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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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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在古代是大罪吧,莫说小花地位尊贵,就是普通人家遇到这样的事,把那恶人打断腿也是常有的,应该学北方那边,点天灯。说几句就是教训了?那还要衙门干什么,遇到杀人放火的都请你上官少爷去说教好了,马上可以实现世界大同了。
如果小花没有嫁给他,上官青这么干,他敢不敢说罪不至此?在上官直的心里,就是:你嫁给我了,就是我们上官家的东西了,就是给我们家折腾的。不管怎么折腾,折腾就折腾了,哪还那么多话,你可是我的东西,我这个物主都没意见的。所以在上官直心里,妻子就是自己的一件物事罢了,一切要以他为尊,是不能有自己的思想和情绪的。哪能和亲弟弟相比。
最好笑的是作者给他取乐上官直这个名字,现在我可以肯定了作者是反讽的意思,他从头到尾做得破事,哪件不是让上官直这个名字成为可笑的根源?在已故妻子灵前XXOO---婚内强-奸---打老婆---容许弟弟画自己妻子春-宫图---容忍弟弟强-奸自己妻子。哪件不伤风败俗?哪件不骇人听闻?
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有一段时间的上官直是表现的是对小花有感情的,甚至为此吃楚昭的醋。所以我更气的是他后面所做得那些事,已经对妻子有感情了还这样对自己的妻子,简直是亵渎感情。所以这才是真正的残渣,败类。比上官青还要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