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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舟共济 一个被空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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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少侠本是游侠,说白了就是出来闯荡江湖到处乱走的,去哪里根本无所谓。但那晚我们逃出城后,他死活都不肯跟我一块走,说什么他是一个闯荡江湖的人,带着一个女人尤其是像我这么可怕的女人是会短命的。但我在这个世界举目无亲,干啥都两眼一抹黑,又怎能放过他这根稻草。眼见着他转身要走,我什么都没说,只把头上的一根金光灿灿的簪子拔下来,伸到他眼前晃了两晃,就满意地看到他两眼发直,眼珠子呆呆地随着我的动作左右转动。哼哼,果然是个穷鬼加贪财鬼。看他那样就知道他空有一身武艺,却穷得叮当响,浑身上下只有那把破剑值点钱。你问我怎么知道的,很简单啊,如果他有钱,也不会去厨房偷东西吃了吧。至于一个穷鬼加贪财鬼怎么会花钱来看我的表演,呵呵,说到底还是我的魅力太大了,他定是仰慕我“有如斯美貌不需如斯才情,有如斯才情不需如斯美貌”的绝世风采已久,才不惜下血本买了个末排票,难怪他搞得连夜宵都没钱买了。唉,我果然是个红颜祸水。
唐少侠滴心声:
额好后悔呀,额错咧,额真滴错咧~ 额打从一开始就不该路过胭脂楼,如果没有路过胭脂楼我就不会跳上屋檐看热闹,如果不看热闹我也不会吐,如果不吐我就不会饿,如果不饿我就不会去厨房吃东西,如果不去厨房吃东西我也不会遇见这个无赖女被她死缠烂打……
我把簪子重新插回头上,惆怅地道,“实不相瞒,我本是京城富商尹家的女儿,五年前在灯节上与家人走散,才被恶人拐卖到此。五年来我日思夜盼,等的就是唐少侠你这样的侠肝义胆之士来将救我出火坑啊~”我轻轻拭了两下不存在的眼泪,十分有诚意地望着唐少侠道,“小女无以为报,本来想等少侠送我回到京师家中,再让家父母重~重答谢!既然少侠无意,我也不便勉强,我们就此一别吧!”
我故意将富商和重重二字说得很重,然后作凄惶状转身而去,心里刚数到三就听见身后的人发话了,
“稍等!我改主意了,我要送你回京城。”
“不,少侠你志在四方,我不能拖累你。”我转过身来,又拨拉起手上的两个玉手镯,得意地看到他眼中隐隐闪过一丝绿光,为了让他下定决心,我欲擒故纵。
唐少侠露出一个充满正义感的笑容,伸出五个指头,“五百两银子,先拿金簪当预付金。”
呸,真是武林的耻辱,侠客中的败类,不见钱不眼开。不过够直接,这点我欣赏。
“好,五百两,我包吃包住,将我送到家后,我再加你五百两。”我微笑着将簪子交到他手中,与他击掌为盟。
“一言为定!”
终于用一张空头支票搞定他了,簪子本来就不是我的我也不心疼。家在京城当然是句谎话,我决定接下来走一步是一步。真后悔中场休息时将头上的其它首饰都拔光了,我有点担心接下来的路程。
我用身上的首饰在渡口包了只船,连夜出了胭脂楼所在的东州城。为了避免一路上有胭脂楼的追兵,我故伎重演,顶着船家和唐少侠嫌恶的眼光,买来了胭脂水粉将脸画了个面目全非。
真是的,是个美女就不甘心这么自毁形象,可我有选择吗?我暗自伤心,我容易么我。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与唐少侠日夜兼程地坐船赶路,尽可能快地向京城进发。我表面上装作归心似箭,暗地里却拖拖拉拉,状况不断,磨一天是一天。如果能在到达京城之前跟唐少侠打好关系,比如拜个把子啥的,那样即使他发现真相,也不会追杀我了吧。想到这里我充分发挥我的唐僧功力,一路上跟他絮絮叨叨天上地下地拉家常,顺便把我在京城的那个家吹得是白玉为堂金作马、珍珠如土金如铁,使他更加坚定了要送我回家的决心。不过对于我的热情开朗他却不多搭理,对我“家里几口人人均几亩地地里几头牛”的友好提问更是横眉冷对,我口干舌燥地讲了几天,除了知道他名叫唐煜外毫无进展,由于这名字听起来太像“痰盂”了,我立马追着他不停地叫痰盂痰盂,他气得眉毛都打结了,纠正我数次未果后,干脆对我不理不睬,一张白脸彻底气成了黑脸。如果不是看一千两银子的份上,他大概连把我杀了灭口的心都有了。最后还是我退了一步,改口叫他唐小鱼,虽然不情愿,但他觉得这比痰盂好多了,才开始对我了有了霁色。
第五天早晨,船停在了一个名叫溯方的城边,我决定停下脚来作几天休整。这是一个大城,又是南来北往的交通要道,街上热闹非凡,我却不敢多转,先直奔当铺,准备用身上剩下的首饰当些银两用。我身上的那些首饰虽然不算价值连城,但少说也够我用大半年了。但我万万没想到,那当铺的老板长得尖嘴猴腮的就罢了,最可恨的是他精得贴上毛都成猴了,我一对珍珠坠子的水晶耳环硬被他说成是不值钱的破铜烂铁,争了半天只给兑了二十两银子,还差点跟他动手打起来。要不是我碍于逃亡身份,不敢公然叫卖,才不会把首饰贱当了。所以各位穿越JM,如果不是急着等钱用,千万别进当铺这种地方,简直跟遇到打劫没什么区别。
当铺老板心声:
开了三十年当铺,一向仁善公道,与人方便,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蛮不讲理的泼皮,长得惊世骇俗就罢了,最可恨的是精得贴上毛都成猴了,明明是顶多值二两银子的嵌鱼眼假水晶耳环,却硬逼我给二十两。居然还备了打手带了家伙,不给钱就要动手打人砸场子,这跟打劫有什么区别!太岂有此理了,我要报官!唉算了,票据还捏在他们手里,告到官府我也没理~ 认栽!
有一点我很清楚,虽然暂时重获自由,但危险并没有彻底消除。这柳非嫣本是被卖到胭脂楼去,如今我只是从青楼里逃出来,那一纸卖身契仍在老鸨那里。如果再被抓住,即使告到官府去我也没有理。再加上眼下漂泊不定,一个女儿身上路总有诸多不便。为了掩人耳目,我又拉着唐小鱼去裁缝店做了两身男装,这才去找客栈。
进了客栈,我关上房门,将脸上的妆洗去并换上男装,对镜一照,顿时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想想不对,又拿了剪刀将头发剪去一半,学着当地男子的模样结了个发髻盘在头顶。对着镜子忙妥了一切,我转了个圈,上下打量一番,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人靠衣装,这一番打扮,镜中的人已是一个清俊少年了,这一身衣服也清爽利落,相比累赘的裙子更令我觉得舒适自在。
我神清气爽、三蹦两跳地下了楼,抬眼见唐小鱼正在一张方桌边狼吞虎咽地吃着饭,活像饿死鬼投的胎,面前摆了满满一桌子的菜肴。好你个痰盂啊,不是你给钱就玩命地点是不是?看在指着你保驾护航的份上我暂时忍了,小样咱们来日方长。
我走到他身后使劲一拍他的背,“喂,兄台!”
被我一拍他吃下的东西改道了,差点没呛得断气。终于抬起头来,看见我先愣了一愣,半天才吐出一句,“是你?”
“怎么样,惊艳吧!”见他很是吃惊,我忍不住乐了。
他怪腔怪调地吐出一句,“确实惊艳~ 我惊艳你总算有个人样了。”
我把眼一瞪,“什么话,我之前都不像人吗?”
他把眼一翻,“三分像人,七分倒像鬼。”
“你~!”
这家伙摆明了要激怒我。可是我今天心情好,不想扫兴。我深呼吸: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
我调整好情绪,换上笑脸拉起他,“大人不计小人过,走,陪我去逛街!”
现在我跟他是雇佣关系,所以即使不情愿陪我玩,但看在那一千两的面子上,他还是拿了剑,跟在我身后亦步亦趋。
说起来可怜,虽然穿到这里有近一个月了,但这还是我第一次无拘无束地上街闲逛,也是第一次有机会全面观察这个世界。溯方城的风物很像杏花烟雨的江南,依山傍水,清新秀丽。一路上的一切都令我倍感新奇,青瓦粉墙的街道;方石板铺的路面;熙来嚷往的人群;街边琳琅的店铺小摊;各式各样飘着香气的小吃点心;小贩推着的五颜六色的糖人小车;当然,还有冰糖葫芦!穿越后逛街怎能不吃冰糖葫芦?这在JJ简直跟过年吃饺子一样约定俗成了。于是我赶紧买了两串应景,边吃边走,一路上忍不住东看西摸,见到稀奇东西就缠着店主问个半天。我每问一句,唐保镖就在旁边咬着牙齿发出一声嗤笑,以让我明白我现在的样子在他眼里就是个标准的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我对他的浅薄深表理解,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是全新的,他又怎会明白我现在的心情呢。
我蹲下来看一处首饰小摊,货真价实的全手工制作啊!件件精美,还有份说不出的古朴雅致,比现代的好看多了。我正一样样看得起劲,一个小孩举着个风车从我身后跑过,嘴里开心地嚷嚷,“噢~ 去看庙会咯~ 去看庙会咯~”
啊!有庙会!我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此等热闹我怎能不凑?我赶忙拉了唐保镖跟在那小孩屁股后面追。生怕跟丢了,不久就发现这担心是多余的,因为越往前走,街上的人越来越多,从他们的交谈中我得知,他们都是往同一个方向而去——隆福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