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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可是,
      奉凌端回家仔细绕了好几天,仍然感到骑虎难下。

      如果。真的拍同名电影的话,以观众现在的呼声,他铁定能把李星炀找回来。

      但是以他一个电影人的良心呢?

      本来他不是很爱抽烟的一个人,这几天烟烧了真不少。奉凌端必须想自己承认一件事,那就是此刻想见李星炀的心,居然盖过了他一个电影人的良知。他几乎都要放弃自己的坚持,打电话找台长顺便屈服了,没想到,手贱,翻到师兄的微博。

      师兄吴念,是奉凌端读研时候自己教授的得意门生。吴师兄从学校毕业时,教授特别特别想师兄留校。
      师兄坚决不干。就那样义无反顾走了。

      去年师兄就进驻西藏拍片子。今天一晃小半年过去了,师兄还驻扎在那儿。
      微博里是白雪皑皑的卓木山谷,湛蓝湛蓝的天空。延绵不绝的山岩。雾凇披挂的盛景。
      那是一片能够洗涤人心灵的净土。

      难得的,师兄放了一张自己的照片上去。
      奉凌端凝视了那上面的师兄很久。

      吴念师兄停在奉凌端记忆里的模样,是白净白净的,长相很秀气的阳光大男孩,可是此刻展现在奉凌端眼前的,是个粗粝的,黝黑的汉子形象。
      北方的风长期吹拂打造的结果,就是师兄整张脸看起来既沧桑又干裂,眼睛旁边仿佛刀刻出的一道一道纹路,一笑,纹路更深了,几乎入鬓。还有一张照片,是师兄伸出来的手掌。又粗又糙,上面一道一道的横纹竖纹,还有一串一串血泡,怵目惊心。

      奉凌端几乎落泪。
      一个电影,拍一年两年光景,为了日出,为了日落,为了某个场景,和老天爷搏斗,和天气搏斗。
      早出晚归,哪怕承受生命的危险,不惧怕严寒,不惧怕□□的疼痛,即使,这样辛辛苦苦拍出来的东西,或许没几个人肯掏钱进电影院观看。

      可是,就这种劲儿,他宁愿像师兄这样,也不愿意随随便便花十几几十天功夫,就拍一堆时令的垃圾。时间一过,新鲜劲儿一过,就没人再肯掉过头多看那坨东西半眼。

      他一直都那么认为,你付出多少,就能回馈多少。或许这次效果不显著,但总有一天一切都会水落石出的。
      如果自己真屈服了,扯出来的这堆玩意儿,对那样辛苦劳作的师兄,对这年头还肯踏踏实实,不浮躁不趋炎附势的影视人本身就是一种讽刺和嘲弄。

      李星炀,奉凌端心里默念。我可能还是不够爱你。所以,抱歉。

      想好了,再面对媒体的死缠烂打,奉凌端终于说了。不。

      “关于花美男的同名电影,只是电视台单方面的意思,和我无关。”
      记者大惊失色,赶紧了把手中的麦更攥紧了,塞到奉凌端嘴边,身体发抖,“奉导的意思是?”

      奉凌端闭了一下眼睛。知道这一关难过,心一横,“我的意思是,以我个人来看,我认为做同名电影,可能只是追逐短期的经济效应,但是,按照电影人长期的发展来看,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电影业的萎缩,这或许只是我一个人的思考,抱歉,其余的,就无可奉告了。”说完,他礼貌的弯腰,礼貌的单方面结束了这次的采访,然后在一众大小媒体面前毅然决然离开。

      必须要这样,他内心笃定,这次快刀斩乱麻,把自己拒绝的意思说清了道明了,从此之后对任何人都笑曰,无可奉告。

      果不其然,第二日看新闻,首页全炸了。都是他的发言,他的声明。也不出奉凌端的预料,各种各样的猜想甚嚣尘上。什么这都是花美男班子的炒作罢了。什么这都是奉凌端为了博眼球而出的一种策略等等,甚至还有人来个奉凌端身家的大起底,连他大学时候追过学校的校花这样子虚乌有的事情居然也八出来了。这个圈子真是个鱼龙混杂的风水宝地啊。

      弄的奉凌端一个脑袋两个大。

      这一步棋,不知道是险棋呢,还是错棋,反正奉凌端心里很清楚,电视台那边,电影制作公司那边,他算是彻底把人给得罪了,某种程度上看,这个梁子算是结上了。
      反正都这么着了,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而且,奉凌端心里当然明白,这个同名电影,他不做,多得是人趋之若鹜。

      果不其然,马上就有媒体放出风声,由他的同门师兄徐宗旭担任“战斗吧花美男”电影版的导演。
      一时间,所有媒体把风向都转到了徐宗旭这边,奉凌端瞬间被撂到一边。

      迟早得适应这个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的圈子啊。明明不在镁光灯下,奉凌端倒是松了一大口气。唯一的遗憾就是,或许这辈子就和李星炀彻底失之交臂了。

      但奇怪的很,他明明每天都有很注意哪怕蛛丝马迹的“战斗吧花美男”的消息。
      也看到吴晗,韩秋石,李则恺,几乎除了李星炀之外,所有人加盟电影的消息,唯独不见李星炀哪怕一星半点儿的讯息。

      就这样,李星炀仍然杳无音讯着。尽管,这个名字仍然频繁出现在报纸的字里行间。尽管,他没有完全被人忘却。

      奉凌端心里堵堵的。忘不掉和李星炀别离的那天下午,男孩拄着拐杖,站在军队基地的铁网边,一直朝他们那边看着。
      他过去,只是淡淡说了句,“去休息吧。等我们回来。”

      李星炀点点头,对他很乖的笑了笑。不知道为什么,奉凌端心里升腾出了很不详的感觉,总觉得他这么乖,一定没什么好事。
      李星炀眼睛亮晶晶的,即使奉凌端不安的转过背,依然能够感到背后的一阵灼热。等晚上他们精疲力尽回来,发现李星炀没惯常的在食堂等他们回来。

      起初还以为这野丫头一样的小子一定又拄着拐杖跑哪儿撒野去了。等吃完饭,等回到大家混居的宿舍,才发现李星炀走了。
      所有行李都消失的走了。只剩下留给每个人的礼物。

      留给韩秋石的,是那小子一直戴在自己腕上的手表。韩秋石很喜欢的,绝版的手表。
      给李则恺的,是那小子最爱的音响。几乎每个人喜欢的东西,他都有留下。

      给奉凌端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自己偷偷录制的朗诵声带。
      应该是花了很多功夫。趁人不注意,安静时候录的,背景有小鸟清脆的鸣叫,有溪水叮咚的声音。有夜间远处车辆过往时候飘忽的杂音。
      奉凌端的的确确很喜欢那小子低沉却清亮的声线啊。很奇怪,每天他都有把母带带着身上,只要心里浮躁了,沉静不下来的时候,就凝神听他的声音,渐渐的,多乱的心跳节奏好像都能静下来,缓下来一样。

      最怕这种连告别都没有的离别了。

      奉凌端居然认为,那小子欠他一声再见。这次也是,太想问一句,为什么?为什么不出现?

      为什么?为什么?他几乎被脑子里填塞的乱七八糟的问句给逼疯了,简直不能沉静下来做任何事。
      每天都翻出手机,对着那个号码发呆,迟迟不能下手,但一直都面对着那个渐渐在心里生根了的号码发怔着。

      终于,按下了那个号码,听见彼端“嘟嘟”的,电话通了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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