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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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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夏明朗和陆臻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南迦油田,夏明朗刚刚指挥过一场堪称能列入军事教科书的完美战役,而后又孤身投入“斩首”行动。我知道,此去,换了别人,再无生还可能;而夏明朗,尽管知道这个妖孽,人品无下限,万般皆可能,可,我心底很痛,很痛很痛。
我很想自私的骂骂他,你已经指挥出了人生最完美的战役,超额完成了聂卓的命令,已经没有了遗憾,何必再自作主张,主动送死。退守南迦,哪怕保不住,也已不丢人……可是,我也知道,夏明朗是麒麟的队长,夏明朗的决定有他难以反驳的理由。何况,连陆臻都不反对,我也只能远远地,看着队长;远远的,让自己手心流汗;远远的,让内心骄傲自豪……而后的日子,队长失踪了,生死不明。我空落落的,只有逛荡在桔子树的森林,我能体会当年队长第一次失踪时,臻果儿的心情。
我认识夏妖孽和陆少校不过半个月,可是这双壁人却轻易赢得了我的尊重与祝福。
情从何而起?爱从来都是有缘由的!我和桔子一样,不相信仅凭热情如火,就可以让两个人深爱;也不相信,说一千遍我爱你,霸道与蛮横的占有就可以构成爱。桔子说,她想要写一种没有争议的感情,强烈到千万人之中,非你不可。然后这一双人,能让所有的人都觉得,他们应当在一起。
想要我给他们送上一声嘱祝福,那很容易;想要得到我心底的认可,那不容易。
是从何时起,我接受了他俩?好像很久很久了……不是在此刻烽火硝烟弥漫之际队长的战争之王英雄本色里;也不在冰天雪地里陆臻拆脏弹时奄奄一息中。也许是多年之前的那个海滩,鬼魂中尉狙击手把第一次参加演习的陆臻一枪穿心时,一切已命中注定。
爱情的发生,总有理由,总有某样东西打动了你的内心。可是,在初起时,也许自已都未必明了。就好像陆臻,被那个叫夏明朗的家伙一枪穿心时就已被夺取了注意力,进入麒麟后的对夏妖孽的种种失望,争执,对峙,何尝不是因为期待愈强失望愈深。而队长既然能成为我们所有人的信仰,这个妖孽,在没能成为他的兄弟之前,又怎肯轻易让人看懂他流氓又文艺的表像下,内里通透的慈悲。所以,陆臻的选训之路走得异常辛苦。让他们成为兄弟,与子同袍,桔子用整整一部书10万字,让我们去充分熟悉他俩,也让这两个主角彼此充分了解。于是,当陆臻用坚韧,冷静,乐观与永不服输的精神真正成为麒麟的一员时,他懂得了夏明朗。
我喜欢桔子这样的铺排,整整10万字,整个第一部书,没涉及爱情。却让我们通透地了解了他们。在爱情还未觉醒时,他们已积累了足够厚重的信任与感情,也让我喜欢上了这样一双人,麒麟那一群人,好像一个个鲜活活的生命在我们身边挥洒着青春热血。
陆臻在多年之后对兄弟陈默说起夏明朗时,称之当年对夏明朗的追求,犹如攀登珠穆朗玛峰的高度。
陆臻少校帅哥一枚,24岁就以二本一硕毕业于国防科大,毕生论文获得了军事科技二等奖,导师是系主任,师叔是少将,可谓前程灿烂。可,一个天生的GAY,一百个人之中,可能只有一个是同类;一千个人之中可能只有一个肯承认自己的身份;十万个人中可能只有一个会被自己爱上,一百万人之中可能只有一个会同样爱上自己。他的爱情,是百万分之一的概率。所以,如此光芒闪耀的陆臻,也只能是忍受着残缺的生命。
我欣赏陆臻,正是这种在残缺的生命里,不失信仰与乐观。我更欣赏他的冷静与理智,哪怕爱上队长,也不期望拥有,如同,他喜爱的哪只上博馆内的彩釉盘子,终及一生都可能只能远观而不能触摸。夏明朗只是他的队长,他的盘子。
我也欣赏队长。陆臻是他的心病。不知不觉中,哪怕自己已病得那么深。他也不忍去折了他的翼。他只想成为陆臻展翅高飞前的一把助力。
桔子又花了10万字,让这段爱的萌发与抑制在情欲纠结与高贵的理性前反复思辩。
克制的情感是令人尊敬的,这里的克制不是出于怯懦,正是出于发自内心的爱恋,才不想困扰了对方,不去强求占有。只要他好,自己的爱情何妨深藏……
只是爱情……那样浓烈的情感……总会在某个意志薄弱时刻喷涌而出……不在此刻,总会在某一刻,总想渴望有些许回应。不想让生命留下遗憾。
他们是彼此不敢奢求的奇迹。
在一起。男女之间的爱情,或许做到60分就可以了。然而他们的爱情,要做到90分才可以。同性之间的爱情,这条路,唯有强大,才可以深爱。
陆臻说,人生很漫长,我想有个伴陪我一起走,陆臻在24岁就对自己的未来做了决定。
对于夏明朗来说,也只有眼前这个手上染过同样鲜血的人,才懂得他此生的骄傲与得意。
他们是镜子的两面,殊途同归,早已在相遇之前就站在了同一国度。
他们是爱人,也是国之利刃。从西南边陲到大兴安岭,从海南集训到索马里护航,从勒多港解救人质到南迦守护油田。桔子说,关于麒麟要写7部,是纺棰型结构,中间的海外维和战争之王是结构最大的一部。我觉得他们的爱情小婴儿在这一次次的任务的磨励下,正茁壮成长,脚步越发坚定。我欣慰又感动着。这个爱情小婴儿得到着最好的照顾,用信仰,正义,热血,时时浇灌着。这个小婴儿从枪林弹雨中走来,命格格外的硬。他见识过不同寻常的硝烟,等闲已不在他眼下。
这个小婴儿本身就是最美丽的风景。是爱情,让他们强大且成长。大写的生命,昂扬的灵魂,正是夏明朗为了永远留住陆臻眼底的崇拜与迷恋。也是陆臻拼尽全力也要赶上夏明朗的并肩共进。这一生,有谁曾如此生死与共?这一生当他们站立时,他们就是长城,脚下就是中国。唯有爱情……这样的让人拼却一醉,即便是死神都不再畏惧。只为了能让他眼底闪烁星光,挥尽了自己满身豪情。
初读麒麟之际,正值队长斩首行动成功后的失踪之时。于是桔子的坑品成了我唯一的安慰。
队长的浪漫是陪你枪林弹雨生死与共。可是,我们心疼了。队长离家太久了,那个西南边陲家,有严头楷哥翘首以待着,发财在操场边也会寂寞了,队长太累了,还有臻儿,小花、方进。该回家了。会有离愁,与柳三哥挥手告别,也会舍不得查理和他的小灰机,还有海默这彪悍的神妞。
队长与臻儿的爱情已足够强壮了,足以抵御今后十年别离的距离。他们已经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他们会有属于他们的快乐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