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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巴黎来客(倒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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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维面红耳赤地拖着阿拉米斯走出了好几条街,直到风将手底下拖着的人的痛苦呻吟传到耳边,他才慢慢停下脚步。
“我…我说……”阿拉米斯大口喘着气,他毫不客气地挣脱开自己的手,嫌弃地甩了又甩,“用得着……这样么,呼!逃得比兔子还快!”
“她……”
卡维茫然地抚上自己的心口,感到一丝丝甜蜜,仿佛又带着一些钝痛,从自己胸腔的最里面散发到四肢百骸,分不清这到底是欢喜还是忧愁,这是他第一次从安娜那里得到些许关于爱情的暗号,不管它意味着什么,都是弥足珍贵的。
“是的是的,她知道你喜欢她,你没看到自己刚刚那副嘴脸么,明明知道我是女的,还像是要分尸了我似的。”
阿拉米斯揉着自己的手臂,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早知道她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我又何必受这种苦。”
“可是,她怎么会知道……?”
“那我怎么会知道!”
金发少年随便地挥了挥手,魂已经被枯树街上小酒馆里飘出来的酒香勾走了,他的脚步顺着酒香朝里面踱去,留下魂不守舍的青年一个人在原地沉思。
“先生!”
早已从红衣主教那里得到了“身份需要保密”的指令,跟随卡维而来的侍卫们不敢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喊出他的名字,只能含糊其辞地上前行礼。
“陛下召唤大人前去商议要事。”
“……哪位陛下?”
不自觉的微笑从卡维的脸上消失,他紧紧地盯着侍卫的头顶,问道。
“是枢机主教陛下,大人。”
“那么,走吧。”
好像是舒了一口气似的,卡维率先迈开步子向来时的路走去。
与此同时,正好有两位骑士从街的另一头过来,他们骑着马,慢慢悠悠地走过枯树街以及其他的几条街道,然后也在吉星旅店的招牌前面停住,望着招牌出了神。
在这两个人中间,显得稍微年长些的那一位,骑着一匹西班牙种的马,穿一件用煤玉作装饰的黑紧身短袄。他的披风是深紫色天鹅绒的,脚上登一双黑皮靴子,带一把镂花铁柄的剑和一把同样铁柄的匕首。他大约二十五六岁,面色白得既高贵又自然,长着一双金色的眼腈,仔细一看眼瞳中还带着浅浅的鸽子灰,他没有像其他的在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一样蓄上小胡子,下巴光洁坚毅,牙齿洁白光亮,嘴巴的外形优美而且极其高贵,他抬起头来阅读着招牌上的文字,然后张开嘴微微一笑,显得那么忧郁,露出两排牙齿,把整个脸都照亮了。
至于第二个旅人,他的外表跟头一个来到的人形成强烈的对比。在帽边朝上卷起的帽子下面,露出一头浓密鬈曲的头发,头发与其说是金黄色,不如说是红棕色。在头发下面是一双灰色的眼腈,他长着一张娃娃脸,面色是粉红的,嘴唇很薄,现在正随着第一位骑士好奇地张望着。
“我们就住这里吧。”
他这么向领先自己一个马头的年长者建议道。
旅店一楼那些观望着这两位陌生人的男女们发出阵阵议论声,女人们是为了两位青年的英俊而欣喜,而男人们则发表着种种关于对方身份的猜测。
看出了对方对于这个建议的犹豫,娃娃脸又接着说道。
“怎么了?这儿不是离卢佛宫很近吗?我想,要是能够得到关于国王陛下的火枪队的消息,应该没有什么地方会比这里更加方便了!”
“你说的没错,莫尔顿。”
两个年轻人都从马上下来,把缰绳扔到一个马夫手里,一边把他们的剑扶扶正,一边朝旅店大门走去。
“那是什么人?他们的派头像是来头不小的大人物!”
假扮成旅客的一个红衣主教的密探问另一个和他同样身份的人。
“谁知道呢?”他的同伴耸耸肩,无聊地给自己换上一杯比较热的咖啡,“要知道巴黎这个鬼地方,最不缺的就是骗子和贵族,照我看,他们如果不是很高明的骗子,那么就是一位德高望重的爵爷啦!”
他那假扮成旅客的密探同伴哈哈大笑起来,为他那酸溜溜的俏皮话而赞赏有加,却没注意那两个人脸上变换不定的表情。
“该死的闲汉!”娃娃脸的青年愤愤不平地咒骂道,“我真想拿起鞭子将他们狠狠地抽一顿!”
“别生事,莫尔顿。”年长一些的青年转过身来对他说,莫尔顿点了点头去跟旅馆老板交涉。
“我们给您的招牌吸引住了,我们要在您的旅店吃晚饭,过夜。”
“先生们,”老板说,“我非常抱歉,只剩下一个房间了,我怕对你们不合适。”
“好吧!那真是好极了,”年长的青年说,“我们到别处去住吧。”
“啊!不行,不行,”莫尔顿说,“您留下来,您的马疲惫不堪了,至于我,就去别的地方看看吧。”
“啊!那是另外一同事了,”老板回答,他一直是那么冷冰冰的,很不客气,“如果只有您一个人,我完全不能让您住。”
“见鬼!”莫尔顿大声嚷了起来,“我可以发誓!这真是一个爱逗乐的家伙!刚才说两个人太多,现在又说一个人太少。难道您不愿意让我们住,混帐家伙?”
“嗳呀!先生们,既然你们是这种态度,那我也就直截了当回答你们。”
“那就回答,赶快回答。”
“好吧!我宁愿没有让你们住在这儿的荣幸。”
“为什么,……”莫尔顿说,他气得脸都发了白。
“因为你们没有带仆人,一间上房满了,结果我的两间下房就得空着。我如果把上房给你们,其余两间下房就有租不出去的危险。”
“德•阿托斯先生,”莫尔顿转过身来说,“您是不是跟我一样认为我们应该把这家伙干掉?”
“完全应该,”阿托斯冷冰冰地说。
可是,尽管这两个绅士神色是那么坚决,尽管他们的这一问一答里没有一点可以叫人放心的地方,老板却一点不惊慌,他只不过朝后退了一步,退进了他的房子里。
“一看就知道,”他用嘲笑的口气说,“这两位先生是从外省来的。巴黎早就不兴杀死拒绝出租房间的旅店老板了。现在杀的是贵族大老爷,而不是小市民。如果你们再大声嚷嚷,我就喊街坊来,结果准是你们挨上一顿揍,对两位绅士说来,这可未免太丢脸了。”
“他在嘲笑我们,”莫尔顿怒气冲冲地说,“真见鬼!”
“格雷古瓦,我的火枪!”老板对他的仆人说,跟他平时说:“给这几位老爷看座儿!”用的是同一个调门。
“狗娘养的!”莫尔顿拔出他的剑来大声嚷道,“别愣在一边啦!先生!”
“别急!请您别急!因为我们太过激动而热起来的话,晚饭就不知道又要凉在哪里啦!”
“怎么!您是什么意思?”莫尔顿喊道。
“我觉得吉星旅店的这位老板有道理。只不过他不懂怎么接待旅客,尤其是这些旅客是绅士。他不应该对我们粗暴无礼地说:‘先生们,我不接待你们;’而应该客客气气地对我们说:‘先生们,请进;’将来在帐单上写上:‘上房多少钱,下房多少钱。’因为我们现在没有仆人,可是我们打算雇仆人。”
阿托斯一边说着,一边轻轻推开那个手已经伸向火枪的老板,让莫尔顿先走,然后跟在后面走进屋子。
“没有关系,”莫尔顿说,“我要是不先证实了我的剑跟这个家伙的铁钎子戳起窟窿来同样利索,我实在难以把剑收进剑鞘里去。”
“耐心点,我亲爱的伙伴,”拉莫尔说,“耐心点,巴黎是这么的繁华,天色也已经不早了,我们不会再找到其他住处。再说,象这样接待新来乍到的外地人,也许是巴黎的习惯。”
“见鬼!您真有耐性!”莫尔顿低声说,他板起脸来,拿眼睛狠狠地瞪着旅店老板。“不过让这个混蛋当心点,饭要是做得不好,床要是太硬,酒要是不满三年的陈酒,他那个仆人要是不象灯心草一样听话……”
“好啦,好啦,好啦,我的绅士,”老板在一块磨刀石上磨着他的腰刀,说,“您放心吧,在这儿您算到了人间福地啦。”
激烈地口角已经结束,双方皆大欢喜地握手言和,两位骑士走到大厅里舒适的座位上等待着食物和美酒,却没人发现二楼窗帘的一角正悄悄地被一双柔软的小手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