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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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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54号车站艳遇你
遇见中荷杂交品种。
荷兰的太阳永远不见踪迹,只剩下雨淅沥淅沥地下,把人心都打湿了,阴沉的天气,带着北欧特有的忧郁,像是情人深遂的眼神加上嘴边一丝浅笑,有种难以名状的伤心。
在库肯霍夫的第54号车站,我独自在雨中等车,电车一辆辆的过去,总是不见我要的;人一个个的过去,总不会多做停留。
我默默数着,1,2,3,4,5……54!就是你了!我毫不犹豫就冲进了一个深蓝色格子雨伞下,抬起头,吓了一跳,雪白的皮肤,金发碧眼,瞳仁很大,深藏不露得像一潭湖水,无比惊讶地看着我。
呀,长得真像荷兰队的冰王子博格坎普。
反正他也不懂中文,我笑眯眯地对他说:“嘿,帅哥,做我男朋友吧!”
“好呀!女朋友。”他竟然操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声音春水般流淌,笑容如夏花般绽放,而我只觉得寒风飕飕地袭来。难道中国就在荷兰隔壁街上吗?
库肯霍夫的54路车站,我遇见了一个中荷杂交品种岑森。接着,我背上了被犁巍嫌弃了千万次的黑色背包,义无返顾地跟着岑森上了电车,不知道终点,哪里并不重要。
犁巍,别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决定抛弃你了。
在犁巍面前,我与冠军无缘。
岑森说我骄傲得就像一朵郁金香。可是,他不知道,犁巍骄傲得如一条笔直的彩虹,我只是撞到彩虹上的悲情郁金香,永远无法惊艳绽放。
第一次看见犁巍是在画室,就那么一眼,让我相信是天上真的住着神明,我喜欢他画画时候目空一切的骄傲,只能想方设法的迎合他的骄傲。
他说不好看的衣服,我就不买;他不喜欢我看球赛时候不顾形象的嚎叫,我就安安分分的看八点档;他痴迷梵高,要来荷兰追寻他的梦想,我二话不说就跟了过来;他要我当贤妻良母,我就每天帮他收拾房子,泡在家里上网。日复一日,他终于开始厌烦我的千依百顺,嫌弃我的不务正业。
于是,我从虚构的幸福里逃离出来,又没勇气奋不顾身离开他,只能游荡在荷兰的街角,等待他的回头找我,谁知道,等待遥遥无期。
我和岑森并排坐在阿姆斯特丹郊区运河旁边的酒吧里,人声鼎沸,今晚世界杯决赛,荷兰对西班牙。强大对手面前,荷兰没有丝毫优势,如果夺冠,就是奇迹,却有无数荷兰人在期待着奇迹降临,一个个牛高马大的荷兰人堆在最前面,害得我看不到屏幕,我嘴里骂骂咧咧道,长这么高,小时侯喂什么肥料了啊?
难怪他们说荷兰人拥有最高的世界平均身高,我噘着嘴想起从前走在犁巍身边时,刚好到他下巴,那样多般配。一想到犁巍……她不禁感伤起来。
岑森却突然来了一句,长得高不好,两人接吻还得搭楼梯!
我想像那画面,就“扑哧”一笑,还是岑森好,会及时逗我笑,会陪着我没日没夜的SHOPPING,还会忍受我看球赛时候的鬼吼鬼叫。不论我和他怎么样地无理取闹,他一直都纵容我。
突然,他拉着我的手,认真地对我说,女朋友,爱我吧!
我看着他温柔的眼,那一刻,真的心动了。不如,就这座城市,进行一场短暂的爱情,让自己记住这座城市,忘记另一个男人。
突然,响起一串刺耳的手机铃声,我手忙脚乱地翻手机,才发现不是我的手机响。我离家出走已经整整四个星期又五天了,犁巍完全把我忘记了,他吃定我了。
我失落地转过脸看着堤坝上缓缓转动的风车,悄悄自己说,如果荷兰队夺冠了,我就回去找犁巍。
最终,奇迹还是没有发生,荷兰橙色军团第四次打入世界杯决赛圈,却始终只能当“无冕之王”原本是多么热烈妖娆的花朵啊,被只落得悲戚之名。正如,在犁巍面前,我与冠军无缘。
结束的哨子响起的时候,我已泪流满面。因为我发现,就算是奇迹没有发生,我还是一心想回去找奇迹。
远处教堂的钟声,一波一波荡漾着舒缓与宁静,给人中世纪的错觉,时间的节奏要动用这样隆重的标点,就算中世纪之长,也经不起这一遍遍的敲打啊。
在酒吧里喝得晕忽忽的我,一出来就被这钟声敲得腿都软了,一耍赖,直接把高跟鞋甩掉了。岑森微笑,拣起我的高跟鞋,然后半蹲下来说,不穿鞋,容易扎脚,上来吧!我背你。
我就这么死皮赖脸地让岑森背我,两脚一离地,眼泪就噼里啪啦砸在岑森的衣服上,跟犁巍恋爱几年了,他都没背过我。
这么瘦的人怎么有这么宽厚的背呢,我把耳朵贴在他的背上,听到他的声音嗡嗡的,爱上一个人,就像选择一种信仰,在信仰面前,我们只能卑微。
他能看到我心灵深处最深的疼痛,这样的服帖,比爱情轻薄,比友情温柔。
我鼓足勇气给犁巍打了电话,电话通了,我却迟疑了,愣了半天没出声,听到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喊出我的名字,我哽咽了,问,犁巍,你在哪里?
那天下午,犁巍从迷迷蒙蒙的雨中向我走来,我冲上去紧紧地抱住了他,好久好久,我才想起还在角落里的岑森,一回头,他已经消失了,就仿佛这只是一个迷途中指引我前行的天使。
回头的人,只能拾起残留的碎片。
可惜的是,我前行的路并不如意。
一个长满了刺的人,一个不堪更多疼痛的人,再在一起本身就是个错误。尤其,犁巍知道了岑森的存在后,对我冷嘲热讽变本加厉,我们之间爆发了前所未有的战争。我们相互指责与漫骂,彼此伤到对方心底。
最终,我又一次背起我的黑色包包离开了他,这回,我要去找适合我的冰王子。
再遇到岑森的时候,恰逢“郁金香节”,人们用五颜六色的鲜花装饰成各种各样的花车,在乐队的伴奏下,浩浩荡荡地穿街过市,一条条街道成了一道道流光溢彩的郁金香的河流。
一浪高过一浪的喧器中,我看到岑森在对面的街上,旁边站着一个美丽的荷兰姑娘,那么,现在只能遥遥相望了。只见他嘴一张一合,似乎在说什么,我没有听清楚,那也不重要了,我要走了,我要回到生我养我的土地,还有,我爱上了你。
荷兰的风真是大啊!原本要说的话,一半的字句都被风吹散开,另一半被风噎住,生生回到肚子里。
我们终究被淹没在风里。
一切无法回头,悲剧的结局大多是相同的,一方失踪,无处寻找,剩下的,也会有新的相遇,回头的人,只能拾起残留的碎片,一个人上路,一切又重新开始。
回到家中,我不分白天黑夜地睡,时差却始终无法倒过来,或许下意识让自己陷入睡梦中醒不来,那样就会当成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恶梦。一直睡到我觉得呼吸急促,天旋地转地爬起来,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就像朵焉了吧唧的残花,小脸蛋两边还泛着桃红了,就像煤气中毒。
视野渐渐模糊,我的心却格外平静,仿佛瞬间释怀了。在失去意识前,脑子里的冒出一句话,如果我不能骄傲的活着,那我宁愿选择死去。
真正爱你的人,舍不得你卑微。
我眼睛一睁就看到熟悉的面庞,竟然是岑森。
岑森握住我的手,笑道,我还没死,你怎么敢寻死,没看到荷兰队夺冠,死了值吗?
我也不是存心寻死,煮泡面的时候忘记关煤气了,但是,忍不住嘴硬道,值!炎黄子孙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荷兰鬼子回老家找你的荷兰老婆去。
说着说着,我的眼泪就前仆后继的下来了。
岑森把我的手攥得很疼,把我拉进了怀里,我没有推开他,泪流进嘴里,苦涩却甜蜜。我知道,有了他温暖的怀抱我会活过来。
屋子里只听得到两个人的心跳。我说,荷兰鬼子欺负中国的良家妇女。
他笑盈盈地回答,良家妇女,今天起,我要当炎黄子孙了,郁金香也该开了。
我搂着他,笑得花枝乱颤,姑奶奶这朵郁金香终究是惊艳绽放了,荷兰队也该把冠军领回家了吧。
后来,岑森才告诉我,那天,他其实最想说的是,爱需要卑微,真正爱你的人,舍不得你卑微,只会陪着你卑微。
生命可以骄傲,但走过了人生的风霜雪雨后,有一天我们终会发现,生命是时间长河中的一瞬,生命原来就如夏花一般短暂,如落叶一般凋零,如琴弦一般脆弱,惟有卑微的相爱,才能让生命蔓延出春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