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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虽然在J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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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JJ看书已经有一段日子了,但还是第一次写长评。说实话,这篇种田文并不是最让我感动的,但是却让我很有感触。
怎么说呢,首先要讲的是这篇文章的风格,跟大多数兽人和原始社会的文章不同,作者并没有标榜“人之初性本善”,而是告诉我们哪怕是原始社会也有着人性的卑微和丑陋,也有着猜忌与阴谋。这样的描述可能会让一些读者不舒服,但是正是这种偏向写实的风格吸引了我一直读下去。原始社会不是世外桃源,生存条件的恶劣或许会让人更加团结,但却绝对不可能让人变得天使般纯洁,只是由于物质条件的缺乏让人没有心思去想那么多而已。原始社会是以部落或者部族为单位而生存的,人的意志实际上是屈从于部落的,而每个部落总会有一个意志的代表,当这个代表有意识的利用自己的特权做点什么事情的话,部落的人们是不会有什么异议的。所以谢惟安会在德鲁的部落遇到那样狗血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就算没有巴顿的出现,萨姆也不会让惟安活着离开的。“收拾”完惟安,自然就轮到德鲁了,不然怎么平息萨姆的“愤怒”,这就是人性的悲哀啊。有着这样所谓“智者”祭司的部落结局也就注定了,愚昧不可怕,最怕是把愚昧当信仰。这里不由得感叹,人与人果然是不同的,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看来是因人而异的,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现实社会,都一样。
其次是对男主角的性格描写,我觉得还是比较成功的,至少是立体的有血有肉的。惟安是一个穿越人士,一下子落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原始社会,按理说这个地方他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但是基于现实社会的教育,他的所作所为也带上了小心翼翼。这一点从作者对于惟安救豹虎巴顿和原始人德鲁的不同描写就可以看出,对于是否救巴顿,惟安内心是很挣扎的,巴顿是野兽,对于现代人来说,出于理智是绝对不会去救助的,但是见死不救却又良心过不去,因为和原始人不同,现代人并不会直觉的把野兽当作食物口粮,而是看作另外一种生命。而救德鲁几乎就是本能的,而且救助的过程充满了“爱”,这是一种自发自觉的情感,同类啊。这在原始人看来也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在物质匮乏的时代,任何非族人都是敌人,怎么可能费心思去救助呢。另外一个就是跟随德鲁去他部落之前的思考,这是非常典型的现代思维,凡事要给自己留余地,在没有了解对方之前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会有所保留,很真实。
还有就是金手指了,作者并没有让惟安成为原始社会的“神”,甚至于他的农学专业都没有全力发挥。我们看到的就是一个努力想要让家人过得更好的平凡小男人,他善良平和,对家人信任关爱。整篇文章除了那点狗血之外,充满了自然而然温馨而美满的生活调调,这就是我所认为的精髓所在。
最后则是文章的结束,断得恰到好处,谢惟安的原始社会生存记到此圆满结束了。有了新的族人即将开始新的生活,勇敢的族长德鲁和智慧的祭司葛列格,再加上种田好手的男主,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旧的结束就是新的开始。如果作者有时间可以继续写第二部—谢惟安的原始社会新生活,到时候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开金手指了,哈哈,应该会很过瘾。
写得有点不知所谓,本来打算深入一点的,谁知道一提笔就有点话痨了,只能是赶紧打住。随意的有感而发而已,请多多包涵,看不惯别扔砖,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