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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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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十二号那天的文评,想码字的心又退却了。
但是思量很久之后还是决定开始写这段话,说实话,我真不知道这段话是长还是短。我只能抓紧时间码字,抓紧时间将心中很多讲不清楚的东西通通告诉作者,告诉这个塑造了两个完美男人的作者。
我从没写过文评,也不敢写。
一来是因为觉得怎么写都写不好,二来是不知道要怎么平淡的点评着。
绝大数时间我只看完结的文章,因为追文什么的总是太容易心累。我承认看这篇文之前是真的不知道它还没有完结,所以我才开始看的。电脑里躺着六本电子书,看完之后才知道原来没有完结。
昨晚开始看电子书还没有更新的部分,看完之后一直琢磨着要不要来跟作者说说自己的心声。
总觉得一个人写文,她的目的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自己。
为了讲自己所想的,为了将心中那些美好的留住,为了日后可以怀念此时的自己。
看到这四本电子书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个桔子就是写天堂太远,人间正好的作者。
发现这件事情的时候实在把自己囧了一顿,但是又觉得此人很牛。真好,小言和耽美轮着来都没有问题。跟朋友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朋友说那是因为你喜欢这个作者的文风。我想,一切都是巧合。但巧合之中又好像有点注定,我始终会跟桔子来个不期而遇。
豆瓣FM的宣传语就是不期而遇。
我觉得人与人之间也是讲究这种人缘,就像陈默和苗苑,就像夏明朗跟陆臻一样。
感谢作者的一路坚持,让我遇见陈默和苗苑,也感谢作者的不离不弃,让我邂逅夏明朗和陆臻。
前面说到我是在电脑一堆电子书里找到麒麟的。
其实没解压那个解压包之前就在围脖上看到别人推荐,麒麟一直都排在第一,大家也力挺。
我一直好奇军旅风的耽美是怎么样的,所以我看过一本。能感受到那份情感却没办法发自内心的喜欢里面的主角。直至我看了麒麟,我才发现,原来,强强的耽美也很有看头。原来,真的喜欢的时候所有的言语都是废话。
免费看了那么多文字,总觉得要做的什么。
至少为我现在那么喜欢陆臻那么喜欢夏明朗留下些什么。
有些时候我会觉得,一个作者要的不单单只是一个赞,不是一句写得好,而是你对这篇文章怎么看,你是怎么想,这篇文章在你心中又是怎么样的。
说实话,我一直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喜欢夏明朗比较多还是陆臻比较多。
下意识的认为,我是喜欢夏明朗比较多的。强势又懂得温柔,痞可又温顺。哈,我用了温顺,因为对有些心情火爆的陆臻来说,他瞬间就温顺了。他不比陆臻讨人喜,可是大家都没办法不喜欢。就是那种,你说不上来他那里好,同时你也说不来他那里不好。
而陆臻,他能刚能柔,能软能硬。只要夏明朗需要,他就可以变成他想要的样子。会不安,会胡想乱思,会纠结,更爱麻烦。可是,这样一个人,给人的影响一直都文质彬彬。他待你很礼貌,也很懂得跟你相处。可是,这样一个人,他拥有都有一层属于他的保护膜。他把自己保护的牢牢的,除了夏明朗之外,其他人都没办法揭下那层膜。
事实上,我想说的有很多。
比如各种各样的陆臻和夏明朗。
比如说,那个陆臻曾经爱过的蓝田。
以及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可是一次性会说不完,也不想说完。
因为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因为对他们的评价和定位一直都在转变。
但不管怎么样,我都可以肯定的说,我喜欢这样两个人。
喜欢麒麟的陆臻和夏明朗,喜欢夏明朗的陆臻,喜欢陆臻的夏明朗。
未来的某天,也许在不久的那天,麒麟与他们的故事都在告一段落。
我不敢说我会一直或者一辈子记住,但是我相信,在数年之后,我还会记得。
就好像他们活生生的出现在我身边,在我的周围,在我的眼前,一幕一幕的上演属于他们的故事。
第一次看了一小说然后申请账号就只为了给作者写那么一番话。
不管是出自于什么的情绪,矫情文艺还是傻逼都好,我都觉得很值得。
嗯,我相信桔子会越写越好,越来越出色。而陆臻和夏明朗也会过得很圆满的。
p.s文中的一字一句都在我的脑中勾勒场景,感觉真好。
哦对了,得说声桔子辛苦了。我相信查阅资料和研究那些机械的时间要比写文的时间用的多。
现在还是春节尾吧,祝大家这一年都幸幸福福。
实在忘记要说什么了,那就这样吧。
我还是比较喜欢夏明朗是攻,陆臻是受哈。
还有,夏明朗每次喊宝贝都让我觉得好甜。番外什么的,让陆臻也喊喊亲爱的或者老公呗。老是叫队长,明朗哥也想换换甜蜜专有的称呼哈。
嗯,愿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