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1章 ...

  •   花了几天时间终于看完了《都市夜归人》,刚才看了一眼字数,约80万字,好有成就感啊!
    最初知道这本书是在耽美闲情,不只一个人吐槽说转世之后换攻是雷点,同时毁了萌点,所以虽然闻名已久,却并没有看过。最近很萌换攻文,搜了一下,看见有人评论说《都》文中的新攻极好,于是终于打开来看了。
    一看之下,相见恨晚,手不忍释卷。很久没看过这么好的文了。
    我觉得这本书严格说来应该算灵异都市耽美,灵异的分量更重,耽美要列在灵异的后面。作者的文笔十分流畅,看得出来确实下功夫查资料了。我最欣赏的是如此的鸿篇巨著,前后衔接得很好,伏笔埋得用心,前后有呼应,情节的逻辑性强,自然对读者的说服力与感染力也就强。另外我非常欣赏的是作者不故弄玄虚卖关子。有些所谓的灵异或悬念小说,读者都已经猜出来了,文中人物还在那儿装模作样地分析讨论,绞尽脑汁呢。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担心读者的智商,我看了以后只会担心作者的智商。在《都》文中,情节发展其实挺快的,很多地方我想到了,书中人物同时也就把答案揭晓了,看得酣畅淋漓很过瘾。有些情节段落真的是屏住呼吸看的,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的紧张,还有些情节就只能感叹作者的想象力够丰富了,比如对海市和鲛人的描写。最让人感到新奇有趣的,是作者将一些耳熟能详的神话或传说或俗语,用新的视角解释了,而且还有理有据,让我感到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看到安全证\妖监会\天师行业安全法什么的,我觉得格外新奇可爱,这种将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东西赋予灵异色彩,或者将现实世界中的事物或概念引入灵异世界,对读者格外有吸引力,让我有种当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
    最后重点说说换攻吧。我大概搜了一下,网上大部分评论都是纠结于换攻的。
    换攻是我的萌点,绝对不是雷点,这个只能是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了。
    在看前传的时候我就非常讨厌罗靖。的确,他不是大奸大恶之人,似乎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有一定的理由或不得已之处,但不知为什么我极不喜欢他,到了成亲之后还不放沈墨白离开,甚至将其囚禁时,我对他的厌恶达到了顶点。沈固刚出场时,貌似两人气场很像,所以无数人以为沈固就是罗靖的转世。但一路看下来就发现,罗靖和沈固之间在处理感情问题上有云泥之别。罗靖是强硬霸道,沈固是沉稳霸气,看着相似,相处起来就会发现感受完全不同。罗靖最大的问题是以太以自我为中心,不够尊重体谅别人,这个别人,包括沈墨白,也包括他的妻妾;沈固虽然也自称土匪恶霸,但大事小事是非常尊重体谅乐岑的。说说两人的区别吧
    罗靖对外宣称沈墨白是他的结义兄弟,他也知道两人的关系不能昭示于天下,却又自私地不放手;沈固冷静淡然地出柜,可以对所有人坦言:“乐岑是我男朋友”,并且非常淡定地认为:这有什么好丢脸的。这固然有时代与社会背景方面的原因,但我还是认为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两人的性格,以及对爱人的尊重程度不同。
    罗靖几乎是让沈墨白事事听从配合自己,明知道有些事情做出来是有违沈墨白意愿的,也仍然一意孤行,并且还振振有词,自以为占据了道德制高点,比如镇住青龙君一事,再比如自己娶妻一事。沈固往往是体谅听从乐岑的意愿,乐岑不愿为了引龙出来而凭空损害燕子的生命,沈固也就不去抓燕子;乐岑想吃川菜,沈固明明怕他上火,还是开车带他去吃,并且点的是乐岑爱吃的菜,最多回家去喝绿豆汤,这是真宠爱。
    罗靖明知沈墨白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却从不曾想过这有什么不好,正好可以以此为辖制,免得沈墨白一个人偷偷跑掉。他就没想过一个人身上一点钱都没有,生活中会有什么不方便之处。红楼梦里的姑娘小姐,吃穿用度都是有定例的,养在深闺不出门,每个月还有月钱零用呢,沈墨白一个大男人一文钱没有,他偶尔想吃点什么东西,或者想买个什么小玩意儿,让他开口跟罗靖要吗?沈固的工资是交给乐岑,然后再从乐岑那儿领零花钱的。沈固是不缺钱,但因为乐岑的缘故,也是节俭度日,不敢乱花钱,这是真心爱护乐岑。
    至于生活中的照顾,罗靖就更没有沈固周到妥帖了。沈墨白曾吃发黄的煮白菜,而家里面沈固和乐岑基本上是分摊家务,乐岑累的时候沈固做饭刷碗,出去吃饭沈固负责给乐岑夹菜,H中沈固会照顾到乐岑不要受伤,H之后沈固帮乐岑洗澡按摩,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啊。。。
    在遇到各种妖魔鬼怪时,我不太记得罗靖有多少保护的举动,但出现危险时沈固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将乐岑往自己身后拉,自己挡在他身前。这一举动出现的次数太多了,作者做了足够的铺垫,所以最后沈固运用他心通时,往自己身后拉乐岑,我才觉得是如此自然,水到渠成。
    最重要的一点,沈固喜欢看乐岑真性情流露的样子,看着他有点张扬有点得意而不再隐忍顺从退让,心里会高兴,因为这是自己惯出来的(我对文中这句话印象很深)。愿意帮伴侣发现并悦纳自我,这是真正成熟的感情。
    总之,沈固的情商和罗靖就不是一个层次的。这个攻,换得好,换得妙,换得呱呱叫,换得大快人心(好吧,至少是大快我心)。
    看完之后感想很多,啰啰嗦嗦说了这么多,比较乱,似乎还意犹未尽。说完了感情,再说说执着。我在网上看到有人评论说本文主要说的是执着(原话记不清了,大意如此)。我比较同意。沈墨白执着于证明自己不是妖孽,钟乐岑执着于证明自己是妖孽,作者借沈固之口说了,这其实都是过执。文中的一个个故事中各种人物的悲欢离合,也往往离不开执念:对财富的执念,对爱人的执念,对仇恨的执念,有了执念,才有了鬼怪,有了苦痛,一旦放手,不再纠结,自己也就获得解脱。文中执念最深的无疑是左穆,正因为他对素琴的执念,才有这么多故事,最终的结局也令人唏嘘。
    无人不冤,有情皆孽。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幸运的是因为有了沈固的包容支持与陪伴,乐岑终于能放开执念,淡然处之了。从头至尾一个延续了千百年的故事,中间各种因果纠结,终究在微凉的秋意中有了一个云淡风轻的结局。
    最后一句话,这真是一篇好文!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