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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摆摊也多事 ...

  •   三个月后,一个小摊子在龙门客栈外支起来,摊子旁仿照酒幡的模式也竖着一面“广告牌”,上面写着十二个字:代写家书,代写状纸,代为诉讼。
      坐在摊后面的老板正是李洛。
      当初张旺出狱后对她感恩戴德,不仅没再让她倒夜香,更单独收拾出一间房间让她居住,让她在客栈里白吃白住,还说她愿意住多久都成。
      这样一来倒让李洛觉得不好意思,便想着要做点什么来报答他们。可即使客栈生意再忙,他们也不要她插手帮忙,只说让她休息。
      休息是早就休息够了,这么无所事事也不是长久之计,可事到如今她也不好意思再找张旺夫妇借钱去买律法方面的书,原本规划好的计划也不得不搁浅。
      不是没想过出去找工作,可在街上转悠一圈后发现自己根本什么都不会,离了客栈连糊口都是问题。稍微有点技术含量的吧,她不懂,没有技术含量的吧,人家一看是她就连连摆手了。
      怪就怪集贤县太小,出点事全县城都能知道。她又有咆哮公堂的前科,又是张旺的恩人,旁人哪敢请她。
      恰巧此时赵远玉给她送来许多关于天楚例律方面的书,激动得她抱着这个便宜弟弟又蹦又跳。赵远玉自然是对她的反应习以为常了,只是把客栈其他人吓到了,纷纷猜测她和赵家少爷是什么关系。
      李洛才不会去管别人怎么想,一门心思窝在房里钻研那些稀奇古怪的例律,然后连连感叹人治的社会和法治的社会果然有很多不同,而且古代法律的条例好少,完全比不了现代那些可以当凶器的大部头。
      然后她又去观摩了几场有讼师参与的官司,大致摸清楚这个时代讼师的工作流程后,才张罗着摆了这个摊子。
      去旁观升堂不可避免地就会见到沈黯,可她次次都跟不认识似的,整场都只盯着讼师的动作,看都不看坐在堂上的男人。男人也当看不见她一样,升堂、审案、退堂,按部就班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似乎压根就忘了当初答应她帮她找人的事。
      其实沈黯不知道的是每次升堂李洛都会偷看他,并非是想和他攀关系或者想找他打听事情,仅仅只是因为那张和沈未明一模一样的脸。
      来古代越久,越觉得回去的希望渺茫。每每看着古色古香的街道和曲裾深衣的人群,她甚至都恍然觉得现代的人和事才是虚无缥缈的,自己本来就是这个时代的人。
      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没有可牵挂的家人,朋友也不多,到如今唯一让她常常想起的居然是仅有一面之缘的沈未明。
      当所有的有关现代的记忆渐渐模糊的时候,只有一个镜头深深刻入她的脑海,提醒着她她属于那个时代:汽车爆炸之前,那个男人一把将她推了出去,失重的感觉瞬间蔓延全身。下一刻,冲天的火光突然爆发,男人正在解安全带,俊逸的面孔在火光辉映下越加出彩。
      她无数次在梦中看见这个场景,每一次男人的脸都会清晰几分,甚至能看见他看着她逃出生天时眼中的如释重负。
      所以明知道沈黯不是沈未明,她还是私心地想要去多看看他,当他就是沈未明,这样她才能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那个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时代才是她的家。
      又或许是她自己都不肯承认的一个原因,对沈未明的愧疚。
      在她的理性认知里沈黯就是沈黯,是这个时代的人,也是屈从于权力而罔顾法律公义的人,是她最讨厌的类型,所以她不想与他有任何联系。
      但在她的潜意识里,她却把他当成了沈未明,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想要靠近他,或者说是看见他就会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安全感,似乎在这个时代她并非孤身一人,还是有同伴存在的。
      于是在理性认知和潜意识的作用下,她一方面拒绝与他有任何接触,一方面又忍不住想去看他。
      宋之岚她倒是见过几次,但都很少交谈,彼此的关系仅止于认识。因为他也算是罔顾法律,同样与李洛的理念相悖,加之没有类似于沈未明那样的联系,所以李洛对他就没有半点念想。虽然很欣赏他的技术,也感激他对她的照顾,但既然理念不合,没必要非要做朋友。
      说起来一起去云霞郡的人如今还联系紧密的只有赵远玉一人了,好歹两人共患难过,李洛是真心把他当弟弟看待了。
      不过他也很忙,父亲过世,那些家业就全都压在他的肩上,如今他不仅要管理好几家店铺,闲暇时还要跟着宋之岚学习验尸技巧,所以没有太多时间和李洛碰面。两人常常十天半月才能一起吃顿饭,付账的自然是赵老板了。
      来古代这么久她也琢磨过穿越这档子事,似乎听过有个理论是当物体运动速度超过光速时,周围的时光就会倒流。按照这个理论的话,她的穿越是在汽车爆炸的瞬间产生了时光倒流。
      问题在于她一个普通人就算跑得再快也不可能超过光速,退一万步来讲,即使她能够超越光速,也只能使时光再次倒流,穿越到更古代的时空,而根本没有办法回到现代。
      她可不想穿去茹毛饮血的时代,更不想一个不小心穿越到侏罗纪被恐龙吃掉。
      所以她大概是回不去了?
      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她开始摆摊挣钱。
      李洛的第一笔生意是替客栈里的孙嫂写封家书寄给女儿,酬劳是五文钱,虽然少了点但好歹是第一桶金,于是她决定把它们压在枕头底下当做纪念。
      就在她下这个决定的时候,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坐在了她的对面。
      “这位大哥,请问你是要写家书还是讼状呢?”李洛忙收起五文钱,挂起热情的笑脸面对客户。
      大汉突然双手拍到桌上,身体前倾,死死盯着李洛。
      李洛心中一惊,弱弱地往后缩去,妄图拉远两人之间距离:“这位大哥,你、你要干什么?”
      她想了半天,没觉得自己得罪谁了啊,可这个男人气势汹汹地冲过来分明是一副算账的模样。眼角余光瞟了瞟街上的情况,发现人还挺多,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这位姑娘可曾婚配?”大汉突然怒目圆睁,恶狠狠地吐出一句话。
      “没有。”李洛立马摇头,生怕慢一点就惹上祸患。
      大汉突然双手握拳,低下头,只见腮帮子鼓了又鼓,好似在下什么决定。李洛见状吞吞口水,四处张望了会儿,决定找机会开溜。
      “姑娘可愿嫁与我为妻?”大汉猛地抬头,眼睛睁得老大,动也不动地盯着李洛。
      李洛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得从椅子上跳起来,捂住扑通扑通的小心肝,战战兢兢地望向他:“你、你说什么?”
      “我说姑娘可愿嫁我为妻!”大汉再次重复一遍,然后补充了一句,“我不嫌你老!”
      李洛听清前一句话后总算把跳到嗓子眼的心脏放了回去,只要别是找她晦气的就好。可后一句直接让她火冒三丈,不嫌她老?她才二十五岁,哪里老了!
      “我很老吗?”李洛指着自己的鼻子吼回去,赵远玉那小破孩子说她老就认了,谁叫她确实大他十岁呢,可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男人凭什么说她老,看他那模样也不见得比她年轻,“你谁啊,开口就是我要我嫁给你,还不嫌我老,你凭什么嫌我老?”
      原本气势汹汹的大汉突然萎了,声音也不如刚刚那么磅礴:“我是县东头的王老六,听人家说这里有个老姑娘年龄太大寻不到婆家,我又刚好没媳妇,所以想来看看。”
      他的话无疑是火上浇油,李洛一改刚刚畏畏缩缩的模样,一秒变泼妇,叉着腰大吼:“我是老姑娘?我寻不到婆家?我呸,谁这么无聊嚼舌根呢,我要告他诽谤!你说,谁告诉你的,我去找他算账!”
      “这,别人都这么说的……”王老六嗫嚅道。
      李洛只觉得火气一簇簇往上拱,其实不用问也知道谁说的,除了赵远玉那臭小子还能有谁。她能拿他怎么办,小孩子嘛,口无遮拦很正常,加上再被别人一传,演变成这样也不足为奇。
      可这算什么事,刚摆摊第一天就来这么一出,她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看看周围那些路人的表情就知道现在的场景有多好笑了。
      “你马上给我走!”李洛大力揉了揉太阳穴,指着城东方向,咬牙切齿道。
      “姑娘不考虑一下吗,你若是再拖下去,就真的——”
      没人要了几个字还没说出口,一摞宣纸就砸到他的头上,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声震天怒吼:“给我滚!”
      王老六一个哆嗦,转身大步离开,心中还在不停念叨:好凶的娘们,难怪这么老了还没人要,我就是一辈子打光棍也不要这么凶的娘们啊!
      李洛气呼呼地收拾凌乱的桌面,懒得去管围观群众的表情和心理,只觉得在这个时代生活怎么这么困难呢,二十五岁不结婚就得遭遇这些?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在她的人生规划里,结婚都是三十岁以后的事了,现在才二十五,急什么。
      不过当时也的确没想过会碰上穿越这么玄之又玄的事。
      垂头丧气地整理着乱七八糟的笔墨纸砚,李洛只觉得心情糟糕透了,她已经很努力地去适应这个时代了,怎么还能出这么多奇怪的状况?
      “姑娘,收摊了么?”
      清朗的声音从对面传来,李洛条件反射地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正是沈黯的脸庞。
      他的背后正是夕阳西下,落日将天地都晕染成火红一片,恰如那天崩裂的火光。
      光影交错中,一身青色长袍的男人渐渐幻化成西装革履的模样,微微蹙起的眉和璀璨如星的眸子都与记忆中的画面重叠起来。
      “沈未明。”李洛直直望着他,嘴里轻轻念出那个名字。
      俊秀的眉峰蹙得更紧,几乎要拧成一团,沈黯再次出声:“姑娘?”
      略带不满的声音将李洛从自己的思绪中拉了出来,在看清楚来人后,她垂下眼帘,掩盖住眼底的失落,懒懒地发问:“沈大人找我有事吗?”
      沈黯迟疑片刻,后道:“我已命人查过姑娘的未婚夫并不曾来过集贤县,不知姑娘可否有别的线索?”
      “哦,谢了。”李洛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她本来也就没有抱希望,那么强烈的爆炸,他怎么可能逃生,如今听见这话也不觉得有太大的失落。
      “还有一事,姑娘不是代写诉状么,刚好县衙接到一桩小案子,苦主目不识丁,但诉状又是必有之物,不知姑娘可愿接这桩生意?”
      其实沈黯只是恰巧路过此地,目睹了刚刚那场闹剧,本打算一笑了之,但看到她垂头丧气地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便觉得不舒服。总觉得她应该是生气勃勃,积极向上的,即便是刚刚那般如泼妇一样叉腰大骂也好过蔫蔫地样子。
      所以他就鬼使神差地坐到了她对面,结果发现她居然痴痴地看着他,让他浑身不对劲,想来她是把他当做她的未婚夫了。
      可为何那目光里没有依恋,只有浓厚的愧疚呢?
      于是他索性随便扯了个与她有关话题,其实衙门里有人代为写诉状,根本没必要在外找人代写。
      “当然接!”李洛抹了一把脸,将不快的情绪全都赶走,兴致高昂地答道。
      终于来一桩本职工作的生意了,哪有不接之理!虽然是这个很讨厌的人介绍的,但她跟钱又没仇,干嘛不接!
      “那好,明日巳时你来衙门寻我,我将那苦主引荐与你。”
      “没问题!”李洛打了个响指,笑嘻嘻道。
      她的笑容也感染了沈黯,男人的嘴角不自觉地翘起,瞬间光华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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