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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节 坏消息 ...

  •   李曼姝是盛京天路影视策划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她的办公室设在盛京影视文化区域内,在这个黄金地段,规模不一的影视公司比比皆是,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李曼姝是一个知足常乐的人,她不求天路公司能成为中国的“环球影视公司”,只求公司参与制作的作品最后都能播放与观众见面。

      市场竞争激烈,艺人们的恶俗炒作几乎没有下限,连娘老子逝世这种事情都能成为炒作的噱头,更不用说走走光露露乳露底裤这种低难度的事了。经纪团队那么做,为的是博眼球做数据多挣点人气,最后多收几斗金,所以李曼姝的最高追求,看起来有点清高,其实说难听一点就是不思进取。

      但是李曼姝很满足,她旗下的艺人大部分和她年纪相当,追求的东西也很相似,他们早就过了追名逐利的阶段,只想着塑造出更多丰满的艺术形象吸引观众,这样观众记住的是他们扮演的角色,而不是惦记他们这个人还有他们的私生活。

      一想到这个,李曼姝就不由自主地微笑,一大早和丈夫的小小争执带来的不愉快,随着办公室窗子的打开,而消失殆尽。

      董事长助理袁静气急败坏地冲了进来,她妆容精致的脸上露出少有的慌张凌乱,好像天要塌下来似的:“李姐,小东那孩子,竟然被人报案!说他犯了强/奸罪。”

      李曼姝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什么?!你再说一遍,谁?强/奸罪?”

      袁静立即意识到是自己的慌张导致了董事长的失态,眼前的优雅女士何时如此失态过?她一向都是泰然自若的。袁静艰难地平复了一下内心的惊涛骇浪,走近李曼姝的座位:“我今天凌晨接到小东妈打来的电话,说小东被派出所的人,带走了。”

      李曼姝缓慢地坐回到椅子上,责怪地说:“那你为什么不马上打电话给我?我也好从家里直接到派出所,去看看情况。”

      袁静一肚子委屈:“李姐,你说过,不到万不得已,别在非上班时间打你电话。”

      李曼姝的确说过,因为她觉得生活是生活,工作是工作,没必要两者混淆在一起。但是:“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还不叫万不得已?不管这事是真还是假,如果让记者接到消息,瞎嚷嚷的乱报道一通,小东这孩子算是毁了,我们公司,也毁了。”

      袁静被董事长的大声咆哮给吓懵了,她大学毕业后就来天路工作,算是走的裙带关系吧,一直都顺风顺水的,领导们和蔼可亲,同事之间客客气气,什么时候见过这副阵势啊!她的眼眶一红,泪花在打转。

      :“哭什么?又没骂你。”李曼姝心烦气躁。

      要冷静,不能慌。李曼姝对自己说,可这么吓人的事情还是头一回,她也没有应付自如的经验啊。

      :“走吧,我们到派出所看看去。”想了几秒钟后,李曼姝才缓缓地吐出这句话。

      拘押小东的派出所就在盛京热闹的酒吧一条街附近,喝得醉醺醺的青年男女,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很难说。难道小东真的睡了一个不该睡的姑娘?还是狂热的粉丝和偶像做了好事后,逼婚不成,从而因爱生恨?

      这种事情不是不可能的,想想还有天王巨星被自己的歌迷一枪打死的呢。

      李曼姝坐在后座,头一次希望路面交通还是更拥挤一点的好,让她情绪稳定下来之前,不要面对那么尴尬的场面。到派出所去探视甚至交保释金,以前只在电视里看过,她无法想象,如果遇到熟人,还有记者,她该怎么说?

      对,记者,无缝不入的狗仔们,不能让他们抢了先。

      :“快!不能让别人说三道四。”李曼姝的语气有点恶狠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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