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1章 ...
-
绝大初定义小说名为《奸商传》的时候,我一直认为华君的性格被定义为:奸商,为钱为财可以使尽手段无下限。不过慢慢看下来,华君其实真是个名不副实的“奸商”。在现代社会或许还是能够叱咤一方的货穿越到古代,除了一颗还留有一点生意经的头脑之外,似乎真的是百无一用。一个年仅三十的女人,到了古代,没有护肤品怎么办?怎么办?幸好古代的水质没有过多的污染,没有工业废气,不过还是猜想华君在现代一定是个四川人(吱,这点参照我们绝歌大大的皮肤就知道了,肌肤胜雪,吹弹可破还真是不夸张。)到二十章之前华君这个人物我一直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只是到了之后,拿着令牌那嚣张样让我忍俊不已,狐假虎威还是有点摸样的。
万俟雅言,萌翻了的十七岁的小御姐,一身的霸气,看她杀莫老三的时候牙齿嘶嘶作响,不过总觉得雅言杀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莫老三说华君的那句“喜欢!我莫老三活到四十多岁还没见过这么漂亮这么水灵这么美的的女人!”3
剥兔子皮的那场看得有点血淋淋,我也想学华君那一句“小朋友不可以这么残暴。”
之后的大篇幅H,不发表意见,圣人看了都觉得很H,何况我非圣人。
“如果有天我死,我一定会在死之前先送你走。”二十章,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了这句,我记得我曾经说过“哪一天死,我肯定死在你前面,到时候你帮我收尸。”某人就应了一句“如果有天我死,我一定会在死之前先送你走。”死亡是个沉重的话题,我很不想提及,原因种种。看到这章这句的时候百感交集,想起曾经种种的甜蜜美好,那个如万俟雅言霸气不可一世的孩子总是冲在我前面为我遮风挡雨的小身影,总是宠溺的说我是只“小腹黑”;又仿佛听见那爽朗的笑声,印在脸上甜美的小酒窝;那个为我一天三餐奔波忙碌的孩子,那个只想讨我开心去买了一只她并不喜欢的小宠物。那些曾经走过的每一个角落,那些个林林总总。PS:我好像跑题了…⊙﹏⊙b汗…
这里面还有个可怜的人,炙阳,名字阳刚气十足,却是个小受,还是个饱受欺凌的小受,他的悲惨存在一直在提醒着华君,一定要傍牢了万俟雅言这棵大树,我觉得近二十章的篇幅华君和万俟雅言都还没有谈得上“爱”,只是一直在做而已,对于绝大那句“先上车后补票”很“讨厌”(傲娇一下,吱~),不过既然我们很有头脑的华君已经想到“拿下小郡主”,那么着实很期待她们相爱…
说到这两个本不属于一个时代的人相爱了,最终华君会不会回到现代,两人会不会因为这一点分开?又有点心疼了,只是华君终究是现代人,叹息…绝大,怎么办?你会把她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