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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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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乔未,到2012年三月满二十三岁。男,住在C市一栋高层公寓的第二十二楼二室B座。
说起来,我这人也没什么毛病,就只有一点,从我住的公寓号看的出来,但也无伤大雅。
我是个运气一向很背的男人。如果早知道住这么高会早逝,打死我也不买这二逼的房子了,不过等我明白过来什么都晚了。
算了,言归正传,我的故事就从2012年元月23日清晨开始。
這是一个星期六,這天我沒上班。我是一个广告公司的业务员,无名小卒一名。难得的偷得浮生半日闲,苦逼的我很早就醒了,在床上翻来转去辗转反侧快一个多小时都没半点睡意的我只好穿衣,推开阳台的门,准备在那儿吸一支烟,但推开门的一霎那,我整个人傻子一样定住。
和我家阳台正对面的A座阳台,有个高个儿男的的正在晒衣服。吓,大清早的,他这是多勤快啊。我喜欢。而且他仰着的脸正对着我微张的嘴巴,清晨的阳光毫不吝啬的撒在他脸上和身上。
以我杵着的角度,其实我辨不清他脸庞五官的细部,但是,以足够我的心像桃花般一朵一朵绽放着。
那一瞬间的他让我想起季书博。说起季书博这个人,故事还要追溯到十八年前,我老妈强拉硬拽着我去的她单位春节晚会PARTY,有个八,九岁左右的男孩子在台上演奏“致爱丽丝”。记得当时很皮的我为躲避死死罩着我老妈而蜷缩在钢琴盖底下,本來想恶作剧的搔那个男孩一下痒,沒想到当听到第一个音符从他那堪称神奇的手指头流出的时候,我脑子里原本转动的所有坏念头都被一串串美丽到爆的音符扰乱,我坐在地上,双手抱膝呆呆看着男孩专心致志的臉孔。
雪白的衬衣,結着天蓝色領结,黑色西裤,黑色小皮鞋,和在泥地里打滚的我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倒过去看看,那个时候的我看到季书博,用个恰当的词来形容自己的感觉,一定是这四个字吧------自惭形秽。
一直到最后一个音符在钢琴键盘上袅袅游弋,我都沒来得及实施一个五岁孩子的破坏计划,倒是那個男孩子把漂亮的脑袋略略偏下来一点,微笑看着我,修长手指伸给我,“嗨,小鬼,你好!”
小绅士般的一弯腰,牵着傻呆呆的我从窝着的地方爬出來,在大人们好奇目光交织下带着狼狈不堪的我去礼堂的卫生间洗手。
他溫暖的手指在我黑乎乎的手指上搓著,微微笑着看着我,上排牙齿咬着嘴唇,有两颗牙还是缺的,可还是各种的好看啊。可想而知当时的我一定傻乎乎的,仰脸无限膜拜的看看他。
我一直怀疑若不是季书博的早早出现,我也不会沦落到五岁起就开始惦记一男的啊,不能啊。
我的朋友麦子对我或,每個人生命中呢,必定有想绕也绕不过去的劫数。想必,季书博,就是我乔未的劫数吧。
從那以後,我有了一個偉大的目標,那就是努力向季書博靠近。
我拼命学习弹钢琴,直到隔壁几家都崩溃搬了家,我爸妈差点被我那特别的琴声给弄到精神病院的时候,我那美丽而善良的钢琴老师终于摇头叹息着对我爸妈说,“对不起,您们儿子真的是我见过最刻苦的孩子,但是,很遗憾,他真的是我见过最沒天赋的孩子。”
拜季书博所赐,小小年纪,我就知道别看每个人生来就有一双手,可形态差不多的东西相差可多了。
我的钢琴家梦想就那么悲催的结束了,但是,那使我过早不得不认识人生残酷的家伙,我一天也没敢淡忘的默默恨他。一直到小学毕业后,我终于如愿以偿考上季某人的學校,准备摩拳擦掌好好在学校出人头地一番。可惜总是事与愿违,我就读的C市一中实在是人才太TM济济了,几年下来,非但没有出人头地,还一次一次在学期开始始和结束时候,在学校礼堂远远而恍惚又充满羡慕嫉妒恨地看着那代表全校学校师生讲话的季书博那初具帅哥形态的脸上生动的细微表情------抬眸,浅浅的唇边笑涡,微微的皱眉,还有唇上一抹淡黑的绒毛。
我的少年时候,因为季书博这三个字,变得异常的潮湿而纠结。我想追赶他的脚步,但他腿太长,步履太快,我追不上。于是,失落的我过了很郁闷的一段日子。
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既然我天资平平,那就不要使劲往天才那份上靠了,开开心心就好。还有,即使我再循规蹈矩,我也做不了季书博第二,还是做回我原本的乔未好了。
老爸老妈做梦也想不出为何经过了他们十几年苦口婆心的教育之后,已经差强人意的我为何一夜之间变成了走路歪歪倒倒的小痞子。
十八岁。第二天即将迎接高考的我在教室里最后一次温书,当心平如水的我扒拉着书本,看看表,那时候已经将近十一点,急于回到宿舍的我匆匆忙忙跑向高中部宿舍,在绕过静心苑的小凉亭時候,一直埋头走路的我慢慢抬头,然后看见了一幅那样的情形-----
那晚的月亮贼拉亮。
亮到我不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也能清清楚楚看到一个女孩坐在一个男孩腿上,他們在,在做少儿不宜的动作。
我靠。
月光在他們身上撒下一层毛毛的白色光辉。
我以为,不管他以后喜欢的人是男的女的,至少也要我差一杠子才行啊。可我还没来得及出场,就被清零了,GAME IS OVER。不对,是来没开始,就OUT了。我甚至没来得及在他面前一个绚烂的出场,故事就结束了。
第二天,仍旧状态良好的我参加了考试,出来时一开始还和同学们谈笑风生讨论作文题的我渐渐脸色变了,下巴渐渐掉地上,“什么,作文题是早?难道不是旱吗?”
嗖嗖,所有看着我的目光,都写满两字----同情。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诸位也想象的到,我卷着铺盖到了另一个城市就读一所三类大学,毕业后又回到C市,找了一份勉强能维持生计的工作,又用爸妈生前留给我的一大笔钱买了现在在住的高层公寓的房子,银行里又存了一笔,日子过的不温不火,不咸不淡。却在我快要淡忘季书博这个人的时刻,命运的漩涡忽而又把他推到我面前。
我不敢笃定那個在阳台晾晒衣服的人到底是不是季书博。
到转过头想想,我还真是到地的傻逼,要想确认一个人,可以有很多办法不是吗?譬如,光明磊落的敲對面的門,搭讪,仔仔細細审视对方的尊容,不需要有什么窘迫心理。逊点的话,也行,提着公司销售的商品伪装上门推销员,反正一直都是我在角落里默默仰视他,他并不知道我这个人的存在不是吗。
可不知道為什麼,我却选择了最笨最傻的方法接近那个人-----当他转身进了他自己房间后,一时不能自己的我做了一桩令自己永世不能回头的傻事。
等我神智完全清醒,环顾四周,才发现自己趴在他家靠街的墙上。我的手指扒在粗糙的水泥石灰墙面上。
天啊,我到底在做什么?无语问苍天,唯有泪两行。我瑟瑟发抖着,弱弱喊了声“救命!”无奈楼层太高了,刚刚从嗓子眼蹦出的两个字刹那间被耳旁呼啸的风给打散了。
二,十,二层,略略偏些头,眼睛恐惧瞟了一眼四周的环境,哇靠,真的,好高。
马上,有脑袋从阳台伸出來用惊骇无比的眼睛看着我。
这时候我真的确定无疑面前的人就是我命里无处躲避的季书博。
“你在做什麼?先生?”他瞪眼问我。
“我,先生,我,我只是在练习火灾逃离现场罢,罢了。”我結結巴巴說了一个差强人意的藉口。
“火灾逃离现场?哇,先生,你的防护意识可真强,我是一直在想,楼层这么高,如果真着火的那一天,营救工作还真不好做,你想的真周到。”
周到个头,我的脸一定从白色转成铁青色了。这人,他显然相信了我。这人能在如此复杂的社会居然还能保持如此的天真烂漫,实属难能可贵。
“那你继续吧。只是,先生你确定您这么做不危险吗?”
不危险?我顿时泪流满面。权衡了一下我到底是想继续帅还是要命。
想清楚了,我要命,命没有了,还怎么把季书博抢回来啊。我却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居然说了句,“挺好的。”
“是吗,需要我帮你一把吗?”
“太!”没等我振奋点头,他忽然说,“等等!”
腿肚子开始抽筋的我一脸无奈,凉气从唇齿间挤出来,“什,什么。”手指一滑,没差点就扣不住滑滑的石灰墙面,该死的季书博却忽悠一声不见了。
啊啊啊!
过了多久?或许几秒钟时间在我这儿快仿佛过了一个多世纪般难捱。他手里举着摄影机一路小跑回来,气喘吁吁朝我璀璨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别说,你可真特別,我是市里业余摄影记者,多年以来都没抓到什么好题材,没拍到什么好照片,这次可算是逮着了,来,朋友,笑一个吧,对着这儿,来,SMILE!”
这一番话,犹如五雷轰顶,顿时我傻眼了。
和着我就成了人家摄影作品了。怎么说我也得配合配合,摆个酷点的POSE不是吗?我右手一挥,“嗨”了一声,悠长的小颤音还在空中轻轻扬扬回荡着呢。我的身体却从高空直直掉了下去。
乔未生命的最后一瞬,映入我眼帘的是季书博诚惶诚恐的眼神。我抱着头在空中不停翻滚着,楼层实在太高了,一连串跟头翻得我脑壳直疼,翻滚途中我还不知道从哪里抓到一根扫把。混乱中还越过一个正浇花的女人的窗前。风肆虐在我耳旁刮着,千钧一发时刻我没忘不住祈祷自己等下千万不要头朝地死掉,也不要脸摔成猪头,除了有点脱线之外,乔未倒也算得上是个好看的男人。
就这么着,我死了。死之前,我匆匆忙忙回顾了乔未短暂悲剧的一生,发现季书博还真是乔未绕不过去的劫数。
季书博一共只对乔未笑过两次。
第一次,让五岁的乔未白白忙活了十几年。
第二次,乔未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