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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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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怎么那个天晴越来越有当小三的架势了,他干了什么?帮忙买了两碗粥!好大的功劳啊!那把幼安十几年照顾痴呆儿,以少年之躯支持宋家家业的辛苦又置于何地?
当美好的天晴被众多仆役环绕着在深闺哀叹自己的身不由己时,幼安早早就投入商场的残酷竞争中。被风吹雨打的幼安当然没有被锦衣玉食滋养的天晴那么惹人怜爱,哦!俺们可怜的天晴,肿么可以一嫁过来就受“委屈”,所以幼安就该快点滚蛋,把宋家小姐让出来,好好的疼爱咱们的天晴公子吧!
原来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啊,当首富就是好啊!只要勾结官府,篡改合约,就可以置商场公义为放p,就可以逼迫对手把自己想要的,哪怕是个活人,也可以当东西一般乖乖的拱手出让,否则就要被逼的放弃祖宅,流离失所。
咱就想不通了,一个企业要得到忠心的员工,需要多少年的栽培,才能做到,就算是从别的公司挖角吧,也要用高薪利诱的,威逼神马的,用在胁迫对方违法犯罪还差不多。那个首富就不怕逼迫来个CEO,结果把自己家给整垮了?最后偌大的家业换了姓?子息单薄的富户,招赘的人选因该是越无能越没有争斗之心才越好吧,就好像起=点里的《赘婿》那种,啊!歪楼了,也扯远了,打住!
美好的天晴公子啊,幼安是多么羡慕你啊!可以堂而皇之的得到妻主(哪怕这个妻主已经有了一个糟糠之夫)的怜爱,妻主只要一不和天晴公子在一起,天晴公子就受了天大的委屈,就能得到一大批的拥护和喜爱。那个糟糠之夫就变成了狐狸精!就活该被打杀,而打杀他的人,就是对天晴公子有情有义的人。而且天晴公子那么有情有意,宁愿自己被抹黑,也要忍着自己对妻主(哪怕这个妻主是被篡改的合约胁迫来的)的森森情谊,去跪祠堂,多么的可怜啊!那个糟糠之夫就该被换角,让糟糠之夫嫁给自己那个快要死了的首富娘吧!然后在首富之家继续当老黄牛,给天晴公子,妻主,还有有情有义的许宁大小姐赚银子,什么商场的勾心斗角,和官府的黑暗勾结,和周围狼群一样的首富亲戚们的互相撕咬,都交给幼安吧!才不要沾污了自己纯洁高贵的手呢!看着幼安和自己的首富娘一样呕心泣血的早早的去见了上帝,天晴公子还是会伤心一下的,毕竟他先给宋家后给许家赚了那么多银子啊!不过总的来说,啦啦啦,天晴公子和妻主和徐宁就是幸福的一家~~~~~换角吧!换角吧!强烈建议改成--首富家出身的小三上位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