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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牧三三要开始奋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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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牧三三,是一个猎人。我喜欢抹茶,牛排和巧克力,讨厌芹菜。我的偶像是猪哥,他在很多年以前改了名字在全世界走来走去,我很希望遇见他。我用三百年的时间寻找一只拔鲁达兽,和他一起在漫天大雪里唱歌,只为了追寻一下偶像的痕迹。我可以活很久,在一次实验的事故中我被发现身体的机能完全静止,每一个细胞都实现了长生不老的愿望,同时也不再分裂不再长大。那一年我20岁,认为这再好不过了。当然直到现在我依然这么认为。我充当各种危险实验的志愿者,去开发从未有人到过的新空间,接九死一生的任务,在世界各处走来走去。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的某一任老大良心发现,决定让我过上轻松的小日子。
所谓轻松的小日子,就是我可以随意挑选喜欢的任务,要是没有,联盟就养我到倒闭。真是苦尽甘来啊~每天穿着拖鞋走来走去,看着一群群的人来来往往,受伤,老去,离开。而我一直不变。这一百多年里我过得跟猪一样,每天吃睡玩无限循环,令人发指啊。所以我今天来,是必然要挑一个任务回去证明我的美好本质的。
恩……我翻着任务列表,有点无聊地打了个哈欠。这都是些什么啊,排在悬赏猎物第一位的仍然是猪哥,这都多少年了,人家在到处逍遥过小日子,你就不能别去打扰人家了么。再说了我都偷偷找他好几百年了,真是……第二的是辟尘……第三是某个总裁要的黄金使者,我天生对脸上毛多的生物有恐惧,还是算了。我手用力一划,列表到了最底部。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哼着小曲,弄下了三个挂到树上的风筝,成功吓哭了一个漂亮的小孩,买了一杯抹茶奶昔。打开门,方蓦然坐在沙发上,一脸忧郁地看着我,我吓了一跳。方蓦然是汞耳,今天变成一个清秀少年,衣衫半褪,脸带莫名红晕,眼波如秋水,换做任何一个小攻,定然不能自己。但是老娘不是男的啊!老娘是腐女有木有!你今天是不是趁我不在又看了什么奇怪的东西啊!方蓦然依然保持着销魂的姿势,缓缓张开口,用一种更为销魂的语气对我说:“三三,你不过来么?”回答他的是一只价值二十五块穿了三年的拖鞋。
我把方蓦然按在沙发上痛扁一顿,汞耳就这点好,无论被打成什么样,下一秒立即变化得看不出来。等到我打累了,方蓦然爬起来对我妩媚一笑,递过来一只桔子。我接过来恶狠狠地剥开,分过去一半。“你今天看耽美小说了?还是逛论坛去了?还是看了什么文艺电影?我还是比较喜欢你昨天轻松熊的样子。”我懒懒开口。方蓦然一脸悲愤:“你还说!昨天你抱着我睡了一个晚上,压着我不让我起来,害我错过了今天的葫芦娃!”
好吧,是我错了。我摸摸鼻子,尽量温柔地说:“蓦然,今天想吃什么?”方蓦然细长的眼角眯起,嘴角微翘,“吃你。”另一只拖鞋在空气中划过优美的轨迹。
我端着盘子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方蓦然已经恢复成正常状态,坐在桌旁一脸期待。暗暗松了一口气,我坐在他对面,拿起筷子。方蓦然很久以前就在这里了,一直睡在抽油烟机里,直到有一天我搬进来,做菜熏醒了他。从此我们家多了一个蹭饭的。这家伙每天都会用我的电脑做一些奇怪的事情,还美其名曰“了解人类社会”。除了每天变化不断的外表和经常脱线让我有点郁闷以外,方蓦然是个难得的好室友。对我来说,人类的生命还是短了一些,非人就可以陪我度过这漫长的时光。最重要的是,这只汞耳是天然的沙袋啊~
碗筷照旧全数交给方蓦然,我跳上沙发,从一堆抱枕里挖出我的ipad,看看任务的细节。这是一个寻人任务,发布于……七十年前?这么久了吗?我记得对于一些无法完成的任务,系统会在一段时间之后自动删除。七十年的时间联盟的猎人都可以换三四代了,这怎么还在这里?不管了,大概是哪个有背景的非人吧,最近几百年非人社会隐隐有入世的趋势。要找的是一个叫做岚的女孩子,看上去大概十六岁的样子。照片里的女孩在微微地笑,肌肤几乎透明。如果是人类的话,还活着吗?方蓦然的头凑了过来,发出一声惊叹,“好漂亮啊,是你认识的吗?”我把屏幕往他那边移了移:“不是啊,是任务里要找的人。”他看了一会,咦了一声:“我怎么觉得他看起来很眼熟呢……”我往后一靠,看着有点发黑的天花板,“你是不是觉得哪个漂亮的女孩子都眼熟啊,如果真的是这样,恭喜你越来越像人类了哦。”方蓦然拍了我的头一下:“人家是男的好不好,人老了眼神就是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