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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第十章
吕南带着昏睡的秦元回到了秦元的住处,他可不敢回自己的家,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这句至理名言在任何时候都是适用的,他不想这么快就被老头子给抓住,咱得先来一招狡兔三窟吧,被老头子奴役那么久了,也得让他尝尝吃鳖的滋味。想想老头抓耳挠腮火烧火燎心急如焚的吃鳖样子,真是“快乐的不得了。”这不禁使他想起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忙活去吧。”(这是名言吗?)
费了半天劲终于把秦元扛回了家,把他放在了床上,吕南赶紧接打开空调,接了杯水大口的喝起来。哎,本来以为不用操劳呢,谁想今天又做了回老黄牛。看这通忙活的,弄了一身臭汗,皮肤和衣服粘在了一起,可真够受的,赶紧脱光了冲进了浴室。
边洗澡边狼嚎上几嗓子,好久没有这么痛快了,吕南那个高兴啊,非能用笔墨所能描述也。
洗完澡真是神清气爽,每个汗毛孔都透着舒服,坐在藤椅上摇来摇去,再吃个水果,真是惬意的享受。
自己享受完了,再看看躺在床上死气沉沉的家伙,就当发发善心,也让他舒服舒服吧。找个块毛巾,端了盆温水,来到秦元的床边,看到秦元紧闭的双眼的抖动的样子,让吕南更愉快了,一边看着秦元的紧闭的双眼一边慢慢的轻轻的一粒一粒解开秦元的扣子,果然,秦元的眼皮抖动的更厉害了,脸上也浮起了一丝红晕,吕南又险些闷笑出声,心说小样,看你能坚持多久。
其实秦元早在吕南第一次医院里掀他衣服裤子检查身体的时候就醒了,他实在很是错愕,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状况,所以只能一直装睡,趁吕南没注意的时候他甚至还偷偷的把眼睛睁开一丝小缝观察吕南。
当他的手摸到秦元的裤腰上时,秦元抓住了他的手,眼睛也睁开了。
“还以为你会一直闭着眼的。”吕南讪讪的松开了手。“害怕什么啊,我都接受了你还有什么别扭的?虽然说很不可思议,但是咱俩的身体交换是不可争议的事实。”
秦元用没受伤的手把衣服掩盖到自己暴露的身体上,脸上的那丝红晕又慢慢的扩散开来。“你又害羞个什么劲啊,这具身体本来就是我的,都陪着我长了二十多年了,有哪个地方我不了解?有哪个地方我没碰过?所以啊,你就不要害羞咯。”手脚麻利的脱了秦元刚刚盖好的衣服,顺便把那病号裤子也一同拽了下来。
秦元的脸整个都红了,他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反抗,顺从的让吕南用热毛巾给他擦身,只是眼皮虽然不抖了,嘴唇倒是咬了起来了,吕南看了他一眼说:“我还从来都没伺候过什么人那,今天好不容易逮个机会伺候伺候你,倒把你难受成这样。真是浪费我一片赤诚的感情啊!”说罢还故意做出一副肝肠寸断的表情。
秦元也觉得不好意思了,连忙开口说:“我没有难受,只是``````”
“只是什么啊只是,你的那些记忆都在我的脑子里,用不着不好意思。再说了,咱俩身体都交换拉,既然连身体都能分享,还有什么不能分享的?”
秦元的脑子里也有着吕南的记忆,那段记忆告诉他面前这个顶着自己脸的这个男人是个敢想敢做、敢作敢当的人,不像自己是个自卑又懦弱的人,真的是很羡慕他。
秦元又咬了咬嘴唇,艰难的开口:“那你知道了,我其实是个``````是个同性恋。”
“咳,就这么点破事啊,有什么大不了的啊,不就是个GAY吗,天又塌不下来,这都什么年代了啊,你怎么还像个老头子似的啊,亏难你还比我年轻几岁那,却活得这么老态龙钟的,没事还玩个自杀,我还嫌没活够呢,你倒觉得自己活腻了,什么事啊这叫,对了,顺便告诉你一声啊,你那个叫宋什么来着的小破男人让我给解决了,也省得你以后惦记着不痛快。”
吕南知道以秦元的性格,自己是同性恋的事肯定让他承受了很多外界的压力,这个叫宋什么的男人更是秦元的死结,要想心理得到解脱就必须打开这个死结,成天拘泥于这些事是个人就不痛快,更何况秦元之前还有为此自杀的前科,不管秦元是否乐意,反正吕南已经顶着他的脸把这件事给料理了,而且绝对干净利索,不留痕迹。他仔细的盯着秦元,生怕刚清醒的小孩再背过气去,他可不想再打120啦,想想就让人抓狂。
还好,秦元就是简单的“噢”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再就没了下文,秦元一直低着头,看不到他的眼睛,吕南等了半天,他也没再开口,看起来也没什么事,吕南也就作罢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那,可得好好养养,我出去买点排骨去,咱中午就吃炖排骨吧。”
等了半天也不见秦元答话,吕南只当他走神没听见,心说见过死心眼的,没见过这么死心眼的,也亏难他能为了个小破男人弄得半死不活的,又瞧了瞧秦元,他还是那副蔫头耷拉脑的死样子,叹了口气,收拾了一下准备去附近的菜市场逛一遭。
开门的时候,身后传来了秦元的声音:“吕哥,谢谢你了。”
吕南笑了笑,转过身来对他说:“哎哟,我的好弟弟,终于开窍拉。”他看了看秦元的眼睛,比刚才清亮了不少,也就放心的出门了.
吕南是比秦元虚长了几岁,可并不代表他的生活经验就比秦元多,比如到了菜市场吧,他就抓瞎了,看着肉案子上一块一块的排骨,他就楞是看花了眼,左瞧瞧右看看,就是拿不定主意,这边的白肉看着太腻,那边的红肉看着太干,还就是找不到自己中意的,眼珠就这么满市场的转着,忽然眼前一亮,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啊,终于看上一块顺眼的,那块排骨身型匀称,模样诱人,肌肉鲜红,脂肪洁白,真是块好肉,吕南禁不住一声大吼:“老板,我要这块排骨。”
这声音中还搀杂了一个女人的高亢声响,那卖肉的老板楞了一下:“谁要。”
“我要,我要!”又是异口同声。吕南转头看了看跟他抢肉的人,是个四十多岁的体态臃肿的中年妇女,吕南的生活经验告诉他,这类妇女一旦聒噪起来,很是让人头痛,而且秦元的记忆告诉他,这个妇女就是住秦元家单元1楼的一个住户,他的记忆还告诉吕南,这女人不是什么善茬,曾经骂跑过租住她家对门房子的一户小夫妻,提出的理由是到这户小夫妻家做客的络绎不绝的朋友们打扰了她的休息;也曾纵狗伤人,被伤者找上门却死不认帐乃至破口大骂;更曾因为别人挪动了她堵放在走廊过道里的破烂儿而被她追骂了一天一宿,还曾``````得得得,不能再说了,再说就成了批斗大会了,总之一句话,真是一个天怨人怒的狠角儿。在这个单元楼里,几乎没人敢与他为敌。
就是这么一个极品,却被吕南这个倒霉孩子遇上了,真是流年不利啊。
如果是秦元的话,他不喜与人打交道,更不喜争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肯定就这么让了算了,大不了再去挑块别的,可吕南不同啊,活了二十多年,他还真没害怕过什么人什么事那,不对,应该这么说,除了老头子,他根本就没惧怕过任何人
这么一对看,那个女人认出了秦元的脸,可能是秦元软柿子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只见那女人大概料定了“秦元”会让着她,涂了猩红色口红的血盆大口已经微笑了出来,似乎在张显着自己的势在必得,可惜啊,她低估了面前的人,面前的人不是秦元而是吕南,吕南是谁啊,吕南是个最爱看别人吃鳖自己偷乐的坏小子,他见这阵势可不乐意了,自己逛了半天挑了半天岂能为他人作嫁,二话不说动作迅猛的把那块排骨放到称上,约好称立刻付钱走人。
这一下子可把“狠角儿”晃得不轻。
还是那句话,希望大家多提些意见,以便我日后改进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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