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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念三千(2) ...

  •   因为头痛的原因,一夜没睡好,所以一听到学校里的广播就醒来,说是广播,实际就是喇叭,你说要是放个音乐吧,顺便还能陶冶情操,可这学校喇叭一响,像汽车难产一样,也不怕变形金刚来学校报复。喇叭响完,还出来个人训话,不知道什么部门的主任,唧唧歪歪的一顿猛侃,就差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说出来,过年买个她,鞭炮都省了,完全绿色环保新科技。

      穿衣洗漱,这时,昨天的谦让已然褪色。客气意味着陌生,等熟识后谁跟你谦让,还拒绝零食,以后藏裤衩里都给你翻出来。洗漱的时候,不用你毛巾,抢你牙膏就不错了。一通忙活,大家还是很有默契的一起上学,经过昨夜的夜聊,互相发现彼此性格还算相像,至少现在大家都很投机,有种很暖的氛围。心情愉快。

      教室里,周围的环境同样是安逸的,看来我的新学期已经步入正轨。上课的时候给前女友(原来同校的同学,不过已经升入这个城市的一所大学)发去条信息,说我已经开始复读,她立刻说要过来看看我,我欣然应允,没有女人的生活是苍白的,看来我真的很好色,不过如果这么说,那她比我还好色。我想不清楚她当初提出分手的缘由,只是她轻描淡写的提议,我顺理成章的接受,应该是受到毕业的催使,不干点什么也对不起这张脸,喝酒伤肝,打架伤人,哪有伤心听起来小资情调呀;君住长江头,妾住长江尾,谁知毕业发洪水,都成长江鬼。和她聊了很长时间,因为周围没女人,你要给我整俩靓妞,我肯定不交着话费和她发着没有表情的信息,说不好把电话都送给靓妞了。我也表达些想她之类的情话,她没有抵触,藕断丝连的感觉很奇妙,既不被约束,却又有人相依。

      课间要不在外面透气,要不就和韩号,杨洲他们聊天,时间过得到快。下午吃过饭,其他室友都回去寝室,而我则脱离组织的去了教室,实在是懒得在寝室和教室之间折腾。

      一进班门,差点叫出来。呀,牛逼。教室没几个人在,我不是说这个牛逼。牛逼的是这几个人中居然有她(文科班的那个女生),我没有产生是不是看错的疑问,要把我们班的女生看成她,那是需要能力的。又一次看到她曼妙的身影,离我那么近,我不可否认的又一次心动。她怎么在我们班?来找我?或是?我不得不打住我的思路,再想下去,我会以为她中取 1亿的福彩,然后来找我私奔。我深吸一口气,稳定住自己的情绪,才发现她身边居然还有位女生,刚才一直被我马赛克了,这才看见。那女生应该是我们班的,噢,好像是在讲题,真是勤奋好学的好学生。讲题是我强项啊(我又产生见色起义的冲动)。不过想想,算了,欲速则不达,我对她又一无所知,万一贸然上前,她一张口告诉我其实她是男人,多尴尬啊。还是先让饶征他们打听打听情况吧。我无奈的静静走到自己的座位,很文明的看着她,其实看她坐着的背影,也很难不文明,能看到的基本就是半截背和头发。我的级别还没达到看着毛发就有别的想法,不过这么一说,还真可以想想。

      晚上回到寝室的时候接到一通电话,居然是原来中山中学的同学,叫葛盈。特强悍一人,要是说故事都有反派,那他就是火云邪神。但他不是那种古惑性质的坏,而是,应该说是自私啊,或者心机重之类的,反正不招人喜欢。要说的更加详细点,应该算做电车痴汉与装逼达人的合体。记得去年刚入班没多久的时候,我们寝室的人正在屋里聊天,他突然径直的推门进来,走到镜子前,独自照了十分钟,全程没说一句话然后同样悄然的离开,连门也没关,我们当时都傻了,以为撞鬼呢!这也不算恶劣,但打小报告就意义非凡了。他竟然告老师说我们班有人抽烟,强烈要求惩治罪犯,还我蓝天。我去,您这话太抬举人了,人家抽的是造纸厂,按你这么说,今年GDP至少翻三倍。不过都是原来的同学,还是有些感情的,我并没有在电话里表现出厌恶。他问我现在在哪,我说在中山中学。他说他也要复读,在比较中山和另外一所学校,问问我的意见。我也不知道是吃错了什么药,不是脑袋被门夹到就是和谐的气氛令我利令智昏,在内心抵触的情形下,还是引导他来这里复读(我的恋旧已经没有选择性了吗?),还给他描述一堆子好处:老师敬业,学生比老师还敬业;学生动人,老师比学生还动人。说的就跟要上天堂一样。他说考虑考虑。考虑的结果就是第二天他毅然决然的出现在我的面前。现在回想,有些事真的是命中注定。

      对于压抑的高三生活来说,篮球就像是一种解脱,是在那个特定时间段里的特定快乐。也许是张扬着的青春或是那份争强好斗心态吧。放学时侯的篮球场已经全是跑动的身影,夏末秋初,这个时间的太阳很漂亮,红而不亮,也最适宜打球。看着球场,心旷神怡的感觉。一眼望过去,有不少是我们班的,比如那个胖子。但我对他没有太大的兴趣,直接把他屏蔽掉。呦,没想到韩号也在场上。第一次见到他穿着篮球短裤,光着膀子站在球场,我笑了,我以为他在玩行为艺术,也把他排在了视觉之外。

      我找到一个没有分拨开打的场子,很自然的就加进去一起投篮。里面也有个我们班的同学,看来我们班的篮球风颇为盛行,那男孩叫王智锋,坐前排的,长像不错,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却是很有的轮廓的男生。对他的印象很好,在走廊打过几回招呼后,也就把他名字记住。但我真没看出来他会打篮球,总感觉他更像文学青年,模样洒脱文弱。投过一阵篮,查一下人数,刚好够分三拨,我迫不及待的停止投篮,喊大家聚拢分伙。机缘巧合,我和王智锋分到一家,倒是正合我意,一般来说,我更期望与认识的人一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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