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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2 相逢是首歌 ...

  •   张维宇是顾桐的同班同学,但二人真正熟识起来还是因为新生辩论赛。顾桐本不是善于雄辩的人,是班上的四辩临时有事回了家她才赶鸭子上架顶了班。
      赛前大家讨论的时候她在一旁基本没说什么话,静静地做着记录。等到另外三个辩手终于发现她的存在的时候,她把本子往他们面前一放,只见上面整整齐齐地列了十几条论据,主次有序详略得当。三个男生回过神来:原来他们适才的侃侃而谈已被这个女生迅速地变成了成品!一辩张维宇一拍桌子笑道,这个四辩真是找对了人!
      正式比赛的时候三个男生口若悬河,顾桐的结辩清晰利落,他们最终大获全胜。
      第二轮比赛开始的时候,原来的四辩归队了,顾桐就自动让了贤。他们四人一路过关斩将竟最终赢了个全校第二。张维宇因为他机智诙谐的表现而拿下了接连数场的最佳辩手。每一场比赛顾桐都去看了,有时她看着这个高挑英俊的男生,回想着他的妙语连珠,忍不住就想击掌再叫几声好。
      全班给辩论队开了庆功宴。那时候顾桐才发现张维宇其实并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大多数的时候他都安静地坐着,微笑着听别人交谈,偶尔回应一两句,却是字字珠玑。顾桐慨叹,原来“口才好”,是可以这样诠释的。
      作为替补的顾桐因为首战有功也被同学敬了酒,白的啤的总共也好几杯。头开始微微发晕的时候她很警觉地跟班长打了个招呼就提前退场了。
      聚餐的地方离学校仅有一街之隔。过完马路顾桐才发现身边还走着一个人。真是喝醉了,她心想。
      张维宇笑着说:“班长派我来当你的临时保镖。”那笑容多好看呐,像洇开的街灯一样柔和。
      她说:“谢谢。”
      他们就并肩走着,有好一阵没有说话,顾桐却觉得就好像和爸妈一块儿散步一样自然。走进校园的时候夜风微凉,清醒了好多,她抬头看张维宇,眨着眼睛问:“班长怎么把今天的主角派来当保镖了?”
      他却在看到她的神情时有一瞬间的愣神,然后答非所问:“你今天的样子好像比穿正装比赛时年轻好几岁。”
      “呃?”顾桐喝了酒脑子运转慢了,费了一番劲儿才转过弯来,“难道我穿正装时很老吗?”
      他摇头,嘴边噙着逗趣的笑意,“你穿正装的时候是个大学生,现在就像个读初中的小丫头。”

      从那以后张维宇就时不时地戏称顾桐为“丫头”。那算是他对她的赞美吗?顾桐想着就笑出来了,开口问此刻同样走在身边的张维宇,“我现在是不是还像初中生?”
      问话没头没脑,张维宇却默契地理解了。他打量了一下今天顾桐的装扮,米色的休闲小西装外套,浅色的牛仔裤,长长的直发柔顺地披散着,整个人温柔知性也并不失却青春活泼。她人还是一如既往的瘦,只是从前那令她苦恼的小圆脸已开始变得削尖,黑色金属框眼镜在路灯下偶尔反射一点细碎的光,竟微微牵动了他心里的柔软的一隅,让他不由自主就勾起了唇角,答:“其实你长大了,不用穿正装也勉强可以混个大学生了。”
      顾桐斜睨他一眼,忍不住哈哈笑出来:“而你,宝刀不老,也还有大学生的风范啊。”
      张维宇也笑,只是那笑里有着闪烁的狡黠:“不容易啊,丫头,总算配得上我了,等得我好辛苦。”
      “贫嘴!”顾桐伸手作势要打他。
      他笑着也不躲,指着她抬起的手说:“你看,我们就像一对嘻嘻哈哈的大学生情侣,混在这个校园里都分不出来。”
      顾桐忽然红了脸,这句话说到她心坎里去了。她不得不承认,直到现在她还存着这样的幻想,与他做一对甜甜蜜蜜的情侣在校园里漫步,嬉闹。可是他们始终就是这样,适可而止地亲密,适可而止地玩闹,一对模范好友,和谐得挑不出什么瑕疵。但就是难以满足顾桐的贪心。
      到了酒店楼下,顾桐没有上去,跟张维宇大致商量了明天的行程就催促他上楼去休息。他点点头就转身走了,上了几级台阶,进了玻璃大门,又毫无预兆地回过头来跟顾桐挥挥手,好像确信她还站在原地看他一样。
      顾桐又想起了大一的那个晚上,他送她到她宿舍楼下,催她上去喝蜂蜜水、早点休息,她走进了宿舍楼的玻璃门,忽然觉得他一定还在原地看着她,就回过头去向他挥挥手。他真的还站在那儿,路灯昏暗,他的笑脸融化在洇开的灯光里,温暖动人。
      就是因为这一个接一个的笑容,她才一步一步地陷进去的吧?

      其实在最初,顾桐并没有刻意地去评判过自己内心对于张维宇的想法。两人一碰面,随便侃几句便觉得轻松有趣,于是就迅速混熟。对于她,他的存在就好像空气一样自然,阳光一样温暖。
      那时候一起并肩走得多了,偶尔也会有同学发现了就来开玩笑,有同班的男生偷偷在他们身后拍照,或是绕到他们身前吹口哨。大多的时候他们不予理会,偶尔张维宇会开口笑骂两句:“都胡思乱想什么,肤浅不肤浅!”听到这样的应答,顾桐只会扬起嘴角毫无芥蒂地笑笑,她不在意这些。在她看来,张维宇会这样回答是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无关对顾桐本人的态度。事实上,他对她纵然熟稔而且亲近,却完全看不出暧昧的趋势。
      她从与张维宇相识的最初就感受到了他身上如影随形的“自由”的标签,她觉得在这个校园里,张维宇可以发光发热的舞台很多,没有任何人可以牵绊住他,他所要去做的任何一件事,都比流连于一段感情要来的有意义得多。他确实就是这样做的。但他却又不高调,他所做的事情是为的是自己所认为的“有意思”,而不是别人认为的“有意义”。顾桐常常说张维宇“剑走偏锋”,他呵呵一笑,不以为忤,反以为傲,后来就连顾桐自己也说不清自己用这个词究竟是褒是贬。
      比如张维宇在新生辩论赛的突出表现吸引了辩论队的关注,邀请他加入,他却婉拒。顾桐问他原因,他说历年历届辩论队里浮夸之风太盛,“我的满腹诗书拿来成天与别人吵架岂不浪费?!”其实他的“满腹诗书”就有些剑走偏锋,他读的书很多很杂,才构建了他强大的知识体系,连一般男生不感兴趣的三毛他也能手不释卷。不过张维宇与三毛确实也有共同之处,他们都向往自由,都渴望将自己的足迹踏遍天涯海角。他的旅行细胞也常常剑走偏锋,热门的地方他大都不愿去(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那些地方变得很热之前,他就已经去过了),他说很多小地方比大景点有意思得多。学院里有一次组织爬香山,他第一个就不乐意,游说了七八个同学,当然也包括顾桐,和他一起去爬一座野山,风景好,人少,拍下的照片羡煞了“香山党”。
      此后顾桐毫不吝惜地给了张维宇一个客观的正面评价,靠谱!“剑走偏锋”终于成了一个明确的褒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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