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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这是我男朋友 ...

  •   我化好妆,穿着自己的风衣,背上包,就和王佳芬打了招呼出了门。
      11月中旬了,早晚温差很大,白天室外的太阳晒着还挺暖和,晚上出门就有点儿冷了。
      我坐公交车到Olive,直奔后台找到了婉心。
      “嗨,小桔,来了啊,换衣服吧。”苏婉心看到我,眨巴着两片蒲扇似的假睫毛冲我笑。
      我立刻也笑,我真喜欢婉心,就是不太喜欢她的名字。
      听说老狐狸精年轻时还是水灵灵的大姑娘,特爱琼瑶,生了个宝贝女儿,又是姓苏,直接琼瑶了一把叫苏婉心。
      其实婉心的外表是配得上这个名字的,只是我们俩长到现在,不打扮还好,一打扮,怎么看怎么个风尘相,和清纯早就搭不上边了。她穿着PU皮的小抹胸和小热裤,露着两条长长的腿,浓妆艳抹,前/凸/后/翘,名字却叫苏婉心,你说别扭不别扭?
      还是我的名字好——陈桔,我爸说我妈羊水破了的前一秒就是在吃桔子,所以我就叫了这个名。
      我感谢老天,我妈吃的是桔子,她要是吃个柿子,吃个栗子,或者吃个肉包子,那我该叫什么呀!

      晚上我跳得很High,就当是锻炼身体,人家每个月还花2000多块专门去学钢管舞呢,我跳了还有钱拿,不是翻倍赚了么?
      Olive的常客豹子哥又给我送了花篮,我很感激他。豹子哥是个矮个子男人,和我差不多高,对我很好。我知道他喜欢我,但是他是个有分寸的男人,在知道了我不是一般的舞女,而是因为经济原因来跳舞的大一女生后,他开始很关照我。
      或许,他知道我是不会跟着他的,但是他就是心疼我,后来我干脆认他做了大哥,他很高兴,向大家宣布我在Olive跳舞,就是有他罩着了,谁都别想欺负我。
      我要的就是这个结果,我很满意。

      晚上10点半,水手哥要走,就叫婉心带上我,说送我们回学校。
      水手哥是Olive的老板,大力水手看过没?他就是那种肱二头肌发达地可以抵上我的腰围的人,他的老婆,当然就是Olive了,是一个短头发的长脸女人,长手长脚,和动画片里那个Olive还真有点像。
      水手哥和Olive对我们很好,因为我们还是学生,要价也低,从不惹事,一般他早走都会送我们回学校,赶在11点半的门禁前,让我们进寝室。

      水手哥把我们送到后,我和婉心一起进学校门。保安已经见惯了我们的模样,但还是忍不住不停地往我们身上瞟,特别是婉心那双穿黑丝的长腿。
      我裹紧风衣,只管低头走路。
      去宿舍要路过图书馆,看到图书馆,我就想起了下午碰到的那个男生。
      我问婉心:“哎,你知不知道,咱们学校有个男生,好像是……没有手的。”
      婉心说:“有啊,艺术学院大二的叶思远嘛,谁都知道呀。”
      “啊?我怎么不知道啊。”
      “你这不是才进来2个多月,又一天到晚在外头跑嘛,叶思远和我同届的,去年入学的时候还上了新闻呢。”
      “为啥?”
      “他不是没有手,他是根本没有手臂,很多学校怕他生活不能自理,拒绝收他,后来咱们学校校长知道了他的事情,就同意收他了。他入学那天很多新闻媒体来采访的,就说咱们学校多高尚,校长多善良,残疾人也是有继续接受教育的权利的呀,总之就是热闹了好一阵,不过后来就淡了。”
      “那,那他,生活能自理不?”
      “能啊,他就住普通寝室嘛,有俩室友,一年多了也没什么新闻了,估计总是没问题的吧。他专业课很优秀的,还拿奖学金呢。而且……长得贼帅。”
      “哦……”我想起下午时,站在我面前的那个男生的模样,叶思远,他的名字真好听。
      “你怎么突然问起他?”婉心问。
      “咳!别提了,特乌龙一件事,想起了我就郁闷!”我摇头摆手,不打算再说,可是心里,却一直惦记着他的样子。

      @@@@@@@@@@@@@@@@
      一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自己有点着魔了。
      因为我竟然一直记挂着叶思远。
      我去学校机房练软件,空下来就打开网页,用搜索引擎找他的名字。
      结果真的有他的新闻,还有几张照片。新闻照片是学校领导和一个挺漂亮的中年女人一起拿着个写着“助学金”的信封合影,照片里叶思远并没有出镜。
      但是有一些偷拍的照片,都是他的样子。他在桌子前填表格——弓着身子,右脚搁在台面上写字;他在吃饭——坐在食堂的桌子前,右脚搁在桌上,夹着筷子低头吃;他在走路——斜背着包,身子两边是晃晃悠悠的空袖管。
      每一张照片,叶思远似乎都是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拍的,他的脸上带着种满不在乎的表情,我看了,莫名其妙地觉得难受。
      想起那一天,我伤害了他,虽然我道歉了,但还是觉得远远不够。
      我想要找到叶思远,我想认识他。我被自己这个疯狂的念头吓了一跳。

      其实,要找到叶思远并不是很难的事。
      但是我不打算找人帮忙,我想靠自己的力量去接近他。
      白天只要没课,我就去图书馆瞎转悠,或者借本书,找个桌子坐下来看,密切关注着进出门口,连着5天,都是一无所获。

      这一天,又是周一,是我碰到叶思远之后整整两个星期。
      下午一、二节课的时间,我又去了图书馆。
      我精心打扮了一下,长头发柔顺地披在肩上,穿着大领口的咖啡色宽松毛衣,脖子上围着一条纱质的粉底小碎花围巾,下穿牛仔铅笔裤,脚蹬6公分高的墨绿色高跟鞋,我不知道这么做是为什么,不过我有预感,这一天会有事发生。
      不是说有种人,无论做什么事都是井井有条的么,比如说几点起床,几点出门,几点吃饭,几点睡觉,都定的死死的。
      叶思远看着就像这种人,上上周的周一,这时候他来了图书馆,保不准,这周的周一他也会来。

      但是我转悠了大半个小时后,还是没有碰到他,我有点泄气,这个时候却碰到了我最最不想碰到的人——孙耀。
      孙耀是我的高中同学,他是因为我填这个学校才追着过来的。
      他喜欢我,但是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他。
      他长得还挺人模狗样,但是,请问,有哪个女生,会喜欢一个在考试时,自说自话把答案丢到你桌上,在你莫名其妙地被监考老师抓了以后,他又低头装不知情装无辜状,事后又哭着来和你道歉的人?
      从这件事上就能看出,孙耀是个不靠谱的人。第一,他脑子不好使但自我感觉很好;第二,他没有担当不像个男人;第三,也是最操蛋的一点,因为这次“作弊”事件,我被记了个小处分,孙耀就说要对我负责,从此开始锲而不舍地追求我。
      我是真的很讨厌他!

      孙耀看到我,立刻撒腿跑到我身边,我都来不及去躲。
      他说:“陈桔,你怎么上图书馆来啦?”
      我说:“我是这学校学生,图书馆是你家开的么?我凭什么不能来。”
      “不是不是,我不是这意思,我是说,你来图书馆,可真难得啊。”
      这话我听着别扭,就说:“我三四节还有课,先走了。”
      “哎,我送送你!”
      “送个毛!”我瞪他,“10分钟路我自己会走。”
      “陈桔~~~~”他开始发嗲,“晚上你有空没,咱们一起吃饭吧。”
      “没空。”
      “那明天呢?”
      “也没空。”
      “陈桔~~~你别那么凶嘛,你高中里多温柔呀。”
      我冷笑,我高中里温柔,那是因为我还未成年,还在我家老头子的监管下,我不敢闯祸不敢惹事,怕一个万一,他就不给我读大学了,所以只能学会哑忍。
      现在!现在我在这个城市,天高皇帝远,谁还管得着我!你这个孙耀,更是哪儿凉快待哪儿去!
      我站直,朝他笑,我说:“孙耀,你听好,咱们是不可能的,以前不可能,现在不可能,将来更不可能!你就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Q大漂亮的姑娘一大把,你要有这劲道去追她们,早追上一个排了。”
      孙耀瘪着嘴看我,他坚定地说:“陈桔,只要你没有男朋友,我就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我翻白眼,脑子一热,就说:“那就对不起了,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这一下真打击到他了,瞪着眼睛几乎要跳起来,吼道:“谁!谁!是哪个王八蛋!”

      这时,我心心念念的那个人,突然就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中。
      叶思远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斜背着包,袖子依旧插/在上衣口袋中,正绕过书架向我们走来。
      他远远地看到了我和孙耀对峙的局面,愣了愣,就管自己继续走路,低头看书架上的书。

      我快步走到他身边,甜腻腻地叫:“思远,你怎么才来,我等你好久了。”
      他站直身体看我,目光狐疑,突然,我从他眼神里看出了一丝变化,我知道,他认出我了。
      我想拉他的手臂,手刚一碰到他软软的袖子,就知道我又忘了。
      然后我一咬牙,就环住了他的腰。
      叶思远的身体一下子变得僵硬,我也觉得有点别扭,我从未试过以这样的角度去环一个男人的腰——没有他手臂的阻碍,我和他可以贴得很紧。
      我转头看孙耀,笑得像开了花,我说:“给你介绍下,这就是我男朋友,叶思远。”
      孙耀的表情千变万化,过了一会儿,他憋出一句话:“陈桔,你搞什么,找半天找一残疾人?叶思远,他连手都没有,他能为你做什么?”
      叶思远一直没有说话,我很感激他的配合,但是听到孙耀说出来的话,他身子轻颤了一下。我知道,他受伤了。
      我气坏了,对孙耀吼:“你他妈才残疾人!你就是一脑残!!叶思远哪儿都比你好,你他妈快给老子滚!小心老子揍你!”
      我经常这样对孙耀大呼小叫,他已经习惯了,也知道了我是真生气,知道再这么下去我会更讨厌他。于是,他瞪了我们两眼,转头就走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又来了~~
    咳咳,话说上一章,有一个小妞儿留言说,没有双手比没有双腿更痛苦,我就说我要在第二章小讨论一下这个话题。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双臂截肢比起双腿截肢,的确是更不方便,但如果是比起截瘫,我觉得不便的程度,就要看各人的理解了。
    比如我吧,我真是受不了截瘫类型的大小便失禁和痉挛,还有xxoo时的无感觉,我觉得,那真是太太太痛苦了。所以一直到现在,大家都喜欢的截瘫文,我还从没碰过,哈哈!(但是我看这类型文的,是不是很奇怪?)
    而双臂截肢的人,很多是小时被高压电打的,年纪尚幼,经过各种练习,基本都能做到生活自理。
    所以,在我的文中,这方面的问题,思远不会碰到,我也不会写得很细。
    毕竟,这是言情,还是要以故事为主。当然,他的残疾肯定也会为他们带来一定阻碍啦,嘿嘿,这个就是后文了。
    不过我承认,这个类型真的蛮难写,我要好好地驾驭一下,一个不小心,写到后来,整个文的感觉就和前面不协调了。
    所以,要请你们给我支持和鼓励,谢谢大家~~~有想法就留言,我都会回复的。
    上一章还有个小妞提出小桔说话没素质没教养,我的回复在加精评论里,大家也可以去看看呦,欢迎各种讨论!
    鞠躬,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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