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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世界太小 “那么,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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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飞机,扑面而来的便是雪独有的清香气味。
我拖着行李箱,站在街头的十字路口前,微微仰着头,打量着周围的景色。
一晃,离开了已经有五年了,看着依旧熟悉的景物,不免有些触景生情。
正在我感叹之际,一辆极其嚣张的凯迪拉克闯入了我的视线,向我横冲直撞的冲了过来。我愣愣的看着那辆离我越来越近的车,一时反应不过来,不知是哪位好心人拉了我一把,将我拽到了安全地区。
等那辆失控的车停了下来后,车主降下了车窗,远远地瞥了我一眼,看到没伤到人,竟然一踩油门,准备离开。
什么态度啊,他难道没看见我正等着他的道歉么。
我气鼓鼓的将手中的行李箱一丢,走到那辆惹眼的凯迪拉克旁,毫不客气的踹了踹车门。
我似乎看到车内的男子嘴角抽了抽,他气急败坏的打开车门,跳了出来:“OH~NO!,泼妇!”
虾米?泼妇?很好,他成功的挑战了我的忍耐底线。
男子摘下了头上的棒球帽,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他随意的拨了拨刘海,微长的刘海下是一双漂亮的丹凤眼。大概是个混血儿,他的样貌生的极其妖孽。
“Shit!花痴!”
“自恋狂!”我毫不示弱的仰头瞪着他,虽然我也很想俯视他,只可惜身高不允许。
靠!拽什么啊,不就是长了一副好皮囊吗?我讨厌混血儿,特别是拽英文的混血儿!
讨厌归讨厌,但不得不说,这个男子,有自恋的资本。
“给我道歉!”
“要爷道歉?你做梦吧。”男子不屑的嘲笑。
忽然,我狠狠地踹了他一脚。男子没有防备,愣愣的站在那让我踹。等我踹完,我才发觉自己干了什么事。
噢!上帝!我踹了他啊!他不会把我掐死吧!
“MD!”男子磨着牙,从地上站了起来,转身向围观的人一吼:“看个P啊!”
“冲动是魔鬼啊,别冲动,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嘛。”看着男子磨刀霍霍的样子,我连忙掐媚的笑。
呸!我暗暗唾弃了一下自己,真没骨气。
“是吗?”他皮笑肉不笑的欺身上前,扣住我的手腕。
我连忙继续笑,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再次唾弃自己,太狗腿了!
“小妞,你很有胆量嘛,敢踹少爷我。”他靠近我的耳边,轻轻呼着气。
“凡事都有第一次嘛。”我缩了缩脖子,无辜的眨眼。
“那么,我是不是该感谢你呢,让我体验了第一次被人踹的滋味。”他微笑的看着我,声调却是不阴不阳的。
我听了汗毛直立。
“不用不用,我这人十分喜欢帮助人,就不用谢我了。”我连忙摆手,“就这样吧,我们互不相欠了,我先走了,再见!”说完,我就想跑。
男子仍然紧紧扣住我的手腕,漂亮的丹凤眼一眯,他抬手捏住我的下巴,逼我直视他的眼睛,刚刚竟然没发现,他的眼瞳是蓝色的,深邃的深蓝色,很忧郁的一种颜色,不过我不论怎么看,都觉得,他跟“忧郁”这一词不沾边。
近距离的接触,使我看清楚了这张脸,脑海中似乎闪过一个人,他的眼睛也是深蓝色,仔细看看,和眼前的这个男子还真有几分相似。
他弯唇万份和煦的笑了笑,“很不巧,我这人偏偏愿意谢!谢!帮助了我的人。”他特意加重了“谢谢”这俩字的读音。
虽然他的声音很好听,但在我听来,却是阴深深的。
“走吧,我要好好谢谢你!”他打开车门,将我丢到了副驾驶座上。
“强抢民女啊!”我拍着窗户大喊,警察叔叔,你在哪?我需要你的帮助啊!
“怎么?不敢跟我走么?”他不屑的看着我。
“敢!怎么不敢!”一时头脑发热,我吼了一声。
明明知道是激将法,我还是傻乎乎的跳了进去。
直到系上安全带,我才明白我答应了什么?
上帝,时间可不可以倒流?
我捂着砰砰跳的小心肝,天,我刚才看到他的车技了,真的不怎么样!我该不会就这样英年早逝吧!
他系上安全带,猛的一踩油门,车子就像一支离弦的箭似的冲了出去。于是,我被华丽丽的秒杀了。
在撞飞几个垃圾桶后,总算到达了目的地。
看不出他的家里还挺有钱的嘛,我撇了撇唇,“喂,妖孽,这是你家?”我指了指眼前的大别墅。
“我不叫妖孽,我叫萧锦。”他将手抄在口袋里,拽拽的回答。
拽个P啊!我暗暗腹诽,不过,萧锦…嗯…这个名字挺耳熟的,我在哪听过来?
“小妞,可以摘掉墨镜了吧!”他伸手摘掉了那个几乎挡住我一大半脸的墨镜。
突如其来的阳光令我不适的眨了眨眼,我抬起头,却看到妖孽愣愣的看着我。
本小姐还没这么大的魅力吧,能把您锦大少爷迷住。
我有些好笑的将手在他眼前挥了挥,“喂,锦大少爷,回魂了。”
“哇!夏梦!”他一拍手,叫了出来。
“额…你怎么认识我?”我有些奇怪的问道。
“你不记得我的吗?我是萧锦啊。”他伸出手指的指了指自己。
我当然知道你叫萧锦,你刚才不是告诉了我么?问题是,我见过你么…
“我们小时候还在一起玩呢,对了,我们还定过娃娃亲呢!”
啥?娃娃亲~我石化~
不过,小时候…萧锦…我似乎想起了小时候的那个玩伴。
眼前的这个身影,和脑海中的慢慢融合。
不是吧,还真是他?刚才就觉得面熟。
不过记得小时候他矮矮胖胖,还拖着两条鼻涕虫,怎么长大后变了这么多啊。
“啊,我想起来了,你是小时候的那个鼻涕虫!”
萧锦黑线,“额…我早就不流鼻涕了…”
萧锦是和我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我们从小就认识,两家也是世交,只是他高中时在去了国外,好长时间都没有联系。
为了防止我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他赶紧转移话题,“五年前我回国时,你哥说你也去了国外,但具体去哪你哥也不告诉我。”他抓了抓头发,又问道:“这五年,你去哪了?”
提到这个话题,我顿时沉默了下来,勉强笑笑,“这个说来话长了,我有时间再和你慢慢说。”
“也好,你先休息一下吧,别先回家了,我给你哥打个电话。”妖孽想了想,点了点头。
大概是由于小时候在一起玩的缘故,我也没觉得有啥不好意思,反正和他熟嘛,住几天又不会少块肉。
相处了不到十分钟,我的脸皮已经被他传染的一样厚了,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完了,我都变黑了。
日子这样过也不错,只是有一件事需要解决,那就是...吃饭的问题。
谁能告诉我饭该怎么做啊。
我看着眼前的这一堆菜,愁眉苦脸。
“不是吧,你不会做饭?”妖孽苦恼的挠挠脑袋,小声叽咕:“哪有女生不会做饭的。”
我嘴角抽了抽,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他是在说我不是女生吗?
“看着我怎么做的。”我向他勾勾手指,开玩笑,怎么能让他看扁我。
一阵乒乓声过后,我端着西红柿炒鸡蛋走了出来。
“这...这个...能吃吗?”妖孽看着盘子里一团黑糊糊的东西,惊恐万分。
“谁说不能吃!”为了验证我的话,我大无畏的伸出筷子,夹了一小口放入口中。
妖孽睁大眼睛看着我,额...
三...二...一...不行,受不了了,太难吃了!我扔下筷子,跑到卫生间一阵狂吐。
“靠!这么难吃的东西是谁做的?”我赶忙喝了口水。
“是你...”妖孽诚实的说。
“嗯?”我轻轻一瞥他,语调微微上扬。
“是你...的死党我做的。”妖孽连忙改口,一拍胸脯,大义凛然的说,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英雄气概。
我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