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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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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懒得说话后,开始习惯听人讲话。
听人讲话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当你真正安静下来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原来已经很吵了,不必多一个人再增些喧嚣。
每个人讲着自己的话,拼命想要别人听到,拼命想对世界传达些什么,然后,很少有人有时间和精力去听别人想说些什么,那么,只不过是一群人在自说自话而已。
之所以叫嚣着孤独,之所以不被理解,之所以痛苦,不过是自作虐,不可活。
也许当你不再那么多话的时候,那些所烦恼的,也跟着烟消云散了。
闷油瓶实在是个很聪明的人。他的话太少了。
这个人,除了和一群不会思考没有心机的粽子厮杀,就算把他丢进熙熙攘攘的世间,也不会吃亏。因为他话少,暴露便少,便没有破绽,便无弱点。
生活能力九级残废,怎么可能?
很多事情他不是不懂,是懒得懂罢了。
或者,其中也包括,我的目光。
我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最后果然栽到了好奇心上。
当胖子看着明器勾搭着花姑娘时候,我的目光一直投向那个迷一般的男人。很想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很想知道他的秘密,很想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做那样做,很想知道他的面瘫有没有掩饰着什么。
当然,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的奇怪,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些什么。假若,我是说假若,如果我有那么点意识的话,也许我会悬崖勒马也说不定,这是后来我安慰自己的话。可是再后来,我想明白了,没有假若。感情这种事情,如果能被理智所控制,怎么会被称之为感情。
爱情这种东西,最是要不得的。可是一个人的一生若是没有过这种东西,多么可悲,多么可笑。
吴邪爱张起灵。这就是结论。
吴邪一天比一天更接近张起灵,或者这会是结局。
伍
当我还是个2B青年,终日抱着书游荡于穿梭于象牙塔之间时,我感叹自己人生何其空虚无趣妄求某天有生物出现在前告知我是命定之人身负着拯救地球拯救人类的使命,甚至不用那么伟大拯救一个城市也好,我苦苦期待着一个非同寻常的有意义的人生。
后来老天真的很给我面子。
再后来,我跟一只瓶子讲意义。他反问我:意义这种东西,有意义吗?然后他又自问自答说,意义这个词语,本身就没有意义。
也许那时候我被冻僵了,竟想不出话来反驳他。又或者,那个人不怎么说话,一旦开了金口,便觉格外珍贵,便觉全是对的。
我突然想起个小时候听过故事来了,名字似乎叫“老头子做事总是对的”。讲的是从前乡下有一对贫穷老夫妇,他们需要用唯一的财产一匹马去换取些更需要的东西,老头儿去了集市,看见人一个人赶着母牛,他觉得牛奶很不错,于是就用马换了匹牛。接着他又看见了一只肥美的鹅,接着他把牛换成了鹅,再后来,换成了一只鸡,一袋烂苹果。以常人的观点来看,老头儿未免太傻,然而老太太很欢喜,她喜欢苹果,她喜欢老头子,她觉得老头子做事总是对的。
那时我是真的觉得张起灵做事都是对的。我觉得这人是神一般的存在。
那时我可以对大学时代的自己说2b俩字,现在我也想对那时的自己说2b俩字。
张起灵,他就是张起灵而已。我不能拿他当神看,他会骄傲的。丫的他真以为自己是圣母一般的存在啊,我擦他想当然个屁啊代小爷去守门。这个人一向清冷,说白了也就是不把任何人放眼里,谁的话也不听,自以为是,自作主张,绝对的大男子主义,个人英雄主义。而当年我追逐崇拜的星星眼一定极大的满足了他。他太骄傲了。
这种人,三个字,欠调教。
我不能把他当神,我得把他当人。
这个人,他懂的,我相信他是对的就好。他不懂的,我去一点一点教他就好。他不愿意做的,我替他做就好。
虽然现在没有机会,但是现在我都考虑清楚了,如果还有机会的话。
陆
后来我对日期没了概念,常常想不起是星期几。
我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睁开眼睛后对着天花板发呆,然后起来练练字打打拳,问王盟今天是几号。
我不再自己记日子,以闷油瓶离开的时间为纪年法是件太二逼的事,我不能再折磨自己了,我只要想起来就觉得全身到处都疼,尤其是心口处,像泼了瓢冰水,又凉又疼。
我问王盟,今天几号。王盟说是十号。我哦了一声,想,似乎离十年还有不到一年时间。
闷油瓶害惨了我。我宁可自己去守门也不想在这里守着莫名其妙的思绪和病痛的折磨。
然后有一段时间王盟不在了,我妈说他回老家相亲去了,接着就传来他结婚的消息。我没有去参加他的婚礼,只派人送去了红包和礼物。
再后来,王盟回来了,还带着个小丫头。那小丫头两三岁模样,圆圆的脸,肉乎乎的小手,很可爱,脆生生地问王盟喊爸爸。
我抱着她放在膝盖上,喂她糖吃。
她乖巧地说了声谢谢三爷,大眼睛扑闪扑闪看着我。她的眼睛太无邪,太清澈,然后我在她眼睛里看到自己。
依稀残留着青年时期的容颜,然而满头银丝。
我诧异地愣住了,那个人太陌生,却又太熟悉。
我想起来那个人是自己。
膝盖上的小丫头突然哇哇哇地哭了起来,我才惊觉,是我太过用力,弄疼了她。
我问:王盟,今天是几几年几号?
我的声音不稳,它再发抖,它知道那些我不知道的,它记得那些我不记得的,它猜到了那些我不敢猜测的。
王盟和一边立着的我爹妈面面相觑,然后缓缓说出一个日期。
我觉得胸腔在疼,无数个碎片在脑海中炸裂开来。我以为我会吐血,我以为我会晕倒,然而我却好好的,我只是疼得弯下了腰,我只是突然想起来,这已经是第二个十年了。
没有时间了。
来不及了。
我只是慢慢想起来,第一个十年的时候,我打点好一切然后一个人背着鬼玺去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呆坐了很多天,我打不开那个门,我喊小哥喊道嗓子沙哑流血,可是没人回答我,仅那么一门之隔,他听不见我,我看不到他。
我以为我会死在那个地方,可是没有。我发现了他留给我的话,是用黑金古刀刻下的,痕迹很深。他说:吴邪,代我回家。吴邪,忘记张起灵。
不是带我回家,是代我回家。
张起灵是个天才儿童,他才是看透人心的那一个,他知道我会听话。
我回家了。然后我差点忘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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