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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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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意要取得她,即使我的身躯丢失在火焰里,我的惨毁的翼子永远在无尽的黑夜里振悸,我决意取得她。”徐志摩一生决意要取得的两个女人---林徽因和陆小曼,徐志摩的原配夫人张幼仪只不过是他短暂生命的一个匆匆过客而已。
徐志摩迎娶年纪小他两年的张幼仪,是旧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名正言顺的糟糠之妻,可徐志摩就是一个追求“爱,自由,美”的人,虽然他接受一个不爱的人,也与她生儿,但是他却是无情地对待张幼仪,从来没有尽过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只因为一句话“爱是实现生命之唯一途径。人生至宝是情爱交感。”他不容许他的婚姻没有爱情,更何况他经历了两年的美国和两年的英国留学生涯,人生经历丰富,又极具浪漫主义的思想,所以他要反抗传统意义上的忠孝节义,经历心灵的革命,实现自己的幸福。当时,林徽因出现在徐志摩的生命里,林被视为徐眼中的中国才女最完美的一个。班超过庄,蔡文姬过悲,李清照过傲,柳如是过烈,由此林徽因是中国女性中最杰出的代表。徐志摩用全部的热情和高涨的激情疯狂地爱着林徽因,这种情感与对张幼仪的反感形成鲜明的对比,在他的眼中张幼仪就像鲁迅眼中的朱安,那是生活在两个不同世界中的人。一个传统愚昧,一个是现代开明。两个思想、观念、情感完全不同的人,由于父母之命,不得不朝夕相处,这是荒唐、无奈的事。一贯热情、快乐、厚道、随和的志摩表现出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冷酷无情、残忍无比和不负责任。他与幼仪离婚,把已怀孕的妻子扔在举目无亲的英国乡下。他的行为是在报复父母的残酷安排吗?因为父母的错误,他要将最大的惩罚强加给一个同样受害、无辜的女人身上。
徐志摩崇拜爱、美、自由,它在林徽因身上找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东西,他幻想和她生活在一起,他就能达到幸福和创造的顶峰。她就是他的梦想,实现人生理想的途径。他认为追求林徽因是追求唯一灵魂之伴侣,是灵魂之救度,并非一时冲动。在与张幼仪无情地分手后,他向徽因继续表白自己的感情和表达自己的感受,虽然徽因也爱慕着志摩,但那只是单纯的感情,她把这种感情限制在精神领域,决不允许自己和对方越雷池半步。后来,徽因和父亲作出离开的决定,她不能成为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的理由,这会让她背上不仁不义的恶名,况且她与梁启超之子梁思成有口头婚约,她不能做背信弃义的人。这就是徽因对志摩的态度,她并不想与他谈婚论嫁,这是她鉴于中国的现实和现实的考虑作出的谨慎决定。可惜,志摩心中认定了徽因,在中国女子中,林徽因是难得的一个异数,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为了得到她,他可以舍弃一切,爱情比生命还宝贵。志摩对徽因的爱锲而不舍,尽管徽因与梁思成在当时中国已是公开的一对,但志摩要追求到最后一刻,徽因在志摩的锲而不舍和思成的坚决捍卫之间备受煎熬。其实,她没有选择的权利,舆论倒向哪一边,她就倾向哪一边。徽因与思成远走美国学建筑,是最好的解决三人之间复杂爱情的良方,就这样志摩一生中第一次热烈的爱结束了。
志摩说:“恋爱是大事情,是难事情,是关生死超生死的事情——如其要到真的境界,那才是神圣,那才是不可侵犯。”当感情的波涛过去,当河水又沿着河道缓缓流淌,情感却又在悄悄酝酿,按着它的途径。理智可以按着现实的利弊选择它的途径,情感却在人的心间滋长。志摩与陆小曼一见钟情,志摩没忘掉徽因却一头栽进了与小曼的爱情中,在他眼里,小曼是“一个最美最纯洁最可爱的灵魂”,是“一朵稀有的奇葩”,是不慕荣华富贵,追求真、爱、自由、美的女孩,他已经把对徽因的爱幻化在小曼的身上,他们在一个最讲伦理道德的社会,以爱情至上的理念冲破社会伦理网罗,以死相拼争取爱情自由。不过,他们伟大的爱情在婚后却没有诗人想象的快乐,婚姻烦恼、家庭纠纷和志摩出走,无不是诗人志摩美好幻想的讽刺。志摩与小曼的结合是真实的爱恋还是两人在孤独时的惺惺相惜,志摩的死与小曼有多大的关系,现在说来已无必要。只是惋惜这位人人爱戴的诗人,在他最好的年华,在他还未及完成自己的理想之时,在所有朋友的预料之外,突然闯出我们这共同的世界,永远沉入寂静。
徐志摩的一生是爱的象征,爱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他梦想“爱、自由、美”这三个理想条件能够结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生命中的三个女人,让他的痛苦与快乐混成一片,最后他选择轻轻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