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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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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门外,镁光灯不停闪烁,一群记者正围着一个女人不停发问,全都想在第一时间拿到一手资料,为自己的公司提供最具实效性的信息。
“请问李大状,你对于这次的官司有何看法,法官的判决你是否满意?”
“请问李大状,沈氏集团是城中富豪,与许多大律师行保持着良好关系,这场官司你把他们得罪,不怕影响自己的前途么?”
“请问李大状,据传沈家有□□背景,这次你把沈二少送进监狱,没有考虑过自身的安全吗?”
“李大状——”
“李大状——”
记者们争先恐后的发问,边问还边不停地在采访本上写字,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漏掉了关键语句。
一身黑色职业装的李洛扬起自信的笑容,对着所有的镜头朗声道:“我是一个律师,自从考到律师执照的那天我就对自己说,这个世界非黑即白,没有灰色地带,法律就是界定黑白的规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什么地位,我都要将你绳之以法。这次沈未昭的确是触犯了法律,身为律师,我要做的就是将他绳之以法,至于别的我相信现在是法治社会,沈氏也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必然不会做出有违法律的事。”
她的回答不卑不亢,引得记者一片赞扬。
哼,不担心才有鬼咧,我也很怕死的好不。不管那么多,师傅教过法律大过天,先给你们沈氏一顶大帽子戴,谅你们也不会随随便便找我麻烦!
李洛低下头,藏住嘴角得意的笑意。谁说主持正义的人一定不怕死了,她可是很珍惜自己的小命的。
不知谁喊了一声,“沈大少出来了!”
围着李洛的记者立马一窝蜂的涌向被助理包围的沈家大少沈未明。见此情形,李洛果断决定闪人,她只是一个小人物,不想占据各大周刊的头版头条。
“沈大少,请问你对令弟的这场官司有什么看法,是否会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沈大少,请问你觉得李洛律师在这场官司中表现如何,沈家是否会记恨李律师?”
“沈大少……”
“沈大少……”
沈未明笑容温和,没有回答记者的话,反而在助手的帮助下挤过层层人群,走到正在路边准备拦出租车的李洛身边:“李小姐在等车么?我的助手已经去拿车了,不嫌弃的话一起走吧。我记得李小姐的律师行在中环,刚好顺路。”
李洛摇头笑道:“多谢沈先生好意,我自己打车去就行了,不敢耽误你的时间。”
开玩笑,她才不要让他送,谁知道他是不是心怀不轨,想将她拖到哪个山旮旯里毁尸灭迹啊。
听见两人对话的记者马上又抓住了关键点,开始连珠炮似的发问:“请问沈大少,你不恨李大状么?还邀她坐顺风车?”
“请问李大状你拒绝沈大少的邀请是为什么?是怕被沈氏报复么?”
……
李洛在心里狠狠腹诽了沈未明一顿,她只想做个合格的律师,坚持法律精神,扫平世间罪恶,压根不想和沈氏这种大家族有任何牵扯。
这次接这个案子也是因为原告也算大家族,支付的律师费很高,足够她给自己放个大假去环游世界。虽然事先有准备会成为一时焦点,可她压根没想到沈未明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主动找她说话,害得她持续被媒体关注!
“请问李大状难道在和沈大少秘密交往,因为沈二少的事才致使两位不合?”
听见这话,李洛不禁在心底哀嚎一声,她总算明白阮玲玉是怎么死得了,香港八卦周刊的记者想象力简直是无限的!她一个小小的律师,除了知道他沈未明是沈氏的大公子,做生意很厉害,长相俊美,是城中名媛千金竞相追逐的对象以外一无所知。除了今天在法院的见面,她甚至没有见过他真人!
就这样还能被说成秘密交往?
不等她回应,那边沈未明已经气定神闲的开了口:“诸位多虑了,我和李小姐只是一面之缘,不过我十分敬佩她对于法律公义的执着,所以想和她做个朋友而已。”
“那沈二少的事呢?难道你对李大状没有丝毫厌恶?”
“清者自清,未昭有没有做过需要法官和陪审团来裁决。李小姐只是遵循了自己的职业道德,我怎么会有丝毫厌恶?”沈未明笑容未减,“各位,我还得赶回公司开会,如果没有要紧事我就先走了。下周二是我们公司周年庆会,大家有什么想问的那天再问如何,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既然他已经明确表态,记者们也不好意思再继续围着他。沈大少一秒钟几十万上下,要是耽误了他的商机,被他反告一把,那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啊。
出来混口饭吃,信奉的可是利益最大化原则。
再说了,李大状不还在这里吗,采访她也是一样的。
在助手的帮助下沈未明从容不迫的走进车里,那些记者见他走了立马转向没来得及脱身的李洛。
“请问李小姐……”
……
开了没多远的银色跑车又退了回来,车窗被摇下,露出沈未明带笑的俊颜:“怎么样,要一起走吗?”
李洛没好气的瞪他一眼,心里迅速的将利弊权衡一遍后,果断的拉开车门上了车。
刚刚她当着那么多媒体说了那些话,她还不信沈未明能把她如何。一旦她有个三长两短,沈家就是第一个怀疑对象!
“哎,李大状、李大状!”一群记者没想到她会突然上车,纷纷拔腿就追,没了新闻线索,他们拿什么回去交差?
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个轮子,追了半条街后,记者们也都放弃了。反正八卦期刊就是为了博读者一笑,什么都没说就等于什么都说了,想写什么不还是靠记者的脑子?这两人这么狂奔而去,太引人遐想了!
可是第二天的报纸杂志却一概没有报道关于沈李二人的花边新闻,因为两人的车在环海大道上出了车祸,车子翻进大海,车上的人生死不明。
李洛是在阵阵鸟鸣声中醒来的。
她坐起身环视四周,发现自己身处一片森林中,阳光从层层叠叠的树叶之间的缝隙洒洒在她身上那套黑色的职业装上,不过原本干练整洁的套装已经被地上的枯叶和污泥弄得一塌糊涂。
这是什么地方?她揉了揉昏沉沉的头,想要记起自己是怎么到这个树林里来的。
“沈未明!哎哟——”李洛猛的跳起来,不料脑袋撞上了树枝,疼得她眼泪都快留下来了,“沈未明个混蛋果然要害我,居然把我丢到这深山老林来了,我一定要报警,然后告他故意伤人罪!”
这一瞬间她体内愤怒的因子被全部激发出来,她才不管沈氏有多大势力,不管得罪沈氏有什么后果,居然敢把她丢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她就一定要告到他沈未明坐牢!
她拿出放在包里的手机,正准备拨号,却惊讶的发现屏幕上居然没有信号!
怎么会这样?
这支手机信号一向很好,上次她和朋友去深山老林玩的时候都有一半的信号,当时她还用手机拍了很多平时见不到的野生生物放去微博上呢。这个森林看上去也不是很封闭啊,怎么会没有信号!?
李洛恨恨的收起手机,抓上散落在地的包,对着太阳辨明了大致应走的方向,决定先走出这个树林再说。
她一边走着一边嘴也没消停:“该死的沈未明,最好别落到姑奶奶手里,不然一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你们沈氏最好收敛点,别让我抓到什么把柄,否则你们就等着ICAC和警局请你们喝茶吧!居然敢害我,当我这么多年的法律是白读的啊!”
到最后,她的嘴巴骂干了,也没力气了,只好无奈的停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