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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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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所不为,有所必为,如果换了吴怡处在沈思齐的位置上,她能眼睁睁旁观刘氏和兄弟姐妹被判死罪吗?
沈二争一下,很可能两个人都没事,吴家也只是被逼表态而已,不会死也不会倒,最多有些危险。不争,他的大哥就是必死,换我我也得争。那是亲哥哥啊!人的性命为重,就算他争失败了,最坏的结果也就是吴怡沦为寡妇,孩子沦为孤儿,他们母子俩既不会死,也不会缺吃少穿了,沈府也未必会倒。难道一旦结婚生子,就必须以妻儿的幸福为第一,该做的事、当做的事就都不能做了?按这个逻辑,抗日战争时所有已婚男人都别上战场了。
是,吴怡是不欠沈思齐的,吴家也不欠沈思齐的,但沈思齐也不欠吴怡的,沈家更不欠吴家。政治博弈中没有那么多道德,吴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袖手旁观,因为沈见贤死了对他们更好,沈家也有权为了自己的利益逼吴家下水。沈思齐也有权利为自己的亲哥哥争一把。
这里没有谁亏欠谁的问题,处在吴怡的立场上,她可以对沈思齐有怨,但沈思齐毕竟不是她一个人的,他也不是为了她一个人而活的,他有自己的担当,也有自己为人的原则,有不得不为的事。
沈二不是不顾吴怡母子,也不是薄情只顾家族,或者说把一切都置于兄弟情后,而是冷静地权衡利弊轻重后,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芦花案的始作俑者不是沈见贤,他固然有错,但不是主要负责人甚至够不上次要负责人,他就是个顶罪的,从他本身来说,他罪不至死。如果贪污(何况他并不是主要贪污的,只是对冯五的行为坐视)到这种程度就能判死罪,吴宪等官员就别活了。
刘氏说积压在仓库里的冬衣也有几万件,怎么就把新作的送上前线了呢?明显中间是有人使坏,想要扳倒冯家等一系列家族,负责采买缝制衣料的兵部官员根本不是主犯,沈见贤也管不到仓库那边的事。他不应为前线战士的死难负责。
无论从情感还是大义上,沈思齐救兄都没什么错,既不是贪小义而昧大义,也不是抛妻弃子。他可以爱吴怡,但他的世界不是围着吴怡转的。换个角度想,他既然能为了救哥哥做到这种地步,那一旦吴家倒了或吴怡遇到什么危难,他也能为了吴怡涉险,不离不弃。
这样的男主才是真正想看到的男主,而不是那些见了女主就中了NC病毒从此眼里只看得见一人的幻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