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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年华不曾老去
      庞统与公孙策的初见并不是在双喜镇风月楼。
      那年,公孙策只是万千进京赶考的书生,而庞统也只是立了些军功的士兵。
      午后的阳光融融地,暖暖的,微风和煦。
      柳树下,一白衣书生执扇而立,远处,是谁纵马,款款而至。
      公孙策顺着哒哒的马蹄声望去,只见自战场凯旋的军队正缓缓前行。
      公孙策的目光越过骑着高头大马的将军,落在将军身后的那个骑着马的士兵上,男人剑眉星目,披坚执锐,虽然尽力掩去满身锋芒,却仍让人第一眼就看见他。
      此子定非池中之物,这是公孙策脑海中唯一的想法。
      庞统只觉一道探寻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寻着目光回望过去,柳树下的白衣书生就那样直直的闯入自己的眼帘,绝代风华,光彩夺目。
      这时的公孙策,仍是年少轻狂,并不会懂得遮掩才华,只是一身锋芒尽显。
      军队很快就穿过大街,公孙策收回目光,仍是轻摇着折扇,迎风而立;马上的庞统回眸,嘴角噙起一抹微笑,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书生。
      庞统一战成名。
      小皇帝忙着册封立了大功的庞统,本以为是将自己发展的人才安在了督指挥使的位置上,谁知那人竟是隐藏真实身份的太师之子,一时间关于大宋最年轻的督指挥使的传言是沸沸扬扬。
      公孙策在没有因为包拯而与庞太师闹翻之前,对于太师之子是佩服的,原本身份尊贵却能隐瞒地位从士卒做起,征战四方,成为一代名将。
      金戈铁马,决战沙场是自己永远无法触及的生活,但马革裹尸,保家卫国却无疑是千千万万男儿的梦想。
      公孙策深知只有居庙堂之高,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于是进京赶考,荣登榜首。
      后来,包拯出现了,几件名动天下的案子让他得到了天下第一聪明人的称号。公孙策哪里肯服,几番比试,几番较量,却败下阵来,逐渐习惯了屈居包拯身后,收敛了一身的锋芒。
      而这时,庞统,却在连年的征战中,大放异彩,令敌军闻风丧胆,飞星将军的名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就算庞统远在塞外,他对于大宋第一才子公孙策的名头早有耳闻。
      其实庞统打心底了是看不太起这些儒生的,领不了兵,打不了仗,对百姓又有多大的贡献?
      只除了,那年的白衣书生。
      庞统一直以为第一才子说的便该是那个书生,只是那书生又怎像是肯屈居第二的人。
      庞统并不知道,那次意外不仅盲了公孙策的眼睛,更令他懂得收回那可笑的狂放,不羁的才华只会带给青天更大的麻烦,青天只要一个就好。
      公孙策在官场越来越游刃有余,礼部侍郎官居二品,更是因其精通辽语而被派至边关,亲赴谈判。
      只是,与辽谈判一事却屡屡受阻,甚至局势到了千钧一发的时候。
      公孙策很自然的想到距双喜镇最近的军队,而这主帅便是庞统。
      于是公孙策的求救信就飞至庞统的桌案上。
      庞统看着公孙策的信,虽然措辞谦逊有礼,庞统却直觉那字里透着一股子傲气。
      有趣,真有趣。
      当公孙策看到那个身著墨衣的男人,听着他说金寒水冷,大利北方的话时,庞统两个字就不由自主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于是,气定神闲地抛出两个字,庞统。
      庞统只听到清冷的声音在自己耳畔响起!原来自己的名字也可以如此,温文尔雅。
      循声望去,庞统仿佛又看见了当年那个,白衣书生,原来是他。
      飞行将军历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即使只率七十二飞云骑,也照样能胜辽军两千军马!
      和谈事宜,得以继续。
      然,西夏战事又起,庞统只得再赴边塞。
      当庞统再一次证明飞星将军百战百胜的神话后,公孙策已到了西朝。
      庞统匆匆赶到,理所当然的控制了全场。
      他的气场好熟悉,公孙策如是想着。
      然而,不等公孙策想出个所以然来,庞统就出事了......
      天一楼
      庞统的眼睛里充斥着杀意与狠决,公孙策看着完全陌生的庞统,心里莫名生出一种痛,痛彻心扉。
      公孙策澄澈的眼神望进庞统的眼里,奇迹般的,庞统眼里的杀意与狠决渐渐消散。
      庞统只觉自己暴躁的情绪被轻而易举的安抚了。
      他的脑海里浮现了当年初见的情形——白衣书生,风华绝代,光彩夺目。
      两个人,在彼此的眼睛里,安下心来。
      包拯执着的只是真相,那是他头顶的一片青天。只是,真相永远只会是迟来的钝痛,而包拯现在并不了解这一道理。当真相浮出水面,众人才愕然发现原来西陵王的面谱只是一张假面,然而正是这这些让人迷醉其中。
      是不是当伪装成为了习惯,虚假也便成了真实。西朝,那是扬言要与庞太师抗衡的地方。然而曾经一手创立它的京城四少,却逐渐迷失在了假相中,失去了曾经的年少不羁,失去了曾经的青云之志,失去了自我。当庞统的飞刀射向爱过他的玲玲时,他的心还是会痛的吧,公孙策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只是莫名的觉得庞统在
      公孙策,你也是因为太习惯站在包拯身后而失去了当年的狂傲吗?
      庞统一直记得初见时的公孙策,盛气凌人,傲骨铮铮。而现在,公孙策虽被展昭戏称为公孙博学,却再不复当年的意气风发。
      现在的公孙策,谦谦公子,温润如玉,也更令庞统爱不释手。
      没错,是爱。庞统很确信。
      无论是当年那个气势凌人的白衣书生,还是现在这个收敛锋芒的如玉公子,只要是公孙策,也只能是公孙策。
      公孙策从不知道庞统在自己心里有如此深的情意,莫名其妙却又合情合理。
      所以,当他在小蛮被杀的竹寮里发现庞统的扳指时,他慌了。
      他很清楚庞统不可能是杀小蛮的凶手,然而正因如此他才更加害怕。
      庞统,功高盖主,更重要的是他野心勃勃!
      自古以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公孙策怕,即使是庞统,也难逃这该死的自古以来。
      公孙策想找,也必须找一个两全的法子。
      太庙公审
      包拯头顶的青天未曾变过,真相大白,却也只是闹剧一场。
      君不君,臣不臣。
      然而此时,三十万辽军压境。
      这是公孙策的一场豪赌,输了皇帝和他万劫不复,庞统荣登九五,坐拥天下;赢了,庞统和皇帝相安无事,至多是他通敌叛国。
      曾经的公孙策,以双喜镇为赌注,赌赢了庞统的心怀天下;如今,他以自己为赌注,赌庞统依然是曾经的将军!
      庞统又哪里舍得让公孙策失望?
      臣中州王接旨。
      庞统放弃唾手可得的天下,只为成全公孙策的赌局。
      公孙策面对庞统的离去,包拯的跳崖,皇帝的阴谋,心力交瘁。
      臣请辞礼部侍郎一职。
      决然离去,再不回首。
      东篱书院
      公孙策一袭青衫,一心一意的做起了教书先生。
      那日,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
      朗朗的读书声,略显稚气却也令公孙策欣慰万分。
      下课了,公孙策目送最后一个学生出了书院,关好门,准备离开。
      一转身,一袭白衣的男人就那样猝不及防的闯入公孙策的眼里,直达心底。
      庞统的唇畔扬起一抹张扬的笑容。
      公孙策记忆里曾经模糊的部分,豁然清晰起来。
      庞统微笑纵马,款款而至。
      哒哒的马蹄声,经久不散。
      午后的阳光,一如当年。
      ——END——
      番外——万物皆情
      柳无穷,花不尽,飞刀掠影。诗万篇,酒千觞,醉伤流景。
      ——题记
      1、垂柳青青
      我是汴梁一株普通的垂柳,一年又一年,看着行行色色的人,在我面前匆匆的走过。
      又是一年开春,又是一年恩科。
      那天,阳光暖暖的照拂在我的身上,让我有些昏昏欲睡之感。待我再度醒来之际,我的身旁已经站着一个书生。
      他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衫,衣摆上有几株墨色的竹,手中执了一柄折扇,双眸凝望着远方,似乎是在等着什么人的到来......
      我并不知,为何,偏偏对他有如此深刻的印象......
      是劫,还是缘?我参不破。
      然而,彼时的我只想尽力替他遮挡住这炎炎的烈日,只想多给予他一刻的阴凉......
      那书生在这站了很久,久到远方想起了整齐的马蹄声——大宋的军队凯旋归朝。几年前,我也是这般看着他们远赴边关,今日又迎了他们回来,真好。
      书生的眼睛,灼灼地望向纵马而归的一个士兵,马上的人几乎在同一时刻看到了书生,二人的目光仿佛跨越了千年。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曾经,也有人用同样的眼神看过彼此,后来,却是物是人非。我看不懂,他们眼眸里的含义,我只是一棵树,只能暗自推测这二人是否相识。
      纵马的人很快随着军队离去,书生望着他离去的方向,喃喃道:“此子定非池中之物。”他一边说,一边摇着折扇离去......就好像,他在这儿站了许久,便是为了和马上的人见一面、望一眼,一样......
      莫名其妙,却又,那般合情合理。
      后来,我才知晓,那日纵马而归的人,是大宋最年轻的都指挥使——庞统,而树下站过的书生则成了大宋第一才子,名唤——公孙策。
      庞统每次出征,都会从这儿经过,一次有一次,一年复一年,军队里的将士换了一批又一批,就连他也从当日的都指挥使成了如今的飞星将军,甚至中州王。他是大宋唯一的异姓王,就连皇帝的京都都是他的封地。果然如那书生所说,他绝非池中之物。
      书生,我已经有许久没有见过那书生了......只听闻,公孙策和包拯展昭走南闯北,勘破一件又一件的案子。包拯,大宋第一聪明人的称号,名扬天下。我却不懂,曾经那个如翠竹般挺拔的书生,怎会屈居包拯身后。
      几年后,我再一次见到了那个书生。那时,他已官拜二品,封礼部侍郎。只是,他再不复当年的、鲜活真实。如今的他,只有一身被磨平的棱角,以及洗尽铅华后的淡然。
      那一年,突然就发生了许多事,就好像这几年的沉默都只是为了今次的——杀灭央。我并不知道那书生究竟用了什么方式,才能以一己之力挽大厦之将倾。他明明该是立了功的,却突然辞官归隐,安心教书。而庞统也在同年,再次率领七十二飞云骑,离开了帝都,远赴沙场。
      毫无悬念的,庞统再次得胜归来。
      那以后,我经常看到庞统和书生相携走过汴梁的每一条街道,悠然自得。
      三年后,他们离开了汴梁,听说是要游赏天下。
      此去经年,我再也没有见过,书生——公孙策。
      垂柳篇——END

      2、牡丹国色
      我是一株养在皇宫里的白牡丹。
      我的皇帝主人是一个温润少年,素喜握一串佛珠、念几声佛经。他却总是有着淡淡的愁容,也总会用一种复杂的神色望着我。每当这时,我总希望自己能盛开得再绚烂些,这样他的脸上也能多些笑容吧!我知道,小皇帝还是挺喜欢我的,不然为何御花园中万紫千红,却独独将我放进寝宫?虽然如此,我却一直都不懂,他为何选择把我放入寝宫,又要用如此复杂的神色看我?一直都不懂......
      我也一直以为,我可以在有生之年都呆在寝宫、默默地陪伴他,至少曾经以为。分别总是那样猝不及防。他将我赐给了中州王——庞统。
      初见庞统,我已被他震慑了——一身白色华服,暗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龙。他还真是,胆大包天,又或者,他已能,只手遮天。
      我就如此轻易易主,小皇帝,你可还会记得我?
      后来,我才得知,竟是庞统以交付兵权为条件,换回我,一株白牡丹。呵,多么可笑又疯狂的事。庞统莫不是疯了?然而,当我见到公孙策时,我便知晓了,庞统,为爱而疯、为爱而狂。
      那日,庞统邀了公孙策来王府观赏我——一株罕见的白牡丹。在公孙策身边的庞统,是我从未见过的摸样,眼底的柔情根本掩饰不住,也许他也不必掩饰。
      公孙策果然如他所料一般喜爱我,庞统的脸上有着淡淡的笑意,却是他最真实的笑,不知他的心里是否会想:这才不枉本王以兵权博美人一笑嘛!
      原来,就算是中州王,也逃不过,爱情吗?只是,两名男子,又如何能够相爱相守?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就算是男子又如何?他们相爱!他们这样,不比小皇帝徒拥佳丽三千却无相爱之人好上百倍?那样的他,该有多寂寞,我却再也不能,陪伴他。
      一天下午,公孙策又来王府中与庞统闲聊,偶然间问道,我是从哪里来的。庞统于是就添油加醋地讲,他是如何用兵权换牡丹以搏公子一笑。公孙策但笑不语,眼里却是满满的感动。
      这花,倒是有你几分神韵,白的耀眼啊!公孙策浅笑着说。那笑容在我看来,哼,刺目得很。
      难怪,小皇帝独独挑了我放入寝宫。
      难怪,他常常看着我入神。
      难怪......
      原来,小皇帝竟是在我身上看到了庞统的影子。不、也许该说,我只是庞统的影子才对。
      这一刻,我恨透了,我这一身耀眼的白。曾经,我多感谢它带来小皇帝的喜爱,此刻,我就多有恨它。那一身,和庞统相似的白!
      小皇帝,你......
      不久之后,庞统就带着公孙策离开了汴梁,而我被留在了这里,孤独的盛开着。
      我知道,我已经不行了,再也无法盛开了,即使周围是庞统为博美人欢颜而精心打造的温室。
      小皇帝,你可曾忆起过那株白牡丹,就算是被当做庞统的附属品被想到的,也好。
      小皇帝,我已永远地,错失了花期,再也无法绽放了......
      小皇帝......
      只希望,你能够莫失莫忘,无论,你记住的是我,还是他。
      牡丹篇——END
      3、飞刀问情
      我是一柄飞刀。不过,我的主人可不姓李,他姓庞!
      我家主人是大宋唯一的异姓王。只是,在我初见他时,他还不是中州王,也不是飞星将军,他只是庞统,充其量也就是庞太师的二公子。
      主人他不像一般的纨绔子弟。表面上他会随着普通的富家子弟玩乐,可实际上他却不喜这些,甚至是厌恶庞公子这个称号,因为这“庞”是庞太师的庞,而不是庞统的庞!
      我不知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只是从我到他手里的那一天起,他每日都会勤练武艺,无论寒暑。我知道,他在等一个机会,一个让他一飞冲天的机会。。
      终于机会来了——宋辽边境战事起,隐姓埋名赴边关。
      战场,我并未亲眼所见,它的残酷,主人从不在战场上使用我。我只是听着战鼓声在我的耳边咚咚作响,我经常会感受到温热的血浸透衣衫,耳边还在回响着战士的嘶喊与刀枪相撞的声音。战场,冷酷如斯,无情如斯。忆自从征入战场,不知历尽几星霜。几经寒暑,我家主人成了飞星将军直至中州王!我并不喜称他王爷,因为对我来说,将军主人远比王爷主人更令我钦佩!
      不知从何时起,主人喜欢在夜间对这满地的月光,喃喃自语,也许是从他被封为飞星将军,也许是从他成为大宋最年轻的都指挥使开始,我已经记不清了。
      他的自言自语中总会提到一个书生。听他说那书生盛气凌人,听他说那书生一身傲骨,听他说那书生必能金榜题名!书生......到底是什么样的书生才能让主人一改往日对那些酸儒的印象,甚至于念念不忘?
      后来,我才知道那书生就是大宋第一才子——公孙策。
      那天,主人在宋夏边境,好像是接到了什么求救信,带着飞云骑星夜兼程的赶到了宋辽边境。
      我只听到了一句掷地有声的话,两个字:“庞统。”我从来不知,主人的名字也可以被念得如此清亮。
      藏在袖中的我,清晰地感觉到主人血液的加速。
      原来,那人就是公孙策,也是当年让主人念念不忘的书生。
      那次,我也亲眼见到了那个书生——我被主人掷向墙壁,似乎里面有什么极其坚硬的东西,使我掉了下来,以主人的功力绝不至此。
      一道让人有些厌恶的女声响起:“什么飞星将军,连把飞刀都射不稳!”白痴女人,墙里的东西
      让我掉下来,跟主人的功夫可没半点关系!哼!
      出人意料地,那名叫公孙策的书生缓缓开口道,“不愧是飞星将军。”一听就可知是江南水乡浸润出的如玉公子。
      他话音刚落,墙壁就开始脱落,露出黄灿灿的金块——和谈金。
      呵,果然有些本事,难怪连主人都赞不绝口了。只是,为何,我并未从他身上看到主人曾经说的锋芒?我只看到一块温润的玉,而不是主人曾说的竹。
      很快主人就又开赴边关,我依然未曾见血。只是这次,主人似乎很是着急,匆匆的平定战事又匆匆的赶回。
      西朝?那个扬言要搬到庞太师的地方?主人去那儿干什么?
      当我再次听到公孙策的声音时才有些了悟,是因为他在这儿,主人才会如此的心急的赶来吗?
      我从来不知道,离开了战场,主人也会有如此浓烈的杀意......是什么,能引起主人心底嗜杀的本性?
      奇异地,主人的心底生出一股气息,自心房游走各处经脉,如此轻易地压制了叫嚣的血液。又是那个书生吧。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也许我会在战场上被亮出,也许会在千钧一发之际被亮出,总之都能够吟到主人之敌的鲜血。无论如何,我也未曾料到竟会是在这种情况下——刘义,玲玲,迷失在脸谱中的人,血也是热的,就好像从未冷却,就仿佛还拥有着曾经的热血。二人温热的血还残留在我身上,淡淡的血腥弥漫开来,主人的眼角是什么?是泪吗?我不懂,因为我没有。
      主人,我引以为傲的主人,隐忍多年终于要成为人中之龙了,主人自来就不是能屈居人下之人。只是这一天,竟会如此之快的被那书生打破......
      我听见主人单膝跪地的声音,我听见主人朗声说着“臣中州王接旨”的声音,那声音里隐隐有一丝不甘,却归于平静。
      主人,你为公孙策放弃了唾手可得的江山,难道就不会觉得可惜吗?主人,他真的值得吗?
      我都不得而知,主人和他的纠缠......我不懂。
      后来,主人以兵权换来一株白牡丹,只为博那书生一笑;后来,主人带书生走遍天下,只为让那书生宽心。
      再后来,主人将我赠予了那书生,让他自保......主人,仅随尔愿,吾定化为他手中利刃,护他周全。
      主人......
      ——飞刀篇END——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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