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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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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下的飞机,买了直达家乡那个县城的车票,辗转过后,终于到达了久违的故乡。
打开手机,杨定远的未接来电提示跟海潮一样涌来。张晨几乎可以想象那小子委屈地抿嘴,唇边出现两个酒窝的模样。
他失笑地想,真是个任性的小孩子。
家乡的风虽然寒冷,却是阔别已久的熟悉湿润。
张晨深吸一口气,手机又不依不饶地震动起来。
接起来,是张爸:“到了吗?爸在车站外头等你,弟弟也来了,你瞧见没有?”
张晨四处望,还不到寒假时间,四周除了寥寥的几辆的士车,周围景色一目了然,于是他很快便瞧见了一辆银色的小起亚,车边还站着个男孩儿,十八岁的模样,轮廓跟自己有些相像,但身材比张晨高了一些,也壮了一些。
张晨扬起笑走上前,喊道:“张起硕。”
男孩儿愣了好一会,瞪大眼睛上下打量张晨,带了满满的激动和小小的不可置信。
此时张晨穿着一件黑色呢绒大衣,随意地搭配了条休闲牛仔裤,墨镜挂在领边,衬着他柔和的五官,清爽的黑发,时尚的气质浑身洋溢。
张起硕动了动嘴巴,害羞地带了试探:“哥?”
张晨点头,走上前去给了弟弟一个用力的拥抱。
车门开了又关,十年的距离在这短短的几秒间缩短,张爸下了车看着大儿子,仿佛想起了当年送他上汽车时的心情。他当时没有想到,儿子这一走,就是十年,而家中大小事不断,妻子身体日渐衰败,直到今天,面前的男人,长大了,成熟了,英俊了,让他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当年那个,瘦瘦小小,从来寡言,很少正视自己的大儿子。
“晨晨……”张爸胆怯地喊了声,带着愧疚,带着心酸,带着期待,带着十年来不能跨越的鸿沟——他其实是爱他的,这是他的儿子,他还记得第一次拥抱这个生命时,张晨小小的,脸皱成一团,看不见五官,却那么,那么的能触动他的心弦。
张晨松开弟弟,抬头对父亲笑:“爸。”顿了好久,才继续道:“我回来了。”
张爸深吸口气,走上前,似乎想拥抱儿子,但最终又收回了手,拍着儿子的肩膀,笑得苦涩:“你……长大了,都长这么大了……”
车窗外光影斑驳,年少的时候很孤独,最委屈的日子里,也曾暗暗赌气地想,以后定要拼搏,衣锦还乡,让这些漠视我的人,都深深后悔。
可现如今,当真算是衣锦还乡了,张晨却什么都不想说,也不想做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轨迹,曾经的一切成就了现在的他,而关于那些孤独,那些青春期里近乎疯狂的痛苦,那些生病时光里的寂寞无助,似乎也都变得无关紧要。
不是有首歌这么唱么,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让我不低头,更精彩的活。
故乡现如今的景色是全然陌生的,记忆里那些石板街道,那些在随处可见的小卖部,那些摆在路边一块块璀璨粗糙的叮叮糖,都和那些曾经认为再也不能释怀的记忆一起,随风消散在了时光的洪流里。
这个城市日新月异,他已经不认识,但却在这么多年归来以后,带着满身的风雨和疲惫,感到了一丝由衷的安全。
没错,就是安全。
这个地方,再怎么陌生,终究是生他养他的地方。
他为什么要那么坚强?为什么从不对赵鹤示弱?不是不愿,而是不敢。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越是胆怯的人,往往表现的越勇敢。
只是可惜,赵鹤从来不曾洞悉他的想法,或者说,从来没有人洞悉过他的想法。
所以他只好一如既往的坚强,一如既往的将自己武装得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
他没想到这样的坚强会一步步摧毁掉他和赵鹤整十年的感情。可如今恍然意识到了这些,却已经扭转不了现实。
而在这样身心俱疲的时刻里,有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陪着,那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张爸一直从后视镜里偷瞧儿子。
儿子眼睛里的东西,他一直读不懂,如今更如石投深渊,只觉得张晨的眼睛深不见底,藏了太多太多或心酸,或幸福的故事。然而那双眼睛,再不是他能看透的了。或许以前他有机会去明白,但他当初没有伸出手,如今便彻底失去了了解张晨的机会。这对父子,是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陌生人。
倒是张起硕,因为还是在上高中的学生,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一路上的问话就没有停过。
“哥,你在北京都做什么呀?我记得老早以前你还上过电视,那会儿可帅了!”
“哥,为啥这么久都不回来?我都快要忘了你长啥样啦!”
“哥你看这儿!这儿是新建的商业街,还有这儿,这家KTV是去年刚开的,生意可好了!听说是全国连锁的,里头价钱可不低,晚上带我来玩儿呗!”
张晨应接不暇,答不过来的时候只好笑着摸摸弟弟的脑袋,任他继续叽叽喳喳个没完。
路过一面巨型阿玛尼的西装广告牌,牌子上郑木春身着阿玛尼最新款的条纹西装,两手揪着自己的西服领,魅力四射地微笑。
张起硕顿时激动地吼:“木春!哥你看!我可喜欢他了,他是我偶像!我们全班随便男生女生都喜欢他!”
张晨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愕然了好一会儿,才失笑道:“你要是喜欢,下次哥给你把他签名弄来。”
心中难免嘀咕,郑木春你这老妖精,广告牌上的妆容倒是一丝不苟,有谁知道你看似保养良好的脸上,其实已经长出了许多道褶子?我可比你帅多了,你这嗑药的老妖精!
张起硕瞪大眼睛,兴奋地两眼冒光:“你说真的?哥你真有这本事啊?唉哥哥你到底在北京干嘛?我好奇死啦你跟我说说!”
张晨笑道:“哥哥也是给别人打工,只是因为一些渠道,可以偶尔见到他。”他指着渐行渐远的广告牌说。
张起硕乐得颠颠儿的,已经开始幻想着自己拿着郑木春的亲笔签名在班上叱咤风云的模样。
张晨笑着揽过弟弟,依赖地用脑袋顶了顶对方。
小时候,总是对弟弟很疏离,甚至对他是带着敌视的,因此交流很少,如今多年再见,反而倒亲密起来。
是啊,为什么要疏离他呢?他并没有做错什么,多么新鲜可爱的一条生命,他已经长得这么大了,张晨甚至能想起他咿呀学语时稚气的模样,而他是自己,血脉相连的弟弟。
多年不见的家中,已经变了一番模样。
他家是医院当年分配的宿舍,如今买下了楼上人家的屋子,上下打通重新装潢了一番,倒也是个时尚漂亮的跃层。
客厅里坐了一桌子人,是阿姨家那边的亲戚,她的大姐姐和二姐姐。
阿姨在家里排行老幺,如今生了很严重的病,娘家那边的人便经常来照顾。张家条件不错,老一辈是红军退伍,离休干部,张爸是医院外科医生,几个叔叔也都各有作为。
张晨进门后在父亲的带领下,大方地和所有人打了招呼,忽然发现阿姨的两个姐妹看自己的眼神都带着提防。
他稍稍一愣便明白,在商场上尔虞我诈这么多年,这些人的心思,他还是能一摸就透的。不就是担心自己觊觎了弟弟的财产么?
在她们看来,张家的一切都应该是弟弟的,他这个本就多余的人,走了就走了,如今又回来,莫不是在外面混不下去,来跟弟弟抢财产来了?
张晨几乎要被她们充满敌意的眼光逗笑,但终究是忍了,跟着弟弟去房间看望阿姨。
阿姨得的病,叫红斑狼疮。在民间,通俗的说法,便是女性中的艾滋病。那是一种变异几率很低的病,而一旦莫名得上了,便跟艾滋一样,免疫系统全面崩溃,所能做的只是在家中等死。
床上的女人面色蜡黄,眼神浑浊。张晨几乎不敢相信着就是记忆里的丁香萍,但他表面功夫一向做的极好,走上前在一旁的凳子上坐下,他柔声道:“阿姨,我回来了,你还好吗?”
闻言丁香萍竟是猛然睁大了眼睛。
她早就得知张晨要回来,只是每日每夜地瘫在床上,她已经失去了时间的概念,仿佛是好久以前丈夫跟自己说了张晨要回来瞧瞧,又好像这只是昨天的事。
病魔已经摧毁了她的意志,在她有限的可怜的记忆里,已然不记得张晨是什么模样,只是模模糊糊地记得有这么个人,是老张的儿子,是老张在外面漂泊了好久的儿子。那么他现如今回来是要做什么?是要跟自己的儿子抢什么吗?
不可以!
绝对不可以!
生下张起硕后,她的身体就垮了,得这种病只能是自己倒霉,她必然等不到自己抱上孙子了,但是……但是她要捍卫好儿子的权益,她要把最好的留给起硕!起硕还那么小,那么小,不能被人欺负的。可是起硕到底具体是多大?成年了吗?她又记不清了……
她看向张晨,眼白几乎都要露了出来,双手还打着点滴,却发着抖往张晨的方向挪去,喃喃道:“不……不行,走……别……别回来……”
张晨愣了下,起硕听了,也站在后面手足无措。
从小身边的姨娘们就告诉他,有个哥哥,是要跟他抢家产的。
可他从来不以为然,少年人嘛,总是意气风发地叛逆,他不在乎,更不要听老一辈那些陈词滥调,他才不在乎什么家产,要是真的有本事,何必还要靠父母留下的东西过活?
相反他一直很想见见在外打拼的哥哥,关于哥哥的记忆,他也是稀薄的只剩下了个模糊的影子,如今真真切切地见到了,感受到了他的温度,满心的好感和向往,却被母亲的一句话如当头一棒,敲得他头晕目眩。
张爸见状,赶忙拉起张晨边往外走,边回头吩咐起硕:“你妈该时间吃药了,你给她弄下。我和晨晨说会儿话。”
张起硕面色复杂地看了会儿自己的母亲,无奈地叹气拿药。
张晨刚出了卧室,又要面对那几个起硕的姨娘,真是一个头两个大。正这时,手机忽然响了。
他的心中咯噔一下,一个微弱的声音小小地在心中问:是赵鹤吗?是赵鹤吧?
原来才分开这么一会儿,身体的每个细胞已经习惯自动地开始想念他。
可是掏出手机一看,却是杨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