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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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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衣(booi),全名是包衣阿哈(booi aha),是一句满语。包(boo)在满语是「家」,衣(i)是虚词「的」,阿哈(aha)是「奴」,汉译为家奴、奴隶、奴才。满洲人最早在农业使用阿哈是十五世纪,主要来源是朝鲜与汉人,但他们不自相奴役。
最早的包衣是战争俘虏,特别是指清人入关前的俘虏(在辽东)。男的包衣叫包衣捏儿麻(booi niyalma),女的包衣叫包衣赫赫(booi hehe)。包衣阿哈世代为奴,所生子女亦为奴,称「家生子」[1],《红楼梦》四十六回称鸳鸯为家生女儿。包衣的组织最初很简单,包衣之上只有包衣大[2],后来包衣大之上又有包衣统领和包衣参领,包衣统领又名包衣牛彔(booi niru),包衣参领原名包衣扎兰(booi jalan)。
早期满州贵族、军官用包衣来耕种,入关后,包衣用来取代宦官的工作,后来包衣逐渐转型[3],成为满洲贵族的大管家,内务府的上三旗包衣可分为佐领下人、管领下人与庄头人,佐领下人的成员主要是满洲、旗鼓、高丽、回子[4]。内务府首长名为总管,满洲语称为包衣昂邦(包衣按班, boo i amban)或包衣大(boo i da)。
包衣也有被编入八旗,别立包衣三旗[5],另有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包衣大所率领的军队称浑托和(hontoho)。包衣有因战功等而置身於显贵的,甚至成为封疆大吏,如年羹尧、李卫、曹寅皆是包衣出身。顺治年间卓灵阿因其父之罪编入包衣,又来减罪又「发出包衣」,可见满清贵族也有可能编入包衣的(因满人贵族是皇帝家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