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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 8 章 ...

  •   菜园子里。
      我坚决要帮他一起锄草,兴儿没办法就只得同意了。我想起了还在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跟姐姐去玉米地锄草,姐姐锄一垄,我和她并排锄另一垄。姐姐锄得又快又好,很快就超过了我。我着急想赶上她,但是越急越出错,连连锄倒了十几棵玉米苗。
      我将这件事讲给兴儿听,他很惊讶我居然干过农活,更惊讶还有让未出嫁的姑娘干农活的地方,最后他的结论是:小姐家乡肯定是穷疯了,小姐太可怜了。
      我哈哈大笑,笑得肚子都疼了。
      我给他讲:在我的家乡,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不缠足;有很多学校,男女可以同校上学、读书;政府规定男人要到22岁、女人要到20岁以后才能成亲,但是大家可以自由地谈恋爱。
      他疑惑地说:“小的也见过从河南逃难来的人,但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小姐所说的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难道皇帝老爷也同意吗?衙门里的老爷们也不管吗?”
      我笑得直不起腰,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了。兴儿很奇怪我为什么要大笑,还很奇怪我怎么敢不顾礼节地大笑和坐在地上,一点小姐样子都没有。他的滑稽表情惹得我又大笑了一阵子。
      最后我强忍着笑说:“我的家乡不是你知道的河南,你们这里的人谁也没有见过,包括衙门里的老爷和皇帝也没有见过。” 500年以后这个时代的人都化成泥土了,当然没有见过啦。
      兴儿对我讲的一切都着迷了,从开始的不信任,到最后成了我的铁杆FANS:他认定我不是凡间的人,要么是妖精,要么是仙女。我没有害人,那么就是仙女了。
      甭管他认为我是什么,只要他听我的就行啦。

      其实我敢这么说,是因为昨晚睡觉的时候,解下层层的裹脚布后,我发现我现在的这副皮囊居然没有裹脚!那些裹脚布只不过是一种掩饰。
      这个发现让我很兴奋,这样才更符合我的21世纪现代人身份嘛。但是,我觉得更多的是迷惑。
      按理说,明朝中后期裹脚已经非常盛行了,甚至到了崇拜裹脚、以三寸小脚为美的鼎盛、女子不裹脚就嫁不出去的地步。
      我这付皮囊的前主人居然没有裹脚,肯定不是平常之人。而且我还发现,这位前主人的三套衣服都是淡紫色的,虽然衣料也是棉布,但纺织细腻,做工也很细致精美。除了金簪子比较贵重外,其它的东西,脂粉很普通(比起21世纪的化妆品当然差远了),木梳和木簪都雕刻有漂亮的兰花花纹,散发出一种淡淡的木香,只不过我看不出有什么神秘特别之处。
      她——也就是“我”——是谁?
      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我也不想了,反正没有裹脚就够我开心的了。

      言归正传。
      小P孩子果然经不起我的一番追问,主动向我这个“神仙姐姐”交代了他的身世。
      原来他也不是本地人。弘治年间政治相对清明,百姓安居乐业,应天府(今南京)至苏州一带经济发展迅速,商业很是繁荣。兴儿的爹娘是徽商,经常全家往来苏州一带贩售丝绸之类商品。在兴儿十岁那年,可能由于决策上的失误,兴儿家连本带利赔了个精光。他爹经不起打击,跳入长江喂了鱼虾,他娘在他爹死后一个月因悲伤过度也呜乎哀哉了。兴儿一下子从一个家庭富裕、父母疼爱的小少爷,变成了一个沿街乞讨、孤苦伶仃的小可怜虫。
      我感慨:人事无常多变换,物是人非事事休。(读者:什么P诗呀,不过也说得很应景。)
      所幸兴儿两个月后讨饭到此,碰上了干爹干娘,他们正在发愁没有儿女老来无靠,很高兴地收留了兴儿,三个人相依为命,虽然没有认兴儿为义子,但也没有将他当作下人。
      对于我来说,最高兴的莫过于兴儿小时候曾经上过半年私塾,后来随父经商,他老爹也曾教过看帐本,所以认得一些字!
      今天的收获可真是太丰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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