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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沉沦(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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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绯垂着目光向机动车道瞄了一眼,认真地考虑了一下要是她现在转身就跑,还来不来得及。
谷天璿不经意地往前斜跨一步,封了她的路。
莫小绯泄气地扁了扁嘴:“你好歹给我个理由,让我相信你不是在耍我。”
理由是么?谷天璿闭上眼睛叹了一声。
如果真的可以找到理由,那么又怎么配得上称为爱?
为什么喜欢她。
莫小绯并不是第一个好奇这问题的人。被扔去北京那天,他和沈南风在飞机上闲聊,偶然提到了莫小绯摔扭了脚住在他家的事。沈南风很不忿地说:“谷天璿啊,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每次说想去你家玩你都想方设法地推脱,理由还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什么都有。莫小绯有这么好么,用得着你费尽心机?我真看不出来她有哪点值得你追得这么用心。”
谷天璿思考了一下,接着悲催地承认,莫小绯还真没有哪样突出的有点。长相吧,不错是不错,可他周围比她美貌的女人想投怀送抱的比比皆是;开朗吧,该忧郁该炸毛的时候照样不含糊。还有……能吃?毫无危机感?神经大条不解风情?这都算哪门子的优点啊我勒个去!
推开特头等舱特供蒜香面包,谷天璿想到一个浅显的比喻:“谁都觉得头等舱的航餐比经济舱要好吃吧,可我就是很想吃经济舱的牛肉面。”
沈南风恍然地点点头:“原来你喜欢这一型的。”
“不是啊,”谷天璿调整了一下椅背,然后除下眼镜,认认真真地说,“好吧,好像这个比喻也不是很恰当。若是我喜欢的只有这一个,那应该不能称作‘这一型’吧。”
沈南风一头栽倒在舷窗边,半天不怀好意地瞄向他,叹了一声说:“谷天璿,你,完蛋了。”
那日谷天璿还只当沈南风是嫉妒,他们两个要比经验,都是一张白纸,谁都赢不了谁,装什么过来人。
今天才知道他这话说得多正确。
这是他独自挑起的毫无理由的征战,一旦开始便再没有办法结束,兵临城下进退维谷的出路只有两条,破城而入,或是血溅沙场。没有策马回头扬手而归的机会,至少现在没有。
他真的完了。
他隐约记得大学时吕绍和女朋友分手后,拽着他在打工的那间咖啡馆里喝了一晚上咖啡。明明是越喝越清醒的东西,可吕绍硬生生喝得醉眼朦胧。
他是第一次见识到,喝咖啡也能喝高的人。
那时候他想,何必呢,大好人生摆在眼前,就算爱一个人又能怎么样?命中有时终须有,命定了无缘那再怎么强求也没用,何需折腾得伤人伤己。
谷天璿不是个薄情的人,但少时经历使然,他认为自己比任何人都要看得开。终于,莫小绯就像细浪,安静地一点一点蚕食掉他的信念。
却到了临渊,才明白有些事,本就是没有退路的。
莫小绯垂下眼睑,等待他的答案。
谷天璿嘴角泛出一抹笑意,指尖蹭了蹭她脸上的创可贴,“因为,我就是喜欢你。”
“为什么?”莫小绯浑身一哆嗦,翻了翻眼皮,从谷天璿的角度看过去和死鱼眼无异。
谷天璿差点一个没忍住牙龈出血。莫小绯,你当这是法庭上询问犯人啊!
不过谷总监的涵养还是久经锤炼的,不仅没把一口血咳出来,还秉承着敌不动我不动的战略,将微笑调整到最亲和的模式。
“每个人的一生都可写作一出戏,”谷天璿看着她,一句一顿地说,“我在玄武湖边看见你,我就觉得,莫小绯,我的女主角,大约就该是你这样的,也,只能是你这样的。”
莫小绯后槽牙酸倒一片。
莫小绯从来不是个文艺的人。有学历没文化,差不多就是她这样的。一般来讲,没文化的人喜欢将其他人揣度得和她一样没文化,所以乍听谷天璿如此文艺的表白,往夸张了说感觉就跟听见指甲刮玻璃的声音一样。
强迫症一样地甩了甩头,莫小绯说:“谷天璿,你讲的不是实话。”
被平铺直叙的否定,谷天璿心里一动,笑容又增几分。
“怎么会这样觉得?”
“律师的直觉。”莫小绯插在口袋里的手指绞了一下。
“你还不是律师吧。”
“今年九月份就是了。”
“你就这么笃定?”
“谷天璿,你不许咒我!”
晚班的巴士停靠在站台前,碾碎路灯的光芒。
莫小绯转身上了车。
谷天璿的声音凉凉地从身后传来。
“莫小绯,你就一点感想都没有么?”
没有感想?哪儿能啊!她是感想太多了好么,多到晚上上了床睡不着觉,夜半三更掀开被子坐起来,盘着腿抱着电脑消磨时间。
她不是没有失眠过,可也没有哪次像今天这样,听了歌数了羊还是没有丝毫困意。要不是想到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她还真想披起衣服出门溜达两圈。
挂上Q,过了两秒就看见左涵的头像在闪,点出来一看,里面写着:“我发现,康师傅牛肉面的酱料包比统一的味道重。”
莫小绯想都没想敲出一行字:“嗯,惊天发现,要不要帮你广播一下啊?”
左涵不满:“你这什么反应!这可是我用心比较出来的啊!”
“嗯,这么晚不睡觉就为了研究方便面你真是不枉此生。”
“赶稿子的画手都这样你不知道么。”
“我又不画画我怎么知道。”
“我还以为你早在M大家里见识过了呢。”
左涵说M大,莫小绯眼皮一跳。
谷天璿,又是谷天璿。
这感觉就像她坐上车,想逃离一个定点,却没有发现乘的是环行线,旅程结束,又把她带回了起点。
动了动发麻的腿,莫小绯打字:“谷天璿是吧,我看他比谁都闲。”
“……你好像怨气很大啊。”
“我有么!”
“哎,M大惹你啦?”
“不,他脑子坏了。”
“何以见得?”
“他……那个谁的他说他喜欢我?!”
几乎是无意识地在句子后面打出问号和感叹号,看到凌乱的句法和凌乱的标点,左涵也风中凌乱了。
Merak大神啊,多少画手心中的目标和偶像啊,怎么就看上了莫小绯这个字都打不利索的家伙呢!
吃货有吃货的嗅觉,宅有宅的嗅觉。吃货的嗅觉在于发现美食,死宅的嗅觉在于发现奸•情。拉莫小绯来勾搭谷天璿是她的本意,但是在咖啡店第一次目睹到这两人见面,左涵就有一种“这两个人迟早在一起”的第六感。
作为一个深刻领会“损友”二字精义的人,左涵忍不住八卦开:“说说,你是怎么把M大骗到手的。”
莫小绯拍了一下键盘:“我没答应。”
“啊啊啊啊啊?!!!”
在左涵眼里,这是根本用不着考虑的事情,莫小绯却觉得这就和肯德基说它家的鸡健康有营养一样不靠谱。
表个白都不说实话的人么,凭什么相信他。
当然她也没把谷天璿揣测得多恶劣,只认为他要么是看她左右为难觉得好玩,要么是有什么其他不想告诉她的理由,总之,不会是真心。
“你是不是后悔了?”
“鬼才后悔。”
“那你这么晚了不睡觉?你平时不一直标榜早睡早起身体好的么。”
“……”
后悔么?莫小绯自问。
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啊。拒绝的时候,她就想到拒绝的后果。她欠着谷天璿的几顿饭和一个人情,恐怕再也没有机会还了。以后也更没有机会继续欠了吧?
至于,其他呢?
莫小绯从来都不觉得有一见倾心这回事,然而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谷天璿无端闯入,成了她人生的一部分,填满了她的二十一岁。
当人类学会将肉类烤熟并添加调料后,再也没有人愿意回到茹毛吮血的时代。
沉沦,自古为人之本性。
贺铸在《踏莎行》中写,当年不肯嫁春风,无端却被秋风误。纵使她有后悔,也不过契合这浅淡的一叹,谈不上真的心伤。
莫小绯一度相信,费尽心思去探寻什么是爱什么是不爱,是很傻的行为。千年过去,又有谁真正得到了答案?可又有这么多人前赴后继。
或者,寻找的魅力,正在于探寻不到吧。
不管爱还是不爱,日子仍旧必须这样过下去,世界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改变而改变什么。哲学上说的量变产生质变往往是人们乐观的臆想,其实或许有没有谷天璿,连她的生活都不会影响。
命运的齿轮卡向前方时从来不会给人留下倒退的余地,事已至此,就随它去吧,不是早就告诫自己摆脱优柔了么。
想罢莫小绯心情舒畅了许多,跟左涵说了句晚安,关上电脑扯过被子睡了。对她来说,上班考试找工作总比空想爱或者不爱要实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