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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30 ...

  •   【飞裳手】

      周遭的温度越来越低,明明是春夏之交路边却赫然出现了积雪。我终于意识到方向可能错了,这绝不像是江南小镇应有的样子。

      我叹了口气,打算在这里住一夜,明天再掉头回去。甩掉搭档带条狗出来果然未必是英明的决定,可惜我的搭档他……

      大黄站在糖葫芦的摊子前挪不动步。我想起他也爱吃甜的,只得讨价还价买了一串。

      “一共七颗,我是主人,所以我吃六颗。来,张嘴,酸死你我可不负责。”

      好吧,我承认挪不动步的其实是我,北方的糖葫芦确实要比南方的好吃得多。掰开大黄的嘴把最小的那颗塞了进去,我好像隐约在它眼睛里看到了泪光,果然是酸到了吧。我扛起它飞檐走壁,寻找驿站。

      那夜里大黄又偷偷出去了。我估摸着它是去抓耗子了,所以也没多想。

      不料第二天,它竟然少了半只耳朵回来!

      是谁那么大胆,竟敢伤了我的大黄!

      我怒不可遏。

      狗耳朵虽然不是猪耳朵,但好歹也是一道菜啊!

      *

      【冀长王】

      该死的非常受,总有一天我要把他的手咬掉。
      七颗冰糖葫芦,他吃了六颗不算,还硬把我嘴掰开塞进来一颗。我躲也躲不掉,只好把那颗冰糖葫芦含在嘴里一整天。

      趁非常受睡了,我溜出门,将唯一剩下的那颗冰糖葫芦吐在地上,舔干净,叼着去找我媳妇儿。
      他的味道越来越浓,且不动了。
      我知道他就在附近,看着我。但是没有过来。

      我的媳妇儿,是雪原上第二强悍的公狼。
      争夺狼王一战,我胜了他一招。但我没有咬死他。
      因为我从小就喜欢他。
      身为狼王的儿子,养尊处优的他自然不懂我摸爬滚打的艰辛。
      不过他不需要懂,他做我媳妇儿就行了。

      那一打过后,我梦想成真了。我成了雪原上的狼王,我还抱得美狼归。
      从此他再咬我抓我,我也没再还过口。
      他要吃冰糖葫芦,我可以跋涉千里去帮他找。
      虽然……只剩那么一颗。

      我确定了他的位置,飞快地跑过去。虽然他依旧在生气,但相隔那么多天能见他一见,我心里很高兴。
      飞跑过一个转角,我看见了那双熟悉的绿眼睛,幽幽亮。
      我不好说话,否则齿间的冰糖葫芦会掉出来。我钻进林子,走到他身边。

      他果然气狠了,不动,就这么冷冷看着我。他越气是越不会发火的,我在心里盘算着一百零八种哄他的办法,最后决定还是用那招“死猪不怕开水烫”。

      腆着脸蹭蹭他,低头将冰糖葫芦放在他面前的地上。

      不料他忽然抬起前爪,抽了我一巴掌。我感到一阵刺痛,随后是让我敏感的,血的味道。
      痛得头晕目眩,隐约看到,他指甲勾下我半只耳朵。他满不在意,把我那半只耳血淋淋踩在他脚下。

      我愣了,肚子里隐隐升起一包火,又咽下去。笑笑,“媳妇儿,别气了。我这就回来。”

      他哼了一声,扭头走了。留我一个呆立着,面前还放着那湿漉漉的冰糖葫芦。

      不知咋地我就没追,大约是因为肚子里也有火。

      *

      【飞裳手】

      我和大黄默默对视了足足一炷香的工夫。

      “还找得回来吗?”我指指它的耳朵。

      它低头不语。

      “下次还是抓麻雀吧,老鼠太聪明还会咬人。”我叹了口气,抱住大黄飞掠而出。

      一大清早医馆尚未开门,我用巧劲卸下了门板,却看到一个意外之人。

      瑶池仙子碧月。药门当代弟子中的翘楚。

      我很头痛,因为她一直在暗恋我,而且为了不表示出对我的喜欢,还总是故意对我冷言冷语。

      我想她对我大概是一见钟情的。自从那日在一品斋论道大会上,我拿她的外号开了个玩笑,她就一直对我念念不忘。

      当时的情景仿佛还历历在目——

      “瑶池仙子?那她一定有一招练得很熟。”我故意顿住。
      “甚么招式?”众人不解。
      “猴子摘桃啊!”我轻笑。
      “噢——”众人恍然。

      自从那一日我就发现碧月看我的目光总是闪着光芒。我总是尽量避开她,因为我的搭档对她似乎有些意思。君子不夺人之美嘛。

      可是今天却顾不得这许多了,起码她不会好意思收我的钱不是?

      “可以接吗?”我有些紧张。

      “把你的耳朵切下了就可以。”碧月恶狠狠地瞪我。

      我看了一眼大黄,摸了摸耳朵,踌躇了半天道:“把我的装上去恐怕有些吓人啊。”

      碧月果然是喜欢我的,若不是对着喜欢的人,素来注重仪表的她怎么会呲牙咧嘴?

      见药门中的高手也没有办法,我转身便要走,碧月却咳嗽一声:“他还好吧?”

      我愣了一下,随口道:“恩。不用再给我带路,他现在逍遥快活着呢!”

      碧月没有出声。

      我有些心不在焉地走出医馆,因为碧月最后对我说我的大黄是一头狼,而她在这方面肯定比我专业。

      “大黄,你到底是狼还是狗呢?”我问得有些犹豫。

      大黄却回答得简单明了。

      “汪!”

      *

      【冀长王】

      我在林子里刨了个坑,把我的半只耳和一枚冰糖葫芦埋了进去,又把土拱回原处。在那儿立了会儿,就回窝了。

      我知道以我媳妇儿的脾气来说,我没追上去求饶,我和我他就算是完了。

      其实,光棍也不错。比如光棍的非常受就不错。
      等我回到西伯利亚又是条猛狼。

      翌日,同非常受继续上路。
      这下我不急着回西伯利亚去了。

      中原的风景虽不如雪原,但我毕竟没来过。

      那气味的主人开始朝南移动。我便跟着改变方向,同非常受上路。离开了这个我不想多呆的北方。

      不知为何,非常受有时候会叫我“一只半”。
      叫的时候脸上充满痛惜,那种痛,是煮熟的鸭子飞走了的痛。我没有细想他为何这样叫,因为直觉告诉我那会让我很火大。

      那气味大约是停留在一处不动了。所以我很放心地让非常受抱着我施展轻功。走直线的话,这个愚蠢的人类还是不会走错的。

      越往南走,西伯利亚的味道越是闻不到了。

      *

      【飞裳手】

      大黄少了半只耳朵,倒好像聪明了不少。至少这一回它没有带错路,两旁的景色明显从冬天变成了春天。

      我有时候会盯着大黄另一边那只完整的耳朵看,想着要是从“一只半”上升到“俩半只”,把它的耳朵弄成对称的,它会不会变得更加聪明?

      每逢此时它总好像有所感应一般别过头去,拿个珠圆玉润的大屁股对着我。我突然发现了自家大狗的另一个用途。实在没钱的时候,还可以扒它尾巴上的毛冒充狼毫卖给店家去做笔!

      我对大黄越发满意了,摸了摸它脖子上有些扎手的圈毛,笑道:“你说落红山庄为何要叫落红山庄呢?游落红他会不会因为这个名字恨死他爹妈了?哈哈哈哈……”

      一想到有人惊喜地指着那笔法无双的江南大侠大喊“有落红”、“有落红”的样子,我就忍不住笑了。而大黄则又拿屁股对着我。真奇怪,分明查看过,大家都是男人,不,都是公的,它何必要害羞呢?

      可惜,我却没机会看到落红山庄的枫林。

      因为好不容易找到地方的时候,那里已经化为了一片焦土。

      我【哔——】,三百两银子装上翅膀,飞了。

      *

      【冀长王】

      离那山庄很远的地方,我就闻到一股浓烈的焦味。那恶心的味道让我本能地警觉——我最讨厌火。好在到达时四周并无火光,只留下满地的焦黑。

      非常受气坏了,嘴里骂骂咧咧。

      我咬住他的衣角往山庄后头拖,因为那里有人味。非常受问了我几声做什么,虽然我也很想告诉他,但是……只怪我小时候没听我娘的话,该好好学门外语啊!

      我循着味道带他走到一座烧得摇摇欲坠的楼前,听到有人类在说话。正待走过去,我感到背上被非常受按住。他示意我呆在原处,便蹑手蹑脚上前,躲到墙角处偷听。

      他这一走,竟是一点声音也没发出。非常受,果然是可造之材,不打猎浪费了!
      不如……把他带回西伯利亚?

      正考虑着,非常受回头看了我一眼,目光中有一丝惊恐。他略一停顿,便招招手叫我过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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