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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CT、8 ...

  •   智利红玫瑰 ACT、8

      “恩,只是来找你一起吃顿饭。”毕渊勾起嘴角,露出深深的酒窝。

      我的心脏被那眯起的眼眸牵引着停跳一拍。这算是约会么,有点微微脸红。

      “无事不登三宝殿哟。”还是有点小逞强,我倚着门假装不在意地掩饰着内心荡漾起的开心,玩笑似地继续问。

      “灼颜,确实有点事想拜托你。”

      我着实失望了,真恨自己多嘴问什么。不过什么时候变的跟个小姑娘一样,回到了豆蔻年华一样的发春期?有点厌恶自己,矫情地真恶心。

      “能不能帮我把这些书都签上名,我想要好好珍藏。”毕渊抬着眼看我笑的更开心了,两颗虎牙我恨不得把它们拔了。

      打趣我很有意思么!我接过书往小餐桌前一坐,开始大笔一挥胡乱地签着字:

      毕渊是2B。

      毕渊傻逼读者,鉴定完毕。

      林江仙帅哥到此一签,祝该读者越来越歪瓜裂枣。

      越是喜欢,越是想无理取闹。虽然老子带把,但好像丝毫没有大老爷们的粗气来着,哈哈哈。怎么在这同样的小身板面前也这么娘!我皱眉黑线。难道我已经完全退化成了个0!毫无变成1的可能性!?这尼玛是年下呀。

      顿时,无名之火窜上,继续涂鸦我的巨作们。

      其实年下,也不错啊。

      毕渊静静地趴在餐桌上看我签完字,仔细地收好书。需要那么小心翼翼吗?我撇嘴鄙视了他一眼。基本没有私下接触过粉丝,我有点好奇加自傲地想,是不是灼颜粉们都是这样的。

      也仅有专注于此才会换取更多的怜惜,如同我和似水他们这些写手,再好比感情。

      “这么多本人宝贵的亲笔签名,可不止一顿饭啊。”我斜眼看着毕渊。

      “那肯定,刚好给我多接触你的机会,请你吃一百顿饭怎么样。”毕渊笑的没心没肺,反而这句话让我的心在胸口乱撞了一下,林江仙最抗拒不了的就是美食了。

      “喔,这样吃我又那么宅会胖的。”

      “胖的很好啊,我喜欢。”

      这句话让我之后换衣服吹头发、出门坐电梯一直到上了车绑上安全带都恍恍惚惚感觉不真实。我是有多寂寞了,还是有多久没有恋爱过了,就和一个15、6岁的花季双马尾少女一样,那10分钟多的过程可以心不在焉地从自己精卵结合开始幻想到和毕渊一起华丽丽地老去。

      “吃什么呢?”毕渊开着车托腮思考。

      车里还是我最爱的五月玫瑰芬芳,淡淡的香甜让我有怦然心动的感觉,是我每每记录细腻感情片段时最喜欢喷在梗段本上的香水味道。作家都有怪癖,可我的很多习惯却被粉丝们津津乐道。比如不喜欢吃菠萝,自从不知为何某块菠萝把我的舌头扎了5个洞,年幼的我当时就对天发誓,再也不碰菠萝,于是至今连菠萝味糖果都要记恨半天再嚼碎。

      哈啊,什么好吃的,原来只是PIZZAHUT。落了座,我绅士地让他先点餐噼里啪啦发短信和步月华抱怨着居然只请我吃披萨和意面。

      “其实你很开心是吧,就和普通情侣一样。”步月华一定在心里嘲笑我,我干脆恶狠狠地删了之后他发来向我炫耀他和毕庄聊天是多么的融洽内容的短信。只许自己抱怨,懒得听别人同样类型的倾诉,不知道是不是射手座通病?

      “该你了。”毕渊把单子递了过来。“吃披萨么就自己点。”

      “哦。恩。我不想吃披萨来着…这个汤,这个,还有这个蛋糕…额…”我快速地点了几个,停留在了主食单面。吃什么好呢,我摸着下巴。算了,随便一个吧:“这个,南国风情神马意面的。”

      服务员快速的重复菜单,我居然听到了意面2份。“你也点的?”我随口问了下毕渊。

      “心有灵犀。”他笑了,又是那么没心没肺的猥琐笑容。

      “还是别和我心有灵犀,省的我下面要写的情节全部暴露了。”

      “我可是什么都知道的喔。”

      “什么?!你知道什么?”

      “你猜。”

      吹着牛的时间餐点一道道地上了,当我那满怀期待的心有灵犀意面上来时,洋溢着南国风情的大量菠萝也让我足足被震撼到了。不着痕迹地用叉子推开包裹着酱汁的凤梨块们,我快乐地品尝着虾肉。突然觉得不对劲,一抬头毕渊正直直地看着我圈面。

      “看来灼颜不喜欢菠萝的程度确实很深刻。”他吸了一口面,那包裹进去的菠萝肉让我一阵磨牙。

      “对啊,粉丝都知道我那十几年前的惨案。有什么好惊讶的。”我瞟了一眼,叉了个薯格沾沾酱。“而且我爱惨了土豆,你怎么不说。”

      “来,吃一块。”他叉起一块菠萝举在我嘴边。

      犹豫了一秒,我果断拒绝。

      “吃一点试试嘛,我手都要举酸了。”居然有点撒娇的意思,我稍稍扛不住了。

      “不要。啊!”趁我不注意毕渊居然一叉子伸进我嘴里。耻辱啊!菠萝的味道在我口中蔓延,我有十几年没有碰过这个玩意了吧,除了凤梨酥因为格格喜欢别的菠萝味道的食物我也不大会去挑选,突然一股子冲来的淡味此刻对我的口腔是种很大刺激。

      我要,杀了毕渊!!!

      当年发的誓可是,如果再吃菠萝,就不姓林啊!难道要我姓毕?真难听。

      晚上我沉默地跟着毕渊走在消气散步的江边,一前一后他慢悠悠地看风景,我低头想着作品的梗,活脱脱一副遛狗的样子。

      “别像个小萨摩耶一样跟在我后头啊,我家的笨笨可都是每次奔在前面的。”毕渊停住脚步转身,刚好被低头走路的我撞个满怀。

      好近,我吸了口气。宁静的江边没有几个人的四周,暧昧的距离,幸好天色黑了看不出我的稍稍脸红。

      “谁是你家狗!”我退后了点,离开有点些些的舍不得的距离,瑟瑟地继续往前走。

      “那,”他追了上来挡住我的去路。插着口袋的手臂稍稍扭转,留出了个空挡。“要不要遛狗啊,灼颜。”

      第一次微笑的还算迷人,不过跟大爷我比起来还差几辈子的距离。毕渊还是笑眯眯地支着胳膊看着我,我假咳了两声掩饰了刚才的失神。

      “要不要啊?”他作势要走。

      “遛就遛!”我直接拐上他的胳膊,拖着笑开了的他一起往前走。

      这算恋爱么。

      算吧。不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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