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代,考中进士只是有了出身,即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下一步还要经过吏部选试合格,才被授予官职。选试包括身、言、书、判四个方面。先考书、判,也就是考其书写工整、文理通达的程度;然后再试身、言,即观察是否像貌端正、口齿清楚。选试也分为博学宏词、拔萃等名目。前者着重于考试论述文章,后者主要考试司法案件的判辞(判决书)。例如唐代文学家柳宗元中进士后,便是以“博学宏词”授官“集贤殿正字”;大诗人白居易中进士后,是以“拔萃”得任“秘书省校书郎”的。选试通过后获得的官职并不高,即便是进士、明经,所授官位也无非八、九品,但是从此便成为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了。
如果选试未能通过,则可求当权官僚为之“论荐”,即向朝廷保举求官。再不成,便到藩镇节度使处去做幕僚,过一定时间争取被保举得官。唐代文学家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参加吏部选试,都未能通过。于是他便去请求宰相贾躭、赵憬等人为之论荐,但是那些当权者不赏识他,不肯帮忙。韩愈只好离开长安,到宣武军节度使董晋的麾下去做幕僚。以后由董晋荐举,才被授予秘书省校书郎等官。
在唐代,凡被举送参加省试的考生,可称“举人”。而应进士科考试的人,被泛称为“秀才”。这些称呼虽然后世仍沿用,但是意义已有很大变化,须注意避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