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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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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怀抱小包裹坐上那把造型奇特的冷冰冰的金属椅子,我看到哥哥红了眼,眼里是浓浓的忧伤。我冲他笑笑:“哥,我会想你的。”他咬咬牙,握紧的拳头骨节泛白,嘴皮颤动:“你……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嗯。”我扬起手:“你放心好啦。开始吧。”哥哥深望着我叹了一口气,喃喃道:“傻丫头,你要我怎样放心。”我眼圈一湿,忙侧开脸:“哥,你什么时候这么婆妈了。”哥哥呆了半晌,如突然被蝎子蛰了般快步走到有着一大堆按钮的操作台前,摁下红色的启动键。我望着他的背影,对不起,哥,请原谅你妹妹的任性吧。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自己跌落在一条风一吹就黄沙漫天的沙石路上。路边是无边的麦田,放眼望去,远处一座贫瘠的小山坡下,稀稀落落的有几户住家。已近仲夏,天有些闷热,我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有些紧张,这是我想来的地方吗?“咩~”身后传来羊儿欢快的叫声。我扭头,远处有人赶着5、6只羊朝这边走来。那人越来越近,我心里捏了一把汗。洗得泛白的土蓝色褂子,黑色的扎脚裤,还有盘在头上灰白稀疏的辫子,是这里了,我松了一口气。赶羊的老人走过我身边,停住回转身:“闺女,你没事吧?”我笑着:“没事,大爷,可以讨口水喝吗?”
我跟着大爷来到小山坡下的一家,一个老婆婆迎了出来,身边跟着孙子,一个7岁大的小男孩,眼睛又黑又亮,煞是可爱。在老婆婆准备中饭的时候,我陪他在天井疯玩,对即将可能实现的愿望兴奋不已。午饭简单却丰盛,在这个看上去并不丰裕的家应该是最隆重的待遇了。我满怀感激,很想掏出银子来作为答谢,虽然这似乎很俗气。可惜,我连俗气一下的机会都没有,我在小得可怜的包袱里面,只摸得几块在自己饥饿时用来维持血压的巧克力,因为温度的原因,有些化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项少龙在将已经融化的巧克力递给那对老夫妇时会觉得不好意思。几经推辞,老人满心欢喜地收下我口中所说的红毛国来的糖果,见实在挽留不住我多住几日,就热情地为我指明去京城的路,并将我送出了好几里。
我望着渐渐远去缩成黑点的三人,欣慰的笑,自己的旅程应该很顺利吧。擦擦汗,转身朝山下走去,听大爷说,下了这座山,沿着官道走上3、4里,会到一个市镇,今晚就在那里歇息一下好了。
我没想到自己会遇上山贼,看到几个穷凶极恶的人拿着大刀、斧头围住我,我突然好想笑,这么电视剧的情节都让我遇见了,看来真的不枉此行。“你,笑什么?快把你的包袱和身上值钱的东西给我们。”为首的一个山贼恶狠狠地喊道,竟有些底气不足的样子。我暗笑,包袱是可以给他,可是里面有我的药,没有药我或许就到不了京城。我忍住那熟悉的晕旋感,定了定神:“我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信不信由你。”没料到我会如此镇静,山贼愣了愣:“少废话,把你的包袱扔过来。”我看看他,蹲下,把包裹打开,一件件亮给他们看:“如果这几件衣服你们愿意要的话,可以给你们。”一群山贼傻了眼,其中一人不甘心地指着那堆装着药的塑料瓶子:“这是什么?”“药。”“药?什么药?”山贼头子不解地问。在地上蹲太久,我起身的时候有些摇晃,见他竟有心来扶,我虚弱地笑笑:“我有死症。”“死症?”山贼目光炯炯的瞪了我半晌,然后晦气似的“呸”了一口:“你可愿意随我去做押寨夫人?”“我有死症。”“我知道,你一个女子,身无长物,又孤身一人,不如随了我去还好。”原来山贼也有好人。我望着他:“谢谢。但是,我想在死之前找到一个人,见上一面。我走了这么远,就是为了见他一面。如果,我见过他后,还有时间,我就去做你的押寨夫人可好?”山贼头子挠挠头,“嗯”了一声,扔给我一个黑色的小袋子,一群人转瞬间消失在茫茫的树丛中。是银子,我想笑,泪却掉了下来,是自己运气太好,还是运气太差,总会遇到那么好的人,让自己怎么也舍不得离去。
清冷的空气,淡淡的芳香。我睁开眼,眼帘印入一片淡雅的鹅黄色轻纱。这是哪里?我起身,打量着这个陌生的环境。檀木的家具,写意的山水画,挂着鹅黄色轻纱的雕花木床,看样子是到了一个有钱人家。我轻敲着自己的头,努力回想是怎么回事。“别敲了。你晕倒在山上,所以,我把你带了回来。”一把好听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望去,一个身形高大瘦削的男子捧着一个托盘站在那里,因为背光的缘故,看不清脸,看他的穿着,应该是个富家子弟。我皱眉,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我见到你和山贼说话,真是一个有趣的女子。”在我还在冥思苦想之际,他已走近我身边:“你为何要哭?”我抬头,如遭雷击。如果说我以前不知道这种形容是什么样的,那我现在是真切地感受到了。这是怎样的一个人啊?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细腻,棱角分明的脸坚硬而不失温柔,那一双如春水般动人的眸子只让人望上一眼就想一直沉溺下去。如此倒也罢了,偏偏一股高贵的气息和一股书香气息很好的融合在一起,从他身体里散发出来,让人怎生也挪不开眼。许是看惯了别人见到他就失态,他很好脾气地等我回神,然后端给我一碗药,几颗梅子:“如果觉得苦,吃几颗梅子就好了。”我吃惊地看着他,他说话的口气好象我跟他相识了很久似的,可是……我笑笑:“谢谢!其实我很能吃苦的,你不用象哄小孩子一样哄我。对了,我的包袱呢?”他呆了呆:“你要走?”他的眼里流露出一丝不舍,我原本只是打算把包袱要来好吃里面的药,现在改变了主意,坚定地点点头:“是。我已经好了。”“可是,你才刚醒过来,身体……”“我这是老毛病了,没事的。”我急急地打断他,生怕自己反悔。这个男人太致命,我怕丢了自己原来的目的,我不可以背叛。“那可否问一句,姑娘急着离去所为何事?”刻意忽略掉问话中浓浓的失意,我挺直身子:“寻人。”
告别了那男子,我才发现自己忘了问他的姓名。这样也好,反正自己已不再想和任何人有太过亲近的关系,因为这样只会在离去的时候徒添更多的哀伤。
曾在三毛的书中看到过说人的精神的文字,说人的精神很恐怖,只要还有弥留的意识,即使是一具骷髅也会继续活动下去。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变成这种被意识支配的骷髅,但我知道,在一股信念的支撑下,我用5天的时间完成了别人需要8天才可能走完的路程。当我看着明珠府第森然的朱漆大门和门前威严的石狮,我跌坐在地上,又哭又笑,全然不顾来往行人或鄙夷,或同情,或吃惊的目光。我终于来到你的家门外了,我相信,不久一定会见到你。
我捏着包裹坐在府第对面100米开外的影壁下,开始漫长的等待,没关系,只要能见你一面,等待又算什么。三天后,过度疲劳的我终因体力不支倒地。然后不知过了多久,在一股熟悉的芬芳中醒来。
我瞪着头顶鹅黄色的床幔,苦笑,现在自己还有转身离开的勇气吗?“姑娘,这是我家,你就安心修养一段时日,如要寻人,我可以帮你。”他说完,放下药碗匆匆离去。是我上次伤到他了?我叹口气,注意到一个小姑娘在门边好奇地望着我。我冲她招招手:“你是谁?可不可以过来陪我说回话?”小姑娘走到我面前福了福身子:“奴婢云朵儿,听候小姐差遣。”我“扑哧”一笑:“我怎么成你小姐了?”云朵儿抬起头,天真的说:“少爷吩咐的啊,少爷说以后云朵儿就是小姐的奴婢,要好好服侍小姐。”
可爱的小丫头。我笑着拉过自己的长发:“云朵儿,我叫蝴蝶。我的头发好象很脏了,能不能打点水给我洗一下?”云朵儿很开心地忙上忙下,我才发现在这个年代,洗个头竟是这般麻烦,如果要自己在这里活上几十年,不知道过得惯不?还是,梦真的只是梦,是不能走近的。埋头任云朵儿轻柔地洗着我的发,听她絮絮叨叨地说着话,恍惚有种久违的感觉。“小姐,听说你在寻人?”“嗯。”我懒洋洋地应了一声。“不知是寻纳兰老爷呢,还是纳兰少爷呢?”我一怔:“你说什么?”“我听你在昏迷时叫纳兰,纳兰的,难道不是吗?”“哦。”我松了口气:“我昏迷时,是你在身边照顾我吗?”“嗯。原来你寻的人不是老爷和少爷啊。不过也是,少爷你都见了,也没说是你寻的人。”“少爷?”我骤然抬头,吓了云朵一跳:“小姐?”我急急地抓住她的手:“这是纳兰大学士的府邸?”“对啊。”“你家少爷就是纳兰容若?”“咦,小姐你不知道少爷的名字吗?”原来,他就是我要寻的人,我心愿已了,可是,我舍得离开吗?我抬头:“云朵儿,你别告诉你家少爷我昏迷时叫着纳兰的事,好不好?”“好,好,小姐,你别哭,你哭云朵儿也想哭了。”
之后,在纳兰面前,我不再提寻人的事,他也不问,我可耻的在这种暧昧的氛围里享受偷来的幸福,享受他每一次跑来给我念他新做的词,享受他拨动琴弦为我弹奏他新谱的曲,享受他每交到一个新朋友就介绍给我认识。偶尔,我会想到那个善良的山贼,满心抱歉,我的心已经全部给了另一个人,实在无法实现当初的诺言了。
几个月后,纳兰明珠从关外回来,见了我,皱眉,冲容若道:“你为何总是这么任性?你要什么时候才会懂事?”容若直直地盯着他的眼:“阿玛,我真有这般任性么?”明珠一窒,叹了口气:“她可是一个来历不明的汉人女子。还有,你来年春天就要和卢云成亲。”见容若没有反应,他又重重地叹了口气:“你自己好自为知吧。”
明年春天啊,还有整整大半年的时间呢。我嘘了口气,对上容若有些不安的眼睛,促狭地笑笑:“我是不是个坏女人?”容若呆住,第一次,我主动上前抱住他:“就让我坏这么一次吧,就一次。就算下地狱我也认了。”“小蝶”他激动地回拥住我,在我头顶喃喃道:“对不住,对不住,我才是那个自私自利的坏人。”相拥良久,我脸红了,毕竟这是自第一次和一个不是自己哥哥的男子如此亲密的接触,尴尬的望向窗外:“纳兰,我们去种花吧。”他一愣:“大冬天种花?”我清醒过来,干笑:“对哦,那明年春天你帮我种下这个。”我从贴身衣服里掏出一个小玻璃瓶,里面有夜合欢花的种子:“将它种在院子里,等长成泡茶喝,可以治疗失眠和抑郁哦。”他没接:“为何要我替你种?”“明年春天,你就要成亲不是。”我浅笑。他急了:“我这就去同阿玛说,退了这门亲事。”“不要”我拉住他:“这是注定的,真的,历史是容不得人改变的。其实,我现在已经很满足了,求求你不要再去为我做什么。”
当天气一天天冷下来,我的脸色也变得越来越苍白。我知道,自己的生命正一点点的流逝,我的时日不多了。我开始任性地要求纳兰带我去爬京城周围各种各样的山,不顾外边天寒地冻。他总是默默地满足我的每一个要求,没有一丝怨言。
“纳兰,我们是不是把京城所有的山都爬遍了?”在山间的一个亭子里,我笑意盈盈地望着头上那张脸,明知他此刻的眸子里是浓浓的哀伤也不去点破。纳兰紧了紧我的披风:“小心回去又感冒了。”“纳兰”熟悉的晕旋感又袭来,我喘了口气:“可惜是冬天,没法子种花,不然,我们就可以把每一座山头都种满合欢花。”“为什么只想种合欢?”“名字好听呗。而且可以入药。如果你因为我走而失眠的话,它可以帮你。”身后的人身子一僵,突然用力抱住我:“小蝶,我们成亲吧。”“不可以。”我伸出手指点点他的鼻子:“你答应过我的。”他不语,泪在脸上结成了冰。我吐了口气:“纳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其实不叫蝴蝶,我姓傅,叫傅蝶。”“是吗?不管你叫什么,都是我的小蝶。”身后的人声音有点闷。我推了他一下:“告诉你一个秘密。”“什么?”他很配合地伸过头来,热热的鼻息喷到我脸上,害我好一阵心跳。我清清嗓子:“我要寻的人,是你。”他闻言,转过我的身子,面上神情复杂:“为何?”我看着他:“你早知道了?”他点点头。我拍了他一下,做个鬼脸:“哈,不告诉你了。”我转身望着山下:“纳兰,答应我,以后想起我的时候一定要笑。”“小蝶。”“嗯,今天我的精神好象好了不少,不如我们去山脚下那户人家借住一宿再回去好不好?”“好。”他握住我冰冷的手:“我们现在就去。”
冷冷的北风中,我伏在他宽阔的背上,两人就这样缓缓朝山下走去,一点不觉得寒冷。我想起了我早逝的父母,想起了我的哥哥,想起了热情的赶养老人,想起了那伙山贼。我真的好想一直跟大家在一起,如果有来世,就让我们一直在一起吧。来世,我会告诉纳兰,我12岁那年,满身管子躺在病床上的时候,读到一首叫《蝶恋花》的词,因为那首词,我爱上了那个与我隔着几百年距离的纳兰。
那一年冬天,我死去,那一年,纳兰19岁。
蝶恋花
辛苦最怜天上月,一夕如环,夕夕都成玦。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
无那尘缘容易绝,燕子依然,软踏帘钩说。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栖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