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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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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时来到三把扫帚酒吧,看到的景象永远都是客满迎门。酒吧老板罗斯默塔女士可是标志的美人,看起来二十出头的样子,有着十分婀娜的身材,不提酒吧里美味的酒菜,就是有这么一位美艳的老板,往酒吧里一站,就不知吸引了多少男宾客光顾酒吧了。听说罗斯默塔女士不仅长得漂亮,还十分有交际手腕,单是魔法部,就有不少担任重要职位的巫师和她十分熟稔。这位漂亮的女老板的交际范围可不仅限于巫师,听说就连妖精界,这位女士也是能搭上话的。1612年曾发生妖精叛乱事件,由此可以看出妖精和巫师的关系可不是什么友好共处,尽管现在他们不得不和谐相处,但巫师曾用血腥手段镇压过妖精的叛乱,那时候妖精可是死了一大半,要不然也不可能乖乖巨服于巫师的统治,直到现在,妖精的数量依旧不多,可见上次元气伤得厉害。想想也知道,吃了大亏的妖精对巫师怎么可能心服口服,不过是不得不服罢了。就这么两个互看不顺眼的种族,罗斯默塔女士却能两面都混得开,可见这位女老板的交际手腕有多厉害。
三把扫帚的酒吧名气很大,但它的占地空间却并不和它的名气成正比。一楼是开阔的空间,被桌椅占满,每一张桌子都坐着三到五个巫师,他们大多喝得醉醺醺的,肆无忌惮的大声说话,不时发出大笑之声,让整个酒吧都显得乱哄哄的。楼上是相对安静的雅间,一般如果有些私密的话要对人说,对会选择相对隐蔽的楼上。此外女老板罗斯默塔女士的办公室也在楼上。不过此刻,她正站在巴台后面擦杯子。
辛雪浓的目光在酒吧一楼扫了一圈,没有看到芳妮她们的身影,以她们的身份,是不太可能去楼上的,因为楼上不仅仅意味可以得到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更意味着更高的身份及消费,不管是哪一样,芳妮她们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你好,雪浓·辛小姐,欢迎光临三把扫帚!来点什么?黄油啤酒吗?”罗斯默塔女士是个十分热情的女老板,辛雪浓一走近吧台,她就露出一个讨人喜欢的笑容,既让人感受到她的热情又不至于显得太亲热而惹人反感,准确的叫出了她的名字。辛雪浓一挑眉,这位女老板可真是位能人,她只来过一次,罗斯默塔女士就能记住她这个人。一个记忆力好的人,在其他方面想来也不会太弱,看看三把扫帚有多红火就知道了。
“好的,谢谢!”一直赶路,此时辛雪浓才觉得自己的嗓子都快要冒烟了,急需喝点什么来缓解一下喉咙处干渴的感觉。
罗斯默塔女士是位十分贴心的女老板,她将一杯温度刚刚好,不太凉也不太热的黄油啤酒递到辛雪浓面前,看着她举起杯子一口气喝下大半杯。霍格沃茨的学生经常来三把扫帚,几乎可以说所有来过三把扫帚的霍格沃茨的学生她都认识,甚至其中大部分都是三把扫帚的常客,但面前的这位亚裔小巫师可绝不再常客之列,事实上她只来过一次就再也不来三把扫帚了,要不是三把扫帚依旧客满迎门,罗斯默塔女士都要怀疑是不是这里的酒菜不合客人的胃口,才让这位小客人再也不肯登门了。
“没想到您竟然还认得我,罗斯默塔女士!”这句话是真心实意的,辛雪浓从不知道人类的记忆可以这么好。对于一人只在半年多前来过的、仅有一面之缘的客人,在半年之后居然还能一眼就认出,这可不是人人都有的本事。
“每一位来过三把扫帚的客人我都认得!”罗斯默塔女习以为常的说道,这也是句实话,她的记忆力非常好,甚至可以说是天赋,靠着这份天赋,总以让她在建立人脉之际得些天时地利。
认得每一位客人?这就好,辛雪浓觉得,像罗斯默塔女士打听芳妮的消息,绝对是一个好主意:“那您今天有见过我的妹妹吗?芳妮·帕里斯,她应该是和我们的朋友莉莉·伊万斯一起来的!”
“当然、当然!”不等辛雪浓说完,罗斯默塔女士就连忙应声,“不仅是她们两个,和她们一起的还有格兰芬多的詹姆斯·波特、西里斯·布莱克、莱姆斯·卢平和彼得·佩迪鲁。他们一起来的,喝了杯黄油啤酒,大概在你进门的前一刻钟离开的。”
“那您知道他们去哪了吗?”辛雪浓急急的问道,心中暗恨,就差了那么一刻钟没有堵到人,要是早一点,就能在三把扫帚找到他们了。
“这我可就不清楚了!”罗斯默塔女士耸耸肩,这个一点也不符合英伦淑女风范的动作在这位美貌的女老板做来,显示出一种别样的风情,只不过此时辛雪浓是没什么心情去欣赏就是了。既然罗斯默塔女士这里打听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那么她也许该去别处转转,比如说女孩子喜欢的首饰店什么的,芳妮和莉莉每次来霍格莫德,都要去那种地方,买上一两件小玩意。尽管这些可爱的小玩意在第二天就不知道被芳妮扔到哪去了,但芳妮还是喜欢买上几件。在这方面莉莉可就比芳妮做得好多了,那些小玩意都被她好好的攒了起来,直到首饰盒再也装不下了,她不得不买了一个可以扩空间的魔法首饰盒,再将那些小玩意用缩小咒变小,这才装进首饰盒里去。
辛雪浓刚想向美丽的女老板告辞,就听罗斯默塔女士接着说道:“不过我听道帕里斯小姐和伊万斯小姐打算去买个新的发夹,顺便在买些羊皮纸,男孩子们似乎也要买些墨水和羊皮纸,不过波特先生和布莱克先生都很愿意陪着两位女士先行购买发夹,卢平先生和佩迪鲁先生似乎无异议!”
“太感谢您了,罗斯默塔女士!”辛雪浓拿起酒杯,一仰头将剩下的酒干了,从钱包里拿出几个银可西扔在吧台上,也不等罗斯默塔女士找零钱,就急匆匆的跑掉了。
罗斯默塔女士乐呵呵的把争可西收了,冲着辛雪浓的背影喊了一声:“欢迎下次光临!”也不知道辛雪浓是不是没听到,头都没回一下,就冲出了酒吧。
芳妮常去的首饰店辛雪浓当然知道是哪一家,尽管她只来过霍格莫德一次,但芳妮却来过很多次,而且每次回去,都要和她反复的提起三只猫首饰店又出了新款。虽然辛雪浓不甚明白为何一家卖小饰品的店铺为何要叫“三只猫”,难得是因为三把扫帚酒吧的名字得来的灵感吗?但这些并不妨碍她牢牢的记住了这个名字。
三只猫首饰店很好认,因为店铺门前真的有三只猫,不是真的猫,也不是雕像或绘画,而是三只猫的标本。标本这玩意根本不适合在户外摆放,但这三只猫标本却栩栩如生,仿佛还活着一样,丝毫没有因为风吹日晒而变得残破不堪,不用猜也知道,店主肯定在标本上施了保护魔法。辛雪浓一点也无法理解巫师的审美,在她看来,不管是动物也好,还是人也好,死了就该入土为安,真正的尘归尘,土归土,若是不想归于尘土,就想办法活着,别死掉。这种把尸体当成装饰物的作法,只会让人觉得阴森和恐怖,丝毫看不出到底美在哪里。
一路上跑得太急,站在三只猫首饰店前,辛雪浓已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她微微调整了一下呼吸,这才走进店里。三只猫的老板是一位微胖的女士,三十出头的样子,正处在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年纪,只可惜她的长相却比不上罗斯默塔女士,所以这风韵也就打了个折扣。
“哦,欢迎光临,可爱的小姑娘,需要点什么?”和罗斯默塔女士的热情比起来,这位微胖的女老板态度更应该称之为亲切。
“请问刚刚是不是有两个女孩子和四个男孩子来过,两个女孩子一个红发,一个深棕发色……”
“哦,当然、当然,帕里斯和伊万斯小姐刚刚离开。”不知道是不是做生意的人记忆力都这么好,不管怎样,女老板出色的记忆力都给了辛雪浓极大的帮助。
“那她们去哪了?”辛雪浓急切的追问,女老板刚想说什么,却被一声锐耳的尖叫声打断了,而辛雪浓在听到这声尖叫的瞬间就冲出了三只猫首饰店,原因无他,她听出来这声音是属于莉莉的。而那声音传来的方向,正是三只猫左侧的一个小巷子。那个小巷子十分荒败,平日里无人走动,只是那里却是前往文具店的近路,上次辛雪浓来霍格莫德的时候,还曾从那里穿过。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巷,再加上莉莉惊恐的尖叫声,足够辛雪浓想到最坏的事情了。芳妮是她的妹妹,莉莉是她的朋友,她一定不能让她们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