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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洛轻轻,是文学院的新生。
我是跟着他进的这所大学,他是跟着我进来的。
两个“他”的含义不同。前者名叫杨扬,化学系的高材生,本届状元;后者名叫魏之初,物理系“白痴”,这次一不小心考了个榜眼。
我跟魏之初每天在做同样的运动,追逐着不同的人。
每当我鼓起勇气要上前与杨扬“巧遇”的时候,魏之初总会拍我的肩膀,一张笑嘻嘻的脸凑到我面前大声说:“呀!我们又偶遇了!”走在前面的杨扬闻声回头,对我温柔一笑,眼神中流露出一股温情,我欣赏着而又尴尬的对他挥挥手:“我们又偶遇啦……”时候我找一无人之地冲着魏之初大喊大叫:“混球!你别再来给我倒乱拉!”魏之初不气也不急:“你有权力喜欢别人,那我也有权力喜欢你呀!”说着,还眨眨他的大眼睛,扬着一张无辜的脸。我听了直翻白眼,气急败坏的走了。
即使是魏之初的百般阻挠也挡不住我与杨扬大江东去浪淘尽般的发展,终于有一天,他对我说:我们一起去自习吧。
魏之初听了,嗤之以鼻:“人家又没说你是他女朋友!”我抬着头洋洋得意:“嘿嘿,傻子都看得出来我喜欢他,既然他主动约我,那不就是默认了吗!再说人家是好孩子,害羞!”“切,真不害臊!”这回轮到他先走了。
晚上十点半,宿舍里的姐们睡觉的睡觉,出去玩得出去玩,只剩我一人坐在桌前掌灯发呆。一阵窸窸碎碎的声音后,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打开窗子,看到魏之初漆黑的脸上只有眼球和牙齿反射着幽幽的白光,在声带未震动之前捂住嘴,避免了一场灾祸。要知道吵醒熟睡中的大姐后果可是极其严重的。我恶狠狠的盯着魏之初,他龇牙咧嘴的挑挑眉毛说:“出来,我有话对你说!”我扬扬头:“凭什么听你的?”“就凭这个!”他张大嘴用手指了指。我,无奈的走出去。
“混球!有话快说又拿啥快放。”居然敢威胁我,小子不想混了。
“嘻嘻,怎么没跟你那位在一起呀?”他还是一副不正经的样子。
“他去图书馆了……你管得着么!”真是的,我干吗告诉他。
“哦~这样子呀,那我还有一句悄悄话对你说,你把耳朵凑过来哈。”
我想也没想就凑过去,听到他在耳边轻喃一句:“做个好梦。”
就一溜烟消失在黑暗中。
我很迷茫阿……恍恍惚飘回宿舍。一开门,七个女生的脸聚到我面前。
“啊~”我终于不负重望的喊出来。在这样下去迟早会变成精神病。他们七人连拉带推把我扔到床上。一个临时法庭就这样建立了。
\\\\\\\\\\\\\\\"我问你答,”大姐真不愧是法律系的,话一出口,威严就摆在那儿了。
我连忙听话的点点头。
“刚才姓魏的叫你干什么去了?”
“魏之初同志说有事找我”
“有时可以在窗口解决,为何非要出门?”大姐板起脸。
我那叫一个冤哪,若不是为了你,我又何苦多此一举?
“魏之初同志威胁我如果不出去他就喊,我看见大姐你当是在睡觉,不敢打扰,所以......”
大姐非但不感激,反倒用更可怕的口吻说:“最重要的是,他都对你说了什么!”话音未落,其他六位陪审团成员的眼睛都睁的巨大。
“他...他祝我做个好梦...”
大姐站起来,大声道:“提醒你,你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啊!!!魏之初!!!你把我还惨啦!!!
第二天晚上,魏之初那混球又来了。我“哐”的把窗户关上,任凭他在外面嚎叫。经过一阵异常地平静后,一阵悠扬的吉它声钻进窗户缝传到宿舍所有成员的耳朵里。
“真没想到他还会弹吉它。”我嘀咕。
酷爱浪漫的四姐双手抱在胸前眨巴着大大的眼睛无限向往的说:“好有才情哦。”又转向我:“你好幸福哦~”
我不屑,洋腔怪调道:“真是粉粉幸福呢!连睡觉都有人弹催眠曲。”倒头盖被大睡,不一会就入眠,一夜无梦。
四姐总是喜欢一惊一乍的,这不,我刚睁开眼睛,四姐就从对面的上铺跳下来,又爬上我睡的上铺,整套动作一气呵成,连贯如同蜘蛛侠。
她拉住我的手。“你知道吗?他昨天为你弹了一夜唉!弹到最后变了调,我悄悄开窗看,他的手上满是血。我就把邦迪递给他。他落寞死了,轻轻说‘谢谢’就走了。好可怜哦~”她说话的神情好像在看一只被受欺负的狗狗。“喂!你怎么可以无动于衷吗!”她生气的白我,咦?有点不对哦,她怎么这么着急,莫非......“莫非你喜欢他?”她的脸一下子红了,背过头去,“我只不过觉得他比较帅,比较有才华,比较会疼人,比较......”我没让她比较下去:“比较适合当男朋友拉!哈哈哈哈”她又羞又急,开始挠我,嘴上还说:“不许笑了!”嘿嘿,她不知道我又痒痒肉吗?我笑啊,笑得很灿烂,心却很真得疼起来,听到他的手血肉模糊,那一颗心好像家里的奶油罐子,从外面看是饱满的,里面已经空了。可理智告诉我,我不能心动。我有杨扬,我不能背叛他。
于是我很没良心的把四姐介绍给他,他居然没有一点犹豫,欣然应允。他的态度刺痛了我,还有他手上的邦迪。
我以为,从此以后会过上平静的生活。晚上我陪杨扬去图书馆,他陪四姐到湖边散步,我们的生活会永远没有交集。
熟料,这样的平静却好像湖面,一点风吹草动,就碎了。
那天,四姐气呼呼的甩给我一句话:“你的东西还是还给你好了!”不用猜,又是魏之初出状况了。
我去质问他的时候他正坐在石板凳上听mp3,看到我来了,仍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摘下耳机,拍了拍旁边的空位,示意我坐过去。我没有动,我面无表情。我问:“你都对她说了些什么?”他嘴角扬了扬,第一次说话没有看我的眼睛。他望着天,霎那间,我觉得他好像一个神仙,一不小心落入凡间。他很轻易的把那厚厚的云层看穿,一直望向天庭。他的声音好像轻纱,从远远的地方飘过来,把我的心裹住了。
“我对她说我喜欢你叫我混球,因为我见过的最浑圆的球就是太阳了,我喜欢你把我当作太阳...我对她说那次我是故意跟你说悄悄话,因为我看到你宿舍里钻出七个脑袋...我对她说我会去找杨扬PK,哪怕竞争不过他,我也会永远争下去...”
即使被那纱扯的生疼我也要忍,我浑身发抖并故作轻松的说:“嗯,谢谢啦,还有别的事吗?
没事我就走了。”我转身跨出一步的时候听到他说:“希望你不要欺骗自己。”我头也不回的大步流星的走了,我不可以让他看见我滚落的泪水。
我继续陪着杨扬,他从未对我说过一句甜言蜜语,我们更从未牵过手。我看到他的笑靥不会脸红心跳。虽然,我们现在做得这么近,他的呼吸声我能听得一清二楚。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这不是我要的生活。我上大学前所构建的美好人生被系数打碎。我不能难过,因为有一个人比我更难过。
当我穿着白色衬衫抱着小说在图书馆前照例等杨扬时,倏的发觉不远处的杨树林已经哗啦哗啦的掉叶子了。哈,又是深秋,我喜欢的季节。经过我身边的人都穿上毛衣,但脸上的笑容比毛衣还要温暖。我不自主的打了个寒颤,杨扬也穿着毛衣从那片金色地毯走过来。他看到我,还是那样温柔宽容的笑,夸我穿得好看,我也对着他笑,然后说:“我们分手吧。”
不知过了多久,在街上走得我看到街对面的杨扬,一个女孩在后面跟着。那女孩鼓起勇气交出他的名字,他回眸,笑容渐欲迷人眼,只不过似曾相识。
我不习惯刚结束一个故事就开始另一个故事,于是在拒绝了魏之初101此之后我消失了。这回我没有骗自己,我真的不想看到他。
只是两个月后的寒假我站在他家乡的火车站上冲着手机大喊:“混球,快来接我!”我真的不想在打工挣到为他买羊毛衫的钱之前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