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在一起1~3 ...
-
(1)兴胖步伐颠倒地从酒店里出来,出门的时候手里还提了个酒瓶,里面剩了半瓶的白酒,此刻他仍不知所谓地提起瓶子,把上三十度的白酒往自己那夹杂着口水和酒精的嘴里灌。这种酒我喝不了,一杯下肚便倒地。今晚我只喝了两小瓶啤酒,并没有醉,只是烂醉如泥的兴胖把一百八十斤的身体全赖在了我的右肩上,让我的脚步也变得不沉稳。
凛冽的西北风,让两个身影变得摇晃。空气中弥漫着他从口中呼出的酒气,这让我越发难受,心里想着尽快把这胖子拖回宿舍,任他哭任他笑任他发酒疯,自己只想早些洗洗睡。
抽出左手看了下表,十二点一刻。
原来已经夜深了,不知不觉我和兴胖两个大男人在酒店里喝了将近三个小时的闷酒。
“喂,胖子,别喝了,再喝你就要吐了。”我侧过脸看着兴胖,他正有气无力地拖着自己的双腿,把整张脸耷拉在了我的肩上。
“靠,你不要一会儿把口水都滴在我肩上了!”我皱着眉头。
立即对自己的多嘴感到后悔,兴胖听到我的话后觉悟性地抬起了头,睁开那双原本半闭半睁的眼,他开口说话了,同时一串口水在我惊恐的眼神里悄无声息地滑下,然后,我的右肩的衣服湿了。
“不会的,我,我还没醉,我,不流口水的。”兴胖应到。
刹那间我无语凝噎。
夜的空气中飘荡着一股潮湿又冰冷的雾气,视线渐渐被这一层蒸气笼罩,变得模糊。该是有人往我们走过来的,因为我隐隐约约听到了脚步声。
“喂!同学,等等!”果然一个尖利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酒瓶的钱是没有记在帐里的,没付钱不能带走!”酒店的老板娘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臃肿的身材,宽大的脸庞,完全扼杀了这充满忧郁美的夜色,她的头发在风中飘扬着,凌乱了。
一个玻璃酒瓶子能值多少钱?用得着这样大老远追上来吗?你想要的话我垃圾堆里直接给你翻一个。
“胖子,把酒瓶还给人家。”我用眼神鄙视了一下老板娘,推了一下兴胖。
“啊?”他嘴角挂着另一滴晶莹发亮的口水。
“酒瓶!”
“什么酒瓶?”兴胖直了身子,一下子清醒了许多。
“你手里拿的,咱没付酒瓶的钱就直接把人家的瓶子提出来了。”
老板娘站在原地看着,看着兴胖那一副醉前猪样,醉后死猪样,一脸神气地等着兴胖归还她那廉价的瓶子。
如果时间能倒退一两分钟,我一定在兴胖砸瓶子之前叫老板娘闪开点。
“同学,酒瓶没付钱,不能带走的!”老板娘不合时宜地又冒出了一句。
我默不作声地等待即将发生的一切。
兴胖晚上一直都很安静,这些安静对于一个本该发怒的人来说是很反常的表现。如今的他就像是个随时爆炸的炸药包,该是在找一个爆发点,能把他这两个礼拜以来受的气完全引爆的导火线,我很害怕他随时会爆发,但是很不幸老板娘引爆了这颗炸弹。
意料之中。
“去你妈的酒瓶!”在兴胖来了个标准的180度转身砸瓶的刹那,我看到他憋红了脸,满脸的肥肉堆积在了一块。伴随着瓶子爆炸的巨响,玻璃飞迸,啤酒花四溅,酒水洒了目光呆滞的老板娘一身,泡沫在地上擦啦啦地碎开。
“去你妈的!”兴胖叫嚷着跨着大步朝老板娘过去了,他紧握着的拳头告诉我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我果断冲了上去用力把他推开:“胖子!你想干嘛!”
“我要打死这个臭三八!”他睁大眼睛,就像看到几世的仇人一样,直勾勾地瞪着被吓得瑟瑟发抖的老板娘叫嚷到。
“现在到底你是三八还是她是三八!”我得控制住场面,假装气高焰涨,又推了他一把,结果下手重了,把他直接推倒在地。
“酒瓶的几毛钱你真想要,我明天给你送过去,现在你快点走!”弯腰去扶胖子的同时,我回身对老板娘喊到,转身的刹那发现她人没了,定睛一看,原来早已跑远,臃肿的身影在雾中逃命似的晃动。
“胖子,你这没出息的。”我蹲下身对着兴胖:“我下手重了,不过再怎么着你也不能打人啊。”
一股浓重的酒精味从兴胖口中呼出:“怎么,现在你也跟我作对了。”
“你现在自己在做什么自己都不清楚,我不跟你废话。”
兴胖在和我说话的时候弓着背顶着路边的建筑墙,已经困醉地眼皮下垂,见他没有丝毫要起身的意思,我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拖走他,我就索性把屁股挪向一处干净的地方,靠着墙也打起盹来。
合眼的前一刻,又看了一下表,日期栏上显示着, 11月11日。
11月11日,这个冰冷的夜。
原来我俩正流浪在光棍节凌晨的大街上,这一刻若是被画成了漫画,该是多么煽情的一幕。
我本就是单身,多年来一直是左手牵右手度过一个人的光棍节。但对于兴胖,今年这个光棍节跟他挂上关系,似乎还太突然,还太让他难以接受。
我和他都是上海C大学的学生,我来自福建一个叫莆田的沿海小城,兴胖来自千年古城西安,他是我来大学以后结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我的舍友。有所强调的是,初次见面的时候他那如水桶一样的腰,让我想到的不是西安兵马俑,而是西安兵马桶。
转眼现在已经是大三了,我依旧单身,兴胖依旧甩不掉他和兵马桶浑然浑然一体的身材,但是期间他比我长出息地谈了两场恋爱。
(2)在一个礼拜前,兴胖交往了两年的女朋友狠心地甩了他。
在此之前,我听说他的女朋友在和他交往的同时就已经搭上本地的一个富家公子,大玩劈腿游戏。
但是当时对正处于热恋中的兴胖我一直没敢把这个传言告诉他,因为我预感着着他们迟早是要分手,兴胖才不惊人,貌不出众,体型甚至不敢令人恭维,而他女朋友虽说不上很漂亮,但以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看世界,她在我们这种恐龙肆虐的工业大学里,已经算是鹤立鸡群,够花枝招展了。
对于这段犹如神迹般的爱情是如何擦出火花的,我一直不解。
对此也问过兴胖,而他的答复很简单:
“我也忘了。”
我是个不相信爱情的人,不相信真的爱情有一天会来到我的身边,也抱着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理,怀疑别人的爱情。
上海的温度两个礼拜前骤降,把年轻朝气的人都冻得心灰意冷,西伯利亚来的冷空气,终于吹散了他们这对情侣,同时证明了我的爱情观。
而十几天前,他们还在一起。
那时候,路人甲穿上了夹棉外套,我从自己拮据的开销里挤出了一点小钱,给自己填了一条围巾和一双手套,就差没钱买一顶毛线帽子。却让我惊讶的是一向钱包鼓胀的兴胖却和我一样,每个清晨和黄昏,脑门上空荡荡的,站在寒风中颤抖。我是因为给自己添置了部配置稍好的电脑,所以只剩了为数不多的人民币,而兴胖呢?我想不通他的钱去了哪里。
这一切在很平淡地发生着,兴胖也一直被那只花心蝴蝶蒙在鼓里,我以为以后也会一直这样,会习以为常的。但是某天,兴胖头上突然出现了一顶女朋友给他买的丝织帽子,当他向我显摆的时候,我才发觉,他们走到尽头了。因为它是绿色的。
帽子现在大概已经在这座城市的某个垃圾回收场了。被劈腿之后,兴胖双手和牙齿并用,疯狂地扯拉、撕咬它,狂风暴雨的蹂躏之后,他把帽子丢进了宿舍楼下的垃圾筒里。
我想他肯定想过,要狠狠地报复抢她女朋友的那个家伙。在男性的世界,女朋友跟别人跑了是一件窝囊至极的事。但是不用想也知道,兴胖斗不过那对方,至少现在是如此,他的情敌是附近地头蛇之列的人物,惹上了就等于不自量力自讨苦处。所以那番导致兴胖气焰全无,这些天总是满腹怨气地拉上我去喝失恋的闷酒。
这也是为何今晚他不要命了似得喝酒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3)不知道过了多久。
建筑墙上简陋的吊灯在风中摇摆,灯罩磕着这道单薄的墙,当,当,当,一下,两下,三下------我以为自己是在睡梦中数着数,但是路边驶过的一辆大卡,它轰隆隆的响声让我意识到原来我没睡着,只是睁着眼没了意识。
侧过身去,发现兴胖不知何时也醒了,他右手夹了根即将燃烧殆尽的红双喜,低头一副沉痛的样子,若有所思。
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还能自己走吗?早点回去睡,明早醒来就没事了。”。
兴胖“啊?”了一声,挣扎了一下身子:“哦,你又活过来了啊,我走得动。”
“什么叫我又活过来了?”
“刚才你眼睛睁着,叫你半晌都没反应,我以为你提前老年痴呆了。”
“啊?”
“嗯。”
“走得动就自己走吧,我没力气拖动你,呵。”我笑了一声。
“嗯。”
兴胖晃悠悠地起了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从他口里哈出的一口气在冰冷的空气中被冻成了一道规则的白雾,在路灯下发亮。
“唉?我怎么看不清呢,唉,唉?我的眼镜呢?”兴胖说。
“眼镜?”
我才发觉他眼镜没了,环顾了一下四周,眼镜就落在刚才老板娘站立的位置上,大概是刚才摔瓶子的时候一起飞出去的。
“喏,戴上。”我捡起眼镜递了过去。
“眼镜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安静地往宿舍方向走了几分钟,兴胖看着眼前的路,突然冒出了一句。
我说:“是个累赘,但是谁叫你近视呢。”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他好像已经酒醒了,说话流利了许多,边缓慢地自顾往前走,边对我说:“你没发现我的发型变了吗?”
“嗯,发现了,变光头了,我以为是你一时想不开去剃度了。”
“呵呵,想不开,我是想不开,但也不会去削发为僧啊。”他语气带了几分自嘲。
“那怎么说。”
“昨天去理的头发。”他指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像在找话题似地跟我聊起来,“我叫理发师给我整得潮一点,然后我不是近视吗,理发的时候就只好把眼镜脱下来了,这样一来,就看不清镜子里他给我咋整了。”
“然后他就给你整了个光头?”
“所以我才说,戴眼镜最大的坏处就是理发时脱下眼镜看不清镜中的自己,理完头发看到自己的发型被整坏了,心里操着理发师全家,嘴上却还要很客套地对他说,还行。”
“这话说得忒经典了,呵呵。”我微笑道,“现在的很多理发师只想赚钱,技术却烂得要死。”
“不过你说吧,眼镜它确实又是样好东西,没了它我真看不清楚。”
“恩,呵呵。”开始放心起了兴胖目前的状态,因为他又开始话多了。
一路走马观花地在这高楼林立的街道上踱着脚步,我的手又开始受不了这个季节的温度,懒得搓揉,冻得冰凉,渐渐地我已经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
街道旁正不停咳嗽的清洁工,翻倒着色味俱全的垃圾桶,这一幕告诉我,现在该是两点多了,这个城市里的清洁工总是在凌晨的时候出动。沥青的路面,在路灯的照耀下变成了至深的橘黄色,看不到白天路面上暴露无遗的灰尘。这座城市也唯有这个时候能稍加安静,而一旦不远处陆家嘴的环球金融中心迎来凌晨第一缕惨淡的阳光,它又该开始喧嚣,又该有无数的人梦醒,梦碎,迷失。
两点多了,在老家的时候该再过不久就能看到启明星的,但是自从来到这座不夜城以后,在365个夜里能看到星星的夜晚,屈指可数。
“唉唉唉!小雄你等一下。”在快到校门的时候,兴胖倏地停了脚步,对我说:“我看得不太清楚,你视力好,看看前面是不是有一群人。”
“你不是带着眼镜嘛?”我双手已经**兜里,靠着衣服里的温热自我取暖。
“可是还是看不清。”
我只好往前走了几步,睁亮眼睛:“这大半夜的有什么人啊,还一群。”
可是说完我就发现自己错了,的确在百米开外的地方聚着一群人,约摸有七八个。
我说:“大概也就是一群不想睡觉的家伙聚在一起聊寂寞,不关咱事。”
远处的红灯,在那一刻亮了,脚踩在一滩积水上的兴胖,表情变得极其复杂,带了几分惊恐。
“我知道他们是谁了,小雄,我们快跑。”兴胖用一种略显颤巍的语气对我说,然后他脚下的积水“啪”地溅起,脚底发力猛烈的他转身就跑。
我意识到情况不对劲,也绷紧了神经一脸茫然地跟他往回跑。
“胖子,怎么了?我们跑什么啊!”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边跑边问。
兴胖一脸的不轻松:“他们找上门来了。”
“谁找上门来了?”
“抢我马子的那家伙。”兴胖边跑边说,“我在和你去喝酒的前一个小时,本来是打算好狠狠扁一顿那小子的,但是他没出现,我看到他的雪佛兰停在楼下,就,就拿车出气了。”
他已经气喘得不行了,我回身看了下,大概只跑出了五十米。
五十米,对现在的我们来说是个很危险的距离,因为转身的时候我看到那一群人早已发现了我们,正向一群公牛似的冲来。
“我------我靠,他们手里都拿着家伙啊!”我加快了出腿的频率,“胖子你干嘛了你?!”
兴胖吃力地回应道:“我去超市买了把尖刀,捅了,捅了车的轮胎,还,还顺便给它喷了点彩,撒了泡尿。”
“你真够猥琐的!那他怎么知道是你干的!?”
“我想,一不------做二不休,得让他知道是我报复了他,就在车上喷了名。”
“有病啊你!”
“骂也没用了,现在怎么办?”
“只能尽力跑了,甩掉他们。”
有史以来第一次被人追杀,而且还是稀里糊涂地为了一件与我毫不相干的事情陪兴胖着被人追杀。我在听到风在我耳边呼呼吹过的同时,也听到了身后嗒嗒着急促的杂乱无章的脚步。
那么,如果我停下来呢?
那大概我会没事,兴胖会被爆头之类的。
跑都跑了,如果我停下来,他们或许还会把我当成是和兴胖一起谋害雪佛兰的同党。我可以想象到时候假如我停下来,兴胖顺利开溜,他们把我绑起来当成人质要挟兴胖,而兴胖被吓得躲在学校里见死不见的场面。
那就只好跑了。
身后的那群家伙还真是不闲着,双脚在反复交替奔跑的同时嘴巴也在嚷嚷:
“站住!停下来!不准跑!站住!”
惨白无力又显得可笑的一句话。就像是各类警匪片中警察总会千篇一律地对被追着的匪徒大喊:“站住!不准跑!”一个样子。但是你什么时候见过匪徒乖乖停下来,你不可能看到一个被追杀的人还会留有余力地停下来。
“跑快点!”我气喘如牛,奋力一喊,把所有的劲都加在了下半身。
回了下头,想看看兴胖现在的位置,却发现他不在身后。
那丫竟然停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