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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班后,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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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放弃了相恋已久的“地铁”,转而重新投入久违的地铁的“步行”的怀抱。已经入秋,天气转凉,我走在路上的时候,看见树上的叶子泛着怀旧的黄,随风摇曳,一下一下的,显得特别无助。
女人胡思乱想起来,总会令人感到好笑。我裹紧身上的衬衣,路过便利店的时候顺道进去逛一圈,出来时,很清脆的“叮”的一声,于是手里多了一个盛着啤酒的塑料袋。
对于酒,我并没有太多情感。甚至在几个月前,我几乎滴酒不沾,原因非常简单,我曾今看报纸上写“女人过量饮酒受到的影响明显大于男人,比如表现为计算能力下降,容易冲动等。而对于女人而言,1.5瓶啤酒/天,就算是过量饮酒……”洋洋洒洒一大篇,如今回忆起来,仅剩的只言片语也足令我对酒的那么点好感荡然无存。
之所以会喝酒,还跟我的男友有关。哦,准确的说,是前男友了。
比较荒诞的一件事是,我至今还不知道他的真名,我和大家一样,都喊他“阿森”。
阿森组了一个乐队,他是主唱,就在我们公司附近的一个酒吧驻唱。我第一次见到他,也是因为同事介绍。说附近有个pub啦,乐队很棒啦,主唱超帅啦,最终禁不起他们的威逼加诱惑,就去了一回。
事实证明,有一必有二。
那天,阿森在台上唱歌,半敛着眼,忧郁而帅气。棱角分明的脸一半在灯光下璀璨夺目,另一半在黑暗里悄无声息,一曲末了,底下尖叫连连,大多数是年轻的女性,她们近乎疯狂地喊着“阿森阿森”,好像是对一个明星的崇拜。他抬头,笑的很魅惑,连一句“谢谢”也充满磁性。
我那时暗恋许久的学长结婚了,参加婚礼的时候觉得那新娘还没有我好看,憋了一肚子的火,我就是见不惯人家甜蜜的模样。
自此同事们拉我去酒吧,我便不再推辞。一方面自己郁闷着,和大家在一起比较开心,另一方面有免费的帅哥可以看,何乐而不为呢。同事们喝酒的时候,我只是看着;他们抱怨着千年老妖不给加薪的时候,我就听着。然而自己的目光,自始至终还是落在了那个叫“阿森”的主唱身上。
直到有一次,乐队表演完之后,阿森走到我们这儿,他在我身边俯下身:“小姐,如果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不妨喝点酒。”他的声音充满了蛊惑。于是我便试着喝酒。
之后,不知是他出了问题,还是我中了邪,总之我们认识了并且就此相恋。我的同事们对此叹为观止,但更多的是表示担忧,他们认为我和阿森完全是两种类型的人,根本不适合。我想了想,他们说的没错,但谁都知道,爱情是盲目的,左右掂量了一下觉得放纵一回也未尝不可。于是,我继续当着阿森的女友。
阿森是个典型的夜猫子,他的工作以及娱乐时间全部都在夜晚。而工作了一天的我夜晚自不能奉陪,所以只能够下班以后去酒吧听他唱歌,就一会的时间,却几乎成为我们约会的所有内容。
我看着舞台上光鲜亮丽的阿森,偶尔喝点酒,等他从舞台上下来,就把自己的杯子递给他。他常常俯下身亲吻我的脸颊,轻声喊我的名字:“简珞。”通常我会取笑他唱的一点也不好听,有时候他会佯装生气,用手揉乱了我的头发,但随即笑的十分宠溺:“还不是因为你在嘛,害我分心。”
彼时他温和的声音,忽明忽暗的灯光下模糊了的轮廓,英俊到骨子里的笑容,以及他宽厚的手传递过来的温度,一切美好的让我觉得,就这样吧,简单的满足,单纯的幸福,挺好。
可是作者说了,这样的情节不足以构成一个故事。
那一天,我照例去酒吧,可是舞台上唱歌的人不再是阿森,应该说,整个乐队都换掉了。
我打他手机,问他在哪里。我这边人很多,乱哄哄的,而他那边也显然十分嘈杂,我捂住另一只耳朵,大声地冲手机讲:“换个地方说。”我走出酒吧,凉爽的夜风吹的我打了一个哆嗦,即使是夏夜,也依然感到了寒冷。手机那头也明显的安静下来,因而阿森的声音变得清晰而好听。他问我:“怎么了?”
“你们换酒吧了吗?”
“嗯。”他回答的很爽快,“因为现在这家的报酬更好一点。”
“那么,为什么不和我说?”
“啊……”阿森显然现在才意识到这一问题,他略带歉意的话语却反而令我感到难受。他说:“不好意思,简珞,最近有点忙,我忘记和你联络了。”
我没有说话,大约也意识到了什么,过了一会,我平静了一下呼吸,才对他开口:“阿森,我是女朋友。”
“简珞,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阿森,其实你根本不在乎我,对不对?”
其实刚问完那句话,我就后悔了,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像一对年轻的情侣一样争论这种东西。早知道的结局,没有必要,煞费苦心地演绎卖弄。
阿森沉默了一会儿,那边才断断续续地传来阿森的笑声,他说:“简珞,何苦呢?你爱我,我爱你,这就够了。”
我轻笑:“阿森,我累了。这个游戏,我玩不下去了。”
很久那边传来阿森的声音:“本来还想告诉你我们现在驻唱的酒吧,不过,现在好像没有必要了。”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那么,我们分手吧。”
“好。”
于是我挂了电话。当初,我依然记得,他凑近我,微微地笑着说:“我们交往吧。”我说的“好”,所以现在,就由我来说“分手”吧,可惜,故意不说说“再见”,因为没有什么可能了。只是一次美好的邂逅。
就这样没了男朋友,其实我很寂寞。
拎着啤酒回家的时候,我想起我对面刚换了房客,好像是个男人。于是我想,是不是应该带着我啤酒去拜访我的新邻居。如果是个帅气的年轻男人,我就请他喝啤酒,如果不是我的菜,无论什么的生物,哪怕是个外星人,我都会义正言辞地说:“抱歉,敲错门了。”
打定主意的我去按门铃。
过了很久都没有动静,我很懊恼,难得自己有兴致去找一个陌生人,却没有回音的滋味并不好受。我转身,刚准备回家,却看到楼梯处站着一个男人,穿正式的西装,领带打的很平整,因为高度问题,他抬着头望向我,微微眯眼的姿势很可爱。然后他张嘴:“小姐,你找我吗?”
我意识到,他就是我的新邻居了。于是我冲他扬了扬手里的袋子:“怎么样,好不要来点啤酒?”
男人很年轻,比想象中要好看,但确实是偏向于中性的好看,笑起来还带有酒窝,十分稚气的模样。我想这类的男人特别容易激发女性的母□□。然而我更好奇,他怎么就这么把一个陌生的女人放进了他家。
我道出我的疑惑的时候,我已经在他家宽敞柔软的沙发上坐了一个多小时。我买来的啤酒早就被我们两个人喝干净了。空了的啤酒罐歪歪斜斜地躺在茶几上,有气无力的模样。我和他交换了彼此的姓名,年龄,以及职业。如果再接着聊聊我们的喜好,估计就有点向相亲靠近了。
他叫夏楠,从事IT行业。
夏楠泡了两杯醒酒茶,盛在干净的玻璃杯里,他递给我的时候,我发现他的手干净白皙,然后我觉得其实我有恋手癖来着的。他低头对我笑:“喝太多,容易伤身。”他没回答我的问题,也许是不愿回答,或者他回答了,只是答非所问。
“还好你没有把我当作卖啤酒的。”我一边捧着杯子轻啜,一边和他开玩笑。
夏楠挑了挑眉,灯光下依然十分好看:“简珞,我可是认得你的啊。”
“哈啊?”
“搬家那天我就见到你了。怎么,你都没有看见我吗?”
我仔仔细细地想了很久,脑海里之前完全没有关于他的信息,于是非常诚实地摇摇头,结果惹来他的一阵嗤笑。
我想我实在是太寂寞了,唯一的消遣,也就是我的男朋友都走了,我还剩什么呢。所以干脆死乞白赖地呆在夏楠家不肯走了。我说:“你家音箱不错啊,效果肯定很好,不介意我拿点碟到你这里放吧?”我料定他不会拒绝的,于是屁颠颠地跑回家,再按他门铃的时候怀里捧了一大堆的恐怖片。以前这种片子我就买来过过瘾,基本上不敢一个人看。
我们关了所有的灯,只有电视机的屏幕透出诡异的荧光。血腥而扭曲的画面其实一点也不能吸引我,但是我故作很害怕的样子,一点一点地往夏楠身边靠。原本我们几乎各坐沙发两头,片子放到一半的时候,我已经挨着他坐了。
黑暗里,我听到身边微弱的笑声,很轻,但清清楚楚的存在过。我扭过头的时候,夏楠正好看着我,四目相对,他眼里的笑意看的我心虚,我估计他是明白了,我对他的那点小心思,那点企图。
我定了定神,故作镇定地把注意力放在那部恐怖片上,我觉得这导演真失败,血淋淋的东西弄多了看的我头疼。我恍恍惚惚地看了一会儿,再睁眼时我靠在夏楠身上,慌张抬头时,他对着我笑,酒窝若隐若现:“醒了?”
开始提议看片子的人是我,结果无聊到睡过去的人也是我,电影全剧终了正在放片尾曲,调调还是那么诡异凄惨。我不好意思地看了他一眼:“真对不住。”
他说:“没事。”然后站起来,开了灯,关了电视,“要不要吃点东西?”
我以为他会叫外卖或者从冰箱里拿出一点熟食热一些,结果他卷起了衬衣的袖子,准备自己下厨。
等他端上两碗面条的时候,我更是惊叹不已。味道很好,有楼下拉面馆的风味。
自此我对我的新邻居钦佩不已,每次在楼道里遇见,我总是特别热情地冲他打招呼,我想傻子都看的出我对他的那点少女情怀不纯洁,不过他还是很礼貌地向我点头微笑,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同我聊两句。而我的脸皮也确实越来越厚,大有万里长城之貌,有时候甚至找各种烂借口去他家蹭饭。
后来我仔细地想了想,我只是太寂寞。一个人在异地工作,生活琐碎而无趣,浑浑噩噩好像要霉掉。从小到大,我就害怕独自一个人的感觉,单枪匹马,表面上风光无限的模样,其实无依无靠的感觉,一点也不好。
我唯一没想到的是,就在我再一次准备去夏楠家蹭饭的时候,夏楠居然敲响了我的房门。他冲我露出干净的笑容:“你都来我过我家了,可我还一次都没进过你家大门,这可不公平。”一句话就堵的我没话说,我只好放他进来,当然,其实心里还偷着乐。
我们依然喝酒,他从家里带来的葡萄酒。我说过,我不太喝酒,以前。至于现在,不挑剔。
天气已经转凉,我提议道:“我知道附近有家不错的火锅店,去吃一下怎么样?”夏楠欣然应允。
事实证明,这是个不怎么明智的决定。火锅很暖很好吃,但终归辣的让我们这两个偏好清单的人吃的眼泪汪汪,我一边窸窣窸窣地吸着自己的鼻涕,一边乐此不疲地往自己的碗里兜粉丝,占辣酱,痛并快乐着。大概是因为隔着火锅那白蒙蒙的雾气,彼此都看不真切,所以也就将平日里苦苦维持的形象丢到一边了。
因为辣的缘故,我们喝了好多酒。买完单出了店门,那一阵冷风也没把我们这两个喝高的人吹醒,我们摇摇晃晃地往家走,絮絮叨叨地说了好多话,各自说着各自的事情,大约谁也没把对方的苦恼过多的放在心上。我同他讲我刚和男朋友分手,他却扯出一个及其嘲讽的笑容:“我和你刚好相反,我前女友来找我复合。”
我说:“你该不会就为这纠结的肝肠寸断吧?你以为是八点档剧情啊?”他苦笑一下,不再搭话。
到家后,我们向左向右,不回头。
第二日醒来时,头痛欲裂,只觉得做了一个好长的梦。
梦到了难练许久的学长,年轻的那段时光,一个不禁意的眼神就会让人心跳不已,那个挺拔的穿着白衬衣的英俊的身影不知为何,竟和夏楠的身影重合在一起。我觉得我是在错误的季节里寻找春天。
之后几天的时光里平平淡淡,直到夏楠邀请我一起去看烟花。
说实话,这是一个足够浪漫的事情。我也有过花一般的十六七岁,尽管我将它完整地奉献给了读书事业,但少女情怀总是春,偷偷摸摸地在被窝里看的小言,就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经典场面。少年少女站在烟花盛开的夜幕之下,目光绞着绞着,然后就脸红心跳少儿不宜。
可惜,错过了那个年龄。
我们两个傻愣愣地在人山人海中,仰面望天,觉得脖子都快要断掉了,烟花还没开始放。人倒是越来越多,稍不留意就被挤出去好远。
于是就这样自然而然地手牵手,不是十指紧扣,不在乎谁的主动。我转过头看他,他也正好看向我,相视而笑,他的眼睛在黑暗里亮晶晶的。
我说:“算了吧,这烟花没准什么时候放,不如去吃臭豆腐。”
我拉着他的手,在人流里挤呀挤,我们刚挤出那片区域,就听见身后“咻——”的一声,烟花开始了,我们却失去了再往回挤的愿望。夜晚的城市也有萧瑟的一面,最近城管特别严,我们找了好久才找到一家炸臭豆腐的路边摊,于是兴致勃勃地点了很多所谓的垃圾食品。
一路走一路吃,像是两个孩子。
“简珞。”夏楠忽然叫了我的名字,然后扬了扬我们牵住的手,笑的灿烂极了,“要不就在一起吧?”
我顿时有一种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晕眩的感觉,同时也明白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的道理,当下急急地咽下嘴里的臭豆腐:“行啊。”
夏楠俯下身来吻我的时候,我还不忘同他讲:“刚吃过臭豆腐。”
他说:“没事,我也喜欢臭豆腐,算不上迁就。”
是啊,谁也不曾迁就过谁。只是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里,遇见了你认为对的人,然后就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不迁就,所以不抱怨。
真的没有抱怨,一点也没有。夏楠的前女友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委屈无奈的模样。不得不承认那是个美丽极了的女人,风情万种的让人一眼就知道是那种久经情场的高手,可惜,女人终究还是输在一个“情”字上面,她哀求夏楠原谅的场面,看的叫人心碎。大颗大颗的泪珠滚落下来,一直打湿她的衣领。夏楠看那女人的眉眼充满了哀愁,至于抬头看到了因这一幕而目瞪口呆的我,他皱了皱眉,试图推开那女人,可最终还是没狠下心。
我知道,我们玩完了。
我想起我们交往之后的某个夜晚,我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相互依偎着,想很多还怀着青春梦想的小青年一样,甜蜜的幸福的。他用他长长的柔软的围巾,将我们两个人裹在了一起。拥抱亲吻。
他说:“如果明年我们还在一起的话,就结婚吧。”
我说:“行啊,聘礼够多的话。”
他取笑我贪财,我冲他做鬼脸:“我不仅贪财还好色呢。”
而现在,我想,即使我什么都不要,夏楠也不可能完全撇开那个女人,走到我身边。
依旧是我提出的分手,连我自己都忍不住嘲笑自己,怎么就这么怂呢。夏楠显的很疲惫,他叹了口气:“我早该知道的,简珞,你就是狠的下心来。”
“那好,我问你,你有爱过我吗?”
有好几次,我都想问一问这个无数痴男怨女问过的问题,可每一次,话到嘴边总变了调,那时候同阿森也是这样,如今,我终于将这个问题问出来口。
夏楠扶额,笑得嘲讽:“那么,简珞,你有爱过我吗?”
“当然……”当然什么呢?爱这个字眼怎么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溜走了呢
“简珞,我们是同一种人,只是太寂寞了。”
我想,他说对了。在一起,是因为寂寞,分开,或许仍旧是因为寂寞。我一直没能问出口的问题,大约是潜意识里的害怕,害怕这样一个一针见血的反问,让我哑然间,失去所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于是一切都暴露在阳光下面,寂寞,以及自私。
2011年,我离开了这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