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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颗红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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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形影单只的洛洛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像现在这样窘迫潦倒,狼狈不堪。哪怕是在一个小时前,她都会觉得是天方夜谭,可是现在。。。。。。
堆满泥土的马路写满了寸步难行,泛着月光的湖边稀稀落落的躺着几株移植过来的杨柳,几台已经停止动工的挖土机张着巨大的嘴巴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狰狞。刚刚下了点小雨,如今这泥土路更加的难走了。
洛洛心想,这尚在动工没起名字的湖倒是实实在在的“未名湖”。
伴随着“啪”的一声,洛洛一脚踩进了泥坑,泥水顺着她的裤边一直漫到膝盖。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洛洛几乎要暴走了。
“你妹的李俊笙,你给我记住,老娘永远都不会忘了你的!”
长这么大从没说过粗话的洛洛终于爆发出来了。
可这话一说完,洛洛神色就暗了下来,回想起一个小时前,自己还说一定要用最快的速度忘记李俊笙,刚过一会儿又要记住他,女人啊,真是矛盾。
洛洛忍不住为自己摇头叹息。
从泥坑里拔出脚,洛洛继续往前走:“多么美好的夜晚啊,就这么被自己一手给毁了。”
三个月前。
洛洛终于告别了高考的桎梏,顺利的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那时的洛洛欢乐的就像一只小鸟,哪像现在这个样子。
暑假里,当她听说班级里有好多同学都“成双入对”时,洛洛莞尔,没有发表任何言论,既不祝福也不说风凉话。从过去到现在,洛洛一直认为,自己是个不会喜欢上任何人的人。
可是,这个“认为”也只持续到她认为的时候。
一个月前。
刚入大学的洛洛认识了李俊笙,然后视线就没从他身上离开过。
洛洛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吧,洛洛觉得,自己之前一直秉持的那个“认为”太极端,于是就果断的抛弃了。
她不是忸怩的人,既然喜欢上了,就大方的承认好了。
洛洛念的是商科,由于人多,商科的辅导员把这一届的所有人分在了十二个小班里面,巧不巧,李俊笙就和洛洛在同一个班。
这个李俊笙,身高一米八一,打篮球不说一流,至少是中上水平,成绩不错,相貌在众多商科学子中处于80分的水平。
军训后的第一次班级同学见面会上,洛洛见到了他,一颗小红豆就这么种在了她心里。
两个小时前。
班级同学聚会,吃过饭后大家各自散了,洛洛鼓起了生平最大的勇气,对着李俊笙把“我喜欢你”几个字给说了出来。
那时的洛洛真可谓是脸红的都能滴出血,心跳的放佛要脱口而出。
许久,真的是过了许久,因为李俊笙说了很多话。
洛洛虽然因为紧张而没怎么听清楚他的话,但大意还是懂得,简单点说就是:你很好,但是我现在不想谈恋爱。
告白失败。
洛洛简单的说了句再见就晃晃悠悠的走了,快到地铁站的时候,她发现李俊笙就在售票机前买票,于是乎她很没底气的逃了。
但她忘了,那是最后一班地铁。
然后就有了之前的那一幕。
终于,洛洛走过了最艰难的一段路程,当洛洛告别烂泥路重新踏上柏油路的时候,她激动的都快泪流满面了。
看着近在咫尺的学校大楼,洛洛心下算到:估计再走20分钟就能到校门口了。想到这,她不禁斗志昂扬,抬头挺胸,大踏步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