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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活着回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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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在闲暇时漫无目的的骑车穿越这个城市,没有目的,不为了看什么,不为了感受什么,一边听歌,一边骑车,觉得轻松,因此不惜忍受嘈杂和尾气。
今天,这个乐趣也失去了,因为——冬天来了,一直到昨天以前,我还没意识到,已经是十一月了,我还无忧无虑的思考接下来是要穿V字领还是圆领的T-SHIRT,昨天的一场风,改变了一切,把整个城市,也许是整个北方,也许是整个大陆,带入了冬的领域。为了纪念这个对于我来说非同寻常的、在生命中不会掉色的夏天,我去买了一件单衣,虽然喜欢,但是今年恐怕没什么几乎穿了。喜欢——这就是这个夏天留在我心中的最深迹象。不是没有郁闷、慌张、不知所措,甚至有过退缩、彷徨,但是我毕竟迈过了这个——夏天,还有下个春天、夏天、秋天、冬天...我要一个个度过,追求的不是完美,而是不想停止追求。
自从从中学毕业以来,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痛苦的旅程了,那时侯,每天的上学放学,要从自己骑车和坐公交中选,我晕车,所以没有选择,春天,被沙尘灌溉,夏天,陪阳光嬉戏,秋天,随落叶飘荡,冬天,对北风呼号。
厌恶到习惯了还是厌恶,有人说寒冷是可以习惯的,可惜并不包括我,我适应到了今天也没习惯,只能忍受。
大学后,没有必要骑车了,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四点一线,烦了闷可也会骑车,但是不是为了什么,就显得轻松多了,曾经骑车把那个城市的大街小巷穿行了个十之八九,看着欧式风格的风光不在的洋楼阳台上挂着内裤晒着棉被,生出幻觉,光阴仿佛成了最不值钱的东西,只被度过不被留存。风流算什么、优雅算什么,比不上角落里的一粒灰尘存在的长久。
刚才在寒风中挣扎时,那种无力继续又不得不前进的感觉又回来了,那么冷,冷的超乎我的乐观精神所能忽略的程度,那么大的风,呼啸着在耳边叫嚣,就算我战胜了他,也没什么好开心,杀敌一千自损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