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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其实那时, ...
其实那时,我们都不曾爱过
一段青春往事。和我记忆中的那些花儿...
那个夏天,十三岁。
我有三个蜜友,高蓓蓓、蓝晓菊和胡静。
一.
高蓓蓓恋爱了,一个读初中二年级的小姑娘,月份比我稍小。
课间,她回转头来,说,我喜欢上了一个很帅的男孩子,漂亮的无法形容。
我的脸比她先红,就那样刷地一下,突然地让人不能抵御。
她既而大笑,弯腰、流泪、咳嗽,一方绢帕遮了半边脸,那柔丝的米白后面,衬着氤氲的红。
她说,徐书曼,你没救了,你真的没救了。
二.
高蓓蓓的老爸职位最高,其次是我与蓝晓菊。胡静不是宦家子弟,去她家做客,要穿过数排高低错落的小院儿,和湿暗弯曲的巷巷。她家邻居是个孤身老头,领着政府的救济金,顺带捡着破烂,满院儿堆积如山,散发着腐臭和霉气。但那院子中央,却有棵高大茂盛的石榴树,每年一茬茬的透凉春雨之后,它就怒放开来,火红的花挂了满枝,还要拼命地外延,似有散不完的热力去突破极限。
总有一两枝会毫不客气的,泰然的如同走家串巷惯了的活泼姑娘,越过胡静家的墙头。
去找胡静时,经过那老头门前,总忍不住攀了门缝朝里边望。石榴红与佝偻的身影,就印在了脑中,许多年都褪不了色。
三.
我想每个女孩子选择朋友的目的都是自私的,这些友情里面,有一半是真心,另外一半,就是猜不透道不明的盘根错节了。
就如我接受胡静的亲昵,不止是看中了她大大咧咧的天真,而是在这方交友圈中,寻得了平衡。蓝晓菊也在胡静的身上寻找平衡,她与我关系就有些微妙,象是两头被人类驯服的兽,在彼此温情脉脉的笑脸背后,是时刻虎视眈眈,预备着拼杀及撕扯猎物。
高蓓蓓完全出脱于一切矛盾之外,她象高贵的女皇一般,只享用恭敬、顺从和亲吻的。
她自有一番天地,从不受制于人,她内心世界的神秘性如同穿衣的花样性,时刻诱惑着我们,能够把心灵深处的嫉妒之火,幽幽地引出,却又让它似微弱的喘息暗伏着,永远也燃不起来。
四.
我内心对胡静是有些朴素的敬意的,就如我对高蓓蓓时常保持着一种类似清高的疏离,对蓝晓菊无限亲昵的背后,掩藏着冷漠的鄙夷。
因为胡静可以坦然地把她在菜市场上卖鸡蛋的奶奶,用胳膊亲热地挽着,那自然的模样儿,一点也不逊色于史湘云腻着贾母。老太太皱巴巴的藏蓝色裤脚上,还沾着些稻草秆子,本来还是木然的神色,在见到孙女的一刹那,由苍灰变成微粉,焦黄的皮肤上,泛着些柔和的微粉,那肤色似乎也亮白了。
满脸的皱纹就那样笑开。
五.
还记得我第一次去高蓓蓓家。她是由H市刚迁来的,机关尚无适当房屋分配,就将他们暂时安置在了招待所。和她蹑脚走过刷了半人高绿漆的走廊,至于当时为什么那样屏息蹑足,我已回忆不起她的解释。总之在我们快要走到尽头的那瞬间,她突然急速地停住了,跟在身后不及刹车的我,前额碰上了她的后脑。
咚的一声。
我抬眼看去,尽头拐角的右侧,一个身材高大颀长的女人,正冷眼望着我。
那女人是我从未见过的时髦装扮、发自骨子里的贵气,一种冷漠到无法再冷漠的优雅,她脸上无笑容,面色如偏白的陶瓷,眼里有隐隐的冰样寒光。
高蓓蓓一向自信的目光,变得躲闪,她的伶牙俐齿,消失贻尽,只听她嗑磕巴巴道,妈。。这。。这是我的同学,我们。。。呃,她叫徐书曼。
对方只从鼻子里随意地哼了一声,将那挡事的纱门一脚踢去,手中的拖把就如神婆在驱魔一般,重复地往屋外撵着灰尘。再没拿正眼朝我这边儿瞧过。
从那以后,高蓓蓓的爸爸就象是乘了青云一样,扶摇直上,直到市委的高层,能够享受高太太那种雅遇的人,也越来越多。
六.
蓝晓菊讨好高蓓蓓的方式让我厌恶。
我不明白自己是一直瞧不上眼她那副恭顺样儿,还是她讨好的天平开始倾斜。半个月前她还屁颠屁颠地跟在我后面,爱我所爱,除我所恶。
而今她仿佛在张望和权衡什么。
我是个内里嚣张面上却清高的女孩子,她总能观察地恰倒好处,适时地充当助长我气焰之副手,这使得我表现出内涵温雅与亲和的同时,恶劣情绪得以宣泄。
我时常有种可耻的快乐,而当高蓓蓓出现,连它也荡然无存了。
蓝晓菊的妈妈尤阿姨,是个相貌凡凡却妖娆的女人,她在我爸爸升任党委书记之前的若干天,便预见性地以淬不及防的热络方式待我,就用一种更加高明、不着痕迹的技巧,将我爸爸吹捧唱和的心里十分受用。
所以在接下来的几个家庭晚餐闲谈间,爸爸就流露出了对这个女人攀附能力的夸赞,并叹息说,老蓝假如有她一半脑筋,早不知道升哪儿去了。
七.
跟下来的暑假我们仨都上了暑期辅导班。除了高蓓蓓。
这个傲慢的小妞随她爸爸去了法国,趁着单位考察学习的当儿。临行时她嘱托我帮忙看好陈瑶那个小妖精,随时记录她与开篇提到的那位让自己情窦初开的白马王子之发展动态,并许诺回来送我一大包正宗的欧洲巧克力。
她向我委以重任的信任感和袒露秘密的无邪,让蓝晓菊嫉妒的方寸大乱。
我这时就有种天光乍开的欢欣,悄悄盘绕在胸腔里。高蓓蓓你也有今天。
陈瑶是公认的校花,她的出众之处除去精巧之至的面孔,修长的身形,还有让人绝倒的脱俗气质。全身每一个细胞好象都充满了喜悦,不张扬的喜悦,包容及平和的快乐。
和高蓓蓓咬碎了牙齿,一口唾在地上的“小妖精”,几乎不搭界。相反,倒有些海上云端、蓬莱楼阁的仙气。仙子与妖精同样都会勾魂摄魄,据说戴越就是这凡界里,仰慕她迷恋她的漂亮少年里,最漂亮的一个。
也让高蓓蓓相信,这就是戴越读不懂她抛去媚眼的理由。
所以在众人议论陈瑶弹奏钢琴是如何了了,舞姿是如何绝妙,她都会把俏脸绷紧了,象贴了张海底黑泥面膜。
我知道她的美丽是稍高于陈瑶,在这点上,尚未听到任何非议,与之比肩的便是她唱歌时严重跑调的嗓子,但这并不妨碍她对自己甜美声音的自信。
八.
戴越那时高一,是校文艺团体骨干,听说他常在黄昏时分,在大家都端着饭缸子穿梭在路上时拉他的小提琴,忧伤的曲调勾引了无数准豆蔻少女的驻足流连。就象对他的相貌一无所知一样,我对校园琴房的位置,也保持着相当模糊的概念。从未住过校的我,也不曾拥有夕阳落日下,一边享受着音乐带来的漫想和遐思,一边扒拉几口饭的机会。
所以我头一回见戴越,居然是在暑期的辅导班。
我发现一片桌子被众女生占据了,傻瓜都能看出那是刻意的,尽管她们都装作若无其事。在那群脂粉堆中,坐着个非常翩翩的少年。
一个读了高中的学生,要回过头来补习初三的课程,我无法不用恶意来揣度他当时的成绩,这点乐趣甚过对他俊美面目和神秘的吸引女孩能力的探寻。
几乎忘记了高蓓蓓的嘱托。
某个中午,我因一件小事与蓝晓菊发生口舌,顺便作为不与她结伴上学的借口。正独自在路上走着,就听见身后自行车的链条声,由急速到缓慢、再缓、然后保持着比我步行稍慢的均匀速度。我根本就没有兴趣猜测是哪个无聊的男生,但那种速度均匀的让我吃惊,不回头似乎对不起这高明的骑车人。
我侧目一瞥,是戴越。
九.
他带着漫不经心的神色,和语气,邀请我:快要下雨了,我用车子载你走吧。象是对着整日里与他厮磨、玩耍的室友晃一下脑袋说,走,踢球去。
一瞬间我有些反感他那副样子,可同时却阻止不了心里的小鹿□□西撞着,闭上眼睛的刹那我忽然明白过来,自己的反感其实是假正经。这样想的同时,又忍不住对着地上的影子恶狠狠地骂一句:罪恶!
戴越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而再、再而三的走到我的桌子附近,寻个地儿坐下来,与我搭讪。
我相当一部分时间是困惑的,众女生仇视的目光分很多类,多数含蓄隐忍没有杀伤力,这个时候,我不必顾忌她们其中任何一个的感受,也不会担忧被人与美丽的陈瑶对比,只是蓝晓菊暗地里很复杂很诡秘地朝我笑,让我心里发毛。
简单的功课、不单纯的友情、落入凡尘王子不明状况的殷勤,让我厌倦。
我开始反复打电话给胡静,这个唯一的心灵世外桃源,她总是很艰难地把自己从一大堆厚厚的武侠小说里拽起来,听我唠叨。
我喃喃着,声音低到象微风,胡静你说,戴越这人是不是有病。
那头就收了笑,之后正色着说,徐书曼你别瞎想啊,人家戴越可是喜欢陈瑶的,铁打的事实。
我恼羞成怒,很不顾形象地喊了句:我看你跟高蓓蓓一样,都被戴越迷住了,他有什么好,成绩烂的快赶上你邻居家的收藏品了。
砰的一声,胡静摔了我的电话。
十.
我知道平白无故给胡静扣上那样一顶不光彩的暗恋帽子,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谁都知道她是为数不多的清教徒之一。与她相处两年,从未言及儿女情事。同高蓓蓓来之前的我,没什么两样。可惜的是,我在某方面的心智,已经给蓓蓓催开了,半掩半开的状态。
那之后我又做了一件极其不理智的危险之举,为了试探戴越的动机。
我对着戴越的哥们,一个听说背景很深,经常混在社会上的男生,说了句挑衅的话。还没等他怒火上来,戴越就第一时间跳出来保护我。
当时有种走在悬崖绝壁上的感觉,踩空一脚,却被人拽回。我心里立即就一闪而过了自鸣得意的笑容。
那个夏天的雨水特别多。
我不习惯骑车,不习惯带伞。爱上漫步在路上的那一段孤独感觉,虽然孤独,却有仅此一人的快乐,能够细细去品味别人从未留意的风景。
雨就要降下来了,灰黑的浓云翻滚着,身侧调皮男生的奔跑与惊叫,与我的静对比起来,仿佛这个世界只有我是不动的,万物正倏倏地流去。
戴越疾驶的自行车同样急速地停了下来,他不容置疑地命令我,假如不想被雨淋湿感冒,快上来,这不是适合漫步的时候了。
离我家还有五分钟的路程,由于单车几乎是飞驰的,所以颠簸地厉害,我用两手死死抓住戴越白衬衫的腰际部分,这样相当于什么都不抓,安全系数极低。我清楚假如受到碰撞,很可能立即被甩出去。
那短短的几分钟,我又幻想了一下,如果是高蓓蓓此刻处于这个位置,她会做出何等疯狂的举动,这种幻想忽然让我觉得恐惧。
我的失言已经让我失去了胡静的友谊,我的坏脾气早已使蓝晓菊止步,如今,真的不愿意,再看到蓓蓓离我而去。
十一。
正式上课后的,高蓓蓓似乎对班级里传的沸沸扬扬的王子移情事件,报着难以理解的旁观姿态,有时我甚至怀疑她根本毫不知晓,侥幸的同时,又暗暗担忧。
但她神色明显恍惚,常伏在桌上,半天都是沉默的。终于有一日,她回转身来,手里捏一把锐利刀片,央求道,书曼,帮我把手指划开个口子好么,你帮忙划吧,我不敢。
我的嘴巴就一直保持着o型,在确定她没有受到意外刺激之后,手摆如筛。蓓蓓你干嘛呀,别吓我啊。
我在她的强迫下,颤巍巍地举起刀片,闭上眼睛猛地划下去。。。
第一回,刀偏了,落在了课桌上;第二回,力度太轻,没伤及表皮。她很不满意,夺过刀去,相当壮烈与煽情地,往等候多时的食指上,以一种相当完美的弧度,割下去。
我才知道其实那样吹弹可破的肌肤,是用不着太粗暴的,手指割开半厘米的口子,殷殷的向外渗着鲜血。她决然转身,在一张洁白的挑不出半星瑕疵的绢帕上,写了个“凯”字。
她的字很漂亮,正楷,秀气而有力道,跟她的脸蛋不相上下。
字写的很大,正好填满那方丝帕。布料太透,血就慢慢地向四周湮开了,漂亮的字变得有几分夸张的恐怖,血干后,鲜红凝成了酱红色,并搀杂了些暗黑。
十二。
被叫做“凯”的男孩,是高蓓蓓的新宠。两人相识在回程的飞机上。彼此倾心,为表示忠诚,互赠血书定情。
拉小提琴的戴越,既然只能带给她精神上的想象和折磨,只能让她体会到柏拉图式的不美好,弃之,又有何难呢?
我终于抛掉了块大石头,心头重负瞬间蒸发。
开始在高蓓蓓妈妈不在家的情况下,重新出入她家庭院,陪伴她在香闺中,随时向我发些思春的梦。
那日蓝晓菊也同去了,虽然她极力地渲染戴越与我之间的暧昧情绪,企图挑拨蓓蓓与我反目,可是上天偏偏安排了另外一位俊秀少年,来配合这姑娘的花心。我的友情也得以暂时留存。
蓓蓓事后将所有流言的始末,一股脑向我兜出。仿佛在说,小曼,我宽恕你,不管怎样,我宽恕你,谁让咱俩那么好呢。
三个女孩闲谈嬉闹过后,有些无聊。我止不住好奇地问,蓓蓓你哥哥的房间,是什么样儿的呀?她诡然一笑,呦,你好象很感兴趣啊,我哥哥怪英俊的,你想不想将来嫁到我家来,给我当嫂子?
蓝晓菊在旁边也笑道,是啊是啊,嫁过来,多少人做梦都想呢。我涨红着脸,笑痛了肚子,左一句右一句抵挡着。高蓓蓓就将我往那房间里推,嘴里的话也越发没了轻重。她招来蓝晓菊,把胳膊袖子掳上去说,咱们就索性生米煮成熟饭吧,把书曼的衣服扒下来。
我虽然还是惯性地笑着,却在高蓓蓓脸上看到了一丝强要掩藏的诡笑。就大声制止她们,并奋力推阻两双咸猪手。那刻我仍是将她们视为善意的,尽管内心开始发凉。直到蓝晓菊一把扯开了我粉色衬衣的最上面那个扣子。
我脸色大变,顺手拂倒了门口花架子上那只青瓷花瓶。
花瓶掉落在地,摔成千万个碎片,迸得满屋都是。她俩脸色煞白,看我留下仇恨的不屑的鄙夷的一瞥后,离去。。。
十三。
四人的友情分崩离析。
毕业的结局,也是各有归宿。我以超出分数线若干的成绩,升入了一所重点高中。高蓓蓓与胡静,进了不同的两所中专。蓝晓菊出高价,才得以就读普通中学。
这时我已结交新的蜜友,很久不再想她们其中任何一个。
某个黄昏,我那参军两年已转业,却一直没安排到合适工作的表哥来我家。第一句话就是,书曼,你和高蓓蓓是同学吗?在得到我的点头肯定之后,他接着说:以后不要再和她玩了,知道吗,她不是好女孩。
我不动任何感情地问:为什么?
他有些过于急切,所以嗑磕巴巴,高蓓蓓与我的战友在谈恋爱,目前已经住到他家里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在一旁择菜的妈妈,听了此话,竟然激动到不能自抑,几乎要向这个侄子,这个她一向不怎么看好的,吊儿郎当不务正业的侄子,献上她不怎么正规却庄严的军礼。
我为这样一个朋友感到悲哀。
悲哀的同时,因她的堕落羞耻。
十四。
新欢丁雪儿,是我中学时代引以为荣的蜜友。高二我俩分至同桌,惺惺相惜、彼此促进、同担喜忧。她的漂亮不同于陈瑶及蓓蓓的小家碧玉相,有种君临一切的王者气质。
我从来都是在友情的小集团里,不屈尊于任何人,保持着即使不当圆心,也不绕着人家转的原则。高蓓蓓有貌无才,却凭借着世俗的优势,削去我的光辉,内心自不能服。
这也许是我们四人友情无法长久的根源,也许仅仅是年龄太小,不懂得把握局势的孩子气。
丁雪儿脸蛋粉扑扑的象散发着香甜的水蜜桃,白皙柔嫩的逼人,再掺进些柔粉色,就更加美貌不可方物了。
我常怀疑自己如此盛赞她,是否因为近距离的缘故,身体靠得进了,心灵贴在一处了,就容易陷入一种视觉上的朦胧状态。但是我从未对曾经迷倒众生的高蓓蓓,产生过这样视觉的朦胧,虽然我俩总是胳膊挽着胳膊,闲聊时躺在床上,头簇着一个枕头。
我突然明白过来,丁雪儿的美是生长在华丽的水晶罩子中的,满厅的灯光都聚在那罩子里一朵娇嫩高贵的天山雪莲上。目光可触,无法割离,也抚摩不到;而高蓓蓓呢,是桃花,是暖风吹来,随处可以拂到,随时都能拍打在俊郎男子脸上的桃花瓣儿,再美,敌不过生活的日晒与风干。
十五。
在我认定丁雪儿便有可能是今生的挚友时,就毫不客气地将她从李芊颜身边抢了过来。我从不争抢荣誉、利益或者爱情,一切都视为命中注定,来去随它,惟独对待友情,当仁不让。我以为每个女人其实灵魂都被削离为两半的,一半依附于自己的肉身,另一半便是这辈子的挚爱情侣。
好友则是你肉身落在地上的影子。有光就有影,有影子,我才能感触到光线的方向与温度。没有影子,如同生活在漆黑的暗夜里。
李芊颜同李俊炎是双胞兄妹,父亲是一所大学的院长,母亲是市里知名的骨科大夫。我对他俩知之甚少,除了他俩肤色的迥然相异。一个如同黑巧克力般,夏天流多了汗,会进化为小麦色。另一个,却白净的让人生妒。
后来风闻戴越在追求李芊颜,曾经蹬着他换过很多茬的,越来越昂贵的电驴,在我们校门口徘徊着。我就开始拿所知道的几位被爱慕者,做了个归纳总结,寻找共性和个性,追本溯源。
陈瑶固然不用说,音乐同舞蹈的小天鹅,我—--徐书曼,书香门第、清秀疏朗,成绩历次年级第一,李芊颜呢,后来考上了中央民族学院的美术系,可见其绘画功力。
高蓓蓓永远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输的,她到老都不会总结一下,美貌竟然如同过期的烟花爆竹,想点着都听不到声响的。而戴越选女孩子,其实是和所谓的才华,较上了劲儿。
我又想起了多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回程的火车上,碰见了他落魄的模样。怀抱破旧的大吉他,满脸呆滞和沧桑。那曾经的风华。。。哪里去了。
青春,才华,荣耀。。。竟然都被岁月戏弄了。
十六。
深秋。。草都枯黄了。一日傍晚,与丁雪儿散步在操场。水泥台子上凝满了湿重的露,城市的上空是污浊的黑灰色。
丁雪儿坐在草地上,把头埋入膝盖里,看不到脸,秋草也很长,许久没有修剪。我清晰地听到她在说:“一定。。。一定要考上大学,我俩,一定要考上!”她从未如此凄迷,每日只知道高傲不可一世的快乐,仿佛她就是快乐的女王,人家世袭的是国土与城堡,而她,得到的只有这快乐。
太纯的颜色总会让人视觉疲劳,太完美的快乐,总会让人觉得轻飘飘,不牢靠而虚假,歌舞升平其实都是为了掩饰颓败的,而整天亮着个开心的脸,就是为了掩埋内心之痛的。
她说:“如果让我妈妈,再活着一天,哪怕就一天,站在我面前,抚摩我的脸,我宁愿舍弃二十年的生命,我宁愿不要念大学而去做农妇,我宁可没有美好的前程,仅当贩夫走卒。。。。”
我不知道自己是哪一刻仰面倒在草地上的,眼泪顺着两边眼角,流到耳根,再回旋了一下,滴到草上,再渗入草根的泥土深处。心有种被灼伤的痛、针刺的痛,撕裂的痛,万痛拧结在一起。我未曾有此毒誓般的愿望,我父自那个雪夜离开了这个世界,我除了倾注掉此生一半的眼泪之外,并无他念。我的情绪是平均的,在校在家,人前人后,没有一半海水一半火焰。我与丁雪儿考上大学只是水到渠成,用这个来安慰上天的亲人,筹码太轻。我以为她是极想念妈妈的,一个正处于花儿般季节的女孩子,不能没有母亲。否则即使她能够散发出美奂绝伦的生命力,不过是轻飘飘浮在尘埃之上的。而母亲就是土壤。
李俊炎幼时不曾体会那种痛,一切都毁在他爱上了不该爱的女孩子。人不在亲情上缺失,就会在爱情面前跌倒。万物之灵是公平的,它操纵着情感的沙漏,万物终需守恒。当他终于体尝到爱情中的苦涩酸辛、五味杂陈,还是不死心地去探本究源,想知道他躬身去关怀去呵护了几年的女孩子,为何那样薄情时,一切醒悟之门都朝他关闭了。
十七。
我还是身体单薄,在每一段寒流过后都会感冒,早晨喝过妈妈熬的一碗姜汁后,借那点暖意去上学,早自习时有些薄雾,恍惚中就坐到了自己位子里。
后面的李俊炎用指头轻轻捣了一下我的背。
我回转头就看到了他惊恐的脸,还有不解和怜悯和痛惜的神情,他说,你太苍白了,跟鬼一样。
我一向厌恶他不分时机泛滥的幽默,厌恶他大着嗓门滔滔不绝讲那些我以为根本就恶俗无耻兼浪费生命的笑话,厌恶他整天逮着我就以吹捧的方式去嘲讽的摧毁权威的叛逆少年相。
可是今天,我却有一点点感动的。
我曾自诩饱读圣贤书、正史野史。然而每次语文都考个尴尬的成绩,李俊炎却可以杨眉一番,尽显才子的风流姿态。我觉得他应当出生在古代的,一个靠讲讲风雅笑话、吟诗作对就能够出位的朝代,不用为一个木块受几个力而犯愁。他拧紧那双俊秀眉毛的样子,让我绝望。
黄昏的时候,他的妹妹李芊颜于校外的一个墙角拦住了我,法国梧桐的树岔都被锯掉了,光秃秃又低矮。李芊颜擦了厚粉之后,仍旧透露出健康的小麦色肌肤,健康而泛着光泽,象个活力肆意的小野猫。
她冷着脸说:“徐书曼,离我哥远点,你这个妖精。”
我气急,一向伶牙俐齿被突如其来的脑部血液急冲回旋而阻滞,气得身体开始抖了,却说不出一句。
推着自行车的丁雪儿就笑了,说:“李芊颜,位子是老师排的,不是足球场大马路,你哥要是瘟神,我们肯定躲他都来不及,不用你来提醒的。我建议你回家买个大的穿衣镜照照自己,跟徐书曼比较起来,哪个更象妖精。”
李芊颜憋了一眼眶的泪水,在她话音刚落的那刻,纵声大哭起来。
她叫道:“徐书曼,我恨你,每个人都替你说话,我哥和我曾经最好的朋友。。”。
说到最后她特意看着丁雪儿,目光又悲愤又挑衅。
我俩没有任何反应地从她身边走过去了,那刻我除了对丁雪儿感激之外,还有丝愧疚,她似乎看出了什么,安慰我道:“放心吧,她比我们想象的坚强。”
临了又补充一句:“我不忍心看到有人伤害到你,也不允许。”
十八。
李俊炎最终考上了一所普通大专,这当然不能归咎于我。但我清楚那份爱与怜惜,一个纯良少年对失亲女孩的体贴与脉脉情怀。
想到这里,内心也柔软了,不管是同情、是钦佩、是好感还是爱慕,我的心,都开始柔软了。丁雪儿这时提醒我说:“你就满足于考上所谓的重点大学吗?你不想让自己走得更高更远吗?”我捏着留的那张通讯地址,将它偷偷塞入了口袋里。
我与李俊炎开始了长达半年的纸上情缘,我俩迷恋于那种暧昧方式,彼此不道破,含糊着,却跟随着对方,关怀着想念着,每周一封信,或者两封。分隔两座城市,几乎没有电话,只在纸上体会着墨香,和彼此的余味。
在我每夜趴在床上,认真揣摩每句话,精心掂量着措辞给李俊炎写信的当儿,丁雪儿正在自习室与图书馆间穿越着,她的枕头下垫着四六级资料与计算机考试习题。
寒假很快就到了,那个冬天落了好几场雪。与丁雪儿在一场最大的雪里穿着棉靴散步,两人的脸被风吹得通红,这时迎面遇到了李俊炎。
我从未曾想过跟李俊炎是这样的见面,我也从未设想过,我们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见面。仿佛他只是个精神象征一个灵魂符号,停留在那些远方飘来的纸上,而当真要幻化成形,我却要给自己做个艰难的场景转换。
他越发高大了,也壮实了许多。我承认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不过一切都构不成吸引我的理由。两人纸上谈兵已经亲昵良久,初见面竟然生疏尴尬,有如陌生人一般害羞,不及想象中的半分美好。
那个寒假我没有同李俊炎单独约会的机会,是我在逃避所有可能存在的机会。一想到彼此关系或许会前进一步,就莫名地恐慌,而他似乎非常急切地想要推动彼此感情,让它前进。我止步不前,对未来可能溶入他家庭的每一次幻想,都能使我陷于崩溃。
我八岁的表妹青青很老人精地问了句:“你在和那个同学谈恋爱吗”?
在遭到我的否认后,她诡异地笑:“姐,谈恋爱就是要结婚的,结了婚就要睡在一起,想想你将要和他睡一起,我就觉得好恶心。”
我羞得脸紫如酱肝,忙抽出一只手去堵那小家伙的嘴巴,捂得她几乎透不过气来,她讨饶,挣扎着蹿开了,边跑边回头大笑。我又回味了一遍她的话,那话让我打了个寒战,没有风,空气还暖。
十九。
很久不联络的蓝晓菊突然打来电话,我与她相约在一个清幽的茶楼。她看上去沉稳寥落了,穿着中规中矩的衣服,有点象居委会或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她喝了口咖啡,问:“这几年,和蓓蓓联系过吗”?
高蓓蓓的爸爸,半年前就时运不济,权位被架空,后又频频爆出过往桃色新闻,奇怪的是,从未在院儿里见过她们一家。
蓝晓菊说:“她们早搬到了几年前置的豪宅里,高蓓蓓高中没读完,就已经换了无数个男朋友,她爸妈担心出事,就找门路给她安排了工作。她却跟了一个小混混跑了。”
我急着问:“那现在,回来了么,她又回来了么”?
蓝晓菊压低了声音,叹道:“回是回了,可是已怀孕两个月,做掉了。”我发不出一丝声音,只觉得从窗户缝里往里透风,于是便唤来服务生,让他帮我将布帘掩上,再将咖啡热滚。
店里很幽暗,适合回忆。可我不忍心再去触及任何一段回忆,那段光鲜的青春光景,再也低不住岁月的蚕食。我生命中开过的那些花儿,不论是带给我香芬的,还是曾经刺到我稚嫩指头的,我都望她们能够开得更艳。我害怕颓败,难以承受生命的变换和轮回。
我残存了一丝希望,于是又问道:“胡静呢,她现况又怎样”?
自胡静举家迁到另一个城市以来,我只在高三时收到她的一封信,没有只言片语,只是她的一张照片。幽暗的背景,仿佛是烈士陵园,她站在台阶上,笑得阳光灿烂。后来,她又打电话向我妈妈问了最近的通讯地址,我再也没等到照片。
“她疯了”,蓝晓菊说。讲这三个字时,她的惋惜中夹杂着些强忍的笑意,被我捕捉到了,所以我怀疑那仅是个玩笑。
“她有些神经错乱,是的,谈恋爱感情受挫,就有些疯了。前几天她回来过,来我家找我时,喋喋不休地讲她那些男朋友,话说得颠三倒四,重复了很多遍她都不知道,还当作新鲜的再一次讲出来。我很烦,好不容易把她打发走了。”
“这怎么可能?”我惊叫。
“我也不相信,但最后向她姑姑询问,才证实了。。。”蓝晓菊揉了揉鼻子:“胡静的父亲发了财,便在外面跟了其他的女人,闹着要离婚,胡静的妈妈死活不肯。闹到如今,胡静出了这事儿。。。。”。
我没有再听下去,匆匆提了包付好帐,就跟蓝晓菊道别。
胡静家的老院儿早已被拆迁掉了,拣垃圾的老人同那棵石榴树,已踪影全无,原地建了些高楼。费了好一番工夫才找到新户,按了门铃进去,就看见胡静的奶奶,佝着身子坐一个小凳子上剥蒜。
我叫道:“奶奶,奶奶。。。胡静回来过吗?我是小曼呀。”
她抬起苍老了很多的脸,用浑浊的眼睛打量着我,忽然露出开心来。“呵。。曼啊,长高了。来这么早呐,找静儿上学去么,你坐着等。。。我给你去叫,这丫头,又躺在床上看小画书呢。”
我呆住了,胡静的姑姑走了出来,她说:“奶□□脑迂掉了,近两个月才这样的,说老就老啊,真快。”
“胡静回来过吗,姑姑”,我小心地问。
“她刚走了,病情不稳定,她爹妈不放心啊。你听说了没有,我家静儿神经失常了,会发些胡话,哭笑无常的。奶奶从小将她带大,一时受不了刺激,也。。。”。
她话没说完就开始抹眼泪。临走时,她拿了张纸片儿给我,上面是胡静的笔迹,写着她的通讯地址。
姑姑说:“有空写信给她吧,静儿念叨着你们呢”。
二十。
胡静亲手写的地址,她的字还象多年前那样,有着孩子气的整齐幼稚,透出直率刚硬。她知道我会去找她,她感应到了我终会来的。这个瞬间我又想起小的时候,穿过细长狭窄的巷子找她同去上学的情景,两人手拉着手儿,流连路边的小野花。
有几只蝴蝶或逗留或翻飞,胡静就惦着脚,悄悄走过去,手儿轻盈麻利地捏住一只。蝴蝶扑腾着挣扎着,撒掉了一层翅膀上的粉。
胡静放开它,搓着手说:“知道抓蝴蝶的最好时机吗?等它们□□的时候,即使最慢的速度,也可以捉到。瞧,我刚才捉的这只,其实是一对,它们肚子沾到一块儿了。我使劲抖才将它俩抖开。”
她说这些话时很自然,有点象达尔文在讲他的昆虫。胡静是个脑门很宽且亮堂的女孩子,眉毛生的平直,身形结实,性格又爽朗。那些年她除了读武侠小说,还迷恋福尔摩斯全集,泥地上哪怕一个极为平常的脚印,都能引发她探究的兴趣,虽然,她的探究从来都是毫无意义和结果的。
我又透过光秃秃的法国梧桐枝桠往天空看,烟灰色的雾,弥漫着整个城市。这时候不知道哪家音像店在放朴树的歌,《那些花儿》,音符穿过我灵魂的每一个空隙,把那里面的麻木和疲惫,全都挤了出去。
这首歌就象溶化在水里的肥皂末,一点一点洗涤着我的记忆。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她们都老了吧
她们在哪里呀
幸运的是我
曾陪她们开放
啦啦啦~
想她
啦啦啦~
她还在开吗
啦啦啦~
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她们都老了吧
她们在哪里呀
幸运的是我
曾陪她们开放
啦啦啦~
想她
啦啦啦~
她还在开吗
啦啦啦~
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带走散落在天涯
你们就像被风吹走
插在了天涯
她们都老了吧
她们还在开吗
我们就这样
各自奔天涯
二十一。
很多年又过去了,丁雪儿去了英国,她在大学修的是物理,硕博连读时修的也是物理,而她留洋选的却是文学。我没问她是怎么申请到的,因为她必定会飞得越来越远,谁也没有理由怀疑她迁徙的能力。她不知疲倦,永不留恋一个地方,甚至一个男人。
我留给她的空余填补心灵的挂念,她带给我的永远是信心与安慰。我的影子,此刻,她正在天涯的另一端。
在我返回这个城市的第10天,也就是我与李俊炎第二次见面。他说:“书曼,我刚离婚了~~~”。在他吐口说这句话之前,我刚接到丁雪儿的一通越洋电话,她说:“我刚认识了一个台湾的男朋友,比我小,很英俊很孩子气的”。
我说,哦。
她接着坦承:“我们已经同居了,这样没有婚姻的缚绊只享受生命和爱情,真是好。”
我沉默。
她说:“知道吗,李俊炎离婚了,他准备在跟你摊牌之前先征求我的意见,我鼓励他,让他追你。”
为什么你鼓励他,我气若游丝。丁雪儿你知道吗?我与李俊炎的爱只能生长在幻想里,我无法想象自己将来同他会睡到同一张床上,我也无法想象会有李芊颜这样的小姑子,更加无法想象,一个整日里板着个脸,盯着别人骨头看的医生,会是我的婆婆。
丁雪儿不笑了:“徐书曼你知道自己多大了吗?你还有多少个机会能够让你惧怕这一切,还有多少次机会能让你错过一个男人,又重新获得他?没有了你,世界照样转,李俊炎照样可以活得下去,他的身边还会出现一个更加年轻美丽的女人,去替补你带给他的所有伤痕和遗憾。”
我哀求,容我考虑。。此番话如同讲给自己听的,丁雪儿沉默不语,这番谈话意兴阑珊,我们于是挂线。
李俊炎又重复了一句说:“书曼,我刚离婚了~~~”。
我才恍过神来,答道:“哦,我已听闻”。
二十二。
李俊炎在与我第一回见面,便火速离婚,分给妻儿大半财产。我当然不愿意将他的失败婚姻归咎于自己的到来,一切都是巧合甚至偶然。面对腐朽的巨木,山羊只须用两角轻轻一抵,便可以将它撼倒。
他几乎要把我的手搂入胸前,我看到他那双大眼睛里噙着我理解不了的泪。
他用车载我到一户新居,装修入时,家具齐备。在我膛目之时,他几乎要幸福地昏了头,过来抱我。
我闪躲一边,于沙发上翻旧报纸。李俊炎说:“三日前刚从朋友那里买来这居室,作为我俩定情的礼物。”我疑惑:“为何不购新居,让我俩体味一下装修的乐趣。”他苦笑:“新婚装修,只有苦累,哪来什么乐趣。如今这房也刚装半年,朋友定居国外,于是才得机会买到,家具全部是新置的,一切现成,再不用操心的。”
他凑到身前,将吻我。那张脸已经岁月的沧桑,白皙不再,但是平添成熟魅力。
李俊炎自大学毕业以后,便独自经营医药公司,凭借母亲的多方关系,开始未遇任何险阻,再靠他的机敏睿智,不久即打下一韧江山。
我在求学的清教徒日子里,他早已成家立室,我曾于他婚前收到七封信,一个礼拜每日一封。我将它们压在学习资料下。这时我将旧信从包里掏出,呈于他面前。每封都不曾开启。
那时的他不名一文,那时的我也同样为前程奔忙着。
于是他求婚后的无数个夜里,我都会做奇怪的梦,李芊颜冷冷地出现在我梦里面,她说:“我早知道你是这样的女人,你过去视我哥比稻草还轻,如今他成就一切,你又来索取。。”。
她面色青黑,手里牵着李俊炎的儿子,那孩子饱满鲜嫩而乖巧,象颗让人爱不释手的珠玉。他姑姑冲我咆哮,他却对我微笑。
我醒来一身冷汗,打电话给李俊炎,却无话。他说:“宝贝儿,你怎么了。”
二十三。
我收拾好了老屋中的幼时物品,小人书、信件,还有父亲的遗作。将这些打包成两个大箱子。妈问:“这么快就搬去俊炎那儿”?
我摇摇头,将定好的机票给她看。妈妈经历了太多波澜,她一直看着我飘忽不定,早成习惯。只是没忘记叮嘱我说:“不管在哪儿,都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这话我曾在李俊炎当年写给我的一封信中看到过,如今乍一听,不觉又心思缠绵。
当我把行李托运好了之后,就坐在哪里枯等。飞机还有半个小时要起飞,这个时候我打了电话给李俊炎,他正架着车子,在开往机场的路上飞驰。
我知道他是赶不到的,在飞机起飞之前,他赶不到的。
航班号响起时,我在想:“究竟该不该离开这里。。。”。
(完)
第二篇小说,很短,当作练笔,希望大家喜欢,并多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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