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章 ...

  •   “遥遥,把窗帘拉开……”

      我听见母亲用微弱嘶哑的声音这样叫我。犹豫了下,还是起身到窗前,慢慢拉开了窗帘。

      窗外,落日余晖正铺满我家的院子。墙角的那棵老梨树,花开得正漫。似雪的花瓣纷纷扬扬,永不停歇般地落在浮了绿色滑苔的湿泥地上,积了厚厚一层。

      “许久没见阳光了呢……”

      躺在床上的母亲喃喃说道。

      她现在连说话也含糊不清了。如果不是我常年陪伴,可能连我也无法听清她在说什么。

      不过一年的时间,她的喉咙已经被蛛毒侵占。不止喉咙,周身的每一寸皮肤也是。从头到脚,密布了黑色蛛网般纵横交错的经络,凹凸不平,状极可怖。

      去年秋的时候,母亲有天拉开窗帘一缝坐在窗前晒日。附近有孩子翻墙想摘梨树枝头的果,无意撞见了母亲,当场吓得从墙头坠落,连声叫“鬼”,连腿都摔断。母亲及其内疚,自此不管白天黑夜,再也没拉开过房间的窗帘。

      我却知道,母亲本来极美,只是一年前的一天,她的皮肤突然开始变坏,发出红点,红点渐渐变黑,然后像野草一样疯狂地发须蔓延,爬满周身,直到现在,不过短短一年时间就成了这种模样。连最好的医生也束手无策。最后只能归结于一种未知的病毒,他们称之为“蛛毒”。

      这是一种具有遗传性的病毒,我的母亲这样。据说,我的外祖母和曾高外祖母也是这样的。或许以后不知道哪一天,我也难逃这种厄运。

      我知道母亲应该快要去了,所以长久以来,她第一次叫我打开窗帘,想要感受来自于阳光的最后一缕温暖和灿烂。

      母亲当夜就走了,走得很安详。临走前,她交给我一个盒子,里面是一块半月形的翡翠。

      “这是你外婆留给我的。当年她对我说,盼望我能借它改变命运。但我都没等到,盼望你能,遥遥。”

      母亲最后这样对我说。

      ***

      丧事很简单。到场的只有半年前离我母亲而去的父亲和交往了两年的男友杨宇。我没流眼泪,父亲却流了几滴,让我有些意外,忽然又想笑。

      “遥遥,原谅爸爸……”

      父亲的眼睛有些红。

      我早已经不恨他了。没有哪个男人能忍受这样一个形同鬼魅的妻子,即使他们从前很相爱。

      “遥遥,搬到爸爸那里住去吧……”

      “你能忍受一个以后可能形同鬼魅般的女儿吗?”

      我看着他,淡淡问道。

      他的脸色微微一变,有些痛苦地看着我。

      现在的我,就和从前母亲一样,雪肤花貌。但是以后,谁知道呢。既然我的母亲,外婆,外婆的母亲她们都没逃过这样的遗传,谁知道我会不会也这样?

      如果真到了那一天,连我自己都无法忍受,何况是别人?

      父亲终于还是转身离去了。我怔怔望他踽踽独行的背影,一动不动。

      “遥遥……,刚才你们说什么……”

      回去的路上,杨宇开着车,犹豫了许久,终于问我。

      我的心微微一抽。

      无法再逃避了。与其让这个我爱的男人往后像我的父亲那样落荒而逃,还不如现在就让他知道,至少这样,我还能保持我的尊严。

      “我母亲的样子,你觉得可怕吗?”

      他微微一怔,随即勉强笑了下:“伯母,只是得了奇怪的病而已……”

      “但这是会遗传的病。我的外婆,曾外婆,都是这样。如果我是在我母亲发病后认识你的,我绝不会和你一起。所以,我们分手吧”

      我的口气很淡。

      车子猛地停了下来。我没系安全带,整个人差点撞到了前档上。

      “遥遥,我知道伯母的事让你一直很难过,你太累了,休息段时间会好些的,医院里你不用操心,我帮你向你的科室领导请假……”

      杨宇凝视着我,终于开口这样说道,然后继续开车向前。

      我慢慢地吁了口气,有些茫然地靠回了座椅上。

      杨宇的反应在我的意料之中。毕竟,若不是亲眼见过,又有谁会相信今天的如花容颜会变成明日的鬼魅魑魉?

      ***

      我只休息了几天就回医院上班了。那块翡翠,对着太阳看,中间仿佛有个核心,放射出星状的图案,盯久了,我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既然是母亲留给我的纪念,我拿去请人镶了边,然后用条红丝绳吊住,当项链贴身佩戴。

      杨宇开了家公司,本来就挺忙的。最近更是这样,已经好几天没见他了。说自己出差,还要过几天回来。

      和他通话的时候,他的语气仍和从前一样温柔,但我总觉得有些不一样。

      或许是我太过敏感,我嘲笑自己。事实上,从我母亲葬礼过后我对他说那一番话开始,我就等着他开口向我提分手。他一直没有,我其实还该感谢他的。

      看完了今天的最后一个病人,我起身想去洗手的时候,门被推开,进来了一个矮矮胖胖的中年男子。我以为是病人,于是坐了回去,示意他也坐下。

      “病历。”

      我例行公事地说道。

      “萧小姐,我不是来看病的。”

      那人朝我笑了起来,露出黄黄的牙齿。

      我略微皱了下眉,确实不是病人。病人不会叫我萧小姐。

      那人看出我的不快,急忙摇了下手,把椅子拖得离我近了些,这才带了些神秘地压低声说道:“萧小姐,我是个直性子,也不和你绕弯子了。我知道你母亲,外祖母,还有曾外祖母她们为什么得怪病。”

      我大吃一惊,猛地睁大了眼睛。

      这种可怕的家族遗传疾病,在我家从来就是个不被提起的痛苦隐秘,知道的人极其有限。这个陌生人,他怎么会知道?

      我有些不快,但这种不快很快就被强烈的好奇和疑心所代替。

      连医学都无法解释的怪病,他怎么会知道原因?

      “萧小姐,我姓张,你叫我张三就行。我不是来招摇撞骗的,你绝对可以放心。”张三仿佛看到了我的心思,朝我又呲牙一笑,“你要是有兴趣,我就给你说段典故。”

      他一边说着,一边起身去锁了门,回来一屁股坐下,开口就道:“萧小姐,咱们这凌阳,不知道多少代老祖宗的时候,出过个吴兰国,知道不?”不等我回答,张三自顾又接了下去,“你自然不知道。吴兰王朝的存在实在太过短暂,不过数十年就湮灭在历史长河中,正儿八经的史书根本就没留下关于它的任何记载。据说当年的武兰王聚了一国之宝,却逢国变,就埋藏在了地宫之中。所有修建地宫的工匠和管事都被灭口,地宫的藏宝核心还让当时最厉害的降头师下了降。最后只逃出了一个匠人。那匠人后来却落到两个追索的武士手上,为求活命,愿意画出地宫的地图献上。那两个武士被贪欲左右,得了地图,约定日后时机成熟再一齐动手,又信不过对方,就把地图一分为二,各自保管一半。那匠人到最后自然还是被杀了。不想两个武士还没等到动手的时机,吴兰王朝却是灰飞烟灭,各自逃散,从此再无对方音讯。”

      我断定这胖子不是疯了就是看多了盗墓文,皱了下眉,正要送客,张三摇了摇手,正色说道:“再听我说下去,你就知道了。”

      “到了民国北洋政府时期,军阀割据,灾祸四起。所谓乱世出异象,原本的厚道良民迫于生计铤而走险,许多祖上有旁门左道之能、奇工秘技之术的更是纷纷操起了老本行。当时的凌阳城,被一个名叫楼少白的军阀所占。楼少白人称铁血少帅,以心狠手辣闻名于乱世。他的父亲原是湘军中的得力干将,清帝逊位后,自己就拉了人枪打天下。到楼少白接手的时候,更是势不可挡,成了虎踞一方的著名军阀。这楼少白攻打下了凌阳归己所有,目的却不是凌阳,而是凌阳的地下。他知道吴兰宝藏的事情。”

      “他在凌阳娶了一户池家人的女儿,在一个人称通地七的盗墓人的带领下,终于找到了地宫入口,只是奇怪的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却又空手而出,徒留宝山无人取……”

      张三说着,已是啧啧摇头叹息。

      如果不是我的心情太过阴霾,我一定会笑出声来。这个张三,他是在说书给我听吗?

      “张先生,我下班时间到了。对不起,我对你的典故没兴趣。”

      我站了起来,下了逐客令。

      “哎,萧小姐,你别急啊。再听我说下去。”张三不以为然,“我都说了吧,那个楼少白就是当年吴兰国的武士后代,他娶妻的池家是另个武士的后代,你外婆的外婆的爹,就是当年那个带他进去的盗墓人通地七!”

      我大吃一惊。

      张三见状,得意地笑了下,更来劲了:“至于我,老实说,我的祖上就当年那个给地宫下降的降头师一派的后裔。萧小姐,你别不信,你的老祖宗很有可能已经先于楼少白进过地宫,取走了最招人的东西。偏偏那东西是下过降头的。据我老祖宗流传下的说法,第一个碰触的人,断子绝孙,就算有女,也代代必遭厄运。你老祖宗空有一身通地和识宝的本领,却不知道降头,这才把厄运传到了你们的身上。”

      我立刻想到了此刻就在我心口处悬挂着的那块翡翠,仿佛有感应似的,那里突然一热,但是转瞬即逝,我以为是我的错觉。

      这太匪夷所思了。我无法相信,后背甚至已经微微沁出了汗。

      “张先生,你的典故很精彩。但是我不明白,你的祖先既然也去过地宫,他为什么能出来?”

      我勉强问道。

      张三叹了口气:“萧小姐,这就是我多年苦苦寻找通地七后人的缘故啊。我的老祖宗,他确实去过地宫,但他是被弄瞎了眼后才带入的。吴兰王需要他日后给他解降,这才留了他一命。但他却完全不知道地宫所在。所以我才苦苦寻找。你的老祖宗当年既然进过地宫取走东西,除了那东西,你家中必定留有关于地宫所在的线索。”

      见我脸色难看,张三狡黠一笑,“萧小姐,你放心,你老祖宗拿出的那东西,再金贵我也不敢碰。我还想要延续香火呢。我只需要你帮我找找,你家有没有流传下来的地图或者其他线索。他日若是寻到地宫宝藏,不但分你一半,我还能帮你解了降头。”

      像是一道闪电劈开黑沉沉的夜空,我的心一下狂跳了起来。

      我已经相信了七八分。

      一个人真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的时候,凭什么不相信这唯一的机会呢?

      我不想像我的母亲,外祖母一样,那样悲惨地死去。我希望能和我爱的杨宇白头偕老,生儿育女。

      我强压下微微抖动的手,颤声问道:“你凭什么要我相信你?要怎样才能解降?”

      “很简单,只要把你老祖宗当年拿走的那东西放回原位,降头自然就解了。所以萧小姐,你就算视钱财如粪土,这总不能不让你动心吧?”

      他应得很干脆。

      我立刻点头。

      “好。我回家就立刻找找。这里没有的话,我去乡下老房子里找。”

      ***

      张三走后,我纷乱的心情许久才渐渐平静了下来。

      如果张三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母亲就是将来的我,毫无疑问。这是差不多一百年来我那个盗墓先祖一脉的女儿的宿命,受了诅咒的宿命,我也必将无法逃脱。

      我把挂在脖子上的翡翠拿了出来,托在掌心。翡翠在窗口斜射入的夕阳中看起来一片通透,正中的那点核心更是明显,仿佛葳蕤生光。

      这东西,我母亲口中的能改变命运的东西就是我的老祖宗当年从吴兰王的藏宝地宫中拿走的东西吗?它到底藏了什么秘密?

      原来招来厄运的竟然是它。可悲的是,它当年应该被我的老祖宗当做宝贝传给了我的高外祖母,然后就这样一代代地传了下来,同时也招来了一代代连绵不绝的厄运。

      夜幕渐渐降临,我终于把它挂回了脖子上去。

      这是件凶器,但是从今往后,它却也是唯一能解我厄运的宝物了。

      这个时刻,我忽然又非常想念杨宇。他现在在做什么?

      我犹豫了下,终于忍不住,拨了他的号码,很快就接通了,只是听到的却是一声带了些娇媚的懒洋洋的声音:“喂,谁啊……”

      我一僵,原来如此。

      可这不正是我原先就预备好了的吗?

      “遥遥,遥遥,你听我解释……”

      隐隐的,我听到那头传来了杨宇熟悉的声音,仿佛带了些焦灼。

      我拿着手机的手有些无力地垂了下来,摁掉了电话。我确实已经准备好了,但是这样的方式,仍叫我有些难过。

      泪却一滴一滴地从我眼中垂了下来,越垂越多,沿着脸庞汇聚到下巴,溅落在了胸口的薄薄衣襟上,濡湿了那块翡翠。

      心口渐渐地又热了起来,越来越烫。我低头,一道奇异的绿光突然从眼前掠过,心口一阵针扎般地剧痛,我甚至来不及张口呼救,人就失去了意识。

  • 作者有话要说:  新增出版番外二:
    “……此亦蒙昧世,此亦智慧世。此亦光明时节,此亦黯淡时节。此亦笃信之年,此亦大惑之年。此亦多丽之阳春,此亦绝念之穷冬。人或万物具备,人或一事无成。我辈其青云直上,我辈其黄泉永坠……”
    这是楼少白在江北战场时放置在行军床床头的《双城记》中译本的开篇之语。他极喜欢。因这就是他所处之时代的写照。
    他曾怀有万丈雄心,戎马呼啸半生,而今才知道青云与黄泉,其实都不过在自己一念之间。
    清早五点,他习惯性地睁开了眼,下意识却仿佛还停留在战火纷飞的江北。正要翻身而起,忽然听到耳边传来一阵清脆的鸟鸣之声,身边触手是具柔软而温暖的女人身体。他这才意识到,这里不是江北。他现在已经身处大洋彼岸檀香山这个火山岛上依于青葱山麓之畔的宅邸中。他的妻萧遥正依偎在他身侧酣眠。
    昨夜是女儿楼晨的十三岁生日。他与萧遥到的时候,正赶上了她的生日,于是邀了当地的友人过来,在家中举行了个庆贺她生日的派对。萧遥昨夜很兴奋,喝了些酒。她酒量很浅,睡前又被他纠缠,很晚才睡过去,所以现在仍沉醉未醒。
    楼少白转头,借了落地窗外从洁白窗纱中透进的晨曦,看见她还静静而卧。乌黑的发堆在她白皙的脖颈后,脸颊上仿佛还残余了昨夜的沉醉,泛了层晕红之色。
    他以前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能越看越好看。现在却有这样的感觉。之所以这么觉得,其实大约只是他自己的心境使然吧。
    从两个多月前踏上女神号的那一刻起,他的人生就开始了新的一页。没有戎马倥偬,没有枪林弹雨,也再没有他习惯的提防和被人提防。
    骤然这样放松下来,让他其实有些不习惯。就好像他时常还会习惯性地去摸自己腰间,指尖触空,才会顿悟那里现在已经不再悬枪了。
    但幸好他身边一直有她,他的妻萧遥。多少年来,就算远隔万水千山,他亦觉到她时刻随在他侧。
    “我爱她胜过一切,甚至愿意用灵魂燃烧去爱。”
    这句他从前偶尔见到的自由体诗,虽显肉麻,但他过了眼,就记在了心上。因就是他之所想。
    他凝视了她的静谧睡颜片刻,伸手轻轻揽住了她的腰,阖上眼继续陪着她睡。鼻端闻到了那熟悉的让他心安的淡淡女人香,脑海中的思绪渐渐有些飘远,飘回了许多年前他还轻狂的岁月。
    那时候他被人称为少帅。
    已经不知道是从哪一代开始了,楼家的每一个长子在他记事开始,就知道一件事:凌阳的地下埋有一个千年之前的吴兰地宫,地宫中有足以擎天的宝藏。把宝藏起出,这是楼家男人世代被赋予的欲望和使命。楼少白也不例外。
    他的祖父是前清同治年间的朝官,父亲是湘军的干将,他十岁就与清政府公派的最后一批留学生一道,登上远赴美国留学的大洋轮,还未学成归来,就在大洋彼岸听到了清帝逊位,大清覆灭的消息。而他的父亲,也早已成了乱世之中拥兵自重的军阀。他在美国留了三年,回来后,到十八岁的那年,他的父亲在一次与别派军阀的地盘争斗中意外丧生,于是他接手了他父亲留下的摊子。不过数年,因了他的铁血与果决,兵力和地盘迅速扩展,虎踞江北。他虽年轻,却成了叫谁也不敢轻视的著名军阀势力。
    少时的留洋经历让他言行西化,脱下军服之时,他便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俊美无俦。他亦知晓民主治国的公理,但却从不相信在这里,这公理能畅行无阻。
    这里,这世代,人或万物具备,或一事无成,或青云直上,或黄泉永坠。铁血、枪炮、搏杀、固位,这才是他笃信的公理。
    他很早就知道,楼家拥有通往地宫的半张地图。而另半张,则在凌阳城一户池姓的世家手中。楼池两家数代恩怨,纠缠不清,到前清咸丰年间的时候,两家当时的家主曾为这地宫宝藏而放下嫌隙,约定共同拼图寻宝。只是未曾料想,那池家人却临时起意,意欲谋命夺图,独吞宝藏。他的曾先祖奋起取了池家先祖的性命,护住地图而返,只也身负重伤,返家后不久便身亡。自此楼家与池家势不两立。又一百年过去,世事巨变,轮到他成楼家之主。
    凌阳并非兵家要地,只这数年,却一直遭到另两派军阀势力的争夺,你进我退,你来我往。在他稳住了自己的江北地盘,把目光投向此地的时候,军阀汪直正败退出城。而尚未来得及品尝喜悦的胜利者就遭到了他的进攻,毫无悬念地,他夺下了凌阳,率军而入。
    他唯一的目的,是地下的吴兰地宫,之前的那两派军阀也是与他相同的目的。现在,凌阳落到了他的手上,他说了算。只是凌阳何其之大,若无完整的地图,想找到千年之前埋藏于地下的那个地宫宝藏,何其笑话!所以进驻凌阳的第三天,当他见到上门寻来的媒人,道凌阳百年望族池家意欲与他攀亲,两家永结秦晋之好时,他几乎想都没想就应了下来。
    他要寻到地宫,就必须要有完整的地图。另半张地图在池家手上。池家是此地的百年望族,他虽新占了凌阳,却也不能杀上门强要地图。且那池家自天下纷乱以来,就一直依附着汪直的势力而得保全。如今他成了凌阳的霸主,本就与楼家有宿怨的池家失了保护,自然要讨好于他。或更甚者,是受汪直指派,想要暗中图谋他的半张地图,这联姻示弱便是在争取残喘的时机。他明白对方的心思,却也顺水推舟应了下来。
    为什么不答应?他也正好想借这机会,探清池家的底细,最后再伺机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于是这就有了他与池景秋的第一次见面。
    她是个很美的女人。但只扫过一眼,他就看清了她的底,甚至从她走路的勉强姿势上判断自己娶了一个裹脚的旧式女人,现在不过是为了迎合他而穿了西洋婚纱,蹬上皮鞋,扮成最摩登的新娘。
    他其实对旧式女人并无成见,也不会因为对方是新派女子而多看重些。她只是为楼池两家搭设相互利用关系的一座桥而已。至于她的想法,他并不是很在意。以后的某一日,当他完成了自己的夙愿,只要她还愿意留下,他也会考虑给她一个恰当的安置,比如送回他的老家,让她侍陪自己的祖母。
    他知道自己是个冷酷的人。对于人格来说,这是巨大缺陷。但这能让他时刻保持着最冷静,最清醒的头脑。所以他不想改变。
    或许是嗅出了他身上的铁血之味,在他牵了她的手,二人端坐到照相机前拍婚照的时候,他在她的眼睛中看到的全是惊恐和不安。他知道她怕自己。
    或许她在成为他的夫人后,背后还会有池家人在操纵她的一举一动。但他并不放在心上。身边的这年轻女孩,没那种本事。
    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想错了。他曾经以为是只逆来顺受小绵羊的未婚妻,竟然会在半个月后他们婚礼的前几日,与她的情夫私奔了。虽然池家带人追回了池小姐,尽力想要隐瞒下这件丑事。但凌阳是他的地盘,池家近旁日夜有他的人在暗中监视,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瞒得过他。他甚至抓回了那个漏网的情夫。满园春戏班里的当红男旦玉堂春。
    他对池小姐并没什么好感。但和世上所有男人一样,对于一个即将要冠上自己姓氏的女人,竟在新婚前日做出这样的事情,不啻于在他脸上打了一巴掌。他对池家人的厌恶更深一层。
    本来他是想悄悄处理掉玉堂春的。但在与池小姐拜堂的时候,当他看到红盖头下的她丝毫没有应有的羞惭,甚至连之前面对他时的恐惧都不再的时候,他的怒意稍稍被激燃了。
    是的,她虽然红妆覆面,但她从出现在他面前开始就挺直的肩背,被喜娘牵着走时的不疾不徐的步伐,无一不是在告诉他,这个女人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丝毫没有羞惭。所以在听到司仪高呼将新娘送入洞房,他目送她背影的时候,心中就冒出了一个羞辱她的念头。
    他必须要叫她知道,什么是为妇之道。
    洞房里,红烛高烧下,他把她的情夫丢到她脚下的地板之时,这一刻他有些惊讶。
    她的反应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
    没有恐惧,没有羞惭。她看到他和玉堂春一道出现的那一刻,脸上唯一的表情就是呆怔,仿佛从不认识这个戏子。然后,她就垂下了眼睛。他看不透她的心思。
    预期的效果没有出现,这让他更不快。他决定再试探下她,所以踩在了玉堂春那只比女人还要白嫩的手背之上,毫不留情。
    这一次她果然有反应了。他在她目光中看到了一丝不忍。一念之间,他决定打死玉堂春,除去这个新婚妻子带给自己的羞辱。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更加意外。
    玉堂春哭泣求饶,说自己与她之间还是清白。不过一个出卖面孔和嗓子的男子,枪口下这般,本也没什么。正好让她看清,她曾想要与之一道私逃的男人也不过就是这样一个软骨头。让他意外的,还是她的反应。她竟然毫不在意地让他打死他,只要不在她的面前便可。
    她说这话的时候,他想从她的眼睛中读出一丝闪避或遮掩。她应该是在撒谎,为从他枪口下夺回她情夫而故意这样反其道行之。但没有。她最后只是说累了想睡觉,一双眼睛里看不出任何的遮掩和躲闪。
    这样的情况下,他再打死玉堂春,反倒显得多余。
    第一次的交锋就这样匆匆结束,他也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种挫败。他命卫兵拖下玉堂春,送到司令部的牢房里暂时关押起来。
    对于自己新婚妻子给他带来的挫败,他心里的不甘是不言而喻。事实上,从他踏入洞房的第一步开始,情况就不再是他习惯的那样,照着他的意愿发展。他甚至有一种感觉,不过短短半个月,她就变成了另一个人。除了相同的一张脸,他看不出眼前这个女人和半个月前他见过的那个有任何共同点。
    处置完玉堂春,他再次回了洞房。她正坐在一面镜子前卸妆。站在她身后的时候,他在她身上闻到了一种香气,若有似无。
    他其实不大喜欢在女人身上闻到香粉的味道,觉得刺鼻。但刚刚闻到的那种,他觉得他还可以容忍。
    他承认他其实对这个女人和玉堂春的关系还是有点耿耿于怀,何况她还确实用很委婉的方式在为他开脱。但听到她的一句话后,他终于有些释然了。
    她说她已经知道了那张小白脸之后的他的真正面目,刚才希望他放过他,不是旧情难忘,而是不想因为这样不值的人背上条人命。
    她说这话的时候,看起来非常坦诚。虽然他还是不大相信。但心里忽然觉得放松了些,甚至有了和她好好过这个洞房夜的兴趣。
    他在她有些僵硬而容忍的表情中解开她衣襟,在她后背发现被她父亲杖责后的伤痕之后,他知道自己不该嘲笑,却还是忍不住很不厚道地嘲笑了她一番,但她竟还是毫无愧意,反倒显出了他的刻薄。这让他又有些不痛快起来,导致他做了个自己之前根本就没想过的举动,把她抱了起来,送往他和她的喜床之上。就像一个体贴丈夫该对新婚妻子做的那样。
    她显然也是没想到他会这样做。失去平衡的那一刻,一双手紧紧抓住了他的衣袖,一直颇为自持的表情里终于现出了一丝惊慌,甚至把脚上的一只拖鞋都甩飞了出去。
    她真的是天足,不是他之前一直以为的小脚。脚白皙而圆润,带了点肉,烛光里看起来仿佛一只洁白的鸽子。他有点满意,更满意自己刚才抱起她时,她面上露出的那种神情。让他终于在今晚第一次找回了一丝胜利的感觉。他于是带了点恶意地决定,在接下来他与她新婚之夜的重头戏上,彻底撕下她那叫他看了很不喜欢的自持冷静的面具。他是她的丈夫,完全有这种权利。
    想到这一点,他甚至有种久违了的兴奋。但是他没成功。因为来了一个电话。
    他确实有点扫兴。但接了电话之后,他还是决定过去。
    电话是他的表妹钟可玲打来的。她说自己从天水教堂的约翰牧师终于打听到了通地七的消息。
    这个信息的重要程度对他来说不言而喻。他立刻决定过去。
    新婚夜这样丢下自己的妻子,对她来说应该是种不尊重。他在穿衣服的时候,本来是想等她开口询问的话,他寻个借口跟她解释下也未尝不可。但看到她一副松了口气的模样,他心中又再次不痛快起来,自然一语不发丢下她扬长而去。下楼到大厅的时候,他碰到了还没去睡的福妈。
    “姑爷,这么晚了你还去哪里?”
    福妈这样问他,虽然小心翼翼,但他看得出来,她的表情里满是不愿意。
    那个新房里的正主不问,她这个奶妈倒很是关心。
    他没理睬,径自往大门而去。临出门的一刻,脑海里忽然跳出刚才见到的她还青紫的后背伤痕,忽然对她的父亲又多了几分厌恶。
    她是他的人,就算要动手教训,也轮不到他。
    “拿一盒伤药去,给她擦下。”他停了脚步,回头对她说道,“伤药在我书房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
    她身材还可以。他是想叫她早点好起来。不想晚上的时候,要抱着个身上青一片紫一片的新娘睡觉。
    如此而已。
    钟可玲是他的表妹。她的父亲原来是楼少白父亲的副官,但在她五岁的那年,死于一次战斗。她的母亲为此也一病而去。所以对这个表妹,楼少白一直心存怜惜,几乎是有求必应。送她去美国留学归来后,知道她必定不习惯在龙滩寨祖宅里过着陪伴自己祖母的生活,他在上海给她买了房子,配备了卫兵。但两个月前,她却找他到了这里。他要送她回去,她死活不肯。他无可奈何,也就只能让她先留下来。
    她知道他曾找过约翰。因为据消息来源,他曾在通地七手上收过一些冥器。但这家伙很狡猾,死不承认。他在教堂附近埋设了暗人监视。没想到这个表妹竟会胆大包天地去与约翰接近。约翰是个危险分子,不仅危险,而且好色。所以他必须阻止自己的表妹。
    钟可玲告诉他,她已经从约翰口中打探出了消息,知道他们近期会有一笔交易。
    面对她带了些得色的表情,他教训了她一顿。她立刻哭得梨花带雨。
    对这个他早已经看做亲妹妹般的女孩的撒娇,他只能苦笑。好言安慰了许久,她才擦干了眼泪,破涕而笑。当他想回去时,她却又说自己头疼。
    他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小伎俩。想起此刻洞房里的另一个女人,他犹豫了片刻,终于决定不回去了。
    刚才他竟然有些想要回去。这一认知叫他对自己有些不满。所以这一夜,他睡在了这座房子里二楼他的房间里。他从前有时候也在这里过夜。
    第二天他一早就醒了过来,换了身新的行头,就往司令部里去。处理了一些要务,直到九点多,这才开车回去。
    今天按了习俗,他要带她回门。
    他其实是有点想看到她久等自己而自己迟迟不归时的那种表情。
    他进去的时候,确实看到了这种表情,但不是从她脸上,而是那个福妈。她却正靠在客厅的大门口,无可无不可的样子。彼时,她一身胭脂红的软缎旗袍,裹了条披肩,面上淡淡染胭脂之色。阳光正从门廊外斜斜照进,远远看去,整个人被裹在了一团昏黄之中,比起昨夜的不驯,此刻反倒多添了几分柔婉的味道。
    她坐上了他的车。他从后视镜里看她几眼,见她望着窗外的街景,微微失神的样子,他甚至在她的眉间捕捉到了一丝伤感。
    他不大明白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表情。然后,她仿佛注意到了他在后视镜中观察她,却毫无表情地垂下了眼。
    他再一次不快,不习惯一个本该对他俯首帖耳的妻子用这样疏离的态度来对待他。
    路上突然窜出一只大黄狗,眼看要撞上了。
    他对狗这种忠诚的动物一直怀有好感。在他看来,狗比人类更值得善待。他借机猛地拐弯,听到后座上她猝不及防的惊叫声时,他的心情才陡然好了不少,终于扳回一局的感觉。
    到了池家,这一出新婚回门不过是场戏,乏味得叫他想笑。出来后他照原定计划去教堂。
    他其实从早上见到她的那一刻起,就一直等着她开口向自己询问昨夜他的去处。但她除了在来时路上盯几眼他身上换掉的衣服,露出些许鄙夷的表情之外,接下来就一直闭口无话。他反倒有些忍不住了,在发车前,终于问了她一句。
    叫他意外的是,她竟然听出了昨夜电话里的是女子声音。并且,她还很真诚地告诉他,她愿意与她姐妹相称。
    他楼少白何其有幸,竟娶到了这样一位大度的夫人!
    他心中冷笑一声,再没看她一眼,径直往天水堂过去。
    他知道她是池家派来的探子,之所以还将她带来,一是为试探下她,二是笃信在他面前,她还没那掀波翻浪的本事。但出于谨慎,他还是用英语与约翰对话。然后他在墙边地上看到了她潜在那里窃听的影子。
    池家想靠她来刺探他的消息,真的还需要预先将她送去进行特务培训。
    他一直装没看见,直到最后才喝令她现身。对她无力的辩白,他不予置否。但心中那种感觉,却非常微妙,仿佛被背叛了般的失望。
    这其实不应该。她虽然是他新娶的夫人,但他本来就没打算二人之间用真正的夫妻之礼相待,她必定也一样。所以这根本不算背叛,而是他预料中的一幕。
    但他心中却确实感到了失望,他压下了这种感觉。回去之后他就不顾她的反对,将她关了起来。
    他对自己说,是为了防止她出去向池家通风报讯,但除了这个,老实说,在看到她无奈屈从一刻时的表情,他心底里其实还是有一种自己都不愿承认的阴暗的报复快感。
    他本来是想就这样把她好好关个四五天,等自己的事完了再回来。但是临去前的时候,忽然又改了主意。
    虽然和自己的这个新婚夫人共处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够一天,但她给他带来的各种意外让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再继续与她“好好”相处下去。所以晚上的时候,他又回来。但迎接他的却是又一次意外。
    她竟然与他谈起了交易,承认自己就是她父兄派来的探子,她甚至愿意反水帮他从池家得到地图,而唯一的条件就是叫他不要碰她,以后再放她自由。最后她甚至躺了下去,用满不在乎的口气说,当然,只要他想,她就不会反抗。
    他再一次觉到深深地被侮辱了。这一刻他甚至又想到了那个还正在被关在牢房里的玉堂春。她难道是为了旧情,这才提出和他做这样的一桩交易?
    他傲然而去。虽然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她不过是在对自己用激将法而已。
    他不得不承认,其实这个名叫萧遥的女人,在他对她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她就已经凭了她天生的狡狯看出了他的弱点,与他周旋起来。
    她一直就是个聪明的女人,几乎看透了他所有的缺点:刚愎、自傲、自私、冷酷,唯独她却看不到,他虽如猛虎,却也能心嗅蔷薇。所以她一直不愿向他敞开心扉,这才让自己的情路多了几许的曲折。
    只是现在想起来,若非这中间的诸多曲折,他又如何能真正体味到自己的心和情?
    身边的女人微微动了下,然后翻了个身子,背对他而卧。他靠了过去,低头轻吻了下她脂腻白皙的后颈,伸手再次环住了她的腰。
    枪林弹雨炮火纷飞的八年中,他以为自己本早已经忘记了一些前尘旧事。但是现在在檀香山的晨曦之中,怀中搂着他的女人,他发现只要和她有关的往事,其实一幕幕都还压在他的脑海深处,只不过从前无暇翻起而起。
    楼少白眯了下眼睛,唇角微微上扬了起来。和她有关的这些回忆,让他感到非常的愉快。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对她怀了不一样的情感?
    那是在他预料到与汪直会有一场大战,决定要把她和钟可玲一道送走的时候发生的。
    那一天码头上,她为了能留下来,竟然在他毫无准备的时候,当着无数双外人的眼朝他走了过来,攀附上他的脖颈,踮起脚尖亲吻他的唇,甚至在别人看不见的他的后领里,悄悄用她的指尖撩拨他的感官神经。
    她这样的举动,在凌阳这个小地方,可算是惊世骇俗了。他确实猝不及防,有片刻的尴尬。但很快,当他看到她放开了自己,站在面前微微歪着头,用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他,江风吹来,撩乱了她的鬓发,而她一张脸庞上满是挑衅意味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全身热血沸腾了起来。
    就是只有这样的她,才堪配做他楼少白的女人。她永远不会是那种只知道瑟缩在他身后乞求保护的弱女子。所以就算有危险,他也立刻就决定按她的心愿,让她留下。
    仿佛是上天为了验证他的想法,回去的路上,他们竟然遭遇了一场伏击。就是这一场伏击,让他对她刮目相看。在他绝地反击的时刻,她横冲直撞地驾着车子带他冲出了包围圈。
    车子终于在路边安然停下来的时候,他看见她瘫倒在靠椅上,嘴唇甚至在微微发抖。原来她也怕。但即使是怕,却也仍在身边呼啸的枪弹中挺了过去,甚至,他之前根本就还不知道她原来还会开车。
    他还来得及向她表达下自己的称赞之意时,她发现他在受伤流血。在她用他没见过的手法娴熟地为他止血的时候,他心里的感觉非常怪异。
    惊讶、感动,还有……爱慕。
    是的,就是这一刻,他第一次清晰地感受到了他对一个女子的爱慕之情。
    就算她恐惧,她也能够在他身侧,陪他一道闯过枪林弹雨。现在她又低下头,用她的修长十指灵巧地为他止住涌流而出的鲜血。
    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去爱慕这样的一个女子?
    他第一次强烈地渴望能得到一个女人的心,当然连同她的身体。
    一旦明白了自己的心思,那就什么也无法阻挡他,包括他身上让他行动不便的伤。
    那一夜他终于如愿得到了她,却和自己想象中的完全不同。
    她竟然告诉他,她的第一次已经给了别的男人。
    知道这一点的时候,他唯一的想法就是占有她,把那个男人留在她身体里的记忆彻底驱逐出去,让她从这一夜起,完全真正地成为他的女人。
    当然,他以后也一定会把那个男人顺手给解决了。尽管她对他说,他永远也不可能与那人碰面。
    当时他以为她不过是为了保护那个男人才那么说。后来才知道,原来她一直都没有骗他。他与她原本相隔了百年,如果不是这旷世奇缘,两人又怎么会走到一起?
    他目光落在了墙上挂着的一张三琴弦上。那是他的故乡龙滩寨特有的琴。离开之前,他带她一道最后回了趟故乡,给自己的祖母扫了坟。回来的时候,她捎带了这样一把琴,说她喜欢。
    她说话的时候,眼里有隐隐的笑意在流动。他知道她一定是想起了从前第一次他带她回龙滩寨时的情景。那一夜宾客盈门,他在微醺之时,忽然发现她不见了。于是他撇下客人到外面去找。顺着三琴弦的琴声,他看到她站在祖宅后门的一堵石墙之侧,长裙及踝,脚上的尖尖牛皮靴子正在随着琴声而打着节拍。
    他看不到她的正脸,却能感受到她当时沉浸在琴声里的陶醉和欢快。
    其实何止是她,便是他,此刻也仿佛忘记了外面的一切,有些醺然起来。
    他犹豫了下,觉得不该打扰这样的沉醉在自己世界中的她,但是却又忍不住朝她走了过去。等她发现了自己,转头过来。他看到她的脸颊被火光烤得泛红,一双眼睛里也仿佛有璀璨的光在流动的时候,心跳忽然有些加快。
    “你喜欢?我也会弹!”
    他想掩饰自己这种突然迸发而出的陌生情愫,一时又不知道该说什么,鬼使神差般地便这样脱口而出。
    其实他根本就没摸过这东西。
    话音刚落,他看到了她惊讶的表情。他顺势灌了她几口酒,然后在她期待的目光下,硬着头皮朝刚才弹琴的那个青年走了过去,借过了他手上的琴。
    只是三根弦而已,很简单。
    他坐在石块上的时候,心里这样跟自己说。
    然后他试着拨了下,立刻发现自己错了。经他手拨出的,不是音符,而是“弹棉花”的声音。
    他有点不死心,在她的注视之下再次想试一下,结果还是……
    摸枪比弹琴要容易得多。
    这是他的唯一结论。好在他脸皮也厚,在她呆呆望着自己的时候,向她坦白交代。
    她愣怔了片刻后,发出了一阵大笑,笑得仿佛一朵盛开的花。他看得有些沉醉。这一刻甚至有了抛弃地宫,抛弃他的壮志,就这样和她一道终老此间的念头。
    连他自己都被这个念头吓了一跳。
    她还在笑,甚至笑得捧着肚子蹲到了地上,毫无淑女风范可言,在他眼中却是那样的鲜活,再没有人哪个女人比她更可爱。
    他听到了林子里传出的隐隐山歌声,她也一定是听到了。因为她突然停住了笑,转身就要离去,仿佛像在闪避什么。
    两人从凌阳出发,一直到达这里的将近一个月的路上,他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感觉到与她距离是那么近。如果这样也能让她离开,那他就真的不是楼少白了。
    他追了上去,从后抱住了她柔软的腰身。
    她甚至没有任何反抗,只是那样让他抱着,靠在了他的身上,问他想做什么……
    这就是两情相悦吗,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因为来自于她的完全柔顺而获得的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快乐之感。
    她靠在他怀中似是等待他恣意怜惜的身子,她软软的仿佛能滴出水的说话音调,像蝴蝶的翅翼,在簌簌地撩拨着他身体里的每一寸骨和肉。
    他几乎是把她拖扯到了近旁的林子里,像个未经人事的毛头少年般把她压在树干上,急躁地亲吻着她,炽烈地唇一寸寸烙过她的每一寸肌肤。
    他激动得浑身血液贲张,他知道她也一样,因为她在用对等的热情在回应着他。这让他更加醺醉其中,连耳鼓都在轰鸣作响。但是没片刻,他就听到有人在林子外叫他,客人还在等他回去。他只能咒骂一声,怏怏地松开了她。而她轻巧的一句“晚上,我等你”,让他的心再次砰然跳动起来。
    但是这个梦幻般的夜晚就此截断,旖旎不再。
    送走了最后一批客人,他听到她被自己祖母叫去,有些不放心地过去,在门外等候的时候,听到祖母要她与钟可玲姐妹相称之时,他按捺不住,正想推门而入拒绝,她竟然已经毫不犹豫地一口应了下来,恭顺温谦无比。
    这一刻,他必须承认,他有些受伤。
    他以为以她的性格,只要她也像他那样地爱他,她就一定会拒绝。
    她没有拒绝。他唯一的理解就是她不爱他。
    他还没来得及理清自己纷乱的心思,钟可玲又不见了。
    他让她不用去找,尽管言辞尖刻了些,但他其实没告诉她,寨子外的山中夜间时常有野兽出没,她还是待在寨子里,他才放心。
    他带着人点了火把,找遍所有可能的地方也不见钟可玲人影。他不信她受了这么点打击就会自寻短见,这不是他认识的钟可玲。但是人确实不见。他仔细想了下,忽然想到了个地方,立刻赶了回来。
    钟可玲果然在那里,不止钟可玲,她也在。
    她对钟可玲说,她不是他一辈子的女人,他也不是她一辈子的男人。她迟早会离开他的。
    听到她用冷静,甚至冷酷的口气说出这样的话,他就知道她绝不是在安慰钟可玲而已。他忽然感觉到了一丝绝望,这是一种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女人,愿意把自己的心捧到她面前,她却鄙视得不愿多看一眼的感觉。
    他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如果她能表现出后悔不安,为她刚刚说过的那些话,哪怕是一点点,他想他也会原谅他,会努力对她更好,直到让她再也离不开自己。
    但她没有。她只是安静地看着他,然后像平时那样地朝他淡淡笑了下。
    他恨她的无情。
    这一夜他对她很是粗鲁,甚至粗暴,她却一直在忍受的样子,不发一声。最后当他发泄完毕,停止下来静静伏在她身上,黑暗中听到她和他一样的喘息声时,他唯一剩下的感觉却就只是在他胸腔中慢慢滋长出来的一团带了淡淡酸楚的伤感。
    他从前带了情绪的时候,对她说,他绝不会放开她,要她死心塌地地做楼家的女人。其实他也知道,没有人能够强令另一个人真正死心塌地地去做什么,除非那个人心甘情愿。
    但是如果有一天,她终将要像她说的那样离他而去,而他却不明为何,他是一定不会应允的。
    回到凌阳后,他和她的关系就一直是在压抑中延续下去的。他要是在家,他们还是同床共枕,像普通的夫妻那样,但龙滩寨那个夜晚,他弹琴,她大笑,他们在林子里拥吻的一幕,有时候午夜未睡之时,他想起来就觉得其实是个从未发生过的旧梦而已。
    事实上他也没多少时间去哀悼他那短命夭折的爱恋了。他现在几乎每天都忙着与他找来的通晓凌阳本地山势地形的人一道进山,依照地图所示去寻找地宫。但是进展甚缓。而通地七,就仿佛真的钻入了地底,没有他的线索。
    这一晚,在他在外停留了数日而归,仍无大的进展。独自坐在书房里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望着窗外漆黑一片的夜空,他心里忽然有些空荡荡的。
    他知道自己应该是有些想念她了。哪怕她与自己永不同心,这样孤寂的夜晚,能抱着她温暖柔软的身体入眠,也总比自己一人要好。
    他猛地从座椅上站了起来,有些急切地往卧室而去。
    当他推门而入的时候,却很意外地看到她正倾身伏在穿衣镜前,在整理着她的睡衣领口。
    她的身子被一件柔软的缎袍裹着,从他的角度看去,圆润玲珑尽显。
    她仿佛被他的突然进入吓了一跳,猛地拉高了衣襟,神色里有一丝掩饰不住的仓皇和羞赧。
    他的心砰然一跳。
    从龙滩寨回来后,他已经许久未见到她这个样子了。
    郎情妾意,你情我意。他抱起了她,压住了她,他彻底地投入,更感觉到了她前所未有的让他消魂至极的抵死缠绵。
    他爱极了这样的她。他甘愿完全地臣服在她的脚下,如果她对他都是真的。
    但是事实,却就像他担心的那样,她之所以这样,只是为了最后背弃他。
    当他站在书房走廊尽头的黑暗中,看着她带着福妈从他眼前匆匆消失的昏暗身影之时,他的眼寒冽如冰,拳紧紧捏住,极力控制住自己想要将她拖回的冲动。
    那个曾助她劫狱的男人是个他生平难得一遇的高手,他与她之后必定也还有联系的。除了地宫地图,他想不出别的缘由。这一回她竟然真的盗了他的地图而去。他本就隐隐有些怀疑,这人十有八九就是他久寻未见的通地七。所以他放走了她,等着那个男人带他进入地宫。
    一个多月后,通往地宫的门仍蒙着一层雾翳,他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却知道了真相,她始终不愿意对他言明的关于她的真相。
    她来自百年之后,她身负恶降。恶降已发,若再无解,则她将死于半人半鬼的恐怖之相。
    他一直就知道她对自己有所隐瞒,一直望她对己坦诚。而今她道出了原委,他却又不愿相信。
    他宁可相信她得的只是一种怪病。只要是病,只要他努力,就总有痊愈的希望。而如果就是她说的那样,她身上的所有一切孽相都不过来源于一个千年诅咒,这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更不是他所能一手掌控的。
    他再不愿相信,却也终究敌不过她身体上一天天发生的新的变化。最后他不得不屈从,他甚至和曾经势不两立的汪直讲和,只是因为他那里,有人知道如何才能为她解降。
    从前的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被一个女人如此羁绊,甚至让自己的敌人与他共入地宫,那曾是他所有雄心壮志的依托之地。而今他做这些,却都不过是心甘和情愿。
    “……直到我坚持不住死去。到那一刻,我会把自己包裹好,求你也千万不要看,直接把我火化。给我留点尊严。求你了。”
    听到她用低微的声音对自己说这样的话,想象她单薄的身子蜷缩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时的那种绝望和悲伤,还有什么是他有,而不愿拿出来的?
    他带着她与自己旧日的宿敌一道入了地宫。
    他曾想过千万种可能,却想不到最后会是这样的结果。
    爱人死,魂魄摄入殍玉,断绝轮回,永生永世,就此换来他所爱之人的生。
    听到这话的那一刻,他立刻就在她的眼中看到了绝望和决绝。
    她想举枪自戕,而他唯一的想法就是她不能就这样死去。所以他射伤了她的手腕,从枪口下夺回了她的命。
    大翁被愤怒的他割喉。青铜之门在若隐若现,等待着玉钥对它的召唤和开启。
    汪直要她死。她的死才能令玉钥从她体内脱形而出。而他要她活。他决不愿她真就这样死去。
    地宫里上演了一场混乱的枪战。
    他和他挑选出来的忠士守护在祭台她的身前,枪林弹雨中,人一个个地倒下。
    青铜门已经消隐了,而杀红了眼的人是绝不会罢手的。汪直不会,他更不会。
    他的子弹打了出去,射中了汪直的喉咙,汪直无声倒地。
    他已经看到池孝林绕到了他的背后,他知道他要对她下手。狗急跳墙的人是不会存有血脉之情的。他转身之时,身后响起了一发枪声,他猛回头,看见是垂死的汪直抬手发的最后一枪。
    那一枪打偏了,子弹从他身侧呼啸而过。他正要举枪对准池孝林,心口忽然一凉,射到了洞壁之上反射而回的流弹已经无声无息地钻进了他的身体。
    没有痛楚,他只是感觉到血从身体破开的那个口子里争相汩汩而出。
    他继续自己刚才的动作,举起了枪,在池孝林要对她动手的时候,一枪打爆了他的头颅。
    地宫里终于静了下来,鼻端弥漫了硫磺硝烟的气味,耳畔是受伤的人发出的压抑的不绝□□声。
    他想继续走到她的身边去,身体里的力气却仿佛随了涌流而出的血,在迅速地消失,连抬头都变得那么困难。
    他听到她在呼唤自己,用尽全部的力气抬起头来,看见她朝自己跌跌撞撞地跑来,满面泪痕。他扑在她身上,倒在地上的时候,才发觉自己竟已经连站立都不能了,连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
    耳边还是她不停的呼唤之声,他感觉到她在用手推晃自己,仿佛在用力捂住他身上不断流血的口子。
    他想他真的是要死了。
    万物具备,一事无成,青云直上,黄泉永坠,笃信与大惑,善良与凶恶,以及他这一世所有的雄心与壮志,现在都不再重要了。
    他只想吻她,再一次吻她,就像那一夜在龙滩寨的林子里那样。他像个怀春少年,而她是他的心头之人。
    他终于睁开了眼睛,寻到她的温暖柔软的唇,压了上去。
    第一道阳光终于透过洁白的窗纱漫射进了房间。
    觉到自己眉梢似有拂尘般的柔软轻轻扫过,楼少白睁开了眼睛,才觉自己抱着她冥想时,竟又入了晨间一梦。而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过来,方才便正是她用手指在描绘他的眉目。
    两人对视一眼,一起笑了起来。
    “你醒了?”
    “嗯。”
    “起来吧。”
    “嗯。”
    “还是再睡一会吧……”
    他低低说了一句,翻身压在了她的身上,低头在她耳垂上挑弄不停。
    她脸色微微泛红,正欲半推半就遂了他心愿,忽然听到卧室的门被敲响,传来女儿楼晨欢快的声音:“爸爸妈妈,还不起床!昨天答应了今天要和我去农场的!我种的甜土豆都丰收了!”
    楼少白抬头,与她对望一眼,两人再次笑了起来。
    “晨晨,爸爸这就起来了!”
    楼少白朝门口大吼了一声,倒是吓了萧遥一跳。
    他与女儿一别七八年,过来之时,本来有些惴惴,怕女儿不认他这个父亲。没想到楼晨见到他的第一眼,便飞奔着扑了过来,吊住他脖颈亲他脸颊,一口气叫了七八声的“爸爸”这才停了下来。这几日里父女两个好得不得了,倒是惹得萧遥有些吃味,道是自己生,自己养的女儿被他轻轻巧巧地就给夺走了。
    楼晨听到了他的声音,咯咯笑了起来,调皮道:“知道爸爸要和妈妈亲热了才肯起床。我等你们吃早饭,给你们十五分钟的时间!再不下来,我再来叫!”随即是一阵轻快的脚步离去之声。
    楼少白顺势又搂住了萧遥:“女儿真是我的贴心宝贝,竟这么知道我的心思。她都发话了,你赶紧配合我再亲热下。”
    萧遥脸微微发热,呸了他一口,推开了他便起身穿衣。见他不放,气道:“女儿给你十五分钟时间,你还真老不羞,给个棒槌就当真!”
    楼少白哈哈笑了起来,这才放开了她,两人收拾好开门下去,吃了早饭,一家三口与几个佣人一道,开了车往农庄去。
    因为是个火山岛,这里的泥土多是铁红色的。楼家的农庄就在附近数里之外的白虹山下。从山一直延伸到海边。坐在农庄里的小山丘上,就能望见不远处的海岸线。里面种了大片的菠萝和甘蔗。萧遥从前和楼晨一道辟出的一角田地里,种了姜、洋葱、甜土豆和莴苣。这几年萧遥不在,竟也被楼晨打理得整整齐齐。
    如今正是甜土豆的丰收时节。
    楼少白脱了鞋袜,与同样赤脚的妻子女儿一道在地里挖了开来。脚踩松软的泥地,头顶和煦的阳光,耳边是妻女欢快的说笑之声,这样的农庄生活,竟是叫人心旷神怡。
    一天的光阴飞快流逝。又到黄昏时。
    女儿楼晨与农庄中养的一只牧羊犬在草坪上嬉戏,欢快之声不时传来。楼少白携了萧遥的手,二人一道漫步到了海滩。
    正是夕照之时。柔软纯净的沙滩,温暖和煦的海风,碧澄湛蓝的海天,眼前的一切,竟是这般美好。
    “我愿用我半世之命去换他对等之命。若生,我与他之幸。若亡,我随他共赴黄泉。”
    此情此景,竟叫他不自觉又想起了早间复入梦时的梦境。梦中,有一个女子的声音在这样说话。
    这样的梦,过去十数年里,他已经做了数回。他想知道那说话的女子是谁,梦中却总如迷雾笼罩,不得见其容,不得辨其声。他也曾数次与她提起过这异梦,她却总是笑道那是他多想了才做的虚梦。
    只今早这一回的梦,却是异常的清晰。
    他仍看不到她的脸,辨不出她的声。醒来却隐隐觉那梦中之人便是此刻正依傍在他身侧的妻,萧遥。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叙说了那梦境。最后,看着她被夕阳金光染红的脸,慢慢说道:“萧遥,多年过去,我却总觉自己当时死而复活,活得离奇。告诉我,其实是因为你的缘故,我才又得延续而来的生命吗?”
    她亦是凝视着他英挺的眉眼,微微笑道:“梦便是梦。连我都觉得我能与你一道厮守到今,也是一个叫我至今想起还觉虚幻的大梦之境。只那又如何?我见着你,你见着我,若是在梦,我愿这梦永世不醒。”
    火红的夕阳铺撒满了半面的海水,金光点点,他们彼此靠坐,双手紧握,四目望着渐渐西沉的海上夕阳。
    明日又有一个朝霞满天的日出。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