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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年以后 ...

  •   1.

      非雅是本市一间旋转餐厅,在全市最高建筑物的顶多,在这里可俯视霓虹闪烁,川流不息的车辆与人群,且极富格调,虽然价格不菲,顾客仍然络绎不绝。

      我与丽萃相对而坐。在昏黄似上个世纪的光线里,我静静打量丽萃,她并不用俗气的名牌包包与首饰,浑身却散布一种独特的气质。她自法国学服装设计归来,听说在法国街头,有流浪的画家请她当模特作画。

      她说在法国留学的日子,我说我在律师楼里作小文秘的艰难,各诉别后情肠。

      我们说到许多年以前,我们还在A大的日子。

      笑得前仰后合。丽萃低下头,眼神不经意地望我,“说起来,那天见到杜绍安。”

      我拿刀叉的手微微颤抖,在光洁的碟子里发出刺耳的划音,我把刀叉放下,抿一抿唇,假装不动声色,“然后呢?”

      丽萃静静打量我,顿一顿,对我道,“陪一个客户去打高尔夫,远远看见他,还不确信是真的。他倒先来与我打招呼,这么些年没见,没想到杜绍安还认得我,当年要不是你,和他也没多深的往来呢。”她一笑。

      我心底描画出一个相隔六年之后的杜绍安的形象。他该有二十八岁,在高尔夫球场上穿休闲装,还是神采飞扬,意气风发的模样……

      他好不好?二十八岁,该有了女朋友?还是……已经成了家?我张张嘴,又什么也问不出了。多年未见,他与我何干?

      我沉默下去,抿一口酒。丽萃似猜出我心意,全盘托出,“二十八岁,已有自己经营的公司,规模不小,那牌子的名字很特别,似乎是叫‘心薇’?近年来名声越来越好,销量也不错。我唯一用过的国产牌子的香水,只因爱它香气别致。”

      我不惯用香水。但隐约记得,某一任男友送过我这个牌子的香水。原来“心薇”是他经营的公司!是了,他原本是学化工的……

      他还年轻,已经大有作为。我多年前便猜到如此,但十八岁的我,曾经爱他,不因为他杜绍安年少有为才华横溢,也不爱他当年阳光帅气体格高大,仅仅因为他是杜绍安而已。

      我想起当年的杜绍安,他的身影与他的面庞,清晰得仍像二十岁别离的一刹,连细微的棱角也一清二楚。

      “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丽萃轻轻道。

      这不是一句完整的话。丽萃的意思是说,已经过去了许多年,而我仍记得他,深爱他。

      这是真的。

      2.

      那一年,我刚刚十八岁。对于十八岁的我来说,高考是当年头一等大事,而考进梦寐以求的A大以后,这份重担便轻了许多。我像一只慢慢泄气的皮球,沉醉在轻松悠闲的大学生活里。

      父亲经常对我说,“希培,上了大学万不可松懈,好好学习,发奋读书,不要辜负我从小培养你的期望。”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再嫁,十余年生活在大洋彼岸,我由父亲独自抚养长大。谆谆教诲,我自不敢不听。但大学生活毕竟闲散许多,我已能驾驭得游刃有余。

      那天我原本是想睡个懒觉的,最好是一觉睡到中午,直到自然醒。

      可惜,手机铃音吵醒梦中沉睡的我。我睡眼朦胧探过头,来电显示是李丽萃三个字。丽萃是我高中同学,高中时她是风云人物,而我默默无闻,我同她原本并不相熟,巧合考进同一座城市,同一所大学,才渐渐熟悉起来。我仍然沉醉梦中,按掉电话,知道丽萃不会怪罪。但隔了两秒钟,手机铃音又叮叮咚咚不肯休歇地发作起来。

      室友在床上发出一声不耐烦的叹气。我迫于无奈,只得接通电话。

      那端一片吵杂,在一片嬉笑吵杂的背景中传来丽萃的声音,她兴冲冲的声音比平日高八度,“希培,希培,快点起床穿衣服下来,快到大操场来。”

      我一片茫然,“怎么了?发生什么事?”

      “今天是社团招新呢!”丽萃语气里带着兴奋。

      “社团招新?一定要参加吗?”我仍然懵懵懂懂。我以为社团这样自愿参加的活动,没有必要乐衷,我既不喜欢人群扎堆,又觉得活动太多会干扰学习。

      丽萃却已经滔滔不绝且“义正言辞”地劝我,“希培,大学里可不是光学习就可以的,难道你不想锻炼自己的能力吗?不锻炼自己的能力,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怎么踏入社会呢?况且……社团可以认识好多人,以后可以扩充人脉呢……”丽萃似乎想得比我更长远。我还要再说话,丽萃却风风火火道,“好了好了,我还要再去看看文学社,我等你,你不来,我就待在这儿不走。”

      说完便挂掉电话。她像小孩子耍赖一般,“你不来,我就待在那儿不走”,这倒真像李丽萃会做出来的事情,我担心她果真做到,匆匆洗漱穿戴,下楼的时候已经接近十二点。

      走到操场,我大口大口喘气,果真在那儿看见李丽萃。她看见我,带着失望的态度,意兴阑珊,“你来得太晚了。”我看向操场,许多社团已经结束招新,操场上留下零散的宣传画册证明它曾经来过的痕迹,剩余的几个社团,也已经在指挥着撕海报挪桌子,准备“撤退”了。我看着丽萃失望的脸,耸耸肩膀对她一笑,“那就当是天意咯。反正社团嘛,无可无不可。我们去吃午饭好了,已经十二点了。”
      丽萃点头说,“只好这样。”

      她的失望只持续了一分钟,在去往食堂的路上,她滔滔不绝地对我说,她加入了哪些哪些社团,懂得了哪些哪些事,“你知道么,原来上一届十佳歌手的冠军是商院的。”

      我说,“哦。”

      我与丽萃的对话,大多数时候如此,她滔滔不绝地说,我默默无闻地听。

      我余光瞥见操场角落正在撤退的一个社团里,似乎始终有人注目于这里。我告诉了丽萃。丽萃得意洋洋地说,“美女谁不爱看?”我看她一眼,被她的自得逗笑,“哪有你这样的,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当然是美女,可是希培你比我更美。”丽萃突然认真起来,打量着我的脸,“你不知道你是个潜力股的美女?皮肤好,五官也精致,只是你不爱打扮,女孩子没有不要打扮的,什么‘天然去雕饰’,那是鬼话……”

      话说到一半,有人过来打断了她的滔滔不绝。

      “学妹好,我是大三外院的,我叫林远远。我们吉他社有意想邀请你们加入我们的社团,你们有这个意向吗?”吉他社的学姐有一张圆脸,看起来亲切温柔的模样。我想,他们一定是看中了活泼开朗的丽萃,我不自觉后退半步。

      “吉他社?可是我们并不会吉他呀……”丽萃道。

      “不要紧的。我们也招收嗓音条件好的同学作社里的歌手。我们社长说,你的声音有张力,有磁性,收放自如。我们欢迎你的加入。”出乎意料,她是对着我说的。同时塞入我手中的,是吉他社的宣传册。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断定我嗓音条件好,吉他社的社长又为什么会有如此评语,但我被手中画册吸引。

      黑色的幕布下满天星斗,一个男人怀抱吉他的背影衬得几分清高寂寞,街灯似乎将路延伸到极远极远的地方去。

      那张宣传画有几分诡谲到窒息的美。

      我莫名得冲动,决定加入吉他社。

      3.

      学校论坛里正为一个叫常敏的女生闹得沸沸扬扬,大体上,是因为生活作风问题。她时时夜不归宿,频繁地更换不同的男朋友,衣装冶艳而暴露,抽烟,酗酒,出入酒吧夜总会。校门口经常有豪车专门接送她,有人揣测,她也许是被纨绔子弟包养。但后来才知道不是,她本身就家境富足,家里有专车接送。

      这个女生是我们系的,与我同班。有一次我在宿舍门口遇见她,她化着浓妆,偏着头吸烟,我觉得那姿态很有味道,居然看得出神。

      “你觉得我是坏女孩。”她笑嘻嘻看着我,吐出一个长长烟圈。

      我连连摇头,不不不。

      我侧着头想了一会儿,我说,每个人有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的自由,无人可以指摘。

      常敏拉一拉我的手,仍旧笑嘻嘻,对我说,“你是个单纯的小孩子,小心被我带坏。”后来我们经常在宿舍门口碰见,我时时觉得常敏有些女侠风范,她若是一个人,看见我,便不由分说拉住我,“天真冷,跟我吃火锅去。”也有时候,她身边跟着男伴,大庭广众之下,做些亲昵得叫人脸红的举动。这时候我就假作没看见,绕道而行。

      丽萃提醒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劝我少与常敏往来,我不以为然。

      吉他社的活动在星期六晚上。路上忽然有人叫住我,“沈希培,你看见我也不跟我打招呼?”是我们班班长孙叙阳,“去哪儿?”

      “今天晚上社团有活动,我……”

      “晚上的活动现在也还早。我要去教学楼送一趟东西,你陪我去,我请你吃饭!”我看着孙叙阳热情的笑脸倒有些发愣,哪有人莫名其妙请人吃饭呢?何况……何况我与同学大多并无深交……

      孙叙阳笑道,“我又不会吃了你,还要谢谢上次论文你帮我找材料呢。一顿饭我还请得起!”我也笑了,他说到这个份上,拒绝反而显得太扭捏了。

      我与他一道走进办公室,交接了一堆资料,系主任跟孙叙阳有一搭无一搭聊起天,我听得意兴阑珊,正听到系主任说,“这两天学生会换届选举,你也是学生干部,有品学兼优的同学,也可以推荐推荐。”

      孙叙阳对着系主任嬉皮笑脸,“主任,我身边沈希培同学就很品学兼优!”

      “啊?”我没料到突然被卷进对话里去,满脸愕然。

      没想到系主任当了真,和蔼可亲地嘱咐我,“好的,我知道了,我会跟辅导员了解了解,沈同学可以提前准备一下竞选。”

      我背后朝孙叙阳对个眼神,怪他拖我下水拿我当垫背,直到走出教学楼还是满脸沮丧,孙叙阳仍是一副大男孩的痞相,回我一个无所谓的笑脸,“这一回是不是该你请我吃饭了?我可帮你一个大忙!”

      我对丽萃诉苦,“他是有意要讹我一顿饭么?好端端的干嘛推荐我去学生会竞选,还要那么多人面前演讲,还要写好多材料,真是麻烦……这孙叙阳真奇怪,早知道今天出门不要遇到他就好了!”

      丽萃笑得一口水噎住,“要是给那个什么阳的听见肯定会伤心死,又半路搭讪,又要请你吃饭,又找机会跟你套近乎,这不是摆明了要追你?居然被你以为人家要讹你一顿饭……”

      “他追我?”这真是天方夜谭,要不是同一个班,也许我连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呢!我骇笑,“这怎么可能呢。”

      丽萃摇摇头,故作高深道,“一切皆有可能。”她看住我说,“你长得漂亮,性格也不错,没有人追才奇怪。也该到该约会的时候了啊,可惜是不会打扮。”丽萃上上下下打量我,“这件大衣土得掉渣,太老气了,把你都穿老了。还有,你居然穿棉裤,虽然天冷,也不至于非要穿棉裤啊,花季少女沦落到穿棉裤的地步岂不是自毁形象?鞋子也不对,运动鞋是不能再穿的了。不行!希培,我要改造你!好好打扮一下,你会比常敏漂亮一百倍。”

      我站在那儿,任她评头论足,我喜欢丽萃坦率的性格,说话不必顾忌。我确实不会打扮,自小没有母亲在身边照顾生活起居,父亲管我甚严,从不许我自己买衣服,一件件必须按他买的穿,所以,我穿衣风格老气,是从中学便众所周知的了。常敏也常常遗憾我不会打扮。年轻的女孩子心底都是爱美的,教丽萃这样一说,我免不了蠢蠢欲动,给她一溜拽回了她宿舍,木偶一般,让丽萃一件件地“改造”。

      “啧啧啧,你看看,怎么样?”丽萃得意满满地把大试衣镜推到我面前,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不能语言。一件卡腰的米色大衣,一件白色浅领羊绒裙,一条长丝袜,让我变成了另一个人,我怔怔看着镜中人,那个是我又好似不是我的人,不能不感叹丽萃真有鬼斧神工的本领!

      丽萃偏过头上上下下看着我,目光定格,“不对,我就说哪里不对,你这运动鞋太碍眼!”她自拎袋里拿出鞋盒,打开,“我今天新买了一双靴子,小牛皮的,你拿过去穿穿。”

      那是簇新的棕色长靴,泛着崭新的光泽。我不肯,笑道,“你真当我要去约会啦?”

      丽萃大喇喇地白我一眼,“谁管你约会不约会,你脚比我大一号,新买的鞋子我穿嫌小,刚好你帮我撑撑。”

      我心中感动,也不再推却。

      这一晚来社里活动的社员并不多,新社员互相认识便算是今晚的全部活动了,有几个自告奋勇弹了支曲子,我才想起来,在我上初中的时候,也曾经是发过痴的小女孩,看着电视上抱着吉他给女主角弹吉他的男生也觉得又浪漫又帅气。如今真到了眼前,却并不见得怎么样,我想起宣传册上的那幅画,也许真人没有人可以抱着吉他演绎出那份落寞孤独的气质……

      孙叙阳给我发了条信息:晚饭下次你请我吃,这次饶了你,活动结束到小食堂吃夜宵吧?没想到,他竟真的把请吃饭的事情当了真。

      正盘算着怎么回答,林远远朝我走来,依然笑容亲切,“你还记得我吧?”

      “当然记得啦,是学姐介绍我入社的呢。”

      “社长大人的意思啦,我跑腿的而已。”林远远摆手道,“马上校园歌手大赛,你会参加吗?我们社团要是写了歌,也许要由社里的歌手来唱。要不等等你留下来……”

      我吓了一跳。我从来不爱出风头,赶紧说,“谢谢学姐,可是……刚好同学约我吃饭呢,下次有机会再参加社里的活动好不好?”

      林远远似乎可惜,耸耸肩道,“也好,等下次社长来了再说。”

      我走到电梯间面前,按了下楼的按键,余光瞥见一个男人在走廊上抽烟。

      因学校里通常极少有人抽烟,我难免多看几眼,目光扫过去,莫名觉得几分熟悉。那男人半个侧面隐没在阴影里,镀出个不苟言笑的清冷的影子,抱着胳膊,烟圈悠远地吐出去,弥散在夜色里……

      我觉得眼熟。我确信从来没有见过他,但那样子,那气质,便似曾相识。

      电梯门“叮咚”一声打开,那人熄灭了半支烟,跨进电梯间。原来他也下楼。我在他后面走进电梯间,对着电梯板,目不斜视。但我觉察到那道目光,那清冷冷的男人,抱着双臂,看向我的目光。我凝视电梯门上方的数字,5,4,3,2,1……我长长呼吸,如释重负,率先跨出门去。

      我以为我可以扬长而去,但是,不。我抬起脚,发现脚被定格在地上。我再努力往上抬,依然无动于衷。怎么会这样?慌乱中差点以为发生灵异事件……我把头低下去仔细一看,哭笑不得,不惯穿高跟的我,鞋跟卡在轿厢与电梯门之间的缝隙里。

      怎么办?我弯腰奋力地想把鞋跟拔出来,但是不行。

      怎么办怎么办?这是丽萃新买了一天也没有穿过的鞋,假如弄坏了我怎么还她?

      我又急又慌,一下一下挣脱着把鞋跟往外拔,鞋子与我角力,无动于衷。

      我想起电梯轿厢里还有一个人,正目睹这场诡异的搞笑剧的全过程,不由更加窘迫,我感觉耳朵根慢慢发热。

      正想到他作何感想,那里传来一声嗤嗤的轻笑。我扭头过去,要瞪他一眼,却看见他眼睛里的笑意,那笑容是善意的,于是我的锋芒也软化下去,我只好让到一边抵住电梯门,尴尬笑道,“您先出去吧。”

      他不动。走到我身边,一只宽大干燥的手掌安抚在我头顶,感叹一般朝我轻轻摇头,“傻孩子!”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举止弄得怔忡不已,我并不认得他,也从未见过他,他为什么好似同我很熟悉?

      我还愣在原地,他已弯下腰,一双温热的手正握住我的脚踝。那是陌生的手,陌生的体温,我本能地瑟缩退却。

      “先把脚拿出来。”他嘱咐我。

      我慌乱中竟忘了,拔一只空鞋子总比连脚带鞋地拔要轻松许多,赶紧依言把脚脱出来。他在我面前弯下腰去,一只手轻轻松松便把靴子从缝隙中解脱,比我用尽九牛二虎之力轻松许多。

      他把重获自由的靴子递给我。我一只脚站立在地上金鸡独立,一边摇摇欲坠地把鞋子穿进去,他用一只手扶住我的胳膊助我借力,我对他说“谢谢。”心里悄悄地想,难道他替许多人拔过卡在电梯缝中的靴子?为什么经验老道?

      杜绍安在许多日子以后,轻轻拍着我的头回答我,“傻孩子,那是你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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