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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人 ...


  •   程远志和那黎族头目急速下跌,落到谷底,“砰——!”一声巨响,巨大的冲击力将两人撞开。程远志几乎散架,眼冒金星,头昏欲吐。
      缓了好久好久,他勉强睁开眼睛,慢慢坐起来,支撑着身子四顾,发现那黎人在不远处,竟也坐了起来,正在查看自己的腿。他的腿可能刚才下落时,被树枝利石括伤,流出的鲜血染红了裤子下半截。

      程远志心中一喜,腿受伤可就逃不了了。
      那人抬头望向程远志,胸膛起伏,慢慢爬着向后倒退。
      程远志咬牙站起来,强忍着半边身子的麻痹,用没受伤的手操起长矛,一瘸一拐走过去,眯起眼睛盯住他:“这回你走不了了!”
      话音刚落,他忽然觉得眼前这人哪里不对劲,就在分神的这一瞬间,几道影子激射而来,直取他双目。

      暗器!
      程远志心叫不好,跃身躲开,然而接二连三的暗器又飞过来,其中一只击中了他手臂上尚未及取下的箭头,登时痛得他跌落在地。他咬咬牙握住箭头,闭上眼睛干脆利落地一拔——“嗤啦”,黎人的箭头带倒钩,活生生钩出一大块肉来,鲜血淋漓。程远志疼痛难当,浑身打颤。
      “你们这些蛮夷,果然心肠歹毒!”他当即怒得抡起长矛,拼着最后一点力气直取那人心口。

      黎人头领估计伤得也不轻,竟站不起来,只勉强举刀抵挡,兵器相接,“当——”火花四溅,惊人的力道震得虎口发麻,顺着指尖传到手臂,程远志连退三步才堪堪停住,抬头一看,黎人头领被震飞到三尺外,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竹笠掉在了一旁,头发散落,依然看不清他的脸。

      程远志怕那人装死使诈,不敢贸然靠近,便挑起长矛戳了戳那人。那黑黎依然一团烂泥似的,仿佛真晕过去了。程远志小心翼翼蹲下身子,眼睛紧紧盯着他,一面伸手去摸解药,一面防备他突然发难。
      幸而他很快找到一只瓶子,起身跃到远处,方才打开瓶子,确认是解药后吞了两颗。渐渐地,又痛又麻的手臂恢复了一丝力气。

      他一面草草给自己包扎伤口,一面思索着怎么办。黑黎年年来抢乡亲们的劳动成果,把这个头领捉回去,绑在菜市口示众,让大家出气;如果这厮命大,死不了,还可以作为人质,让黑黎乖乖送回夺走的粮食财物。
      他越想越觉有道理,就是不知道那人在黎寨里到底地位有多高——当然是越高越好。
      想到这里,他仰头笑了一声,拄着长矛站起,走过去厌恶地将那人一脚踢翻身,寻思找个藤条将人捆绑好拖回去。

      意外就在此时发生了。
      那人软绵绵被踢得翻了两翻后,猛然闪电般跃起,寒光一闪,一柄秋水弯刀就抵在了他的咽喉。
      黎族头领竟然口吐汉语:“你找死!”他的声音非常冷,冷冰冰的不带丝毫感情。然而,这声音再冷漠,也还是清脆清脆的。

      程远志双目瞬间睁大,定定看着对面人的脸,心中骇住了。
      怎么回事?
      穷凶极恶、卑鄙猥琐的蛮夷汉子,怎么变成俏生生的少女?

      黎女头上盘着条大辫子,握着刀的手在微微发抖。她狠狠盯着程远志,眼里燃烧着炽焰,仿佛整个人都浴火而出,让他脸上硬生生有出一种被灼伤的错觉。
      好烈的性子!

      程远志只愣怔了极短的一瞬,回过神,侧身劈开那姑娘的手腕。黎女自然不会放过他,挥刀紧逼,然而才两个回合,她小腿一颤,复又跌坐了下去。她裤腿上的血越来越多,已经淌到了地上,看样子伤口极深。她痛得嘴唇微抖,脸色煞白,却一眼都不去看自己的腿,只横刀护在身前,凶悍地剜着程远志。

      情势已然很明了了。
      程远志虽然手臂受了伤,但对手连站都站不起来,要取胜轻而易举。
      如果是个男人,程远志早就不客气将他收拾妥帖了。然而面前竟是女人……欺负妇孺、恃强凌弱的事他做不来。
      发现程远志用一种探究的眼神打量自己,黎族姑娘立即浑身竖起刺,破口痛斥:“不要脸的王八羔子!敢打鬼主意姑奶奶就一把烂泥塞住你那张臭不可闻的嘴!”

      程远志有见惯了汉家女子温柔有礼,忽然听见这么清脆动听的声音说如此粗俗之话,感觉怪异莫名。然而这并不妨碍他在电光火石之间使出妙招,引得黎女出手相抵,长矛却在中途改变方向,一举击在她脑后,干净利落将她击晕过去。
      他踢飞那把弯刀,找来藤条将蛮族之女捆了个结实。他抬头打量地形,发现四面环山,一只孤鹰在天上盘旋,时不时发出凄厉的叫喊。
      看来只能重新爬上去,再回家了。

      他思忖了一会儿,打定主意把人绑在身后,背着她爬上去,再带回去。
      重新捆绑之时,他发现蛮女小腿的伤口着实不妙,深得几乎能见骨头,如果不处理很可能会废掉。犹豫再三,程远志咬牙撕开她染血的裤腿,胡乱清理了一下,倒了点金创粉包扎起来。他一面包扎一面不自然地别开脸,尽量避免看人家裸露出来的肌肤。

      背着人爬坡很艰难,特别是在他一条手臂负伤的情况下,更是难上加难。程远志好几次都几乎脱力,差点松开藤蔓掉下去,但都凭借惊人的意志力,咬牙坚持了下来。
      直到暮色苍茫,他终于爬上了坡顶,一下子力气不支,向前扑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汗水湿透了衣服,黏在身上,着实难受。
      他闭着眼睛喘息,忽觉背上一轻。

      程远志顿时心里一惊,她不是昏迷了吗?不是捆住了手脚的吗?几时恢复的?虽然他脑中念头急转,身体却怎么也使不上力气。
      只听那黎女冷笑一下,“你死了活了?”
      她挪过来推她的肩膀。程远志猛地睁开眼睛,把她吓了一跳,立即横眉冷目:“王八羔子,原来是装死!”

      程远志大汗淋漓,一把扣住她命门,勉强出声道:“不许逃跑!跟我回去!”
      黎女不屑地冷笑起来,明亮的眼眸在暮色中闪过狡黠:“就凭现在的你?”她忽地站起来,一脚踢在他心口。没想到一个姑娘家能有如此狠劲,程远志当即眼前一黑,胸口像被重重碾过,一口血吐了出来。
      “还真是要谢谢你,给敌人也上金疮药,不然我还真不能醒得这么快。”黎女挑眉讥笑。
      程远志面色苍白,心下懊悔,自己不但给人家上好药,还累死累活把人背上来!这等为他人作嫁衣裳的蠢事,简直,简直……

      “吁——”黎女把手指放在口中,打了一个长长的唿哨,不多时,天上飞来一只黑色巨鸟,回应以同样尖锐的唿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扑下来。鸟儿来势极快,翅膀扇起的风扑面而来,却在爪子触到黎女的瞬间停下,稳当当站在上面。黎女爱惜地摸了摸它的羽毛。

      程远志见此情形,饶是身处劣势,也忍不住大赞一声:“好鸟!”这样的猛禽,经过十分严格的训练才能养成。有了这样的鸟,在丛林中就绝不会迷路。
      刚才一只鹰就在山谷上空徘徊,想必是它了。自己以为占了上风,却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此类猛禽要是突然发起攻击,能在瞬间啄瞎人眼。他又惭又后怕。

      黎女听到他赞扬自己的爱鸟,面上隐隐有得意之色,妙目扫他一眼,傲道:“算你识货!”
      程远志又端详了那只鸟儿几眼,这一次是真的诧异了:“这是鱼鹰,世上最凶猛的禽类之一,十分稀罕,没想到你竟养得住。”言下之意,能镇住鱼鹰的,非一般之辈。
      黎女眼波一转,上下打量他:“你知道的真不少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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