄的沧桑。从那以后,没有人对他说过类似的话,虽然,很多人到现在都不知道原因,却也都清楚,那只怕是普通朋友不能触及的伤痛。当时她抬眼看他,若无其事的笑,大爷你不是早就看破红尘想着出家么?自然是经历过常人没有经历过的挫折了。他笑,是啊是啊,我一直觉得我很适合当和尚呢。大家这才呼了一口气,哄堂大笑。没有人察觉,她和他,心里一样不平静。关心则乱,那时她还没有发现。
      她和他都好猜拳,是别人眼中的高手,两人都很会猜拳路,但是他比她的动作快,所以,猜快拳她总是输给他。在别人身上赢回来后,她会感叹一物降一物,他则笑的嚣张欠打。那一天晚自修时停电了,大家乱成一团,故意不去报修,想着可以多玩一会。不知是谁发起的,猜拳大会就轰轰烈烈的开始了。猜到后来,就只剩他们两个了,连着十五把都是一样的拳,于是,握手言和,朦黄的烛光中她握着他的手,温暖而干燥,和她一年到头都冰凉微汗的手完全不同。那时,她心里微微有种异样的感觉,很久之后,她才知道,那是心动。
      她和他都迷动漫,她是十方通杀,来者不拒,除了色情意味过浓的,他则是彻头彻尾的少年漫画拥护者。她不喜欢黄玉郎,他很爱,她会和普通的女孩子一样看纯爱漫画,偶尔感动了洒几滴泪意思意思,他嗤之以鼻,除此之外,他们的口味,是相似的。时常在一起切磋漫刀画剑,讲的激动了,一起被她的同桌骂:吵死人了。相视一笑,吐吐舌头,转移阵地继续说。他没有发觉,她在和他意见相同的时候,那种喜悦,分量有些重。她也没有发觉,自己的心情,已经和原来不一样了。
      直到有一天,有同学在那乱点鸳鸯谱,扯到她和他,她才猛然惊觉。表面上,风平浪静,心里,波涛汹涌。
      她最早动心的男子,说出来大家都不会信的,是贝吉塔,那个高傲的赛亚王子。到死了,都还不好意思抱抱自己的孩子:再见了特兰特斯,好好照顾妈妈。望向天空,说不出口的:再见了,布尔玛。十岁那年的感动,让她决意成为一个“闷骚”(某人说)的人,说不出口的爱,才是最高境界。长大了,真真是后悔莫及,却是晚了,十几年的坚持,想改,好难好难。十六岁的她,决定做个蚌,把自己的感情紧紧的包在心里,养成珍珠。
      两人继续像以前一样的相处,他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没心没肺的拿她当兄弟,封她当恋爱顾问。她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说,笑着帮他出谋划策,眉眼弯弯,越来越动人,恋爱中的少女本来就是最美的,只是,他,没有发现。
      高一时因为换了环境水土不服,她长了满脸的痘痘,好不青春,所有人都没发现,她其实是个漂亮的女孩,明眸大眼,笑起来有种温润的明媚。她的青春痘直到高二过了一半才消,来得凶猛,去得也干净。没有人注意到她光洁的脸,直到有一天后桌的同学尖叫一声:你的痘痘怎么不见了?被偷走了么?周边的人才注意到,似乎是有点不一样了。他只是回头笑了一下:修成正果了啊你。虽然没有期待过,她还是小小的失望了一把,就只是这样啊?
      合唱比赛到了,不知道是为什么,全班人上台,每个人包括男生的妆都要花得仔细无比,在台下谁看得到啊?不满归不满,她还是很合作的把脸交给人家去摆布。化好后旁边的女生都有些愣了,原本就立体的五官略经修饰变得极其有魅力,她竟是这么漂亮的?她走去走廊,看到他,低低的叫了他一声,微微一笑。他愣住了,好一会儿,才找回声音:是你啊。她有些得意,自己还是很漂亮的么,呵呵。她旁边是个女同学,直到上大学之后,那个同学还记得那一幕:穿着白衬衣黑色百褶裙系着红领结的女孩,漂亮的眉清澈的眼剔透的唇,肤色莹润如玉,两颊夏荷般羞涩的微粉,紫蓝月夜,她微笑,明丽得就像一株月下香,他失神,暗香浮动。
      终于,高三,天一样蓝风一样吹,但,随心所欲是不可能了,就算是她,也开始为成绩伤神。半上不下的,比什么都糟糕,不是吗?某次月考结束后,她崩溃,趴在桌子上不出声的哭,那个时候在教室睡觉已经不是罪过了,没有人发现,她微微抖动的肩。同桌不在,她放心大胆的哭。突然他坐到她身边,什么也不说,她哭她的,他写他的,直到她把眼泪抹干抬起头冲他笑,他才回到自己座位上去。那个温暖的午后,那份感动,美丽异常。
      他们的关系一直不咸不淡,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到令人丧气,她喜欢的他,喜欢的不是她。她不强求,他不放弃,就这么样,毕业了。
      高考时,两人居然考了一样的分数,周边的人起哄,好有缘哦。她笑,心底一片清明,彼此喜欢的科系和中意的院校完全不同,就算是作为朋友的缘分,只怕也很难再续了吧?果然,通知书下来,一天南一地北,相差又何止千里?她伤心,却淡淡地笑着跟他说再见,和告别普通朋友一样的告别喜欢了整三年的人。
      上了大学,她不是不想和其他女孩子一样谈恋爱,无奈总是心如止水,那颗心,只为他起波澜,只为他。那份心意,已经养成珍珠,光彩夺目,只是无人识。她偶尔也会悲哀地想,这么样下去,莫不是要当老姑婆了?某一天,想起自己十二岁那年的傻话,照着他的邮箱地址,发了一封信,上面只写着,梦见你是等身大,紫色的纤细的字,就像她想的一样。苦等了许久,没有回信,她知道,她的单恋,不会有奇迹的结局。
      寒假回去同学聚会,终于见到他,长高了一点点,还是很像小孩。和他说了两句话,他就和兄弟们打球去了。之后大家一起去唱k,她小小喝了两杯,鼓起勇气帮自己下定决心。临走,看着还在和人家抢麦的他,有点不舍。再见,这次,是最后一次这样看你,下次再见,我会带着新的心情和你重逢。她这样想着。
      走在回家的路上,天很蓝,冬阳温暖的近乎温柔,她突然笑了,嘴角一点点的勾起,笑得越来越明朗,笑到眼中闪着光,光点越来越大,终于夺眶而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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