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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书属于混血王子——与半妖公主 ...


  •   本人在此郑重宣誓,如果最终,你,莉莉•布莱克•奈杰勒斯•斯内普,又名楚某某,没有出现。或者出现之后忘了我,或者没有忘了我而是因为我届时的老迈而对我置之不理,或者因为自己完全不同的样子自惭形秽而不给我乖乖地滚回来……

      没有那么多或者,我会亲手将这本日记付之一炬,并且给自己一个强力的、永久性的一忘皆空,过一个老年痴呆的巫师的应该有的正常而平静的生活。

      ——by可能等你再次看到时已经变成尼克•勒梅一样的混血王子

      刚刚去给小布莱克送魔力缓和剂,庐•张来过,留下一个条子,据说他的祖父打算再为你那渺茫到不可知的未来“占上一卦”。

      去他祖父的。

      命运这种存在,其实比世上这些生来就注定要死的人类还要该死。相不相信你会回来,是我自己的事。命运早就摆在那里,不可更改。

      事实是,如果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带着你那该死的灵魂和记忆完好无损地站在我的面前,那么我还愿意想着养大你的儿子,卑微苟且地活到那一天的到来。

      而如果我不相信它,那么我现在就可以到你按常理来说应该也在的梅林那里去报到了。虽然我提醒自己你从没按常理做过任何事,但是我想,如果我愿意一死的话,是很容易的。

      很好,只要不在黑魔王面前使用大脑封闭术就可以了。

      说到小布莱克,只是想论述一下我的某些观点——布莱克家的人,其实都很适合格兰芬多。从那个敢提出给黑魔王生孩子的贝拉特里克斯,到敢跟一无所有的麻种巫师私奔的安多米达,到那只本性回归的愚蠢的黑狗,都无不彰显着格兰芬多的狂妄的自信和勇气。

      在黑魔王将他定为失踪潜逃人口的三天之后,雷古勒斯带着一个魂器回来了,在某个不可知的地方留下了自己几乎所有的魔力。这个混迹于斯莱特林许久的格兰芬多家族中唯一有些拉文克劳特质的布莱克让我失望地感到,他其实是个赫奇帕奇。荒唐的家族。

      我不得不在你离开之后再次审视他,从疑似情敌的角度。你这自己没有却专门偷别人的心的家伙。

      这些天他很少醒来,有我在旁边的时候,就会不厌其烦地讲述小时候的你。我怀疑他的记忆或判断能力也一同被阴尸掳走了,不然的话,为什么他口中的你会变成一个整日发呆,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说着梦游一样却深入人心的话的傻女孩呢?

      你明明就是一个到处招摇撞骗,寡廉鲜耻地欺骗众人感情,然后甩手走人的妖怪。

      而且据说,你来这里是为了“改变”我们这些人,包括这个布莱克的命运的。

      那么我问你,你这些年到底都对我们做了什么?等你回来,我会好好跟你算算这笔账的。

      除了伤害和担忧,你为我们带来的只有一个麻烦的男孩而已。

      但该死的你,到底何德何能,让我们这些本来可以活得好好的人,为了你舍生忘死呢?

      Lily和詹姆斯•波特。这两个自由傲慢的格兰芬多,正断绝了所有的交往,专心致志地窝在戈德里克山谷,带着哈利一起,等待他们末日的来临。

      除了“格兰芬多”这个词语,没有别的语言可以用来形容两个无所畏惧地等待自己灭亡的日子到来的人。

      为了这个,我和波特,食死徒和傲罗,再次决斗了一场,而决斗的原因,居然是他想找死,而我不让。

      多么违心的正义。

      而决斗的结果,我认为他输了,可他坚决不肯承认。他和Lily联手——也许还有邓布利多——偷走了哈利,然后藏了起来。我再也找不到他们,赤胆忠心咒也交给了那个他们已知的叛徒。

      当因为走神而被黑魔王钻心剜骨的时候,我其实很想告诉他,自己不过是在地上的角落里寻找一只老鼠而已。

      事实上,尽管没有表现出来,但我知道。我目前的状态是黑魔王想要看见的。一个不仅是感情,连心都已经不在了的,生命中只剩黑暗与杀戮才能提醒自己是个活物的、行尸走肉。

      他越来越愿意信任他那没有一丝傲气和勇气的间谍。甚至让我将那个魂器交给了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亲自保管。而他不知道的是,那个让卢修斯大失所望的“一点也不贵族的”麻瓜原产的黑皮本子,在马尔福的藏书室里连一夜也没过,就到了我的手上。

      “就算不是为了莉莉,就凭你现在越来越高超的演技着实愉悦了我,也值得我以此来褒奖我带着黑色华丽的优秀学弟。”在被我锁舌封喉之前,他是这样说的。

      这要感谢你当时留在屋子里的录音式装饰水晶球,我不该说它是没有意义的废物。至少,它让我猜到了很多……好吧,我承认自己是个笨蛋,到现在才明白你说的他想“毁掉我”是什么意思。

      其实,他已经算是成功了。

      不然的话,这本日记面前怎么会坐着一个发着毫无意义的牢骚,却怎么也忍不住想写下一句“我爱你”或者“我想你了”的白痴?

      哦,好吧,我还是说了。

      再加一句,如果你真的不打算回来看到这句话,那么我不介意本色出演,作为一个苛刻无情的阴毒的魔药教授,好好地管教你那肯定会是个混蛋的儿子。

      ——没错,你没看错,我就是在发牢骚。这会跟你见到我时那个有着更年期症状的老顽固更相像的,忍受吧,这是你该得的。

      三十年!!!

      如果不是研究发明一个可以旅行到未来的时间转换器大概需要70年的话,我想我会绝望到去研究它的!

      +++++++++++++++++我是莉莉批注的分割线++++++++++++++++++

      亲爱的,不得不说,只有那“I love you”和“I’m missing you”才说到了点儿上。——莉莉

      你可以当我没说。——西弗勒斯

      没关系,之前的这么多,表达的都是这个意思嘛。——莉莉

      不,那是牢骚。——西弗勒斯

      牢骚我也爱听,如果你后面的每一篇都像这篇一样长的话,我会很高兴的。想想看,一个20多岁的老头,啧啧——莉莉

      好的,等我熬过这锅狼毒药剂,给你牢骚个够。——S.S

      唔……一个小时了,还没好呢……于是再写点。其实,西弗勒斯你爽约了呢,你现在一点也不啰嗦,好希望你像目前的卢修斯先生那样退休在家,抱着老婆说长道短呢……——莉莉

      笔迹匆匆】再写下去就没有地方了。该休息了——Seve……

      +++++++++++++++++++++++++++++++++++++++++++++++++++++

      美杜莎挑了挑眉,有些遗憾地说道:“原来是哈利小时候的事,我还以为是在说他们上学的时候……很想知道那会他眼里的妈妈是什么样子的呢……”

      她叹了口气,同时听到旁边传来同样的叹息声,只见赛德琳单手托腮,一副朦胧憧憬的样子。

      “日记里附带了夺魂咒么?还是迷魂汤?”

      “不是啊,我是在想象,20岁的老爸有多么帅……”赛德琳又叹息一声,崇拜地望着脑海中那个年轻英挺的黑色身影,孤独地行走在霍格沃茨,消瘦的肩上担起了无形的万钧黑暗……

      美杜莎扶额。

      “跟现在没有太大区别的好不好?从我们记事起到现在,他有变老吗?那个时候他是三十多岁的样子。而我敢断定,斯内普先生从20多岁起就已经看起来像三四十岁的样子了。”她十分理智地对姐姐循循善诱。

      赛德琳挑眉微笑:“你是在暗示现在的老爸是在装嫩喽?”

      美杜莎在大力摇头的同时打了个寒噤。

      两个女孩同时转头,看看莉莉的书桌上,那两幅被莉莉缩小放在相框里的毛笔字——它原本是可以挂在客厅里的尺幅……

      【福如东海吸血鬼,寿比南山不老妖。】

      角上的题跋现在小得像蚊子腿——【于某年月日生辰手书与爱婿共勉,楚越】

      真难为楚云笙了,写得一笔好字,那“爱婿”两个字精勾细划,缩得这么小都能看得清楚真切。

      “我想,除了外公,没有任何人敢对老爸开这种玩笑。”赛德琳说道:“我佩服他!”

      “所以老爸经常想用分院帽试试他是不是一个格兰芬多……”美杜莎忍笑,还没说完就被赛德琳一声“诶?”给打断了。

      “你看这里——”赛德琳指着刚刚看完的日记本下端:“老爸的署名没有写完嘛。”

      “唔,他前面写的是该休……”美杜莎挑着眉停住了。

      片刻的沉默之后,两个女孩相视一笑,异口同声。

      “要纯洁哦!”

  • 作者有话要说:  望天,这几天小墨很勤快吧喵~~
    想知道大家愿不愿意在这里听点音乐呢?就是小墨在写这篇文的时候听的一些有赶脚的音乐~~~~如果大家喜欢愿意听的话,可以在剧情相符的时候贴上来么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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