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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纵使相逢应不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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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竹马青梅。“无心插柳柳成荫。”或许那个骑在竹马上张扬笑着的男孩并没有看见,他无心玩弄的青梅少女心思中泛起的微微波纹涟漪。
花园白色雕栏门边打闹追逐的一对总角孩童,随着年岁的增长,渐行渐远,再无法挽留,她真的不能说,是不伤心的。
一
“池塘边的秋千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童年》
彼时仍是六岁孩童,校门口金灿灿的太阳光线毫无遮拦的照下来,在水泥地上拉出一个个长长的影子,最后拉长到地平线上,看不见了。
吴茜的妈妈是个无论做什么都很认真的家委会会员,钱高的妈妈也是。
于是两个很认真的妈妈放学的时候就在路上聊天了,聊着聊着就不走了,再然后跟在两个妈妈后面的那两个小孩子也开始聊天了。一年级并没有什么好学生和差学生之分,所以小孩子的认识很纯粹。
——“你是二班的?”
“嗯,你是一班的?”
——“是啊我叫吴茜。”
“我叫钱高。”
很简单的事情啊,就这样简单的认识了。
单纯的认为,这个男孩子很无害的哦,或许那时候还不懂无害这个词。
天上的太阳悠悠的,很亮很明媚也很没有遮拦。两个孩子并肩躺在绿油油的草坪上看着湛蓝色的纯净天空,钱高的嘴上还漫不经心地叼着一片翠绿叶子。云朵像大团大团飘得很近的棉花糖,似乎一伸手就能拽下一把来放到嘴里。
钱高就像没有忧愁一样的一直在笑,他笑着的时候露出一口很漂亮的像雪花一样的洁白牙齿,常常感染的吴茜陪他一起笑,却不曾知道这样笑着的理由。
“喂你为什么一直笑啊?”吴茜曾经很迷惑不解的问钱高。
“因为……”钱高偏头想了一会儿,“因为很开心啊。”钱高像太阳一样的,吴茜这么想。
太阳是一种很温暖的东西,能让吴茜感到很暖和。钱高也一样。
吴茜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开始觉得看到钱高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的情绪。
二
“将血化墨,我画烟波。相随着,这卷画,只留淡淡余热。声声海誓,早被海潮吞没。剩下一笔画未,苦笑砚无墨。” ——《画未》
钱高喜欢咬袖口,这可以说是他的一个癖好。
在一个夏天里他想用袖子帮吴茜擦去奔跑后淌下的汗珠之时吴茜笑他:“不要用你的口水给我擦脸啦~”
“茜茜!”钱高打她,吴茜跑开,钱高便追过去抓她。
吴茜气喘吁吁地从花园门的一边跑到另一边的时候,回眸看见里面一辆大卡车开出来,而与此同时钱高从那边往这一边跑。
“小心啊!”几乎是本能的心一揪,抢过身去把钱高一把拉了过来。
钱高没站稳,一跤跌在她身上,惊魂未定地看着那辆疾驰而过的卡车,就差一点点。
“谢谢。”钱高又冲她笑了笑。
吴茜红了脸 ,钱高倒是没感觉什么,笑着扶着她的肩膀站起来。
“唔……”吴茜凝了凝眉,“钱高,我们永远是好朋友,好么?”
“嗯。”钱高依然笑着,很认真的看着她。
“钱高……”吴茜的声音软软的,不自觉的生出一点喜悦之情来。
“拉钩拉钩,一百年,不许变。”钱高伸出小手指,轻轻勾了勾吴茜的手指,清脆明快的笑声响在花园上方的天空透过飘散开来的云彩,美好的不真实。
吴茜凝视着钱高的脸,他的眉毛中间偏后的地方总是微微向上扬起,笑起来的时候神采飞扬。她笑了笑,曙光熹微中两个孩子的身影一起跳动,好像会永远这样走下去一样。
三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须秋风悲画扇。” ——《纳兰词》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分昼夜。”
十二岁的天空与六岁的天空看似并无区别,只是不再那样明朗与清澈。升入六年级的时候吴茜与钱高虽然进了同一个班级。吴茜却敏锐的感觉到,他们之间,有什么东西正悄悄改变。
不再是那样无邪的孩童,他们已步入少年。钱高的身高飞长了许多,比吴茜要高出了一个头。可吴茜觉得不仅仅只是身高,钱高已不复昔日那个笑得像太阳一样温暖的男孩。如果说昔年的钱高是一汪清泉,能窥见五彩斑斓的鹅卵石,那如今的钱高已然是一口深邃的井,让人一眼瞧不见底。
放学路上他不再与她结伴同行,而是与三三两两的男孩一起有说有笑。钱高,你的诺言,好不可信。
夕阳的光华间身影交错,不复往昔,当日里的约定似乎还在昨日一般的清晰,她独自站在寒风凛冽的街头,轻声呢喃:“或许,一切都只是我在自欺欺人吧,或许,记忆里暖如冬阳的男孩,从来都不曾有过。”
他们就像直线上反向运动的两个点,人生的前六年毫无交集,相遇后继续向前走,越走越远,渐行渐错,从此以后,走上全然不同的道路,陌路人,再无交集。或许多年以后,吴茜还能想起,那个曾经笑得很温暖的男孩。
只有羽毛相同的鸟儿才能一起飞翔,而他们,远非如此。所以,就只能飞向各自的蓝天。
纵使相逢应不识,而今方道当时错。
尾(吴茜视角)
远远的,是两个孩子的声音。
“妈妈说,羽毛相同的鸟儿一起飞,什么意思啊?”
“大概,就是说,像我们这样的,一起玩吧。”
“那羽毛会变吗?”呵,不但鸟的羽毛会变色,人心,只怕也会变色。
清明时节淅淅沥沥地开始下雨,一滴一滴,打在路边夹竹桃上。映目似血的红,如火。除开望过去无边廓的江南朦胧烟雨之色,便是深浅不一的灰。
不是房上略带古韵的瓦,却是两只移动的蘑菇,撑起两个孩童头上的一片狭小天空,那块天,不下雨。一团儿行走着的灰盛着数不尽的欢声笑语,可惜,只能盛,不能留。如打水的竹篮,明明享有过溪水的清凉舒适,却永不能留。
衰草连天向晚晴,半城柳色半城笛。
天却渐渐晴好起来了,她拽拽书包,摸着一包薯片,抚了半天光滑的包装,哪怕肚子已经在饿了两顿后不争气地提出抗议,仍狠狠心将拉链拉上。
不为什么,只是不想让他瞧见她吃东西时的模样罢了。
夹竹桃林形成的巨大屏障中,杜鹃鸟若隐若现的啼叫,很少会真有人去理会,它唱出的音调究竟是对雨后初晴的欢喜,亦或是千年前的亡国之恨。谁有这等闲情,去观它的雅致?
分明还是春季,草地却呈出秋的景象,一根根枯黄的草叶已无力地垂软,它们向人的鞋印而屈服。传说新生的草是有梦想的,它们驻足于地,仰望天空,努力让自己的身躯离天更近,笑话,其实它们,永远也不可能触及天的彼岸,它们和人一样。最可笑的,是从混沌初开时起,每一样事物,都在天中,“身在山中而不自知”。荒唐的可笑。
最可悲的,不是梦想无法实现的人。而是另一类人,那种连梦想都早已失去的人,甚至有些人,不知梦想为何物。
就像曾经的他们一样。
稚嫩的孩童,他们口中所谓的理想,不过荒谬的幻想而已。
几曾何时,炽烈的夹竹桃换做了簇锦繁花与整洁的草坪,实在不能说是不好的。却又是几曾何时,烟雨霏霏中再见不到那深浅不一的灰。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呵,哪怕她是那微不足道的燕雀,又怎不能与他一起飞翔?难道换一副皮囊,便就是不同境界的飞翔?鸿鹄也好,燕雀也罢。这不过是用以告别的理由,其实压根儿就不需要。他没有给过她一个分别的理由,只是无声无息地结束这段故事,一如五年前,那男孩穿着黑色针织衫,笑嘻嘻地向她迎来。
黑夜的色彩,恍若梦中,让她分不清,是梦,还是真实。入梦者,辗转求索,他却毫不留情地将那段往事弃之鄙夷。一梦醒来,她便什么都不是。当日的嬉笑追逐,皆成过眼烟云。真是好狠的心。真的不会,再记起了么?
四月末繁花凋零,她看着绿茵草坪上片片樱花花瓣,竟是淡了。一地繁花,又是在空等,谁人记起呢?已成衰势的樱花里,她模模糊糊间,竟又看到那人一身黑色针织衫,眼里跃过狡黠的光芒,轻轻冲她微笑。
明明知道,他永不会再记起的。
一地繁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